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秋白会主动提出要去港湾直至生产结束, 相当出乎霍峋的意料,甚至是是从天而降的惊喜。
霍少爷原本还在考虑怎样委婉跟郑蝴蝶提出这件事,才能既不显得他贪心和粘人, 又能叫郑蝴蝶高高兴兴点头答应。
谁知道, 他们俩竟然想到了一起去,这一定是他们两个彼此之间心意相通的默契!
当然,郑爷说去港湾避人耳目生活, 也不能霍峋开学他就跟着过去了。
怎么也要等盈香正式开业剪彩,店里的一切运行有条不紊了, 再把一些零散的琐事交代清楚,他才能放心离开。
现在郑秋白只希望他这肚子长慢点,怎么也要把这段抛头露面的日子撑过去,他可不想再一次成为燕城流言旋涡中的人物。
这也是为什么, 直到现在, 燕城知道郑秋白怀孕消息的人, 只有霍峋和阿良, 因为就这俩,是郑爷觉得值得放心的存在。
其它人,就等孩子生出来, 再找个足够冠冕堂皇的理由糊弄过去得了。
“你也不准备把孩子的事情告诉叶聿风吗?”
霍峋对这个小舅子观察许久, 结合上辈子寥寥几次碰面,霍少爷觉得叶聿风虽然有时候脑子不太灵光、情商也不够、说话不够讲究。
但他对郑秋白是真没有坏心眼儿,反倒很是在乎。
这件事如果一直瞒着叶聿风,不是不行, 那小子傻哼哼的, 想要骗他一辈子难度也不大。
不过这样对待一个地主家的傻儿子, 难免会良心不安, 也怕万一哪天叶聿风点了神通,自己猜出来了,那一定是好一顿撒泼打滚。
“这还要我专程告诉他?”郑爷顿了顿,“换个聪明的,早自己猜出来了。”
郑秋白没有限制叶聿风出入他家,居家时,那肚子也没有刻意在对方面前吸气收起,郑秋白就没想瞒着叶少爷。
他只是没有承认而已。
谁知道叶聿风会这么笨,净‘嘲讽’郑爷身材走样了,脑袋根本没往正经事上想过。
霍峋损小舅子,“你也知道,他不就是不够聪明吗?”
“再说吧。”郑秋白担心叶聿风不仅傻,嘴上还没把门,大喇叭成精,告诉他,说不定就相当于告诉全世界了。
还是等叶聿风再长大些,有分寸些,再说吧。
都是弟弟,叶聿风如果像郑星星一样懂事有分寸,郑秋白绝对不会犹豫。
想起郑星星,郑爷的心里也泛起嘀咕,那孩子被阿良送回去时,郑秋白有交代他自己的联系方式,让郑星星如果遇到什么事,就及时联系他。
无论是什么事,郑秋白都能帮他解决、为他撑腰。
郑爷就是希望郑星星能够明白,他绝对不是个无依无靠的小流浪,更不会因为失去了父母就在镇上遭人欺负。
郑星星当时也点头答应,有机会一定打电话或者寄信过来。
眨眼快过去半个月了,郑秋白别说接到郑星星的打来的电话了,就连贴邮票的信都没收到一封。
郑爷都要开始在心底怀疑,会不会是郑母从中作梗,不愿意郑星星同自己联系,把那小小孩子控制起来了。
可转念一想,郑母和郑达伟是一类人,见钱眼开的很,倘若知道郑秋白如今有钱又对郑星星好,估摸着巴不得郑星星这个小拖油瓶从此以后都是郑秋白的责任呢。
送上门来的财主,郑家不可能不要。
“你如果担心,咱们周末抽个时间,回老家看看他?”
