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时分,一辆宾利在夜色中流星般划过,车快得极快,四轮几乎要飞离地面。
叶鹿心乱如麻,恨不得将油门踩出一个洞。
突然枪声骤响,车身失控撞向护栏,只听“轰”一声巨响,整辆车燃起熊熊火焰。
随后,林木边闪出了几个高大黑影。
领头的男人,一身肃黑西装,站在快要烧焦的车架旁,借着车身微弱的火苗,慢条斯理地点了根烟。
他的脚边,蜷缩着一团人影。
叶鹿抽搐着,有气无力得瘫在地上。
电光石火间,她条件反射地打开车门,还来不及跳车,便被爆炸的冲击波当场撞倒在地。
她的腹部被炸得血肉分崩,焦糊的皮肉下,鲜血大片大片涌出。
“叶小姐,别来无恙。”男人斜叼着烟,双手插在裤兜,居高临下地俯视着她。
叶鹿虚弱地睁开眼,火光映出男人的脸—瘦削,苍白,正面无表情地望着她。
路北掸了掸指尖的烟灰,黑色皮鞋尖碾磨着她的脸:“叶鹿,我和你无冤无仇,你就这么想要拿到那本黑皮本,掘我老底?”
他俯下身,嗤笑道:“为了叶明远,连命都可以不要,真是天真啊。”
叶鹿深爱叶明远这件事,整个商圈人尽皆知。13岁那年,叶明远从福利院接回叶鹿那一刻起,她便将他奉为神明和救世主。
如今路北和叶明远为了城东土地争夺地你死我活,两个商界大佬互不相让,竞争到了白热化状态,她作为叶明远的养女在一边干着急。
恰逢一个女人打电话过来,声称自己知道她的身世之谜,而且手里有本黑皮本,记了路北所有的龌龊事。叶朵一个激灵,一方面她想知道为何叶明远收养了她,另一方面如果事情确凿,叶明远这一仗就必胜无疑了,以后也有证据拿捏得住路北。
她当机立断,一路飞驰着赶来了。
未曾想到,被路北捷足先登。
路北是怎么知道的?
叶鹿只觉得胸口火辣辣的剧痛,她本能地曲起身子,大口大口喘着气:“你杀了……我……不怕……叶明远……报复……”
路北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笑声放肆:“哈哈哈,我还得谢谢叶总及时告知我啊。”
叶鹿不可置信地看着他,只觉得胸腔积起一股森然的寒意,将五脏六肺都浸得冰凉。
路北讥诮地回道,“这个婊/子为了双保险,给你打电话前,已经求过叶明远了,只不过被叶明远回绝了,并电话告知了我。”
“你猜为什么?我过去为叶明远卖命这么多年,他知道我这人做事有进无出,一个情人能获得什么机密,无非是些阉割的皮毛,如今他为了城东土地,资金链都要断了,倒不如和我做笔交易。”
继而他脸色一冷,踩灭了地上的烟头,嗤笑一声:“商人从不做赔本的买卖,你的那丁点儿利用价值,早就用尽了。我替他杀掉你这个绊脚石,说到底他还得谢谢我啊。”
这些话,就像一把刺刀,一点一点地剜空她的心肉。
叶明远会替她报仇吗?
其实她内心深处早已有了答案——
他收养了她,为她提供锦衣玉食的生活,满足她所有无理的物质需求。
唯独,不爱她。
叶鹿苦笑一声,内心深处的无力感弥漫开来。她强压下胸口翻涌的气血,用尽最后的力气,虚弱的问道:“你说……我的…利用价值…什么意思……?”
路北还在说什么,叶鹿却一个字都听不清楚了。
真相和回忆好似巨石,打破了她赖以保护的自欺欺人,压着她堕入无尽的黑暗。
夜空里的星光霎那间黯淡,一切的一切都离她远去了。
叶鹿闭上了眼。
嘀嘀嘀嘀嘀-嘀嘀嘀嘀嘀——
叶鹿直觉有把电钻在心脏打洞。
她一翻身,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啪”地按掉这雷达丧钟。
三魂七魄只有一魄为了活命爬起来了,其他都还在装睡。
她打着哈欠,眼泪鼻涕横流,迷迷糊糊地扫了下四周。
瞬间,魂魄都吓得归位了。
乱七八糟的白色书桌,塞满娃娃的白色书柜,天鹅绒的白色窗帘,羊毛绒的白色地毯。
这可怕的叶明远禁欲色。
好像是她的房间。又好像不是。
越上年纪,越爱粉色。
她成年后,就把所有的禁欲白换成了少女粉。
而且…她不是…死了吗?
