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我就说明你没有买够v章哦⊙3⊙!再去多买一点吧 “你……要不要吃点熟的?”
狼先生啃完雄鹿最后一丝血肉, 正准备拎起母鹿继续时, 听见一个小心翼翼的声音。他扭头看向发出邀请的弱小青年,眉头皱了皱, 不说话。
“人类都是吃熟的东西, 烤鹿肉会很美味的。”阿什利紧张地吞咽一口吐沫, 开始努力卖安利, “高温将鹿肉内的油脂逼出来,肉从内到外都会覆盖上热乎乎的脂肪。鹿本身就鲜嫩, 再抹上蜂蜜会有种特殊的甜味,可以连着弹性的表皮和饱满的肉一起咬下, 独特的肉汁能瞬间淹没舌头。”
“……”狼先生可疑地沉吟半秒后,用醇厚的低音炮说,“你带了蜂蜜?”
阿什利愣了下,貌似他真没带蜂蜜, 不过这点小事怎么能难倒他?
“我们可以找找附近的蜂巢, 或者甜味的水果都可以。”青年一本正经,仿佛烤肉没调料的窘迫完全不存在,“不然光洒点盐也可以, 我还带了辣椒, 那是墨西哥的特产。你能吃辣吗?”
狼先生拒绝承认自己从来没吃过辣, 他童年时就脱离家庭开始流浪又长年和狼群生活在一起, 不吃熟食很多年的男人自然也不吃辣椒。但好面子的狼先生是不会表现出来的, 他一本正经地点点头, 同意尝试下这种新奇的调料。
阿什利不知道对方怎么愣是用一张糟汉脸摆出高贵冷艳的表情, 但他小心地切下一块鹿腿肉,洒上盐和辣椒粉再用刚才乘三明治的牛皮纸包住,递到狼先生面前。
巨狼也好奇地凑过去,耸动着鼻子嗅嗅,然后……
阿嚏!
谢天谢地,狼先生反应迅速,一巴掌拍开巨狼的头,可怜的鹿肉与被糟蹋的命运擦身而过。
被拍开的巨狼利落起身,再次凑过去。这回它伸出红艳的舌头,想要舔一口,姿势活像一只大狗。
可惜它注定无法如愿。狼先生没有给任何狼插嘴的空间,迅速将整块肉塞入口中。
“等等……”阿什利眼看着男人的眼睛瞪圆,高挺的鼻子耸动,脸上露出无法形容的诡异表情。“它可能有点辣。”
狼先生怒瞪。
巨狼再次打喷嚏。
“其实,你慢点吃还是不错的。”明明是实话,阿什利不知道为什么觉得有点心虚。
吃饱喝足(误),阿什利去捡回自己的行李,搭起帐篷与狼为邻准备睡觉。他没有问狼先生要不要跟他挤帐篷,先不说他对这个陌生的男人心存戒备,光是对方流浪汉的心头就足以让他退缩。
见青年进入帐篷,巨狼一屁股坐到帐篷门口,蓝褐色的眼角瞪得老大,一对尖耳朵来回动,威武地警戒着。胖狼崽舔干净身上的血迹,也学着首领的样子在帐篷的另一边蹲好,胖乎乎的屁股溅起薄薄的灰尘,小家伙狠狠打了两个喷嚏。但很快,它找回状态抬头挺胸,蓝眼睛瞪大,尖耳朵四面晃,小身板显出大能量。就是同样的动作巨狼做出来是威慑,它做出来就是十足的看门幼犬。
狼先生瞥了眼蹲好的两只,自己找棵树爬上去睡了。
第二天晨光熹微时狼群就开始活动,阿什利这个两脚兽自然跑不过一群狼。但他不是轻易放弃的人,很快就收拾好自己跟随狼群启程。
要说在正常人类中他的速度绝对不慢,狼群中还有不少只幼崽,他怎么说也是能支持些时候。但这群狼绝对与众不同,连胖滚滚都迈着小短腿跑得像是能飞起来,完全不符合它圆溜溜的身材。
两相对比下阿什利就非常慢了。为了追上狼群他不得不花费更多的力气,这样一来体力也很快跟不上。看着跑在自己前面完全没淌一滴汗的狼先生,阿什利心中郁闷简直没法去想。
狼先生自然也发现身后青年的窘迫,听听那粗重的呼吸!男人放慢速度,在青年差点腿软的时候一把拎起!
阿什利眼睁睁看着自己像个孩子似的被男人单手拎起,还来不及崩溃,就发现自己被扔到突然变大一圈的巨狼身上!天知道哪怕身材削瘦,他也是个身高超过六英尺的汉子!