“那才不是我老家。”郑秋白才不承认郑家人所在的地方,是他的故乡,他和舒澜早与那个小镇一刀两断了。
不过去看看郑星星过的好不好,他倒是没意见。
隔天周末,阿良开车载着郑秋白和霍峋往小镇赶。
不带阿良不行,郑秋白在燕城住了那么多年都没回来过,早记不得这条逃出来的路,霍峋对燕城周边区域的路线更是一无所知,两个人总不能买张城市地图,一边走一边瞧。
好在阿良已经来过两次,对路线记忆清晰,开车也驾轻就熟。
燕城作为省会,目前都还处在发展中,基本上出了三环,水泥路两旁的建筑物就稀少无比了,入目可见的都是农家田,种的要么是即将结穗的麦子,要么是一人高的玉米,最终汇成一望无际的绿。
穿过这片农作物的绿茵,柏油公路跑尽了,车子窜入飞沙走石的泥土路,沥青公路都还没有铺进这落后的小镇。
还好今天是个暴晒的大晴天,如果是雨天,那这路可就不是这么平坦好开的了。
霍峋和郑秋白一同坐在后座,霍少爷对窗外的景色见得还比较少,他一直以为,燕城三四环开外的、用山石和木头搭就的老旧房屋,是少数的。
但眼前这个镇子,几乎没看到用水泥钢筋搭就的房屋,全是些有年头,身上的墙衣已经被日月侵蚀,露出里面不规则且形态各异的山石,石头房子上有柏树树干搭就的房梁和青色的瓦片屋顶。
这种房屋质量,在霍峋看来,实在是高风险。
“你能看到的房子,最少住过三代人,房龄快上百岁了。”
到现在还能保持这样的状态,已经是跨越百年的卓群建筑技艺了 ,只是外表有些斑驳,看起来不够美观,也不是现代社会钢筋铁骨的建筑审美。
可这种宅基地上的老房子如果翻修,要不少的钱,普通家庭拿不出来,还不如保持原状。
郑爷支着下巴道:“而且这都算好的了,等你看到郑家,才知道什么叫做真正的‘破’。”
郑秋白还小的时候,一家五口挤在同一个主屋,左右两间卧室,中间屋里是餐桌和垒起来的灶台,每次做饭,油烟和柴火味儿都要吹进两边的卧室。
昏暗,拥挤,逼仄,这就是郑秋白关于过去的居住环境,能想起的全部了。
相比之下,霍峋真是从小没吃过生活上的苦,他是在大院里宽敞明亮的三层独栋中长大的,他人生里住过最次的地方,大概就是刚到燕城时,那家土匪窝似的招待所。
霍少爷忍不住心疼郑秋白的过去,伸手抓过郑秋白的手,罩在自己的手心里,轻轻摩挲他纤细的小指。
郑蝴蝶晃晃手,“没事儿,那时候我太小了,到现在早没什么印象了。”而且他和舒澜后来可是住在叶家的豪华庄园里生活,压根没什么可怜悯的。
“到了,老板。”
阿良顺利将车开到目的地,在小院儿外停下。
郑秋白降下车窗扫了那熟悉又陌生的院子一眼,只见墙外的篱笆倒了一大片,院子大门敞开着。
小院儿里似乎有阵子没人打扫,墙角堆着的垃圾都溢出来了,有些似乎还是旱厕里的厕纸,臭气熏天,苍蝇成群,密密麻麻,腾空飞起的嗡嗡声,隔着八丈远都能听到。
想当年舒澜还在这个家的时候,院子里的可不是卫生纸和垃圾,而是她移栽过来的小野花,这样的装点可以让这破旧的院子看起来鲜艳明亮一些。
就这样本着为生活增光添彩的做法,还要被郑母公开念叨与指责,郑母觉得舒澜是没事闲的,与其折腾那些野花野草,不如多下地薅两把杂草,省的和田里的作物抢肥。
舒澜养花养得好,却不太会折腾田地里的作物,她的不擅长,总会被郑母打击成好吃懒做。
还好,离开郑家的舒澜不必再去田里耕种,她的手只需要侍弄叶长流给她高价买回来的名贵兰花和牡丹。
见到郑家这环境,饶是阿良都忍不住打干哕,“哎呀,我上次送星星回来的时候,这院子还没这样邋遢呢。”
郑爷主动升起车窗,他闻着那旱厕味有点想吐,喝了水才把那股劲压下去一些,霍峋见他脸色苍白,主动道:“你就在车上等着,我下去把郑星星带过来,反正你们也该找个好点的地方叙旧。”
“我也去。”阿良也推开门跟着霍峋下车了。
两人捏着鼻子往院子里进,一边走,还一边招呼郑星星的名字。
可院子里安安静静的,除了苍蝇成群的嗡鸣声,一点儿对这些外来客人的回应都没有。
“他不会不在家吧?”霍峋试探着伸手敲了敲主屋的大门,“有人吗?”
