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破军听到苏长卿想要调遣大军时,并没有觉得哪里有何不妥,还是神色如常。
可是当他听到‘疯虎’两个字时,突然间变得激动起来。
一把拉住苏长卿的胳膊,焦急问道。
“王爷,您口中说的那个‘疯虎’,可是当年虎贲军中那位高达一丈的大汉?”
苏长卿见赵破军这么激动,还以为他与疯虎之间有什么愁怨呢。
要是他们俩真有过节,那可就麻烦大了,紧忙旁敲侧击地问了一句。
“如果本王要是没记错,赵统领你在开国之初就离开了苏家军,应该不认识疯虎吧。”
赵破军点头说道:“没错,我的确是在开国之初离开的苏家军,但我确实认识叫‘疯虎’的这个大汉。”
“当年天下大乱之时,他跟随少将军在西南方向作战,还救过老臣的性命呢!”
苏长卿一听疯虎对赵破军有救命之恩,心里不由一喜,心想这两人是旧识,那调兵遣将这件事就算是成了。
可还不等他问一问当年的情况,赵破军自己就复述了起来。
原来当年爷爷苏千山率军在西南方向作战时,战事非常焦灼,他便想着以身为饵诱惑敌军。
敌军倒是上当了,哪曾想他们是倾巢而出,十几万大军在一夜之间,包围了不足三万的金戈武卒。
爷爷下令让赵破军且战且退,引诱这支敌军前往密林之中,将其逐个击破。
但是还没等到密林之中呢,后方又突然杀出一支敌军,让一众金戈武卒腹背受敌,大战一触即发,惨烈无比。
眼看着爷爷身边的金戈武卒即将支持不住之时,疯虎突然率领虎贲军杀到。
那时疯虎刚二十岁出头,又是金刚门高徒武艺不凡,拥有小金刚体魄,作战非常勇猛。
手持一根近百斤重的巨大狼牙棒,一扫一大片。
凡是被他狼牙棒打到的敌军,全部非死即残,完全丧失战斗力。
疯虎以雷霆万钧之势,带着虎贲军硬生生把敌军的包围圈给撕开了一道口子。
那时的赵破军身中数刀,岌岌可危,正是疯虎及时赶到,才杀退了围攻他的敌人,救了他一命。
说完之后,赵破军解开了长衫,让苏长卿看了看他胸膛上的刀疤。
“王爷您是不知道呀,当年的疯虎真乃是一员虎将,如果没有他,老臣不会活到今日。”
“当初我想向他道谢,但是他却憨憨一笑转头就走,根本不给我机会。”
说到这里,赵破军微微顿了一下,仿佛在回忆着什么,眼中闪过一丝追忆和感慨。
他轻轻地叹了口气,然后缓缓说道。
“唉,一转眼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但当年之事依旧如同昨日发生的一般,让人感到触目惊心,历历在目。”
赵破军的声音低沉且又充满感情,仿佛能够感受到岁月的沉淀和历史的厚重。
每一个字都像是从心底深处发出的叹息,带着对过去浓浓的怀念之情。
接着,赵破军抬起头来,目光坚定地看着眼前的苏长卿。
“王爷,老臣当年就是苏家军的一员,如今也依然如此。只要您一声令下,雍州的兵马都会听从您的指挥,任由您调遣!”
赵破军掷地有声,他的语气中透露出浓浓的忠诚,让苏长卿感动不已。
纵观天下,有义之士不在少数,但是像赵破军这样,三十几年如一日忠心耿耿的人,估计仅此一位。
苏长卿当即拉住赵破军的手,眼神中满是感激之情。
“赵统领,今日之情,本王铭记于心,多说无益,你且看本王之后如何对你。”
说罢,苏长卿朝着身后的洛明川说道。
“洛统领,传本王军令,从即刻起,升从三品荡寇将军赵破军为兵马大都督,从二品军职,主持三州一切军务!”
轰……
苏长卿此言一出,身后众人无不大吃一惊。
那可是北荒三州兵马大都督,虽然只是从二品军职,但却掌管北荒所有兵马。
从今以后,赵破军在北荒的影响力以及地位,丝毫不亚于大夏王朝的大将军楚中棠!
可以说仅在苏长卿一人之下。
章河、李孝等人心中激动不已,他们都是被赵破军提拔起来的武将,肯定希望赵破军越来越好,军职越来越高。
洛明川和一众亲卫军们热血沸腾,在为赵破军感觉到高兴的同时,也庆幸自己没有跟错人。
他们现在这位荒王殿下,比当年的大将军、少将军更有魄力,也更懂得御人之道。
赵破军这么多年忠心耿耿,苏长卿也没有辜负他的情分,以此为他正名。
从此以后北荒三州团结一心,丝毫不惧北蛮大军来犯!
“喏!”洛明川高喊一声,拱手得令。
准备回到边关之后,就让麾下的亲卫军把此命令传达到三州十六郡去。
“多谢王爷赏识,赵破军定然不会辜负王爷的期望!”
赵破军更是激动得老泪纵横,拉着苏长卿的手久久不松。
在这一刻,他才觉得自己所做的一切、所有的努力都没有白费。
千里马常有,但是伯乐不常有!
当年的苏千山是伯乐,而现在的苏长卿也是伯乐。
其实以赵破军的军事能力,以及领兵打仗的本事来说,大将军楚中棠都未必是他的对手,让他在雍州当一个守将实在是有些屈才。
好在苏长卿成为了荒州之主,能让赵破军在晚年之时发挥自己的才能,要不然他这一身的本事,都将随着岁月的流逝,埋进那一捧黄土之中!
巡视一圈边关之后,苏长卿和赵破军等人便返回了边疆住所。
在出去巡视之时,赵破军就已经交代下去,让火头军准备今夜的晚宴。
此刻众人相聚一堂,把酒言欢,有说有笑,气氛十分融洽。
席间,赵破军派人牵来一匹千里马。
此马通体乌黑、宛如黑炭一般,没有一根杂毛。
四蹄粗壮有力,身躯高达一丈有余,威风凛凛,雄姿令人惊叹。
在军营之中,无论是将军也好,还是骑兵也罢,都视战马为自己的第二条生命。
一匹上好的战马,可以在危急之时救主人一命,这样的事情时有发生。
有道是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战马是驰骋疆场必不可少的一件利器。
苏长卿也是一个爱马之人,一看到这匹威武雄壮的黑马,就情不自禁地走了过去。
“好马,真是一匹万中无一的好马呀!”
他伸手轻抚着战马的鬃毛,一时间赞不绝口。
赵破军笑道:“王爷,此马乃马中王者,速度飞快,一日可行三千里天下少有,是老臣三年前意外得之。”
“古人言宝剑赠勇士、好马配英雄。”
“王爷英明神武以雷霆之势迅速掌握北荒三州,乃是天下间少有的英雄,今日老臣就把这匹宝马送给王爷,恭祝王爷早日将三州打造成一片净土!”
苏长卿开心不已,笑着点了点头,纵身一跃便来到了马背上。
“借你吉言,且让我试试此马的脚力如何!”
“驾……”
苏长卿双腿用力一夹,胯下这匹黑马宛如一支离弦之箭,“嗖”的一声就冲了出去。
正可谓:
无双骏马出塞疆,
追风逐日意气昂。
铁骑踏破山河路,
金戈挥破敌胆丧。
长嘶一声惊天地,
奋蹄万里震八方。
英雄豪杰乘此马,
纵横天下谁能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