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母得知程宁静直接回了程家,知道她的目的已经在成功了一半,她认为,儿子之所以那么喜欢程宁静,还不是天天跟程宁静那个狐狸精天天待在一起。
只要给他们分开,时间长了,再加上让儿子和顾小姐时常见面,培养感情,跟她离婚那是早晚的事情。
当天,她就觉得浑身舒坦,立刻打包收拾东西回了家,并且极力邀请第二天顾小姐到她家里做客。
母亲出了院,方铭宇就将注意力转移到工作上去了,只是,他并不像往常那样注意力集中,会时不时的抬起头来看先办公室的大门。
那道门以前是经常开着的,因为门前方的办公桌就是程宁静的位置,以往,他只要一抬头,就能看到程宁静。
每次工作累的时候,他就依靠在办公椅上,欣赏着程宁静,观察者不同状态下的她,最爱的就是,太阳落山时,夕阳透过她背后的落地窗,投影在她的身上。
那个时候的她的一举一动都带着迷人的光彩,那么他工作一天的疲惫就会不知不觉的消失。
而且程宁静似乎对下班的点特别有心灵感应一般,每次看向时间,都能正好发现是下班的点,然后她的脸上就会露出惊喜,下一个动作就会立刻起身,走近他的办公室,揪他下班。
现在,他在抬首望去,哪里只有一道冰冷的门,是什么时候门又开始关起来的呢?
是在他妈妈说她一个人在家里无聊,让程宁静留下来陪她的时候,好像从那时开始,程宁静就没有在上班了,她那个秘书的位置也有人顶替了,每次他抬头就会看到新的秘书坐在那里。
动作规规矩矩,一眼一般,毫无灵动可言,他的办公室大门就再次关了起来。
原来,从那时起,他就开始觉得不习惯了,只是每天下班依旧可以看到程宁静,即使秘书没有提醒他已经到下班的时间了,他还是很准时的下班,他们还是相亲相爱,他依旧觉得满足。
但是,现在,他看着窗外天色已经蒙蒙黑了,他却没有一点下班的欲望,宁愿待在办公室这么一方天地里,也不想回家,他心里清楚,因为家里没有程宁静。
觉得喉咙里有些干,他站起身,走到办公室一角的位置,哪里有一个小吧台,里面放着他珍藏的各种名酒,和她经常爱喝的鸡尾酒调制原料。
他并没有先为自己倒酒,而是,将一些原料放进shake壶里,然后加入一些冰块,五个手指如同老鹰抓小鸡一样,食指扣住壶顶,其他手指扣住壶身,极快的甩动着,忽上忽下,动作很轻快,两手之间的替换也是从容不迫。
很快,一杯色彩鲜亮的被命名为“伯爵夫人”的鸡尾酒便调好了,他将混合酒倒入特质的酒杯中,然后得意的看向吧台前,嘴角的得意慢慢凝固,哪里没有程宁静。
他的表演只是在给自己看,在给他的回忆看。
他会调制鸡尾酒,曾经跟a市最有名的调酒师学的,程宁静最爱看他拿着shake壶,噼里啪啦一阵摇晃的姿势,她说他的动作极快,洒脱,轻逸,有着极好的美感。
所以,每次他工作之余调制鸡尾酒的时候,程宁静就会托着腮帮,一脸崇拜的看着她,眼睛里眨巴着小星星,让他伸手用。
甚至,在她还没有嫁给他之前,甚至在没有做他女朋友之前,他曾坏心眼的调制了一杯后劲很大的鸡尾酒,只为了看她醉酒后的神态,最后,在她喝醉后,难受的是他自己,他清楚记得,那次他偷吻了她。
他为自己倒了一杯白兰地,斜倚在吧台上,喝了一口,辛辣的感觉在口中荡漾开来,顺着食道,一直烫进胃里。
放在吧台边上的手机响了起来,方铭宇瞄向手机,上面闪烁着母亲大人四个字,他放下杯子,接听,是方母催促他赶紧回家,说是家里有惊喜。
惊喜?方铭宇心中一动,难道是程宁静回家了?
“好,我马上回去!”因为激动,他的声音里带着一些颤抖,像一阵风一般从吧台跑出来,甚至不小心带到了那杯刚调制好的鸡尾酒也顾不得扶起来。
方铭宇将车停在车库,迫不及待的跑向客厅,但是客厅里传来的欢笑声让他止住了脚步,因为那里面没有独属于程宁静的声音,他走到客厅,换鞋的时候,看到了一双显得十分高贵端庄的高跟鞋,整齐的摆放在他的拖鞋旁边。
这双鞋子很眼熟,他想起来了,前不久,他下班回家的时候,程宁静曾拿着一本杂志给她看,指着上面的那双高跟鞋说:“你看这双鞋子,一看就是给大家闺秀设计的,走起路来很端正的那种!”
他当时以为她喜欢,就说道:“我明天让人给你送到家里来!”
程宁静立刻撇嘴,“我才不喜欢这双鞋,我又不是大家闺秀。”她翻动杂志,到了后面的页码,指着上面的一双有着尖细的跟设计精致小巧的鞋子说道:“我喜欢这双,我要这双!”
那时她的脸上还带着小女人的幸福,笑靥如花,当然第二天,他派人送来了一双这个鞋子,同时还有跟这双鞋子同一系列所有地鞋子。
所以,如果说他换鞋子前还有那么一丁点期待的话,那么现在,他一丁点的期待都没有了。
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他迈动脚步的时候,一脚将那双高跟鞋踢到了一边,然后才朝客厅走去。
客厅里,顾冰清和方母正在插花,花是顾冰清带来的,她还特意带来了一个和她的那些话创意相配合的插花器皿,说是要向方母请教插花艺术。
虽然大部分都是在她在插花,但是不时的问方母的意见,然后说很多恭维讨好的话,逗得方母喜笑颜开,对她愈发喜欢起来。
看到方铭宇回来,顾冰清立刻站起来,脸上挂着微笑,绕过茶几,向她走过来,“铭宇哥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