“好像是没人在家,”阿良蹙眉,“但按理说不应该呀。”
郑母下半身瘫痪,整日都躺在房间里的炕上,死气沉沉骂骂咧咧。
就算郑星星有事外出,这瘫痪的老太太,总不可能也跟着出门遛弯去了吧?
霍峋推了推门,门缝中透出来股若有若无的臭风,这味道令人恶心,正对着门缝的阿良没忍住打了个干哕,“靠,这屋里是不是有什么玩意放臭了,怎么比旱厕味儿还劲儿大?”
霍峋也嗅了嗅,眉头一拧,试着用蛮力上手去推正屋的门,门嘎吱嘎吱地响,却始终推不开,好像从里面闸上了。
门的这吱嘎动静一出,左卧室的窗子突然传来了接连不断的砰砰的声,像是一堆小石子被挨个扔到了玻璃窗上,又像是大飞蛾在用命撞击灯罩,声音接连不断。
“里面动静不太对劲。”霍峋看了阿良一眼,“先把这个门破开吧。”
“那不成了非法入室吗?还得把这木门踹坏。”这世上除了郑秋白,没人能使唤阿良做不道德又无视法律的‘坏事’。
“你觉得郑星星会去报警他哥哥带着人来非法入室吗?门踹坏了,赔他两个就是了。”
阿良还在犹豫。
车上的郑爷已经坐不住了,用随身携带的手帕捂着口鼻进了院子,“这家里没人在吗?”
“好像是,”霍峋点头,“但我听屋子里有动静,不太对劲。”
郑秋白皱眉,“那就把门弄开,进去看看。”
这下阿良听话了,他和霍峋一人一脚,那实木板做的古老木门被硬生生从门框上踹了下去。
随着木门轰然倒地溅起室内的尘埃,一股奇怪又极端的臭味迎面扑来。
这个味道,直冲天灵盖,熏得为首的霍峋和阿良都差点呕出来。
这是一种超越认知的臭味,无法形容,酷暑的旱厕和它比起来,那简直是小巫见大巫。
郑秋白这个敏感的孕夫,已经第一时间捂着口鼻后退连连,他现在甚至不敢张嘴,似乎一张嘴,连肠子带胃,都要被他呕出来。
霍峋和阿良对视一眼,没有交流,一前一后屏息走进了屋子,右边卧室门敞开着,里面空荡荡,没有人,左边卧室的门是关着的,毫无疑问,这里是臭味的源头,霍少爷一脚上去,踹开了门。
而这被强硬打开的屋门,就像潘多拉的魔盒一样,映入眼帘的一切,都令人惊悚。
争前恐后涌出来的恶臭气味,四处乱撞的红眼苍蝇,遍地扭动不断的白黄蛆虫,和仰躺在屋内炕上,一具已经高度腐烂的黑色尸体,尸体的皮囊已经被虫子钻的不成人样,能清晰看到骨头和器官连接的肌理组织,身下黑黢黢淌了一床的浓稠尸水。
原来这种不同于任何一种常见臭气的恶臭,是人肉在夏日里腐烂的味道。
阿良和霍峋见状,立马扭头大步冲了出来,各个脸色涨红,神情慌忙。
阿良反应更大,张嘴就呕了出来,把早上吃那点儿饭,吐了个干净,一地狼藉,“呕——呕!”
郑秋白傻眼,“怎么了?屋子里发生什么了吗?”
