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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白袍男子(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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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心念念的玉簪失而复得,杜若初心情大好,再加上玲儿和陆晓白两人的精心照料,腿上的伤势很快便痊愈。

为了庆祝杜若初伤势痊愈,陆晓白和玲儿两人私下决定,晚上进城去大吃一顿,然后趁着夜色逛逛街,买点东西什么的。

在房间里闷了许久的杜若初难得有机会出去透透气,也不反对,反而跟着两人一起胡闹。

三人进了城便径直地前往悦来客栈,虽然陆晓白在那里有过差点被剁手的经历,但耐不住整个霹雳城就属这家店的菜做得最好,所以三人最终选择了这家。

接待三人的还是原来的伙计,看见陆晓白从门外进来,伙计戏谑道:“哟,客官,来吃饭啊,带钱了没啊?”

一听这话,陆晓白顿时火冒三丈,这伙计怎么带有色眼镜看人啊,虽说前段日子他是在这吃过一顿霸王餐,但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老子今天有钱了。

陆晓白冷哼一声,拿出装银子的袋子在伙计面前晃了晃,豪横地说道:“看到没,足足六十多两。”

没错,这家伙是在拿人家杜若初的银子给他自己充门面,而一旁的杜若初则是被陆晓白那嘚瑟的模样引得噗嗤一笑。

看到陆晓白手里那沉甸甸的钱袋子,伙计一改之前的蔑视态度,立刻点头哈腰,陪着笑脸把三人引了进去。

陆晓白对这伙计甚是厌恶,敢情在他那有钱的便是爷,不过转念一想也对,人家开门做生意的,犯不着跟银子过不去,只要给银子,吃霸王餐的黑历史什么的,压根儿就不重要。

他扯了扯嗓子,特地提高音量地道:“二位姑娘,有什么想吃的尽管点,咱们不差钱。”

这话他是特意说给旁边的伙计听的,言外之意则是,瞧见没有,老子有的是钱,那天吃霸王餐纯粹是忘了带银子。

杜若初强忍笑意,点了些价格便宜的菜,毕竟陆晓白身上总共也就六十多两,要是点得贵了,陆晓白怕是又要被砍手。

伙计记了菜单便退了下去,这时杜若初方才笑了出来:“陆公子,没想到你这人这么有趣。”

“哪里哪里。”

陆晓白尴尬一笑,心想等你嫁给了本公子,以后有趣还有更多呢。

吃完饭以后,陆晓白身上便只剩下二两银子,虽说接下来三人准备去逛一下集市,但多半是只能看不能买,不过看一下也是好的。

集市上灯火通明,熙熙攘攘,甚是热闹。

陆晓白带着杜若初和玲儿两人,东逛逛西逛逛,忽然间看到远处一个摊贩正在吹着什么东西,旁边还有许多孩子围在那里,心中好奇问道:“杜姑娘,那人在干什么啊?”

“他那是在吹糖人,陆公子难道没见过?”杜若初一脸诧异地看着陆晓白。

陆晓白摇了摇头,他自小便住在山上,哪里见过这些新奇的东西,想着身上还有二两银子,便让杜若初待在原地,自己跑过去看看。

望着陆晓白迈着欢快的步伐跑向卖糖人的摊子,杜若初不禁觉得一阵好笑,这陆晓白怎么跟小孩子一样,她突然很好奇陆晓白以前的生活是怎样的。

正当杜若初沉浸在对陆晓白之前的生活的想象当中,迎面突然走过来一个人,碰了她的肩膀一下,杜若初的脚步一个不稳,跌坐在地上,拿着的手帕也落到了一旁。

玲儿急忙将杜若初扶起来。

“小姐,你没事吧?”

“没事。”杜若初拍了拍衣服上沾染的尘土。

确认杜若初没事之后,玲儿便对着撞倒自家小姐的人破口大骂:“你这人怎么走路不长眼睛啊,那么大个活人你没看见?”

“方才在下的确没注意到,冲撞了姑娘,实在是对不起。”

说话的人是一个穿着白色锦袍的男子,剑眉星目,整张脸如同刀刻一般,英气逼人。

白袍男子捡起掉在地上的手帕,想要交给杜若初,却发现手帕上绣着一朵金银花,思绪一下子回到七年前。

七年前的他还是一个十三年岁的孩子,父母也还在世,一家三口生活在一起,其乐融融。

然而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一群不速之客突然闯入他的家中,大肆屠杀。

其父为了保护他们母子二人与对方大战,无奈寡不敌众,最终被乱刀砍死,其母也被追上来的人一刀毙命,而他则因被藏在床榻中的暗格里侥幸逃过一劫。

杀戮过后,那群人便在他的家里翻箱倒柜地找着什么东西。

没过多久,只听见一个人大声笑道:“找到了。”

