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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初见梁辰(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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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陈小米的离开,老麦早有预感,只是他知道的太迟,明白的太晚。

小米是轻生了吗?没有。

在老麦的记忆里,小米就像是绝壁上生长的树,她的脚下是数以万计的石子,没有泥土的她疯狂的想要扎根;她的头顶是怒吼的狂风,她迎着风生长,在风里起舞,哪怕撕碎血肉也随时想着逆风翻盘,她不可能死。

这点,小米的信给了老麦极大信心。

信是这样写的:

老麦,我要走了,你不用找我,因为我也不知道自己将会去哪里。

走之前,还是要给你个交代,最起码,我要对得起那个夜晚向我求婚的老麦。说实话,这一刻我的心情十分复杂,不知道怎么表达我想说的话,想了半天,只想出两个词儿,感谢,和对不起。

那件事情发生后,我时常会想一个问题,如果那天你早点出门拦住我,会不会发生接下来的事儿,我被自己的蠢笑了,世界上哪有那么多如果。那件事后,我时常做梦,依旧会梦到那个深夜里我孤独的呐喊,它就像是梦魇一样缠着我,让我无法正视自己。

你不用担心,我也不怪你,我很好,我起码我看的很开,但我还是接受不了因为我的幼稚毁了我近二十年的沉淀。我想给自己个机会,也放你自由。我想一个人静一静,独自看一看外面的世界。

这个院子里已经没有我的东西了,最后也没有什么可以留给你,留一张我的签名吧,留个念想。

————陈小米

陈小米走的很潇洒,只留下了一张签着她名字的红票子,还有一个在风中凌乱的老麦。

一觉醒来,准老婆没了,这换谁谁能接受?

老麦倒也深情,哪怕难的发不出工资,吃不起饭,也不动那张红票子。这可就苦了我了,不发工资我怎么消费?吃不了饭我拿什么给你干活?曾经几次没钱花的时候我总是偷偷摸摸的跑到柜台墙角处偷那张红票子,都被老麦带了个正着,给我好一顿揍,最后索性安了个监控,这才杜绝了我打红票子的主意。

从那以后,老麦不管是花钱还是收钱,一张张红票子上都会写上一行小字:“凌晨一点半,老麦”。

后来网吧里的传言传遍大街小巷,有的说,“写字儿的八成都是假币,留着做记号用的”,有的说;“这分明是老板和情人的暗号,时间都写的清清楚楚的,一定是怕对方老公发现”,老麦从不做解释以至于越传越邪乎,“我怀疑这老板八成是个间谍,用红票子传递情报,那几个字儿百分之百是暗语”。

风言风语传的满天飞,老麦依旧不为所动,直到有一天的傍晚,借着酒劲儿,老麦才鼓起勇气拿出那封信,彻底将真相大白于天下。

夜已深,月明星稀,几朵云彩慢悠悠的从我眼前飘过,我和老麦坐网吧楼顶的躺椅上抬着头看向远方,我忍不住问老麦:“你就真没打算去找那个叫做陈小米的女人?”

老麦摇摇头,苦笑:“天下之大,上哪儿去找”。

我在躺椅上翻了个身,转头看向老麦,又问:“那个女人究竟有什么什么魔力让你那么上头,她为什么一声不吭就走了?”

老麦喝了口酒,一个蓄力盘腿坐起来:“初恋是美好的,他就好比你刚出生第一次吃到的母乳,初尝,带着好奇,再尝,带着享受,等它再出现你面前的时候,你依然会毫不犹豫的扑上去,因为那时候你已经渴望拥有它了,以至于你很长一段时间都戒不掉,忘不了。小米的离开,在我的意料之中,我知道她是什么样的女孩,我也知道她想要的,只是,那个时候的我们,都没能明白,什么才是最珍贵的。小米说的不错,但凡我追的紧一点,她就不会出现在那个酒店里,更不会有的那些事儿。可惜,没有如果。”

