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不在饭桌旁吃饭,就围着这个灶台吃鸡肉吗?”傻蛋看着一群人头,无语的很。
“我觉得行!”
傻到听到这话彻底的乐出声了,更加无语的看着说话的明月,没想到你这个小吃货的本性暴露无遗了。
可看到其他的孩子,还有大妹二妹,根本就没有管上桌的事情,现在只想多吃鸡肉,自然也不会发现明月的小吃货本性。
傻蛋尝了几口鸡肉,确实好吃,而且这个鸡肉越吃越香,如果不是从农场系统里拿出来的鸡肉,傻蛋都以为这里面有鸦片呢。
“哇,居然有骨髓!”小吃货明月也不怎么的敲开了鸡大腿的骨头,发现了满满当当黄白色骨髓,顿时吸吮起来,看那模样吃的是非常的香甜。
“鸡的骨头里有骨髓吗?”
有,肯定是有的,但多少就是个问题了。
那么大的一只鸡,只是一个鸡大腿就让家人吃饱了,想来有点骨髓也就情有可原了。
没看到这些人,都在抢着骨髓玩嘛。
何振邦拿着半截骨头用一根筷子在掏哇掏,掏出一点骨髓一下子就吸进嘴里,还有些得瑟的冲着母亲的方向一招手。
气的明月,牙齿嘎嘣乱响。
因为她已经掏了半天,结果一无所获,转头一看原来是明楼掏剩下给她的,没等她生气,就看到大儿子向着她显摆,顿时气得她火冒三丈。
于是,争抢起另一个没被大家抢到的鸡骨头,闹的是不可开交。
这一刻,三个姓氏的一群人,因为骨髓,开始了分崩离析。
打打闹闹,才吃完这顿中午饭。
这一顿中午饭,一直吃到下午两三点钟才结束。
家里的八只土狗,看着这些连骨头都不放过的人,真是默默无语两眼泪,耳边响起驼铃声。
至于剩下的一大半鸡,直接被明月藏在柜子里去了,美其名曰要自己独享,自然遭到家里所有人的反对。
然后就是一番唇枪舌战,好不热闹。
“爸爸,咱们晚上可以继续吃鸡肉嘛?”明楼直接找上傻蛋同志,看到妈妈把鸡肉藏起来了,来了个曲线救国。
傻蛋双手一摊,“我身上也没有鸡肉,你找我也没用呀。”
明楼明显不依,直接跑过来抓住傻蛋的大腿就不放,开始了耍赖卖萌环节,这一幕,让傻蛋哭笑不得。
以前想让明楼卖个萌,他都不干,没想到今天因为鸡肉的事情,不光他一个人卖萌还拉上了林解放。
原本还想拉上哥哥,可惜何振邦脸皮薄,做不出这种撒娇卖萌的事情,断然拒绝了。
“好,好,好!败给你们了,我想想办法。”
然后才让两个孩子松开抓住他大腿的双手,傻蛋则起身去找明月谈话去了。
过程之惊险,曲折之离奇,总之是看不见的刀光血影。
等到晚上做饭的时候,大家又闻到了熟悉的鸡肉味。
明楼还傲娇的走起了八字步,一副我很厉害的样子吧。
晚上吃的是一个鸡翅膀,结果没看到他们怎么吃肉,反而是奔着骨髓去了。
看的家里的几只大狗,都默默流下了伤心的眼泪。
林家的人倒是挺喜欢吃鸡肉,因为有了中午的经验,一到四十五分钟就开始开锅吃鸡肉。
似乎时间刚刚好一样。
通过这两次家人的实验,四十五分钟恰恰是正常老母鸡被煮熟一半的时间。
也就是说新品种不光个头长大了,而且肉质鲜美程度,都提升了一半不止,关键是煮熟的时间减少了一半。
对于嫌麻烦事的家庭主妇来说简直太美妙了。
看着自己手里一枚金币都没有了,原本想拿去家里让父母尝尝的希望,直接落空了。
可这又涉及到解释的问题。
真是愁人,应该找个什么办法解释呢。
这几天,傻蛋的家里光吃鸡肉了,这么一大只鸡,足足吃了三天。
鸡身上的内脏,更是大的吓人。
鸡肝快有成熟猪肝的一半大了,煮熟之后,直接切片放上来,居然没人敢动筷子。
“怎么没人吃呀?”傻蛋疑惑道。
“鸡肉倒可以吃吃,毕竟香嘛,可这鸡肝是不是个头太大了,谁也弄不准味道怎么样,要不你尝尝?”
明月直接把筷子递给傻蛋让他来试试,当这个小白鼠。
“我?”
结果所有人都点头。
傻蛋只能无奈的摇摇头,感觉养了一群白眼狼,关键时候是真卖厨子呀!
尝尝就尝尝,本身他就喜欢吃猪肝,尤其是煮熟之后凉拌,特有感觉。
傻蛋夹了一口,放进嘴里嚼了嚼。
一群人的眼睛都盯在他的嘴巴上,然后再看一下他的脸色,想分辨一下这是好吃还是不好吃。
可惜,傻蛋一直保持这个表情,又加了两筷子,明月才看出不对了。
筷子夹的鸡肝一次比一次多,她要是再不知道那岂不是成了孩子一样了。
赶紧举起筷子,还不忘提醒孩子们,抓紧吃,再不吃就没了。
明月放进嘴里一个鸡肝,第一感觉有点苦,但是真的好吃,越苦越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