推开咖啡馆镶木边的门, 杨逸在门口先拍了拍身上的雪才走进去,门边的风铃被吹得叮当作响,店里的装饰也是一派木屋的样子, 地上的木板踩上去发出嘎吱嘎吱的响声,他关松开门把, 把风雪一同关在外面。
傍晚时分, 天色已经渐渐暗了下去,店里的客人稀稀落落坐了几个, 都在轻声聊天。吧台前的老板娘是个金发碧眼的中年妇女, 看见他的到来, 很是热情的打了个招呼。
杨逸习惯性的在一个偏僻的角落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窗外的风夹杂着雪打在玻璃上发出沙沙的响声。
老板娘走过来把桌子上的蜡烛点燃,蜡烛块浮在透明玻璃杯里的水面上晃晃悠悠,带得黄色的火光也摇摆不定。杨逸见状拿出了手机靠近火光拍了好几张照片。
“想要喝什么?”老板娘笑着看他拍完后才问道,带着浓浓的当地口音。
“热巧克力吧。”杨逸想都没想就用英文回答她。
等老板娘走了之后, 他从身旁的大背包里抽出一本深色的笔记本和一支笔,翻开最新的那页, 握着笔陷入了沉思,背包上挂着的憨态可掬的小猫就像在看着他。
写了两句, 他停下笔,又从包里拿出包信纸,抽出一张, 压在本子上开始写。
老板娘端着热巧克力过来的时候, 杨逸正就着烛光写着, 他写写停停,脸上尽是认真的神色。
“请问这儿附近有邮局吗?”杨逸抬起头。
“本店有帮忙邮寄的服务,”老板娘一眼瞥见他放在身边的袋子里色彩缤纷的纪念品,心领神会,“是给女朋友寄的吗?”
“是给喜欢的人。”听见老板娘的话,他原本冷淡的表情变得柔和。
在暗暗的灯光下,这个一脸温柔,嘴角带着浅笑的异国青年让老板娘突然想起二十多年前告白的初恋情人,还有羞红了脸的自己,她看了一眼四周的客人,最后有些好奇的坐在他对面:“年轻人,你是一个人来这里的吗?”
“嗯,”杨逸重新低下头去写信,他写得很慢,像是每一句话都斟酌很久,“一个人。”
“怎么不带你喜欢的那个人来?这里是情侣度假胜地,我的爱人就是在这里和我求婚的。”老板娘的八卦之魂又起来了。
“她”杨逸的笔随着笑容的消失也停了,沉默了片刻后才表情淡淡道,“她没来。”
老板娘在这里经营咖啡店多年,见过的人太多了,早已学得一身察言观色的好本领。自知有些失言的她也不敢再多问什么,随便说了些什么就借故离开。
杨逸还在兀自写着,周围发生的一切仿佛都和他无关。
“我觉得这里的巧克力比你以前送的还要好吃些,吃了不少,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感觉这两天裤子都比之前紧了。”
杨逸在纸上写了些路上见闻,又说了些无关紧要的事,最后在纸上慢吞吞写:
“天气冷就不要吃冰棍了,会肚子疼,记得戴围脖,冷着会咳嗽。”
还有最后一句,他的笔尖在空中悬了半天,最后还是下了很重的决心:
“我想银鹰,也想你。”
“这里没有银鹰,也没有你。”
写完之后他看了一遍,才满意的叠好放在一旁,然后开始在本子上写。
比起在纸上的小心翼翼,他在本子上写得就随意多了,把这天的所见所想都写了下去,很快就写了满满一页。
窗外的天渐渐的黑了,他也不在意。
“如果可以的话,我真想带她来这里,把她喂成个小胖球,这样再也没有别的男人打她主意了,”他写下一句,叹了口气,“可是我做不到。”
从前意气风发的银鹰队长字典里从来没有“做不到”这三个字。
写了很久,手都写得有些酸了,他才合上本子,小心放回背包里,把已经冷了的巧克力一饮而尽。
巧克力很甜很滑,但是他已经错过了最佳品尝时间,那个最滚烫,喝下去会有些烫嘴,却洋溢着让人迷恋的浓香的时刻。
就和他已经错过了一个很喜欢的人一样。
杨逸从来不会轻易把自己脆弱的一面展现出来,特别是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他向来报喜不报忧,即使是被拒绝也会挺直腰板,很有风度的离开,哪怕是在之后哭成狗,那也不会让任何人知道。
老板娘接过信件的时候无意中看见信上的字,虽然她看不懂中文,但是这明显不是刚刚青年写的那一张,那张纸上写得密密麻麻,而这张只有寥寥几笔,而且刚刚的字体非常工整,认真得就像是求婚信,而这张龙飞凤舞,随意得像是在路旁赶时间匆匆写下就寄出。
夹在信里的是一叠照片,有很美的自然风光,也有街头小吃,杂七杂八,连刚刚拍的蜡烛,青年也用她的打印机把照片打出来一同寄出。真是个奇怪的年轻人,追女孩子用这些照片哪里够,女孩儿肯定都喜欢浪漫又华丽的东西啊。
老板娘心里想着,嘴上却没有说出来,只是说道:“我帮你的信封戳个漂亮的图案。”
她在盒子里挑挑拣拣,选了个漂亮的心形,青年只是微微笑了笑,并不做声。
在对方得到再三保证信件会很快寄出的承诺后,老板娘才看着青年背上自己的背包推门离去,她盯着对方裹紧大衣走进雪中的背影,又掂了掂手上的信件,心底里突然生出了一丝丝莫名的哀伤,就像这封信里写着什么让人难过的事,但是刚刚青年明明是微笑着交给她的。
这封信一定要好好的寄出,收信人一定是个对他来说很重要的人。
“亲爱的,在想什么呢?”
