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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北关吟诗(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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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国偏北的官道,共分三路。这三路官道途径天南河与回浦江,但最终的汇总之地,却是没有分别——镇北关。

镇北关地处楚秦两国边境,扼东北、华北咽喉要塞,两侧高山耸立呈包夹之势,关口身居山腹,只有一字长蛇道路可走,易守难攻,所以镇北关素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说。

经过一天一夜的整理思绪,赤龙,不,是李焕仙终于大致搞清楚了自己的身份以及当今天下之势。

当今天下大陆版图,一分为四。南下为李焕仙的母国——楚国。北上则分为秦国、金国以及突厥辽国。

是的,在这个世界,突厥强势崛起,吸收中原人士,最终于八十年前,一统草原,建立国家。在突厥辽国的强势之下,本来纷争不断的楚秦金三国,终于减少战争,休息养民,共同抵抗突厥。

但天下毕竟未曾一统,三国之间虽表为同袍,但内里依然暗自角力,互相安插内线,试图获取更多的好处。也亏得突厥铁骑冲阵无双,否则楚秦金三国也不会停下战争。

虽然三国早已签订同盟书,但依然各怀鬼胎,互不信任。

楚国早年间施反间之计,将楚秦两国接壤之地的蛮族策反,使秦国青云十四州听调不听宣,成为楚秦两国的战略缓冲之地。

而秦国也有样学样,暗中资助楚国境内绿林强盗,提供车马军械,为祸一方。所以近二十年来,为了维持平衡,三国之间开始互相交换质子,将各国内的王子公主送往他国为质,以此来换取利益。

而李焕仙此行,便是秦国国内的楚国质子姜若怀突发恶疾,至今卧病在床,久治不愈,恐难存活。为安抚秦国,楚帝特遣李焕仙为楚国使臣,出使秦国,商谈质子姜若怀之事。

但为何一国使臣出使他国,仅有一辆马车,和七名亲兵?

这就要说到楚国最近的倒霉事了,那真是一件一件又一件。先是骠骑大将军被调离边军,突厥辽国不知哪里得来的消息,冒险由西部绕过秦国,连克楚国十一城。接着江南伏虎口决堤,水淹千里,民不聊生。江南各地绿林顺势揭竿而起,火上浇油。

楚帝急命三军平定江南叛乱,可叛乱还未平,又传来质子姜若怀病危,秦国趁楚国内忧外患,居然突然发兵,将已经独立的青云十四州重新纳回版图,两国的战略缓冲地不复存在,大军威逼楚国边境,并索要城池岁币,其中就包括镇北关。

内忧外患之下,楚帝只得派遣使臣出使秦国,希望和谈。但原使臣礼部侍郎在路上却突遭截杀,虽然保住了一条命,但也伤势惨重,无法出使。

最后无奈之下,只得急命吏部员外郎李焕仙替补出使秦国。为防止使臣再遭截杀,故使李焕仙只带亲兵,秘密前往镇北关与出使团队汇合。

听燕儿那丫头与自己说过,李焕仙这吏部员外郎只是个闲职,从不点卯轮值。平时不是泡在太学院修书,就是去画舫喝酒,也不晓得这种出使他国的差事,怎就落在了李焕仙的头上。

想到了这事,李焕仙便掀开马车窗口的帘布,向外看了看。只见官道的尽头,便是楚国镇北关的西门——迎恩门。

而关口之下,边军早已列阵,六名身穿楚国官袍的官员正在城门下焦急的直跺脚。看来李焕仙这位替补使臣被刺杀的消息,已经传到了他们的耳中。

“驭~”

李家的家仆林管家亲自驾驶着马车停在关口,李焕仙深呼一口气,无奈的下了车。

“哎呦!李大人无恙便好哇!听闻大人路遇歹人,下官恨不得快马加鞭赶去那大屿山为大人压阵,还好吉人自有天相,大人洪福齐天……”

“停停停~那个,啊,李某遇险,但已无碍。承蒙各位大人挂念,嗯……先谈正事儿吧。”

李焕仙再世为人,这些事情心里自是门清。但前世作为杀手,行事主打的就是个干净利落,从不拖泥带水。这官场那套虚伪的东西,看见就烦。

“大人可不能这么说,出使秦国事大,但大人的安危也是大事。您要出了点什么事,我们哪有脸见您父亲呀!估计还没出这镇北关,边军就先把我们砍了。”

听着这名谄媚官员的话,李焕仙眉头紧皱。他死,关他爹,关边军何事?想到这,李焕仙便要开口询问,但转念一想,不太方便。

所以他摆了摆手,示意出使的各部官员稍等,自己走回到马车前,敲了敲车窗,一个清秀可爱的小丫鬟便探出了脑袋瓜儿,用漂亮的大眼睛看着他。

“那个……我爹谁呀?”

