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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间小城轰动了, 常年无人问津的法庭被人群用满,高贵的太太小姐们早早占了位置, 因观看人数众多绅士们只能发扬风格选择站席。
陪审团身着黑衣入席, 三位法官依次就座, 在手持圣经宣誓后,庭审开始了。
“女士们,先生们, 我们今天齐聚此地,是为了一桩骇人听闻的恶事!黑奴亨利伙同流浪黑人科朗谋害贝克尔小姐!我的当事人约翰·威尔率先发言,雄浑有力的男高音在法庭中回荡, 给人莫名的信服力。众人还没听证人证词就先信了几分。“黑奴亨利背弃慷慨赐予他和平生活的主人, 割断贝克尔小姐的马车车轴, 再让埋伏在贝克尔小姐马车前进道路中的科朗趁机行凶……”
随着律师的陈述,女士先生们仿佛都被带到了那天危险的情境里,惊呼和低语此起彼伏。
“太可怕了!”
“一个家里黑人居然和流浪黑人同流合污,这是跟我们权威的巨大挑衅。”
“亨利好歹也服侍威尔克斯家多年了, 怎么这么想不开。”
“幸好阿什利及时赶到,不然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
“黑鬼都是贪婪又愚蠢!”
“把他们都绞死!”
旁听席上议论纷纷, 所有人都相信律师的指控, 没有一句质疑的声音。老牌上等人家威尔克斯指控黑鬼作恶, 有什么可质疑的呢?该相信谁一目了然。
丹尼斯法官是一位受人尊重的老先生,他是克莱顿城首代移民, 和阿什利的爷爷是一辈人, 不用戴假发套就已经满头白发。老绅士眼睛已经看不大清楚, 年轻时灵活的头脑也受限于身体情况,往日里没了可心的书记员几乎无法工作。
为了这起30年来都少有的大案,他穿着挺拔,脸上还画了妆,但颤巍巍的双手和不时需要擦拭嘴角涎液的举动已经暴露他老态龙钟的事实。
法槌敲击,响亮的声音回荡,接着丹尼斯特有的低哑嗓音响起,这口磁性的男低音四十年前曾迷倒无数少女贵妇。
“被告科朗你可认罪?”
科朗是个长期在北佐治亚游荡的流浪黑鬼,长相凶恶,膘肥体胖,一个抵博伊德三个。他进场时五个看守举枪戒备,正常尺寸的被告席在他面前就像是小矮人的玩具,庞大的体积将空间撑得满满当当。
看着就像个罪犯。
场内的太太小姐们纷纷发出惊呼,有畏惧他可怖的相貌的,也有惊叹他雄壮躯体的。众人不由赞叹能战胜这样凶残黑鬼的威尔克斯先生真是勇猛!
壮汉回复法官的问题,连声音也和他长相般粗壮。
“白人老爷,我没有强/暴贵族小姐。”
“美利坚没有贵族。”丹尼斯法官皱起眉头,他是美国的初代移民,信奉自由平等,哪怕这份自由平等仅限于白人内部。“你是个黑鬼,愚蠢不懂事,我暂且不以藐视法庭的罪责抽打你。但你的每一句话都将作为量刑依据。”
大个子的脑袋明显没有他的身体强壮,甚至是有些胆小,被高高在上的法官大人在众多高高在上的白人老爷面前训斥,大块头吓懵了。他的手半举着,不知道往哪里放,生怕压碎脆弱的木质栅栏,如此蠢笨的反应更证实了黑人愚蠢的“真理”。
人群里发出几声轻笑,接着这笑声仿佛传染蔓延开来,被高大黑鬼震慑的畏惧烟消云散。看看这蠢笨的黑鬼!哪怕再强壮依旧是不开化的野蛮人!聪明的白人绅士可以轻易打败!
“铎铎!”法槌敲响,丹尼斯法官重申纪律,“肃静!肃静!”
“被告你继续称述。”
“我没有谋害白人小姐!我怎么敢伤害白人!”科朗似乎明白情况对自己很不利,驽钝的脑子无法承担自我脱罪的重大使命,只能尽可能强调无辜。
“法官先生,我请求提问被告。”律师的要求得到允许。
“黑人科朗,你是否于六月二日见过贝克尔小姐?”
“我见过白人小姐。”
“当时贝克尔小姐是否坐在损坏的马车上?”
“是的。”
“你是否提前等待在马车损坏的地点?说出当时的情况!”
“我……我现在那里,马车过来,然后坏了。我过去……”
“你过去!”律师高声强调,“你过去无礼地冒犯了贝克尔小姐!”
“不!我只是拉她裙子……”我想拉她起来
但是律师不会给他说完的机会,“你去拉贝克尔小姐的裙子!女士们先生们!这个黑鬼用他肮脏的手捧了一位上等人家小姐的裙子!还有比这更可怕的吗?”