我长叹,再也没说话。

那张签着字的红票子的依旧摆在那儿,老麦喜欢在每张纸币上写上那五个字,他在等,等一个下雨的深夜,等小米回头,告诉她,他一直都在。

梁辰的出现,同样也是在2013年。

那一年,梁辰遇见了美瑾,我遇上了梁辰。后来,美瑾和梁辰成了夫妻,我和梁辰也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兄弟。梁辰成了美瑾生活里一颗璀璨的明珠,同样,他也成了我黯淡无光日子里的一种调味剂。

梁辰是跟着老麦回来的。

老麦初次见他的时候,他穿着病号服、身上的针头还没拔,正风风火火的从医院里跑出来,跟老麦撞了个满怀,撞的老麦手里的礼盒都变了型。

老麦是个典型的守财奴,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是一顿骂,梁辰目不转睛的盯着老麦,一句话不说。老麦骂完了才看清眼前这小子身上穿的病号服,骂了声晦气,转身就走了。

第二次见到梁辰,是当天夜里。

那天下着暴雨,老麦陪着我一起值班。老麦出门抽了个烟,再回来,身后跟着的,正是穿着病号服的梁辰。

此刻的梁辰浑身已经湿透,正站在门口打摆子。老麦交代一番,给他换了身衣服,在网吧的角落里睡下了。

我好奇的跑去问老麦:“这你家亲戚?头也不秃啊?”

老麦一巴掌拍在我脑门上,笑骂:“你个臭小子,管好你自己就行了”。

老麦心眼不错,就这样,老麦还是留下了这个沉默寡言的“哑巴”。

初次见到梁辰的时候,我还惊讶,皮肤白皙,浓眉大眼,鼻梁上挂着金丝眼镜,举手投足都带着几分儒雅气质,一看就不是寻常人家养出来的孩子,活脱脱一个电影男主角。

起初的梁辰沉默寡言,似乎心里面只有网吧里的那一亩三分地,除了工作还是工作,很少和人交谈,甚至很少见他停下来歇着,老麦对此十分满意。只有我在惊讶,这年头,居然还有人不图工资,为了一口饭拼了命的给老板干活,这要是碰到个资本家,不得高兴的蹦起来。

好奇细菌一样不断滋生,逐渐开始侵蚀我的八卦之心,一步步将我瓦解,最终,我投降了。

直到后来和梁辰一起喝的一顿酒,我才逐渐了解到这个稚气未脱的少年,这才有了的故事开端。

梁辰出生在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县城里,父母是一家科技公司的老总,半年前父母前后一个月的时间里双双离世,公司由四叔代为管理,家产被剩下的其他四个叔叔瓜分殆尽。好在四叔良心不坏,见大哥去世,主动挑起了抚养梁辰的担子。

四叔这辈子唯一的遗憾,就是没有一个儿子,每次看到梁辰都像是看到自己亲儿子一样,拿他当心肝宝贝儿一样对待,但四婶可不拿这半路杀出的“儿子”当回事,只要是四叔不在家,对梁辰那是非打即骂,笑话他是有娘生没娘养的家伙,还对外声称这是自己家养的看门狗,自己好心收留罢了。

梁辰从小衣食无忧,面对自己家突如其来的变故,一时间不知所措。学习成绩从此一落千丈,从原来的年级第一一路俯冲而下,成为学校垫底的差生。面对同学的嘲笑,老师的批评、四婶和自己两个并不熟悉的妹妹的精神攻击,梁辰第一次觉得无力,觉得生活失去了色彩。

他开始失眠,开始焦躁,开始浑浑噩噩的生活。他发现自己病了,病得不轻。

他偷偷去医院查过,那张白花花的纸上印着几行字,有几个字还是异常刺眼,上面写着“重度抑郁”和“狂躁症”。他开始疯狂吃药,试图用药物抑制自己无法控制的情绪,他开始拼命学习,用学习填满自己忧郁的日子。

在他心里,家是他唯一可以依靠的地方,原本的家已经没了,如今,四叔在哪里,家就在哪里。

他固执的认为,只要自己够优秀,就会得到四婶的同情和妹妹们的认可。

但是他错了,因为他已经没有家,这个家,本就不属于自己。

腊月二十九,梁辰起了个大早,偶然间听见叔婶俩人的对话,彻底震碎了他对家庭的向往。

四婶漫不经心的说:“要不,把梁辰过继给别人吧,孩子现在才十九,正好我认识一个老总,一直想要个男孩,可就是生不出来,过继给他当个干儿子,他也愿意收,我也乐意送,正好还能省一笔上学校的钱,还不少呢,一举三得,我们也省心不是?毕竟带俩闺女本来就够烦的了。”