燕儿被李焕仙这么一问,半张的嘴顿时合不上了,盯着李焕仙的脸仔细看了看,焦急的说道:“少爷,您莫不是又犯癔症了?我这就拿药。”

“拿拿拿拿什么拿!问你什么你就说什么!”

“真的不用吃药?”

“说!”

“哦~老爷是楚国骠骑大将军李圣千。”

李焕仙昨日问了许多关于自己以及天下间的事情与燕儿,但唯独漏了自己的身世。不是李焕仙头脑大条,而是家人这东西,李焕仙从来就没有概念。

毕竟杀手,皆是孤家寡人。

“大将军?边军归他管?”

“老爷常年在边关练兵,抵御突厥,声望极高,人称飞将军,不过去年就已经归京了。少爷,您怎么连这些事都忘了?”

李焕仙思索了一番,原来自己这便宜老爹手握边军,怪不得被楚帝所忌惮,即使边关告急突厥进犯也不再启用,就晾在京都当吉祥物。

“这种事,我忘了不要紧,你昨天怎么不与我说?”

燕儿委屈的撅着小嘴,小声的嘀咕一句:“你又没问。”

看着这刚满十五岁的丫头委屈的模样,李焕仙也不忍再说些什么,下意识的伸手掐了掐燕儿那嫩的出水的脸蛋,笑着说道:“行了,在马车上颠簸了一夜,好好补觉吧。”

……

……

李焕仙与一同出使的文官进入镇北关关下的小镇——西罗城。不一会儿就来到了边疆统领的府邸。只见镇北关守备军统领徐枫早已等候多时,眼见一众官员到来,徐枫便拱手向前。

“末将镇北关守备军统领徐枫,见过三公子,见过诸位大人。”

徐枫不愧为镇守边关的都统,边军百战,铁血军人的肃杀之气,与这些谄媚的文臣使者截然不同,一看便知。虽说守备军统领品级不高,但手握实权,一关五千兵马与守卫边镇的军营皆可调动。

与李焕仙一起来的官员们丝毫不敢怠慢徐枫,一一行礼问好。但徐枫根本不理会这些文官,也不谈接风洗尘之事,而是执意带领李焕仙等人去镇北关的城楼——靖边楼。

这可苦了李焕仙,本来若是前世的身躯,别说登个楼,就算珠穆朗玛峰也上得去。可现今李焕仙的身躯之羸弱简直惨不忍睹,腿上又受了箭伤,爬个二十几米的城楼,足足爬了一炷香的时辰,而且气喘吁吁,脸色惨白无比。

“三公子这身体……莫非未曾习武?果然如传言……”

徐枫看着凄惨无比的李焕仙,话语虽是关切,但眼神中却带着几分惋惜。

其实也不难理解,李家世代行伍出身。不提李家太祖,不提李焕仙那便宜老爹,就光是李家的大公子二公子,也是颇具武勇之名。但唯独这李焕仙,虽有些才名,但却丝毫武艺不通,却有给李家抹黑之嫌。

李焕仙懒得谈这话题,也没法说理,干脆回避道:“好家伙,登高望远。一眼望去,大秦疆土尽收眼底。镇北关不愧为边郡之咽喉,京师之保障。雄关虎踞,果然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那是自然,镇北关由大将军之手经营多年,虽与敌国近在咫尺,但就算一营之兵也可阻敌国精兵十万,此关无恙,则楚国无恙。”

虽然自己对这世间的诸国没有任何的情感,但看到徐枫自豪的面孔,李焕仙的内心却是有些发笑。他一个来自异世的无情人,根本不可能理解这个边关守将的内心世界。

看到这李三公子没有情绪波动,徐枫心中暗暗失落。传说李家一门三杰,家主李圣千堂堂‘飞将军’自然没得说。

长子李焕天官拜羽林中郎将,守卫皇城。次子李焕明虽然没有官职在身,但也是楚国最年轻的武举人,一身武勇非比寻常。

三子李焕仙虽是文官,但好歹也是楚国有名的才子。怎的今日来到这大楚第一边关,却丝毫没有对母国的自豪之情呢?作为外交使臣,连基本的装样子都不屑去做。这,让徐枫想不通。

其实,在李焕仙看来,什么楚国秦国突厥辽国的,通通与他没关系!他能再活一回,已经是走了狗屎运了,哪里还会在乎别的事情?只要他自己能好好活下去,那么就算全世界的人都死光了,他眼皮都不会眨一下!

