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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这猪蹄圆润又叫猪圆掌(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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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部尚书小妾嫂子的远房表姑张氏,年芳五十,持兵部尚书亲戚的身份在家乡找老伴。”

“张口就要相亲对象李员外给她三十两彩礼还饥荒。

用于偿还已故亡夫欠下的医药费。”

“她的儿子没有任何收入来源,家里没钱娶不起媳妇。

让李员外给她儿子买房娶媳妇。”

“李员外如数答应,并将三十两彩礼,外加一套房契送去后。

张氏还要求不能和未来的丈夫过夫妻生活。

理由是她觉得对不起她原先的老伴,要为他守身如玉。”

“如今受害者李员外身心收到严重的伤害,请求圣上将骗婚的张氏绳之以法!”

这么炸裂!

程星登时咋舌,真是小刀拉屁股——真开眼了!

【叮——恭喜宿主完成今日吃瓜任务,+100文。】

······

程星在办公室磨完洋工,终于等到下午三点准时退职,也就是下班。

程星路过猪肉铺,肚子里的馋虫犯瘾了。

原主家中清贫,一个月只能吃两三次猪肉。

今日闻到肉味,身体难免会有反应。

他用今天刚得的钱,大大方方的买了两斤猪蹄。

原主不会做饭,但现在的程星前世可是饭店大厨。

很快一盆飘香四溢的卤猪蹄就做好了。

此时程星的父亲,程致远也从外面回来,进院就闻到了这股诱人的香气。

馋的感动的泪水从嘴角流出。

儿子这是出门捡钱了?

从飘香楼请的厨子来家里做饭?

正想着,就见程星端出一盘猪蹄从厨房出来。

“回来了,吃饭吧。”程星打量着这个便宜老爹。

约摸四十多岁,方正脸,络腮胡。

对方朝着他嘿嘿一笑,神色中透露出憨厚的样子。

程星暗自点头,看来是个老实人。

两人进屋后,程星塞给程致远一块猪蹄:“父亲在找什么?快吃啊。”

程致远坐在饭桌前,眼神向厨房方向张望:

“你请的大厨呢?”

“哪来的什么大厨,这是我做的。”

程致远啃着猪蹄,惊奇的看着他:“吾儿什么时候会做饭了?”

“今日刚学的。”

程致远正大快朵颐,听他这么一说,双眼放光,震惊道:

“吾儿聪慧,他日必能出将入相。”

程星被夸的小脸通红,你人还怪好嘞。

“这猪蹄如此圆润,吾儿很会买啊。”

程星突然冲着他恶趣味的笑,幽幽道:“这猪蹄圆润又叫猪圆掌——”

程致远啃猪蹄啃得满嘴流油,边吃边连连点头,但又觉得哪里不对,却又说不出来。

“重八两八钱又叫朱重八,这猪蹄麻辣肥大,又叫麻大脚。”程星又继续道。

这会儿程致远终于反应过来。

嘴里的猪蹄瞬时不香了。

“嘭——”

手里的猪蹄掉在地上。

他惊恐的瞪大了双眼,不可置信的瞪着程星。

听我说,谢谢你!

我还没娶媳妇,还没活够呢!

他上前一步,伸出手准备捂住程星的嘴。

可是程星躲闪了。

仍然大大方方的道:

“这猪五岁四个月大,又名朱五四。

因为是在初一这天做出来的,所以又名朱初一。”

程致远汗流浃背了,他一屁股瘫在地上。

完了,全完了!

“这猪蹄膘多瘦少,又叫朱标。”

“啊!!!”程致远绝望的抓着头,双目通红,“吾儿疯了,九族全完了!”

“爹,别怕!”程星想要将他扶起来。

“你不要过来啊!隔墙有耳,锦衣卫无处不在,你知道吗?!

我们父子俩,现在收拾行李逃去国外保命吧!”

“爹,放心吧,我回来的时候点了迷香,躲在暗处的锦衣卫都晕倒了,没有三天醒不来。”

其实,他之所以恶趣味的整蛊程致远,是因为这是系统颁发的任务。

玩朱元璋的梗,也算吃瓜的一种。

系统早已在他开口前,就把整个院子屏蔽掉了。

外面就是真有锦衣卫,也听不到任何里面的声音。

虽然今天的吃瓜任务早完成,100文也领了。

但做这个额外任务,可以获得一次抽奖机会。

程致远还是不敢相信:“真的?”

“比真金还真!”

“害,那就好!”程致远松了口气,背后衣衫早已被汗水浸湿。

【叮——恭喜宿主获得一次抽奖机会。】

抽奖页面上的东西有:

红薯

土豆

杂交水稻

大伊万配方

白糖提纯

谢谢惠顾等。

程星心中默念“抽奖”,下一瞬指针飞速运转。

最终停在了“白糖提纯”一栏。

【叮——恭喜宿主获得白糖提纯技术,你和你爹手工制作出来的损耗率为零。】

发财了,发财了!

