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瑾妃在一次冬日暖炉旁的闲聊中,告诉甄玉的那样,她的弟弟段友贞,曾经是个温和可爱、无比善良的少年。除了热爱读书以外,他还爱莳花弄草,爱小动物,甚至为了不杀生而有一整年不肯吃肉。
也许是遗传的缘故,就像他的父亲一样,段友贞在七八岁的时候就显示出了惊人的天赋,十岁就能写下《盛京赋》这样名噪一时的鸿篇。
也正因为这篇《盛京赋》,远在青州的鸿儒周存信终于同意,收段友贞为弟子。
段克俭得知消息,一方面非常高兴,另一方面,又有些担忧,他不放心十三岁的儿子独自去遥远的青州求学。
可是段友贞却劝他说:“父亲不是经常说,行万里路,读万卷书吗?我也不小了,都十三岁了,能够自己照顾自己,而且拜在大祁最有名的周存信门下为弟子,这是京师多少高门子弟求都求不到的好机会,怎么能错过呢?”
段友贞从小就很独立,不像别的孩子那样容易被父母说服,因此段克俭也没有多劝,很快就同意他去青州念书的事。
“自那之后,我每晚都在懊悔,早知道后来会发生那样的事,哪怕我把孩子囚禁起来,也不会允许他踏出京师半步!”段克俭红着眼睛,哑声道,“我怎么会想到,这一去,我就再也见不到我的友贞了……”
段友贞去青州的第一年,一切正常。
每个月,他都会写信回来,段友贞在信里不厌其烦地讲述着书院的生活,周存信对他非常照顾,甚至到了偏爱的地步,师兄弟们也因为他的家世而另眼相待,简而言之,他在青州一切都好,每两个月回家取衣物和银两的奴仆,也证明了这一点。
渐渐的,段克俭放下了担忧的心,他很高兴地想,孩子果然是长大了,能独当一面了。
段克俭第一次发觉不对劲,是儿子连续两个月没有写来家信。
当他正担心不已,打算遣了家奴过去看看情况,儿子的信终于来了。
他在信中告诉父亲,最近书院来了盗贼,还失了火,他和盗贼搏斗受了点伤,虽然伤势不重,但写起字来颇有点费力,就连老师周存信都停了他的功课,叫他好好在宿舍休息,暂时不要急着来上学。
“我一听就急了,当时就想赶去青州,无奈刚好赶上滂河发大水,皇上命我负责处理水患。”段克俭深深吸了口气,他抹了把脸,“我根本脱不开身,只好叫家中的老仆人走一趟,去青州探望友贞的状况。”
半个月后,那个老仆人乐呵呵地回来了,他告诉段克俭,少爷没啥事,胳膊和腿上的轻伤已经痊愈,而且周存信和书院的学子们都对段友贞赞不绝口,就连青州都督都亲自出面,嘉奖了段友贞。
段克俭听了十分高兴,他本想抽空跑一趟青州,但既然忠仆都说没什么事,一切安好,那他也用不着多跑这一趟了。
可是那天晚上,等段克俭忙完了琐事,总算坐下来,拆开老仆人带回来的儿子亲笔写的信,他却感觉到了一丝不对劲。
“笔迹变了?”甄玉问。
段克俭点了点头:“公主不知道吧?友贞是个左撇子。”
甄玉一怔:“是么?可我看过段侍郎……就是那个假冒者写字,他是右手拿笔,如果他一心一意模仿段友贞,为什么不改用左手呢?”
段克俭摇摇头:“友贞是用右手写字。他虽是个左撇子,但从小就被纠正,尤其他的启蒙老师是个脾气非常暴躁的人,最见不得友贞用左手写字,每次见到就大发雷霆。”
“……”
段克俭苦笑道:“拜他的戒尺所赐,友贞的左撇子很快就被纠正过来了,所以他执笔一直是用右手,但是,”
他停了停,才又道:“但毕竟违背他天生的习惯,所以收笔的末尾处,总会有一点微妙的不自然。这也使得他的字,并不像他的文章那样出色。”
但是那晚,段克俭却发现儿子信里的字迹,这点微妙的不自然,消失了。
俗话说,知子莫若父,也许这点微妙的变异,一般人根本察觉不到,但段克俭察觉到了。他想来想去,又将上一封信翻了出来,对比着看,结果发现上一封信的字迹,已经出现了这种变化。
“接到上封信的时候,我的关注点完全落在‘进来盗贼’这件大事上,我被吓坏了,生怕友贞出什么事,其实没留意到字迹的变化。”段克俭垂着眼睛,哑声道,“直至那天晚上我才发现,这两封信有点不大对。”
段克俭索性将之前儿子的来信都翻了出来。
他非常疼爱段友贞,所以将儿子来的每一封信都好好收藏了起来。
多封来信互相对比的结果就是,儿子笔迹的改变,是在最近这两封信才出现的。
“不光是字迹,遣词造句也有了微弱的变化。”段克俭说,“虽然挑不出大毛病,但是友贞好像变得客气了,比如他有个朋友,友贞从来都是直呼其名,什么昨天有松帮我找到了我想要的书,什么有松送给我很好吃的甜瓜。但是这两封信里,‘有松’全部变成了‘黄公子’,或者‘有松君’,弄得我还以为他俩割席了。”
段友贞这两封信的改变,令段克俭感到莫名的不安。也许是父亲的直觉,他总觉得儿子似乎“出了什么事”,他也和妻子说了,妻子却宽慰他,或许是儿子胳膊受了伤,影响了执笔的姿势,至于用词的改变,也许是儿子长大了,觉得再用过于亲昵的称呼,不太合适。
但是这些解释,并不能让段克俭放心,他思来想去好几天,最终决定,自己还是要亲自去一趟青州,确认一下儿子的近况。
“不管怎样,出了这么大的事,当爹的总该去看看儿子。”他这样和妻子说。
然而这趟青州之行,并没有让段克俭放下疑惑,反而让他更加想不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