但问题是,李焕仙的小腿上,还在隐隐发痛。这痛楚在时时刻刻的提醒着这个重活一回的人:有人,不想让他活下去!

李焕仙没空与这群官员感慨国家的强盛虚弱,他一直在想自己的问题。可那般无所谓的神情,不光让边关守将徐枫疑惑不解,也让同行的使臣们心中犯了嘀咕。

外交使臣出使他国,从接到圣旨的那一刻起,就代表了自己的国家。自己的一言一行,皆要以国家为重。虽说还没出边关,但气氛都烘托到这里了,你李焕仙作为使臣,居然不随波逐流,好好盛赞一下自己的国家,反而不屑一顾。

要知道,出使,也是有监察官在随行记录的。徐枫不给众人接风洗尘,先带使臣出来欣赏边关景致。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是要拍马屁!

李焕仙在楚国素有才名,虽然诗词酸腐,但也算有几分才气。出使秦国,不是好差事。简单说,是个没人愿意接的活儿!

倒了大霉的李焕仙接到了这个任务,估计去了秦国,也得是灰眉土脸。若是在走前,于此地触景生情作诗一首,同行的监察官必定会记录下来。届时,出使结束后,也算是给自己赚到几分颜面。

起码,能留下个‘宁恋本乡一捻土,莫爱他乡万两金’的名声。

可这李焕仙呢?也不知是假傻还是真不在乎,完全不接这话茬儿。这不仅仅让徐枫难堪,也让那些试图谄媚于飞将军李圣千的官员们不知所措。

“咳咳!我大楚第一雄关,岂是三言两语能概括的?此情此景,老夫不由得想起李大人去年所作的《边关望南还》。不如,李大人在赋诗一首,让下官再开眼界!”

一名同行的使臣实在看不下去,直接接过了话茬,主动给李焕仙找台阶。这饼都喂到嘴边了,李大人呀,您就别吝啬了,随便扯两句算了!

他们这些古代人的小心思,李焕仙再世为人岂会不知?但他现在的脑子,要同时想一百零一件事情,哪里会有闲工夫搭理他们?

虽说,前世赤龙在‘杀手工会’中,几乎对世间的各类知识都有涉及。但让他一个现代人,作古代的诗,这怎么可能做得到?

看着这些官员都将目光聚集到自己身上,李焕仙那变态的感应能力顿时被触发。期待、欣喜、质疑等情绪一股脑的投射道自己身上,这让李焕仙变得有些烦躁。

妈的!真想赏他们一颗穿颅子弹!

杀人没问题!就算是这样一副羸弱的身躯,李焕仙也有把握在一对一的情况下,杀死一个体能远超自己的人!但作诗就真的有些难为他了!

不过,背诗,倒是能背上几首!

如今自己才刚刚来到这方世界几天而已,不出意外的话,这具肉身的身份将是自己赖以生存的关键。所以,不到万不得已,绝不能暴露身份!

思来想去,李焕仙不由得想起前世的一首诗,随即无奈开口道:“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好诗呀!”

此诗一出,众人惊叹。甭管什么秦什么汉,也不管能不能听得懂,总之就是一个字:捧!

飞将军的儿子,就算口出骂人的三字经,也得捧!

只见徐枫双眼冒光,一脸赞叹的看着李焕仙。而一同登楼的文官使臣赶紧拿出纸笔记录下来,细细品味。

徐枫此时比较激动,好似听懂了李焕仙诗中之意。一把扣住他那细薄的臂膀,伸手向西一指:“正如三公子诗中所言,突厥贼胡绕路偷袭我楚国,竟然七天连下十一城,我等边军深以为耻,数次请战都被朝廷驳回,若大将军未回京,那贼胡怎敢屠戮我大楚子民!”

李焕仙看着徐枫情绪激动的样子以及随行官员惊叹的面孔,心中早已在偷笑道:一群没见过世面的原始人,一首‘诗家天子’的《出塞》就能打发掉你们。若是自己背上几首诗仙诗圣的名句,那岂不是要制霸文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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