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叶对老太君知道这些丝毫不感到惊讶。
他也没有回避,直接点头道:“是。”
老太君忽然发出一阵难听的笑声,然后才说道:“若是如此,你可真是大材小用,不对,应该说暴殄天物才是了。”
多余解释的话,老太君却没有对陆叶说。
炎黄之心,陆叶或许知道它的功效,但绝对不知道它的全部功效。
不然,也不会如此轻易,就用炎黄之心来治他老婆的霜喉。
炎黄之心最大的功效,就是能调经顺脉,特别是对那种异脉暴醒的人,主要这人不死,就能完全救活。
第二功效,是能治癫狂、失心疯等病。
第三功效是提升武学境界。
最后一种功效就是能压制百毒,号称百毒克星。
而陆叶所想的霜喉,不过是异脉暴醒后的后遗症罢了。
根本不值得用世间罕见的炎黄之心来医治。
说句不客气的话,一颗炎黄之心的十分之一,都足够治疗霜喉了。
但陆叶却灌下一口酒,一抹嘴巴,自然而然地说道:“只要能治我家风雪,仙浆玉露都不算暴殄天物。”
老太君想的是风雪的病。
陆叶想的却是风雪的命。
风雪的命,比千万颗炎黄之心都要珍贵。
陆叶说这话,本无心。
但是却像是一道惊雷一般,击中了老太君的心。
她一脸惊异地看着陆叶,最后眼神竟是浑浊了,她喃喃自语道:“当真有人,胜过世间所有吗?”
陆叶见老太君像是被触动往事一样,心念一动,意有所指地说道:“你应该也有吧,白天陆小鹿口中的那个陆凌风。”
听到陆凌风这三个字,老太君眼神变了变,似要发怒,又似要逃避。
但最终,她还是叹了一口气,说道:“今晚,或许是喝多了吧。小家伙,你喝得多不多?”
陆叶心下了然,点了点头,“喝多了,明天醒来也记不得了。”
老太君满意地看着陆叶,竟是赞叹道:“如你七窍玲珑心,如果是我的良朋好友,那该多好,只可惜,我们是敌人。”
陆叶没有接话,心却逐渐颤抖了起来。
因为他隐隐知道,接下来他要听到的,是爷爷旧事。
果然,老太君喝了一口酒,说道:“我这些话,这些年都憋在心里,我太难了。就借着酒劲,说一说吧。”
她的眼神逐渐迷离了起来,像是想
到早年的温柔时光。
“你或许知道我这个人有个怪癖吧,贪恋人的心肝脾肺。三十年前,在我的那个家族里,我因为失心疯,错手杀了不少自己的同胞。这本来是死罪。”
“我的大哥,也就是你听到那个陆凌风,他赶在家族对我制裁之前,提前一步,把我赶出了陆家,并且囚禁在这里,逼我发誓,永生不得离开这里。”
老太君说到这,苦笑一声,“呵呵,可能是年轻气盛吧,那时候我完全没意识到家族已经对我下了杀心,还以为是我大哥嫉妒我的才能,一心要把我赶出陆家。所以,我整整怨恨了我大哥二十年啊!”
“在这二十年来,我大哥给我写了无数封信,我硬是一封都没有回。因为我恨他。也正因为恨他,我偏要固执己见,将贪恋心肝脾肺肾走到极致,故意要做出一番成绩给他看。”
老太君越说越激动,最后竟是从地上爬了起来,眼眶通红,一副悔恨不已的样子。
“后来十年,随着我江湖阅历逐渐增加,我渐渐明白了当年大哥把我赶出去的苦心,他是在保护我啊,我这些年能苟活至今,完全是我大
哥在替我顶住压力。我对不起他啊!”
“心生这样的愧疚感,我更加不敢跟大哥回信。直到有一天,我也是像今晚一般,喝多了酒,壮着胆子要给我大哥写信,把这些年的歉疚和感激,一并说给我大哥听。”
“但是……”
说到这,老太君双目早已浊泪溢出,她的身子都在微微颤抖着。
“那一晚上,我写了整整五十几页的信啊,通宵达旦,以为能将多年的情感都说给大哥听。信还没寄出,我却再次收到了一封信。”
“不是大哥寄来的,而是家族的人寄来的,说我大哥,死了……”
老太君情绪激动,竟是引得周围风声大作,吹得她须发飘扬。
“我恨我自己啊!我恨我自己,不能早一天醒悟过来,明白我大哥的苦心。我更心疼我那大哥,硬是承受着我的怨气这么多年,到最后,连我的一声道歉都没等到,就撒手人寰了。”老太君哭得撕心裂肺。
而陆叶的眼眶,早就红了。
若是当做局外人,感同身受,也足够引动共鸣,同情老太君,更同情老太君的哥哥。
更别提陆叶是局中人。
他听着爷爷和姑奶奶居
然还有这样一段心酸误会,心里像是被针刺一般难受。
爷爷菩萨心肠,不仅当年保护了陆凌云,又用类似的手段,保护了自己。
这可惜,天妒这样的大善人。
让爷爷含恨而终!
陆叶的眼神,逐渐变得凌厉起来,对北洛陆家的恨,更加刻骨铭心!
“可怜我那封信,永远没有寄出的那一天啊,可怜我那番话,大哥再也记不住了。”老太君像是打开了话匣子一般,再度恸哭起来。
陆叶就这么眼睁睁看着老太君哭得肝肠寸断,也心如刀绞。
这番情深义重,绝对不是装出来了。
至少正常状态下的老太君,还有一颗造化之心。
老太君这一哭,足足哭了十多分钟,才渐渐平息下来。
陆叶正要开口安慰,却听老太君继续说道:“你知道,我现在最想做的一件事情是什么吗?”
陆叶迟疑了一下,缓缓说道:“炼制炎黄之心?”
老太君却苦笑道:“炎黄之心在那件事情面前,又算得什么呢!”
她缓缓站了起来,目视前方,满世界都是皎皎月光。
“我最想做的一件事情,就是找到我大哥的孙子,也就是我的侄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