终于可以脱贫致富奔小康了!

熟读明史小说的程星知道,现在的大明还没有生产出精白糖的技术。

白糖是在明朝中期才出现的。

洪武年间的白糖技术还不成熟,生产出来的是雪白的糖霜。

这些技术还被世家所垄断。

所以市面上的糖霜提纯率低,产量少,价格高。

原主的身价和身份也吃不着这么高档的东西,导致他并不知道价格。

只听说很贵,大明一年的量产才三四百斤,有钱都很难买到。

吃完晚饭的程星,来到一家最高档的“廖记糖铺”。

这里主要就是卖些珍贵的食材和糕点。

“客官买些什么东西?”伙计看他穿着官服,一脸谄媚的笑道。

程星看着货架里的红糖颜色不纯,一块块颜色暗沉的红糖表面粗糙,一看就有很多杂质:

“你们这里的红糖多少文一斤?”

“诚惠60文一斤。”伙计微笑着问,“客官要多少?”

程星在心里唏嘘。

原主俸禄低。

应天是首都,物价高。

原主的父亲一直在给人做工。

倒能养活他自己。

但房租贵的离奇。

一年的房租,都可以在其他府城的农村建个房子了。

加上之前原主大病一场。

本没多少积蓄的他。

现在全部身家,只剩下不到一两银子。

他咬咬牙:

“先来十斤。”

“对了,你们这里最好的糖霜多少文一斤?让我看看。”

伙计见他穿的官服,便笑的花容月貌,如开了屏的孔雀。

从一个上了三把锁的柜子里,取出个精致的盒子,又戴着布手套小心翼翼的打开给他瞧。

里面是米白色的糖霜,颜色远远没有后世的糖霜那么白。

现在没有后世几元一斤,白菜价的白砂糖,如今的技术只能提取出糖霜。

“客官请看,糖霜一两要八百文。只有富贵之家和达官贵人才吃得起。”

“而且每年的货量有限,我们店里一共只有二十斤的量,必须有上面的关系,拿着信物才能来取。大家一般都是按两买。”

程星惊呆了,倒吸一口凉气,这么贵?

一斤十六两,共12800文,抵他五个多月月俸了!

相当于前世12800元一斤!

合着五个多月不吃不喝,还得有关系,门路。才能买一斤尝尝。

程星庆幸自己有提取白糖的技术,不然以他的身份,可能一辈子都买不起一斤。

伙计见他不做声,以为他嫌贵,又补了一句:“黄的要便宜一些,一斤只需三两银子。而且不要信物。”

程星状似犹豫了下:“我看看黄的。”

伙计又从另一个上了把锁的柜子里,取出一个盒子,这回没戴手套。

但是却是用一个精致的小勺子,小心翼翼的沾了几粒,让他瞧瞧,闻闻味。

毕竟三千块钱的贵重东西,也不确定你买不买,就算你买也不能尝。

要是每个来买的人都尝一点,一个月下来也要损失几两银子。

这时,楼上包间下来一个富家翁打扮的中年人。

“东家。”

伙计向他打了声招呼。

中年人点点头,正准备出去。

路过程星身边时,却眼尖的看到他身着御史的衣服。

他精明的眼珠转了转,吩咐伙计:“你单独拿个小勺子,沾点黄色的糖霜给客官尝尝。”

伙计有些讶异,但也乖巧的照做。

粘上的那一小团糖霜可能只有一两克。

味道没有白糖那么甜,带点清香,倒有点像前世黄冰糖的味道。

不知道十二两八钱银子一斤的糖霜味道如何,有点可惜。

程星拿出原主省吃俭用的六百文,买了十斤红糖。

回到家找到一个洗澡用的超大号木桶,又跟隔壁大叔借了一个差不多的木盆。

将木桶和木盆清洗干净,把买来的十斤红糖全部放进木盆里。

然后加入适量的热水,用木棒搅拌,使其完全溶解成糖水。

把木炭剁碎成指甲大小的块状颗粒。

将这些木炭碎屑,均匀的洒在红糖水中。

用木棍轻轻搅拌,使木炭碎屑与红糖水充分接触。

为了让木炭充分吸附红糖上面的色素和杂质,先静置一两个时辰。

起夜的程致远发现,大晚上厨房还亮着灯。

便进来一探究竟。

“儿子,大半夜不睡觉,你这是在干什么?”

他凑近这才发现木盆里装着不知名的液体,上面漂浮着大量的木炭碎屑。

程致远登时不解,疑惑的看着他:“吾儿这是做什么?这盆子里装的又是何物?”

程星露出一副神神秘秘的神色:

“父亲,这可是发家致富的好东西。”

你这么说我可就不困了!

程致远立马来了精神:“吾儿可需要为父帮忙?”

“还望父亲。把锅洗了,帮我在灶膛里添些柴火。等做好了给你个惊喜!”