满心绝望的阿什利正要抗议自己能跟上部队不需要骑狼,却发现狼群的速度骤然提升,风呼呼刮地青年眼睛都睁不开,终于阿什利更绝望地意识到他刚才就是一直在拖后腿。
风太大,阿什利不得不压低身体将脑袋埋进巨狼的脖子里,长长的毛发分开气流,减少青年承担的风压。阿什利双腿紧紧夹住狼的腹部,可以清晰感受到巨兽紧实的肌肉。他努力将眼睛睁开一条缝隙,景物在飞速落后,再场唯二的人类却比他要给力的多——狼先生双手后伸,大腿肌肉鼓劲,长满毛发的脸上看不出表情但青年可以想到那一定是轻松的。他轻盈地跃过土坡和树根,敏捷地完全对不起这么大的块头。
阿什利觉得自己从来没坐过这么快的交通工具,别说马了,就是火车也没有这样快的!
不知道过了多久,阿什利只感觉自己四肢发麻,脸部肌肉僵硬时,狼群的速度渐渐慢了下来,然后停在一片完全不熟悉的森林里。青年下狼的时候双腿抖地像得了癫痫,人还没站直就无可救药地软了下去,幸好巨狼及时接住,才使他避免狗吃屎的命运。阿什利双手撑着狼背,上半·身趴在狼身上,下·半·身瘫在地上,可以排上他人生最狼狈时刻前五名。
不过很快就成第六名了,因为阿什利震惊(并不)地发现他的行礼全掉了!!!
“我们现在在哪里?”青年操·着被风灌地抽痛的嗓子艰难开口。
“育空区。”狼先生脸不红气不喘,一点不像刚刚徒步穿越行省的人。
阿什利觉得自己应该震惊的,他刚刚跟一群狼从美洲大陆内陆穿越到西海岸,但该死他一点都不惊讶,一点都不!
“你可以画了。”狼先生招呼巨狼过去,没想到它扭过身体专注地用舌头舔阿什利的手,压根不睬他。胖狼崽看看头狼,又看看首领,蓝色的眼睛里闪过纠结的光,但最后还是艰难地决定——
圆滚滚噗通扑倒在青年两天没换的皮鞋上,柔软的腹毛来回移动,将沾满灰尘的皮鞋蹭地发亮。
阿什利敏锐地感觉到狼先生情绪不佳,但他能怎么办?他也很绝望啊!
“狼先生我的画具都丢在路上了。”
“魔鬼,一定是魔鬼!”
一分钟前还不可一世的匪徒们完全没了嚣张的气焰,他们犹如被人掐住脖子咯咯叫的母鸡,一看就是被吓破胆。
狼先生也没想到这伙人如此不堪,但他并不关心将死的灵魂。突破皮肤的森森白骨深入人体,血液从破口处或喷溅或奔涌,狼先生表情冷酷而傲慢,带着对生命的漫不经心。
阿什利觉得自己本该害怕的。这场杀戮如此野蛮、原始,完全没有文明社会应有的文雅,更可怕的是屠戮者还长着奇怪的爪子,可能会突然发狂也给他一爪子。
但事实是,他完全不害怕。他的心脏剧烈跳动仿佛已经不属于自己,酥麻蔓延全身每一个细胞,他的灵魂这一刻仿佛不再属于自己而是在另一个人身上重生。
狼先生杀死最后一个匪徒,沐浴鲜血地站在青年面前。冰蓝和浅灰相撞,什么东西不一样了。鲜血的腥味还弥漫在空间中,两个生命间一种更为复杂却同样纯粹的感情诞生了。
一时间谁都没有言语。相貌雅致却一身狼狈的金发青年半跪在地上,粗狂的野蛮人脚踏进鲜血里巍然站立,一上一下两个身处不同世界的人此刻有了交集,共同构成一副奇幻风格的油画。
终于,站着的人先动了。狼先生走到半跪的青年旁,蹲下身体,手放在对方流血的伤口上。
阿什利在男人过来时就莫名涨红了脸,等到对方滚烫的双手放在自己腿上,他连耳朵根都红了。
狼先生手掌微微用力,换来青年疼痛的抽气。
“你受伤了。”
疼痛唤回青年的神智,阿什利从梦幻的情绪中清醒,他蓦地抓住男人手腕,收紧五指,“他们有同伙!”
“那些人要去袭击镇子,我们得想想办法!我的老师同学还有那些村民,我得救他们!”
男人一言不发地扒开青年的裤腿,暗色的血液顺着小腿肚子缓缓流下,仔细看看确定没有伤到大血管。擦伤这种事情说严重也不严重,但毕竟是子弹造成的伤口,很容易破伤风。狼先生皱了下眉定定望入青年灰色地眼睛,然后在阿什利震惊的视线中右手背弹出一根骨刃。男人利落地滑破左手臂,他划得很深,血液像溪流一般涌出,滴落在阿什利受伤地部位。
阿什利只觉得伤口的温度骤然升高,像是被一团火覆盖,接着难言的痒意爆发,他一个忍不住呻·吟轻哼。
狼先生的耳朵悄悄动了动。
“好了?!”但很快地,阿什利发现不对。裸·露在外的小腿光滑白皙,不见一丝疤痕,怎么看也不像刚刚还在流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