“我没有……”大块头急了,他黝黑的脸憋地通红,偏偏越急越说不出话来,粗壮的舌头在口腔里翻卷却只能发出无意义的否认。
“你说你拉了贝克尔小姐的裙子。”律师对黑人不屑一顾,他接着说,“你怎么知道贝克尔小姐的马车会损坏?你这样愚蠢的大个子无法设计出狡猾的计划,说!是谁告诉你的?”
“我不知道他的名字。”科朗有些委屈,他明明什么都没干!只是听人说在那里等着就有钱拿!
“法官先生我请求带被告亨利。”
亨利的出场就没有他的同族那样震撼了,这个中等身材的黑奴常年跟随阿什利身边,对克莱顿城的白人们来说没有丝毫新鲜感,黑奴而已。讽刺的是当这个形象淡薄的黑奴干出背主之事后,他在众人心中的形象一下子鲜明起来。
“看啊!那个可耻的黑奴!”
“谁能想到看似忠心耿耿的奴隶居然包藏祸心。”
“我早就说这个黑鬼不能信!这样后脑勺凸出一块的黑奴天生就有背叛的血统!”
亨利好歹是受过教育的家里黑奴,不至于像流浪黑奴科朗一样不堪,哪怕两股战战还是能正常对答。
不过律师先生并不打算让他多说话。
“黑人科朗,你看这个被告是指挥你行动的人吗?”
科朗艰难地扭头看向亨利,片刻后他点点头,“是他告诉我等在路边。”
“天!”
“上帝啊!”
旁听席上议论声更大,胆小的太太捂着胸口昏倒,边上的友人立马摘下她腰间的嗅盐放到她鼻子下,待悠悠转醒便丈夫搀扶着去到休息室。
一切太过混乱,以至于丹尼斯法官不得不又一次敲响法槌。
“法官先生,我请求证人上台。”
塔尔顿太太步履从容,处处充满了贵太太的雍容大度,“尊敬的法官,我作证。威尔克斯先生的爱马饲料中被加入了违法草药。马匹食用这种草药后会发疯口渴,疯狂寻找一种富含水分的植物,矮脚蕨。”
“贝克尔小姐出事的道路上就生长着矮脚蕨!”律师立马高声说道:
“现在事实已经很清楚了。亨利破坏贝克尔小姐的马车,令埋伏的科朗有可乘之机。在威尔克斯先生的爱马饲料中下药,令威尔克斯先生被疯马带往案发地点,意图嫁祸。”
“不料威尔克斯先生骑术精湛提前抵达,身手矫健从暴徒手中救下贝克尔小姐。”
“按照联邦法律,这两个黑人应该判处绞刑。”
法官正要开口,亨利忽然发出一声尖叫,“白人老爷!我是被魔鬼逼迫的!”
陷入幻境的青年无知无觉地走,他前方的道路并不平坦,路过一道小沟时脚下一个踉跄。钻心的疼痛顺着经脉传入脑海,痛苦唤醒神智,仿佛一道灵光,阿什利惊呼一声清醒了。
“这是……”
目睹自己身处境地,阿什利惊呆了。在恐惧之前他首先想到的是反抗,青年条件反射地去摸腰间左轮,却震惊发现自己貌似将唯一的武器丢在来时的路上。
心瞬间凉了,寒气没顶。
森林狼们似乎也发现到嘴的猎物清醒了,它们的姿态变了,更加凶狠和富有攻击性,喉咙里发出威胁的咕噜声。
阿什利直视最高壮的狼王,他们目光相对,一种无声的较量。冷汗从青年额头成股流下,再在下巴上汇聚滴落地面。
没有武器的人类怎么能和拥有长牙利爪的群狼为敌?
狼王很快判断出面前的青年并没有反击之力,它用左前肢在地上铎铎点了两下,接受命令的狼们后肢发力眼看就要一跃而起。
阿什利手无寸铁,一场惨案一触即发……
忽然,一声悠长的充满威严的狼嚎传来。紧张中的阿什利没有意识到这声嚎叫的奇异之处,他只是心下一沉以为又来了只厉害野兽。被一群狼环绕已经生还无望,又添了只应该也没什么区别,也许死得快慢不同?
临到死亡还有心情乱想,阿什利自己都很佩服自己。
但狼群的反应让他看见一线生机。已经做好扑出动作的母狼四肢放平,雄狼向后退出一截,龇牙的狼崽子也站直身体。
阿什利也从绝望中醒来,站直身体才发现后背已满是冷汗,潮湿的衬衫贴在背上,风吹过凉嗖嗖的。
对峙在沉默中进行,过了很短也许又很长的时间,狼群先动了。
咖色巨狼向旁边退出一段,接着内圈的狼纷纷后退,空出一条不算宽的路。
狼群奇异的行为吸引阿什利的注意,青年肌肉和精神都紧绷着,直到一个高大的男性身影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