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老子就是好人!咋滴?
“行,谢谢虎哥。”
林余冲黑虎点点头。
闲聊一会后,林余闲着无聊,便找借口离开了
第二天一大早,收拾好书包后,林余背着书包下楼。
走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看着比往日要更加密集的人流,林余越走越觉得不对劲。
直到第五次看见穿着便装的半大少年们结伴玩闹时,林余才突然醒悟过来。
靠!
今天周几啊?
林余拿出手机。
星期四。
但中秋节!
看着日历上中秋节下面的红色休字,林余翻了个白眼。
老子好不容易主动学习一次。
你却让我输的这么彻底。
焯!
不学了!
回家睡觉!
林余转身就准备回家睡个回笼觉,没走几步,林余便来到一个十字路口。
在十字路口停下脚步,林余扭头朝左边看看,又扭头朝右边看看。
左边是来时的路,也是回家的路,林余本来是想原路返回,回家睡大觉的,但此时林余的肚子有些饿,不过顺着这条路回家也不是不行,因为在这条路上有一个鸡蛋果子小摊。
摊主阿姨的手艺非常不错。
用鸡蛋果子来解决早餐是个再好不过的选择了。
而右边的路距离那家二十四小时营业初遇小酒馆很近,那里的早餐一定比鸡蛋果子更加丰盛,而且还是免费的!
不过
如果只为了一顿早餐过去一趟是不是有些不值啊?
林余站在原地,时而纠结的向左看去,时而又扭头向右看去。
红绿灯一连变换了好几次颜色,林余也没能做出决定。
“算了吧。”
林余喃喃自语道:
“换换口味,鸡蛋果子虽然好吃,那也不能天天吃啊。”
“更何况这么久了,也该去场子里看看了。”
做出决定,林余向右转身,朝着初遇小酒馆走去。
来到小酒馆,林余向吧台要了些吃的。
当然,没给钱。
吧台的服务员在昨天见过林余,自然也很有眼色的没跟林余要钱。
林余随便找了个空位置开始吃饭,打算吃完就回家。
酒馆里并没有几个人,清晨六点,该回家的人都已经回家了,几个烂醉如泥的酒鬼显然还没到醒来的时候,所以整个酒馆十分安静。
就在林余以为这份安静能一直持续到自己离开的时候时,一阵喧闹的声音响起,几人吵吵嚷嚷的进入酒馆。
悠闲的早餐时光被打破,林余有些不爽,但也没说什么,毕竟这里又不是自己的家,能白吃一顿早餐就已经很不错了。
林余继续安安静静的吃着早餐,可那群吵吵嚷嚷的人却主动找了上来。
“我靠!”
“这不是龙哥吗!”
穿着蓝色牛仔夹克搭配破洞裤子的男人看见了林余,激动的大声喊道。
“龙哥?”
“哪呢哪呢?”
男人周围人群散漫的神情顿时激动起来,开始四处张望。
“你他妈猪啊?”
“这儿哪还有别人?”
男人没好气的冲同伴骂了一句,随后伸手指向前方穿着校服的林余。
几人的目光跟随男人的指引看向坐在角落处,安静吃着早餐的林余。
他们起初的目光有些不屑。
林余身上的校服让他们以为这不过是一个还在上学的学生而已,哪里是狠人林余。
不过在他们看清楚林余那百万中无一的嚣张发型,他们很快就认出了他来。
“我靠!”
“真是龙哥!”
一群人大呼小叫的围了过来,纷纷开始问好。
“龙哥好。”
“嗯,你们好。”
林余敷衍的冲几人点点头,心里却有些纳闷。
自己什么时候有这么高的人气了?
“龙哥,你的事迹我都听说了,你真是这个。”
穿着蓝色牛仔夹克的黑血帮成员抬手伸出一根大拇指说道。
“什么事迹?”
林余好奇的问道。
“当然是你在前段时间舍命保护帮主的事迹啊!”
“龙哥你这几天在休息还不知道吧?”
“这件事在帮里都传开了!”
“龙哥你不顾生命危险,替帮主引开火蝎帮的那些狗杂碎。”
“真是忠肝义胆,义,义”
穿着蓝色牛仔夹克的男人显然文化水平程度不高,义了好半天也没能义出来个所以然,还是他身边的朋友用手肘碰了他一下,小声提醒说道:
“义薄云天。”
“对对对!”
“义薄云天!”
蓝色牛仔夹克男人赶忙跟着说了一遍。
听着众人不绝于耳的赞美,林余有些心虚的摸了摸鼻尖。
不过转念一想,林余又释然开来。
别说咱的想的是啥。
就说咱做了些什么!
那天晚上,要是没有自己,李原他!
好像早就跑了
那自己头上的伤也是!
好像不存心坑李原,自己倒也不能受伤
那
那
那自己最后也引走了四个追兵是不是?
老话说得好嘛。
君子做事,论迹不论心!
老子就是君子!
就是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