四叔咬着面包愣了半天,还是缓缓地低下了头。

终于,在腊月二十九的晚上,他崩溃了。想想这半年来所受的委屈,看看四叔一家人其乐融融的样子,想到老爸老妈,想到昔日笑着瓜分自家财产的亲人,他再也绷不住了,那天,他小心翼翼的躲在被窝里哭了一整夜。

他走了,悄无声息的走了,准确的说,是悄无声息的逃走了。

窗外寒风呼啸,梁辰怅然若失,也许,从坐上火车的那一刻起,他再也找不回真正的自己,即使有一天真的回到的那块土地,也无法面对曾经的那些故人。

真正让梁辰心灰意冷的是那个电话,那个四叔打来的电话。

四叔说哭着说:“辰儿,回来吧,四叔养你,只要你回来,四叔马上就跟你婶子离婚!我说到做到!咱也不去什么狗屁富豪家里当干儿子,只要你回来,好吗?”

电话里,四叔哭的稀里哗啦,隐约还能听到四婶的唠叨:“回来什么回来,又多一个饭碗”。

梁辰泪如雨下,发誓这辈子就是死在外面也不回去,匆匆结束了对话。

大年三十,又是一个大雪纷飞的日子。梁辰踏上了那班改变他命运的火车,不是为了回家,而是为了逃跑。

寒冬来临,你随寒风飘下,遮蔽了茫茫大地;又随风摇摆,化成枯藤老树上一片洁白的叶子,你能遮住所有,唯一遮不住的,只有那个飘渺虚无的、那个生你养你的片天空;你能变成别人想要的样子,可你不知道,这一切都不过转瞬即逝,又何必自我折磨。

在大多数人眼中,故乡从一部电影变成一张照片,最后化成一个孤岛,慢慢的,不再被提起。

梁辰说,故乡,只是生他养他的地方,逃离,只不过是他缝合伤口时的一场手术。

出来工作五六年,四婶还时常给自己打电话,过年过节依旧挂念着自己,在他走投无路的时候四婶打给他两万块钱吩咐他好好生活。

如今,他已经不再是那个抑郁焦躁的少年。他已经慢慢理解了四婶,四婶是那种面冷心热的传统女人,她所接受的教育是,只有打击才能让一个男孩长成男人。正如她所想的一样,梁辰走出了阴影,走出了那个童年的故乡。

只是酒后偶尔提及那些年,他总是要骂上两句:“故乡,留给我的只有扯淡的那几年!”

烟花易冷,岁月弄人。

也正是这列火车,彻底改变了梁辰的命运,把梁辰从死亡的边缘拉回来,给了梁辰一个新的人生。

自杀的前一夜,梁辰哭的一塌糊涂,身边坐着一个穿着白纱裙的女孩。

女孩的世界里,从小到大就没见过那个男孩子能哭的这么难听,哭的那么撕心裂肺。兴许是母爱泛滥,女孩老是给梁辰递纸,一来二去就跟梁辰谈起了心,从童年说到故乡,从金钱谈到人生。

梁辰悲伤过度,几次难过的哭昏过去,那时候嘴边挂着最多的一句话就是,“都怪我不争气”。

女孩就这么默默的陪着他,最后还送他下了车。

梁辰哭的睡着了,等再醒来,自己已经躺在了病床上,手腕上绑着厚厚的绷带。

据护士说,当时他身上全是血,手里还死死的攥着半截崩断的美工刀,是一个女孩背着他狂飙到的医院,弄的雪白的医院大厅到处都是血,给那些患者唬的一愣一愣的,那时候的女孩哭着喊着让医生一定要救活他,别提多难受了。

坐在病床上,梁辰捂着脑袋想了很久,自己已经记不清那天发生了什么,只记得回忆起来就会脑袋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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