听他这样说,程致远也没质疑。

虽说君子远庖厨,但他们家也没个女人,自己不做饭,难道活活饿死?

古代士农工商,商排在最末。

明朝洪武年间的商人,待遇更低。

但这么多年程致远屡试不中,心气也慢慢低了起来。

不得不向生活低头。

人总得吃饭不是?

好听的名声,在富贵生活面前一文不值。

“得嘞!”程致远忙不迭忙活起来。

程星拿出一张超大号的纱布,这是在布坊专门定做的。

他将纱布悬挂,一把端起木盆,将糖水和木炭一块倒入纱布过滤网中。

如此反复了几次。

程星将完全过滤干净的糖水,倒入一口大锅中。

小火慢慢加热,用木棍不停的搅拌,使它受热均匀。

在熬煮的过程中,程星一眨不眨的盯着锅里糖水的变化。

不然熬糊的糖没人要,白瞎600文钱。

程致远嗅到锅里传出的糖香味,登时惊诧不已。

“好香啊,闻着怎么像糖水的味道?”

一开始,他也没往这方面想。

毕竟制糖技术,都是被世家垄断了的。

程星用小勺子盛了点,让程致远尝。

“真是糖!还没有杂质!”

程致远瞪大了双眼,露出不可思议的神色。

“不是,儿啊,我们虽然穷,但爹不希望你为了钱,做有生命危险的事。赶紧还回去!”

程星,看到他这表情,知道程父误解了。

以为他偷了世家制糖的方子。

被抓到,是会被世家追杀的。

就算你是朝廷命官,明面上朱元璋保你。

可暗地里,朱元璋的锦衣卫可没那么多闲功夫护他。

程星轻笑:“爹,你放心吧。我没偷没抢,是自己琢磨出来的方子。”

“我读书少,你别骗我哟。”

程星举手发誓。

程致远这才放下心。

“哎呀,我儿出息了!我就知道你是个能干的!这孩子,打小就聪明。”

“儿呀,你做的是什么糖啊?我咋看着像红糖水。”

“你猜~”

“黑糖?不…不对。”程致远摇头。

市面上的黑糖,最次的都是20文一斤。

里面诸多杂质,还有碎石子。

咬起来牙痛。

“红糖,但颜色好像又不对。”

一开始红彤彤的,味也像红糖。

可是越熬颜色越浅,那股红糖的味道愈渐消散。

那会是什么?

“儿啦,爹笨,猜不出来。”程致远一脸憨笑,“你就告诉爹吧!”

“父亲听过糖霜吗?”

程致远不由咽了咽口水,脸上露出向往的神色:“我小时候尝过一次。”

当年,家里没败落的时候。

被爷爷领着去富豪亲戚家,喝过一次糖霜兑的糖水。

那时还是元朝。

后来战乱,加上父亲染上赌瘾倾家荡产。

就再也没吃过。

程致远砸吧砸吧嘴,还在回味:“咦,怎么和我刚才尝的糖浆味道很像?”

“不会,不会。”

程致远坚定的摇头。

我儿怎么会做那么珍贵的东西?

“肯定是和糖霜味道差不多的糖浆。”

程星眼神灼灼的盯着他:“爹,你猜对了一半。就是糖霜。”

“不过,我做的比糖霜更高级,是白糖。”

“糖霜的升级版!”

程致远不可置信的看着他,震撼的眼珠都快瞪出来了,嘴唇直哆嗦:

“星儿居然会做这么值钱的东西?!那可是糖霜啊!”

随着时间缓缓流逝,锅里的糖水咕噜咕噜冒泡,颜色越来越浓稠。

很快便形成透明的结晶。

程致远心花怒放,原来糖霜…不,白糖,是这么做出来的。

他小心翼翼的伸出一根手指,沾了一点送入嘴中。

入口即化的甜,迅速在口腔中弥漫。

“这比糖霜甜多了!”程致远连连惊叹。

程星露出得意的笑,“父亲,你说我们的白糖卖多少钱一两合适?”

“按两卖?”程致远咋舌,“商人真发财!60文一斤的红糖,摇身一变成黄金价!”

“列祖列宗啊,我老程家要发达了!我不及吾儿!”

程致远趴在地上,朝着祖坟的方向,狠狠地磕了几个响头。

父子二人最终合计,按市场价糖霜一两800文,他们卖900文不过分吧?

兴奋了好一会儿的两人,欢喜雀跃的将结晶的白糖装在簸箕里。

放在房顶上晒一两天,等它水分完全晾干。

至于为什么不放在院子里,自然是怕路过的人看见。

等忙活完都凌晨一两点了。

三点就要去宫门外守着,准备早朝。

一宿没睡,程星眼眶雀青。

拖着疲惫的身体,坐上月租的马车,吩咐马夫赶路。

他在里面最多只能眯一个小时,就要上班。

哎,打工人可怜啊!

这苦逼日子啥时候是个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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