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子良,他和另一个男人因为借钱起了争执。别他妈唧唧歪歪的,上次你借的还没还又来借,我操,上次没还,这你为什么给你,你还给我讲,我讲你妈的假钞票漂亮。
明明是陈子良用假钞去糊弄别人,最后却成了别人的错,这样的人永远都不会认为自己有问题,事情出了差错,一定全都是别人的锅,这种人你跟他讲不通道理,而且一旦沾上,往往会惹上大麻烦。果不其然,两人越吵越凶,陈子良顺手抄起旁边的折凳拍了过去。
男人被打倒在地,而陈子良还不想放过男人,他拿起汽油撒满屋子,并点了一根火柴。随后,陈子良烧掉自己的证件,逃离了香港。
顺带一说,这段情节同样取材自真实事件,他发生在纹路叉烧包事件之前,事件原型中有真雄名为陈子良。
他原本是香港人,小时候家境还算富裕,可长大后家道中落,只能四处打工讨生活。1973年向朋友李和借1万块被拒,结果他就把李和夫妇以及李和的姐姐都绑了起来,李合被他淹死在浴缸里,随后他在屋里放火想消灭证据,而李和妻子与姐姐则趁机挣脱束缚,逃出去报了警,陈子良便从香港逃往了澳门。
由于担心指纹会让自己暴露,他甚至砍掉左手的一截食指,并烧毁了其余手指的指纹。从这一系列举动可以看出这个人的特质,自私自利且行事冲动,同时也异常的冷。
他骨子里隐藏着某种疯狂,后续无论做出怎样变态的事都不奇怪。
时间一转,来到八年后的澳门,一个小意外拉开后续故事的帷幕。
两小孩在海边玩耍时发现一些残枝。闻讯而来的警方将现场封锁,重案组成员也来到现场。
虽然名为重案组,但演员们都习惯插科打诨,没几分正经警察的样子,几人都嫌残肢恶心,不想上前查看,就把这艰巨而又伟大任务交给年纪最小的女警阿宝。
阿宝很郁闷,但面对那些资历深的前辈们也不好反驳。而那断肢已经被海水泡烂,根本看不出原样。看阿宝不愿意碰到断枝,其余组员继续起哄说组长会夸奖阿宝的。阿宝这才硬着头皮继续干活,似乎对组长很有好感。
而提到组长,组长李警官也带着一个妹子到场了,那妹子分外妖娆,看起来就像是站街女,连领导都带头打浑,也难怪整个重案组的画风都不太正经不过了。
虽然李警官看上去不务正业,但能力还是有的,手下们以为那是被鲨鱼咬死的偷渡客。
毕竟在那个年代经常有人偷渡去澳门之前,也的确发生过鲨鱼吃人的事件。
这话听得李警官都想吐槽,那些残肢可是装在包里被发现的,谁家鲨鱼吃不完还会拿打包盒?
二人带上断肢回局里检查后,李警官还安排其余人继续搜索现场,看看能不能找到更多的残肢。
后续的搜索结果没出来,但真实事件中,之后几天,警方在岸边真的又找到另外三件残肢。
话分两头,此时陈子良已经改名为王子恒,在澳门经营着一家饭店的店铺。
店面很小,只有一个叫阿朱的女员工负责收银和前台,而王子恒自己则负责后厨,他一出场就在杀猪。
没有对话,没有冲突,甚至连场景也不算特别血腥,但极致压迫力却扑面而来。所有观众都清楚,对于这家伙来说,杀人就像杀猪一样。
这店面虽小生意,却很红火,阿朱一个人完全忙不过来,王志恒便在门口贴着招工启事,这天有叫阿文的年轻人上门应聘,王志恒让对方试了一下刀工,不过没看几秒便立马让他上班。
看来这里是很缺人。这是阿文。一谈到工资待遇,王志恒就借故要出门,说回来再谈。
很明显,他对剥削员工已经非常熟练了。临走碰到有邮递员送信上门,说要给一个叫郑玲的人王志恒顺手接下,可转身就把那信给撕了。
因为他知道郑林已经没法授信了。王志恒出门是去找律师的,他带了八仙饭店的房企想办理过户,可律师却表示必须要有原业主的签名或授权书。
王志恒拿不出来,他说,那个叫郑林的业主把店转让给他后就走了,想多给律师一些钱,让律师帮忙办了,就算人不在也没关系,直接律师自己签就好了。
律师却怎么都不肯答应,说这是违法的,王正恒拿律师没办法,只能骂骂咧咧的走了。
王正恒就像不讲理的孩子一样,根本不在乎外界的规则,只在乎自己的利益,结果只能碰一鼻子灰。镜头转回重案组这边,李警官带着新的小姐来警局,想知道案件进展如何,可负责这事儿,几人都嫌断指恶心,一直都没去弄,这让李警官有些失望,怎么?
难道是要他亲自去弄?看领导这么说,下面的人赶紧表示会加紧处理的。
李警官这才满意,带着妹子走了,显然对那个妹子的大凶是念念不忘,回头还不忘吐槽阿宝身材有多贫瘠。
对于重案组这几人来说,案子哪有妹子重要,这让阿宝是气不打一处来。不气归气,工作还是要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