老板娘还在发呆,突然耳边传来了熟悉的声音,她回过头,是她的丈夫回来了。
“没什么,刚刚那个小伙子来寄信,我看见他想起之前向你告白的时候,还有后来你向我求婚的画面。”老板娘笑道。
杨逸在全明星赛结束后就向卞鸿请了个长假,反正距离春季赛还有很长的一段时间,他也不担心自己的状态。
冠军都拿到了,好像已经没有什么追求了。
最想要的,似乎再也不可能拥有了。
一个人走过从前和她约好要去的地方,有种很奇异的感觉。
在有玻璃穹顶小屋的酒店里,躺在床上看挂在天幕上如被染岔了色的绸缎一般的极光,他会下意识侧过头去看身旁的另一个枕头,虽然上面空空荡荡。
那本来应该有一个人的,他曾握过那个人的手,也曾天真的暗暗幻想过七十年后他们两人还能肩并肩躺在这种有透明屋顶的房间里数星星。
在那个著名的悬崖上,他看见了金属网上密密麻麻的同心锁,在明媚的阳光底下泛着光。明明知道这是一对对情人来到这里许下心愿后才在锁上写下两人的名字并且挂在上面,他还是一意孤行的把自己和她的名字,很认真的,一笔一划的写下,然后挂在显眼的地方。
这里的阳光很灿烂,他微微眯起眼睛盯着那个写着两人名字的锁,竟然感觉眼眶有些发烫。
真是卑鄙的人,明明早就不是情侣,还死皮赖脸的写上去,要是被她知道,自己的形象怕是更不堪了吧。
就像那个护身符,装出一副关爱队友的样子递给对方,在杨慕夏疑惑的问自己这个护身符是全队有还是她一个人有的时候,自己表情夸张的否认,杨慕夏懵懵懂懂的点头表示相信。
不知道该说她聪明还是好骗。
他想起那时候趁大家不注意,一个人溜到庙后的那个算命先生前求护身符。银鹰的杨队长活了二十多年,从来不相信这些东西,但是却在听见greed被人戏称为毒奶的预测后被不安罩满了心头。
也许他求这个一点只是求个心理安慰,如果是在从前,他一定会嘲笑做出这样举动的自己愚昧,但是现在,他居然会把希望寄托在这种事上。
也不知道这个护身符算不算灵验,她确实没有在世界赛遇到什么不好的事了,而且队伍这次终于顺利的拿到冠军,就是他自己遭重了一回,他有点怀疑是不是自己帮对方挡了这一下。
但是在他被滚烫的液体淋了一身的时候,第一个念头确实是“还好不是她站在这个位置”。
银鹰队长杨逸,向来都不喜欢太过情绪外露,为自己喜欢的人做了什么,并没有必要让对方知道,就像前世的他在教练办公室里吼着说用自己的队长身份来保证她能上场这件事,他一点都不想被对方知道。
又不是什么好炫耀的事。
走到一个买雪糕的小推车前,他下意识的买了一根菠萝味的冰棍,离开刚吃了几口,突然就停下了脚步,回过头来看了一眼摊上的巧克力味的冰棍。
从前他明明不喜欢吃菠萝的,不喜欢吃甜腻腻的东西,不喜欢芝士,不喜欢傻乎乎像个球一样的猫,但是身边有个喜欢这一切的她。
现在的他,不管做什么都带着她的痕迹,就算一个人走到天涯海角,都没办法忘记那些大的小的习惯。
前世的杨慕夏离开以后,他也开始了写日记,把每天发生的事通通写在日记本上,好的坏的,有意思的没意思的,写了一本又一本。
杨逸是在杨慕夏离开银鹰后,接到还在基地的队员的电话连夜赶回来的,她离开得很匆忙,衣服和设备都带走了,却没有仔细检查抽屉,那本日记本和两人的合照,还有一些零碎的东西都被她遗忘在抽屉深处。
也不知道她写了多少本了,他坐在杨慕夏的房间里把日记里的每一篇和每张照片都仔仔细细看了一遍又一遍,直到窗外天光乍破。
知道她喜欢自己,所以他那时候的告白才会特别的有底气,看着对方眼底里难以抑制的兴奋,胸口里满是志在必得。但是他不知道杨慕夏从这么早的时候就喜欢自己了,更不知道她为了追赶自己的步伐做了多少努力。
原来她还知道自己和教练拍着桌子对吼要用队长位置来保她那件事,原来那时候这么凑巧的她就在门外。
杨逸一直觉得自己是个把感情放得很淡的人,至少爱情是被他放在事业之后的,他是个电竞选手,他年轻,想要爬到更高的位置,想要拿起那个象征着全世界最高水准的奖杯。虽然他喜欢杨慕夏,但是他觉得对方和那个闪着光的奖杯比起来,还是更容易得到,所以他捷足先登,然后深信自己已经把她牢牢掌握了。
一路走来再回头看,她竟然在他生命中留下了这么多擦不掉的印记,不管是好的习惯,还是坏的毛病,他竟然都深深收在了心底里。
在最开始她迈着大步子追赶他,然后是拉着他的衣角,再到和他并肩而行,本来可以一直走下去。
而他居然把她弄丢了。
站在人来人往的异国街头,有个黑发青年拿着一根快要融化的冰棍红了眼睛,路过的人看清他的脸后都露出了惊讶又不解的神情,这个衣着讲究,长得很好看的亚洲青年的脸上,竟然有着和无家可归的流浪狗一样的表情。
你离开以后,我把自己活成了你的样子。
可能以后都不会遇到你这样的人了,但也希望不要再遇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