“有个人死在屋子了,看样子死了很久。”霍峋也是反复深呼吸,压抑着想吐的欲望,眼圈都憋红了。
“什么?!”郑秋白下意识转头想往屋里冲,他怕郑星星出事了,霍峋却一把将他抓回来,紧紧抱住,“你不能进去!郑星星不在里面,我看那人一脑袋白头发,应该是——”
是郑母。
小镇上多少年没出过这样恐怖的事情,一个老人,就那么孤零零死在了家里,直至尸体高度腐败,恶臭掩盖不住,才被人发现。
如果放在以前,郑母的人缘不至于到这个地步,谁叫郑达伟出事时,她埋怨亲朋好友街坊邻里借给自己儿子钱财,助纣为虐,将翻脸不认人演绎到了极致,这才彻底没人愿意继续和她家走动。
就连郑虎,都因郑母太抠,他千辛万苦带郑达伟的骨灰回来,却只给他一百块的辛苦费而不满,再没来看过这老太太。
于是惨剧就这么发生了。
小镇公安局的警察先到场了,可这种基层,没有值班法医,还得等着从市局调动一位过来,处理和鉴定那具身体组织和床褥粘连在一处的高腐尸体。
郑母孤独死在家中床上的消息转瞬传遍了小镇,人们的生活实在是太无聊了,出了这么一档子惊天事儿,自然要从村头嚼舌根到村尾,连带着郑母身强体壮时如何欺压一前一后两位儿媳的事情,都讲的有鼻子有眼。
“她啊,就是太不会做人了!要是对后来那个媳妇儿好点儿,也不至于一把年纪,死了儿子就没人伺候,只剩床上等死了。”
“这就是报应,从前他家那两个媳妇,没少挨她的挤兑,她眼里,就她那个儿子,这下好了,娘俩下去作伴了。”
“哎对,听说这发现的人,还是第一个儿媳妇儿生的孩子,这么多年没回来过,这一回来,就直接给收尸了,啧啧,命呐!”
郑秋白无心理会这些舌根八卦,他和霍峋阿良,都已经被警察接连盘问过前因后果,而当下郑爷最关心的事情,是消失不见的郑星星去哪里了。
“警官,现在我弟弟也不见了。”郑母的死看起来像是一场意外,因为她素日里尖酸刻薄的为人造就的悲剧。
可郑秋白却有一种莫名的直觉,那就是郑母的死不是意外,甚至蹊跷,她和郑星星的消失脱不了干系。
下午时,郑爷见到了调派来的法医,明确表明,他需要尸检。
验尸,把已经死掉的人一层层剖开分析。
在小镇人眼中,这是大逆不道,是蔑视人伦,死了就该尽快入土为安,而不是死了还要受二遍罪。
做出决定的郑秋白,又一次在流言里站到了风口浪尖。
郑虎姗姗来迟赶到警察局,一起的,还有郑母娘家几个哥姐生的小辈,这些小辈都是代表自家长辈来的,为了劝劝郑秋白,别做这种无用功,瘫痪的人,早晚都要死,死成这样,也不奇怪。
“那郑星星去哪里了,你们知道吗?”
“这我们也不知道呀,还真有段日子没见着星星了,他前一阵还帮我妈薅猪草呢——不过,这事你就算把老姨切开了,也不会知道呀,你就放过老姨吧。”
“不用切。”郑秋白冷冷扫了眼来人,启唇道:“你不知道吧,她的肚子已经烂开了,还被蛆虫啃了大半,虫还在她的肉里游泳呢,怎么,你们来这么多人,是准备一人捧一把给她带回去吗?”
郑秋白明明没看到,却依旧把画面说的活灵活现,来找事的娘家人脸白了,一句话都挤不出来。
站在郑蝴蝶身后当打手的霍峋和阿良脸上也是异彩纷呈,深呼吸不愿再回忆那恶心人的画面。
因为在邻居证言里,郑星星很多天都没在镇子上露过脸,于是警方按照失踪立案调查。
郑母的尸检报告,也在第二天送到郑秋白手上,尸体虽然高度腐烂,但还是在体内检测到了一种没来得及代谢干净的新型镇定剂,外国货,国内很少见,更不会出现在一个孤寡瘫痪的老妇人手中。
这药物服用过量,会导致气管麻痹,窒息致死。
警方告知郑秋白,这个案子已经移交市局,将按照凶杀案,成立专项组进行调查。
而郑星星的消息,也在警方联系到他的初中老师时,终于浮出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