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林初雨第一次见沈心怡的大伯。
沧桑的中年男人,眼窝深陷,突出的颧骨坠不了二两肉,整个人皮肤黝黑,松松垮垮的翻领汗衫尺码不算合身,把人衬得越发形销骨立。
曾经也算富庶的中产家庭,如今为了给侄女治病,已经几乎要将家底掏空。
沈玉龙曾经收到过各种名义的捐款,最大的一笔几乎可以包揽掉沈心怡整整两年的住院费,他却原路退了回去。
陈峥知道他把钱退回来的时候,没多说什么。
他尊重一个男人出于尊严而做出的选择。
沈玉龙唯一愿意接受的,也就是何旭每周的探望和陪伴。他其实也觉得自己这一家子挺耽误人家小伙子的,但是在心怡还没苏醒的时候,他不敢替她做决定。
他等心怡醒过来,自己处理同何旭的关系。
心怡醒来的这一年,大部分时候都喜欢一个人待着。
她没办法正常走路,常年躺在床上,天气稍微热起来,稍有不慎背上就长湿疹,痛苦到极点,自己又挠不到,只有在见到大伯母这样的女性长辈时才敢掉眼泪,说自己痒得难受。
这是何旭坚持要给她的复健流程上强度的原因。
他知道她不喜欢自己狼狈的样子被人看到,他知道,女孩的尊严像水晶般易碎。
复健的过程没那么轻松,她不仅要跟身体作斗争,还要跟意志和心态做对抗。
这是一场信念之战,她常常崩溃到想一了百了,彻底解脱。
何旭每次沉默着来,沉默着走,她知道自己总是辜负他,那一次又一次的心态破碎几乎要成为一种日常,她觉得这是互相折磨。
折磨她,折磨何旭,还连带折磨大伯一家。
沈玉龙年逾半百的大男人,这两年几乎要掉光这辈子的眼泪,他的眼皮总是因为疲惫和酸楚而浮肿,两年算不上漫长岁月,但几乎要磋磨他的全部精气神。
男人的声带这两年因为手术治疗而渐渐恢复一点,声音听着依旧像粗糙的砂砾,偶尔有几个音调他发不出来,会用气音代替,说话听起来像古早动画片里的反派角色一样,怪异里带着滑稽。
林初雨眼眶酸胀不已。
这样一个人,这样一个长辈,比她理想中的家长还要称职一万倍。
命运对他却实在不公。
她把手里大包小包和一大束鲜花都放到病房的置物架,朝局促不安的男人摆手,“沈伯伯,没事儿,您真不用泡茶,我看一眼心怡就走。”
男人搓着手,感到过意不去,“那怎么行……你等着,我去打热水……”
“大伯,要不你去买奶茶吧,初雨姐姐爱喝奶茶,我也馋了……”
躺在病床上的女孩眼睛亮晶晶的,状态还算不错,沈玉龙连连点头,拿着手机就出去,带上了病房的门。
林初雨从床头绕过去,走到女孩面前,笑眯眯打量她,“嗯,心怡,又漂亮了。”
沈心怡最近小臂可以活动了,只是肩胛骨位置的牵拉依旧受限,所以胳膊只能小范围地摇晃,她想去牵林初雨的手,女人自觉地主动递过去,放在她掌心里。
“初雨姐姐,你能来看我,我真高兴……”
何旭给她看过林初雨的几部好莱坞影片,她知道她的身价今非昔比,想起她的时候常常替她开心。
林初雨逗她,“没办法,我们家小旭赖上你了,我既然回国了,以后咱们见面的机会多着呢!”
女孩眼神趋于黯淡,眼波像忽明忽灭的幽微烛光,“姐姐,既然提到了,我想托你帮我带句话给何旭,让他今后不用总来医院,我……”
“那我可带不了,要不是何旭要念书,按照他的脾气,非住进来陪床不可,反正这陪床费嘛,我们家也出的起。”
“姐姐!我跟你说认真的,你……”
“我也跟你说认真的,心怡,”林初雨换上温柔严肃的神情,语气沉而不重,看似包容熨帖,实则有不容分辩的强势:
“你不好起来,何旭这辈子都得打光棍。”
“……”
沈心怡脸上两团红晕,“没有姐姐说的那么严重,何旭这么好的条件,没必要在我身上浪费时间……”
“你觉得是浪费时间,他却珍视和你在一起的每分每秒,他话少,不代表他不在乎,心怡,两年来,你还没看清他的态度吗?”
“可是……我的腿,我的身体……我真的很努力在做康复治疗,可是每一次的评估结果都让我绝望,姐姐,我恢复的太慢了……何况我彻底康复了又怎样?我配不上他,我经历了那样的事情……”
“心怡,你知道我男朋友是谁吗?”林初雨突然打断她,明艳大气的脸上不乏骄傲,“他是墨海林澜乃至整个苏省最年轻的企业家,一个人掌管着两家全国百强企业,他的团队研发的芯片每年产值仅次于全球第一的美国。这样一个人,他选择我,我选择他,仅仅是因为我们相爱。”
女孩的泪珠依旧挂在脸上,被林初雨抽了纸巾轻轻揩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