紧接着一阵刀兵相接的声音响起。

等到外面的动静消失了许久之后,他才敢从暗格里出来。

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血腥味,让他闻了不禁想要作呕,房间、院子、走廊,到处都是死人,宛若人间地狱。

他看了眼死去的父母,便头也不回地逃离住了十三年之久的家,他不敢给自己的父母收尸,生怕那群人去而复返。

雷声滚滚,滂沱的大雨从天倾泻而下,似是在为他全家的惨死而鸣不平。

他在雨中逃了整整一夜,最终因为体力不支而晕倒在地。

等他醒来之后,却发现自己躺在一个木屋里,一个小女孩给他喂着一碗苦涩难闻的药水,手里还拿着一张绣有花朵图案的手帕,时不时地给他拭去嘴唇上残留的药液。

发现他醒了过来,小女孩大喊着跑出屋子:“娘,他醒了。”随后一个和他娘长得一样漂亮的女人走了进来,小女孩则微笑地站在一旁看着他。

经过一番询问,他才知道原来是这个女人发现晕倒在地发着高烧的他,并将他救了回来。

其后的几天他一直呆在木屋里养病,小女孩则成了他的玩伴,他问小女孩手帕上绣的是什么,小女孩说是金银花,这种花不仅香气宜人,而且泡茶喝还能清热解毒。

病好以后他便离开了木屋,而小女孩和金银花则永远留在了他的心里。

如今再次见到绣有金银花的手帕,白袍男子异常地激动,他拿着手帕来到杜若初面前询问:“姑娘,请问这手帕是从哪里来的?”

“是我自己绣的。”杜若初从白袍男子手里拿回自己的手帕。

闻言,白袍男子变得更加激动,急忙又问:“那,那姑娘你叫什么?”

杜若初本不想回答,但见眼前这人文质彬彬,并且如此真诚的模样,便道:

“杜若初。”

简简单单的三个,让白袍男子顿时如遭雷击,是她,是她,没想到过了这么多年,自己竟会在此与曾经的那个小女孩相遇,而那个小女孩如今已经长成一个亭亭玉立的大美人。

看着眼前这个双眼猩红,浑身颤抖的男子,玲儿心想这人莫不是有病?还是走远点好,可别让他伤了自家小姐。

“小姐,别理他,我们走。”

玲儿拉着杜若初的手便要离去,却被白袍男子身旁的一个色眯眯的人拦住了去路。

“哎,小美人,别走啊。”

此人乃是霹雳城城主侯正卜的儿子侯方,从小好色成性,嚣张跋扈,欺男霸女之事对他来说是家常便饭,常人见了他都是敬而远之。

眼看侯方拦住了杜若初的去路,白袍男子暗道不好,因为凡是被侯方盯上的女人没有一个跑得掉的,就算当时跑了,过后也会有人把那个女人送入他的房中,如今杜若初被侯方这个色魔盯上,怕是要凶多吉少。

白袍男子紧紧地攥着拳头,他很想替杜若初解围,却有一个声音时刻告诉他不能这样做,别看他已经拜了侯正卜为义父,其实他跟侯正卜身边的狗没什么两样,顶多算是高级一点的狗而已,而侯方又是侯正卜的心头肉,若是惹怒了侯方,先不说这狗的身份还能不能保得住,即便保得住,恐怕也会被侯正卜疏远,他不想自己多年的心血功亏一篑。

突然间被不怀好意的人拦住了去路,杜若初一下子便慌了神,战战兢兢地道:“你,你想要干什么?快让开。”

侯方舔了舔舌头,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杜若初。

前几天他刚弄来一个有夫之妇,却因为玩的有些过激,一不小心把对方玩死了,于是今晚打算趁着夜色良好出来逛逛街,看看能不能找到新的猎物,没想到还真给他碰到一个,与之前的那位相比,眼前这位娇滴滴的姑娘可谓是极品中的极品。

“不干什么,就是想和姑娘你找个地方喝喝茶,聊聊天,顺便深入地交流一下。”

说话之际,侯方开始对杜若初动手动脚,更过分的是,他竟然一把搂住杜若初的细腰,强行地将对方揽入自己的怀中。

杜若初拼命地挣扎,想要从侯方的手里挣脱出来,然而她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又岂是侯方的对手?

眼看自家小姐被对方欺辱,玲儿死命地用拳头击打侯方的手臂,嘴里喊着:“放开我家小姐。”却被侯方的两名手下一把抓住,动弹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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