难道是做梦了,还是这闹钟太索命,被摇回魂了?
“朵朵,朵朵,要迟到了!”敲门声从门外传来。
她光脚跳下床,拉开房门。
晨光从门缝倾泄下来,林姨正慈爱又焦急地看着她。
叶鹿惊得眨巴了数下眼睛——
林姨还在!
又伸出一个手指颤颤巍巍地碰了碰——
有温度的!
“林姨,真的是你吗,我没在做梦吗?”叶鹿眼眶瞬间红了,她一把抱住妇人,将头埋在温暖的颈侧。
林姨吓了一跳,哭笑不得地推着她往房内走:“哎呦呦,你这孩子是做了什么噩梦,还光着脚,穿得这么少,赶紧把秋衣秋裤穿上。”
说着,熟练地从衣柜里挑出毛衣裤子:“我和你说春穿秋裤,夏不拉肚。”
叶鹿看了一眼窗外阳光灿烂,晴空万里,又看了一眼裹着像白熊的林姨。
她一边流着绵延不绝的眼泪,一边扑哧笑出声。
是了,也就她的林姨,一年只分秋冬两季。
林姨只道她是做噩梦了,抹去她满脸的鼻涕泡泡,柔声叮嘱道:“朵朵,你现在高二,马上就高三了,怎么还想着逃课赖床呢?赶紧起床,把衣服穿好。”
同时往门外使了个眼色,“抓紧点,再不下楼,先生就要说你了。”
“高二?”
叶鹿呆住了,她的眼里微光闪闪。
多好的年纪啊。
林姨还未去世,她的学业还未荒烂。
上一世,她是无根无叶的菟丝子,攀附叶明远身上,从中汲取养分。
如果有一天树木干枯了,她也想好要随之而去,入土腐烂。
为爱殉葬,多么高贵无畏的结局。
如今重回于世,她才看清,这不过是维护自己脆弱自尊的谎言——
一株菟丝子能有什么价值呢?
只叹年少的她太过无知,错把攀附当幸福。
以为做个菟丝子,就可以不必为一切烦恼,在俗世享乐中贪欢,就是掉进土里殉葬,也能安静腐烂。
却没想到,所有的风雨与烦恼都来源于这误入歧途的本心。
叶明远从未正式承认过她的身份,也几乎不带她参加任何宴会,让她被商圈的人暗地嗤笑看不起。
她倒不在乎这些闲言碎语,可是内心别扭又自卑,因为做着一份赏赐的工作,爱着一个不爱她的男人。
重回一世,她不想再做菟丝子了,只愿长成坚不可摧的藤蔓,撑起一方独立天地,过好自己的生活,守护好她爱的人。
草草洗漱完,叶鹿往书包扔进一堆文具,快马加鞭得蹭蹭跑下楼。
“怎么连着几天都迟到?今天就不要走路了,我让李忠送你。”
男人在窗前抽了一口烟,抬眸看着她。
他的眉眼很端正,浓眉下压,眼型圆润上挑,眼尾却微微下垂,使得温文儒雅的君子气质,平添了几分深邃阴沉。
如同他脸上的光影交错,一半黑色,一半白色。
望着上辈子爱而不得的“罪魁祸首”,叶鹿有点恍惚,明明回到了7年前,叶明远除了脸蛋嫩一点,线条柔和一点,竟也没什么大变化。
她不禁感叹他的自律。
叶明远见她呆呆地站着,便踱步过来,递过打包好的早餐,放缓了语气:“记得把这些带走,在车里趁热吃了。”
叶鹿接过早餐,垂眸看向他的手指。
修长的中指戴着一枚铂金素戒。
她恍惚想起,他快要订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