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修平噎了一下,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
哪怕他心里真的是这么想的,也不能这样的回答啊,不能侮辱了书籍的圣贤之美。
所以只是笑笑,打算敷衍过去。
方青青当然也不会抓着这个问题不放了,只是刚好看完一个章节的内容打算休息一下。
于是就好奇的问着黎修平:“三郎哥哥,你们在翰林院平日里都忙些什么啊?”
又说道:“你才入职不久,算是新人了,会不会被朝中其他大人打压欺负啊?”
黎修平当然不会告诉她真实情况了,反而是说翰林院哪儿哪儿都好工作清闲同僚友善上官也很器重他,云云。
方青青当然是,打从心底不相信黎修平的话。
在那本科举文中也写到过,刚刚进翰林院的时候,黎修平其实受到过同僚的排挤。
后来还是女主的王爷爹出面维护,后来的日子才渐渐好过,仕途开始顺畅了。
可是现在呢,因为她明晃晃的杵在这儿,状元郎打马游街的时候并没有被世家贵女一眼相中的情节。
所以现在在翰林院,黎修平就只是一个寒门出身的穷小子,哪怕他是金科状元又如何?
也就是在一般的老百姓眼中状元郎很了不起、三年一次的科举出结果的时候风光那么一会儿,实际上翰林院中历届的状元榜眼探花那么多。
有才华的人也数不胜数,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完全只凭着自己的努力想要出头,是何其的困难。
可是作为郎君,黎修平也有他的傲气,不愿意把这些为难的地方告诉家里人也是正常的。
因为这些事情,黎家的任何人都帮不了他。
方青青是这么想的,却是不知道,看着小媳妇黎修平浮想联翩。
过了一会儿,倒是有了倾诉的欲|望:“青青,我突然觉得以前的我,太傻太天真。”
“啊?”
“作为寒门子弟,读书考科举是唯一的出路,所以我以前一个劲的刻苦认真。”
想起过往的岁月,难得的,黎修平的面容十分平和带着满满的笑意:
“村里的人是不是都觉得我很少出门,很少看到我?
本来我身体不好,娘就让我少出去,冷了热了都会生病。
小时候,每次一生病请大夫吃药,爹娘就着急的不得了。
我也知道这一点,所以非常配合,每天窝在屋里。
正好,这个时间我都用来看书,那个时候唯一的想法就是我一定要中举以后让爹娘都跟着我一起享福。”
可是真正走到了这一步,哪怕他现在已经中了状元,可是在那些权贵眼里也都只是蝼蚁。
到黎修平沉默下去的时候,方青青也就知道,是不能言说了?
而且眼看着,黎修平的脸|色|越来越不好,应该是想起了许多不好的事情?
于是故意的,方青青就跟他打趣:“你后来去求学,住在县学住在府学,能不能给我讲一些求学的时候发生的趣事?”
说这个容易,哪怕黎修平不会讲一些曲折动人的故事,可是光凭着他的求学经历已经很不一般了。
这么说吧,这些年来他上学都没有交过学费而且每次考得好都能拿到学堂那边的奖励——
按照现在的说法,标准的好学生,勤工俭学而且还每期拿学校的一等奖学金呢。
哪怕只是讲他求学时的经历,跟夫子、同学的相处,黎修平讲得十分平淡枯燥。
方青青却听得津津有味,闪闪发亮的大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他看。
黎家三郎就觉得自己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他这一辈子很幸运,是爹娘的儿子。
爹娘从小支持他读书,后来又帮他聘了这么好的媳妇,这的确是他的运气好啊。
而此时安王府里的安乐郡主,听闻父王跟他说的话,惊呆了。
“安乐,你是不是太高兴了?”安王爷抚着胡子,冷哼一声:“哼,那个臭小子还敢在本王面前摆架子。本王只是故意到翰林院的掌院学士那里说几句闲话,他的日子就不好过了。
他跟榜眼探花一同入职的,可是那两人都开始得到重用唯有他还在天天给人抄文书。
放心吧安乐,那个臭小子坚持不了多久,到时候一定会来求本王的。”
安王爷想好了,等到闺女出阁的时候就给她准备丰厚的嫁妆。
反正以后诺大的安王府都是安乐和她的兄长继承,郎君要耐摔打一些,小娘子可人疼。
所以安王和王妃一早就商量好了,按照郡主出阁的最高仪式给她准备嫁妆,而且每一抬都给塞得满满的。
库房里该给安乐的东西都已经清理出来了,臭小子脾气硬了一点,不过安王爷却是蛮欣赏的。
哪怕最开始是被黎修平气得半死,事后冷静下来倒是心底欣赏起新科状元郎了。
安王爷知道自己这辈子到头也就是个纨绔王爷,他儿子也不会有多大的出息,而安乐性子太柔和。
的确,需要一个强势一点的女婿。
由此越发欣赏黎修平,不止是想让闺女称心如意,也是为了自己能有一个得力的助力。
所以,就更加的想办法打压他。
必须一次性的彻底将他打服,以后这个人才能真正的为自己所用啊。
虽然安王爷没有讲话讲清楚说明白,安乐却也隐约猜到了几分,她心里有了不好的预感。
“父王,你插手了翰林院的事情,故意阻碍了状元郎的仕途?”
本来安王爷是很得意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闺女的脸|色|越来越不好。
搞得他都有点心里没底,“安乐,父王办事你放心,绝对没有做不好的。”
就是这样她才不放心啊,安乐怔怔的看着安王爷,想哭。
这都什么事啊,重活了一辈子,不就是想要让父王母妃避开那些祸事?
哪怕她现在还没有赌气嫁给景睿,可是她父王已经结结实实的得罪了新科状元郎,已经开始为以后的不好埋下了祸端。
上辈子,作为闺阁小娘子,安乐郡主只知道吃喝玩乐学会的才艺也只是琴棋书画。
不但不懂得后宅女子的勾心斗角,朝堂上的风起云涌更是完全不知道。
还是她死了之后,做了好些天的游魂,才知道了许多以往一直都不曾去了解的事实。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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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0章 蝼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