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彻底放下各种包袱的原因是:我真的累了。她也累了。”——感谢我自己赋予自己最美好的那段时光。
走了几天,一路上说说笑笑,我们夫妻俩过得挺快活。
可怜了各种小动物,被我们尝个遍。
最好吃的还属一种长得跟栗子球一样的生物,昨天刚发现的,长得可爱,还不怕人。感觉是到了这种动物的栖息地,一群一群五颜六色的毛球,跟脸盆那么大个,大眼睛水灵灵的,四只小爪子扑腾起来特别萌。
然后,这种萌萌的小动物被我跟我歌果吃了十来个。
皮薄馅大,肉还软,骨头又少,尤其是放在火上那么一烤,真好吃。
对于种种稀奇古怪的生物,我早就见怪不怪了,现在就是弄条大红龙往那儿一放,我顶多也就多看两眼,没当初那么新鲜了。
抓了几只栗子球当储备粮,我们一边走一边聊,继续着关于彼此的话题。
“诶诶,歌果,你以前是不是跟你的姐妹们住在一起啊?”
“小时候住一起,长大了就离开了。”
“那你为什么不跟大家住一起呢?”
“当时跟魅魔打仗啊,天天都没时间睡觉,我就自己出来生活了。”
“哦......”
水壶里的水是刚路过的一条小溪里灌的,我喝了一口,丢给她。
“来歌,你以前住在什么地方啊?”
“我以前......住房子里,石头房子。”
“石头房子?”
“对,就是用石头做的房子,又大又好,冬天也不冷。”
“那你也给我做一个石头房子吧。”
“我要是会造房子,还能跟你住山洞里?”
“来歌你真弱......”
“说认真的,你要是真想住石头房子,我明天就开始想办法。”
“其实......我不在乎那些,能跟你在一起就行了。”
这句话,她没扭扭捏捏地说出来,而是看着我的眼睛说的。我喜欢她现在的样子,不会再有什么闪烁迷离的眼神了,只有坚定与信任。
牵着马,我们并排走着,脚下的草地长势茂盛,有不少野花。回忆起高中的时候,班里组织去郊游,有个女同学给自己的男朋友编了个花环。那手艺叫一个巧,当时我就暗自决定要学会这门小技术。
我苦学两个月,没事就跑公园摘花,差点被罚款。后来学会了。结果到现在都没用上过......
“歌果,你闭上眼睛,给你个礼物。”
“你要干嘛呀?”
“你闭眼睛等着就行了~”
“哦......”
挺长时间没编花环了,有点忘了。最主要的步骤是开始的那个扣儿,然后按着三股辫的编法往下编就行了,最后弯成圈,收口。
“来歌,你在哪儿啊?”
“我没走,你再等一会。”
“好吧......”
废了半天劲,可算编好了,虽然不是最完美的作品,但这里面有我的爱意。
轻轻地把花环戴在她的头上,离远点一瞅,绝了,这漂亮劲儿。
“歌果,睁开眼睛,看!”
“看...什么?”
“看花啊!”
“花在哪儿呢?”
“你头上啊!”
“你傻不傻?你能看到你脑袋上的花啊?”
“啊对...我忘了......”
“噗......”
对视了一会儿,我和她笑了出来,把花环摘下来,给她看。
“唔...好看吗?我做的。”
“好,好看。”
头发里探出小蛇的女子攥着粉白淡紫的花环,好像只有借助这阵轻柔的暖风才能向爱人诉说出自己的心绪,可又怕浓烈的夏意掩住了自己的回应,特意提高了声音。
尴尬知趣地退场,我把手放在了她的肩上。
“我帮你...戴上吧?”
“嗯,好的。”
轻轻地为我的姑娘添上最后的妆点,她笑了,甜的不像美杜莎。
“我现在,漂亮吗?”
“漂亮。”
“再说多点......”
“我想不到别的词语了。”
“那就,嘘......”
如果她是人类,应该是踮起脚尖,美杜莎的话就是伸直尾巴。我的左脸上有了一个吻,残留着美杜莎的独特温度。
我们的爱情马拉松,终于跑到终点了。今天我们一起跨过了那条细细的红色终点线。
这一路已经够累了,让我们歇歇脚吧。
“来歌,你的脸好红。”
“因为你的嘴唇太热了。”
“嘻嘻。”
“要牵手吗?”
“来吧。”
毫无经验的初恋是迷人的,但经得起考验的爱情是无价的。
此刻的我们突然羞涩起来,痴痴地笑着。
“以后我们要在河边盖一个小屋。”
“然后呢?”
“我想种些蔬菜和花草。”
“我要养许多许多长颈兔。多到我们吃不完。”
“嗯,还要养一群羊,用两头羊,不,三头羊拉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