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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章 结局(中)(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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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止是冯玥,当初挂在洪荒杂志社旗下的工作室,现如今已经被独立出去了,王重总共投资了五十万,算上冯玥在内的五个孩子一人十万块的额度,占20%的股份。

金月姬走了之后,周秉义和郝冬梅就从省委大院搬了出去,住进了周秉义的宿舍。

别的不说,在廉洁这一点上,周秉义做的很是挺不错的。

时光荏苒,转瞬又是一年。

九二年初,在周秉义的力挽狂澜和近万职工的不懈努力之下,原本已经濒临倒闭的军工厂,终于再度焕发生机。

可越是这个时候,周秉义就越是忙碌,成天就是军工厂和家里两头跑,过着两点一线的生活。

连光字片都不怎么回了。

周志刚的老年痴呆越发严重,不仅认不得王重一家子,这回儿更是就连周蓉和冯玥也不认识了,只记得一個成天对他骂骂咧咧的李素华,还有一个常年不着家的周秉义。

这位曾经的八级工人,技术大拿,整个光字片他们那一辈人里头最有出息的一个。

现在却连自己的家人都不认识了,街坊邻居们那就更别说了,别人喊他,他会应上一句,但却再也不会和以前一样,主动跟人打招呼了,很多时候,连大小便了都不知道,非得等人闻到味了才能给他处理。

而且还老是动不动就往外跑,好在光字片住着的都是街坊,看到了要么就直接把他送回来,送不回来的就让人去找李素华。

幸好还有王重和郑娟找的保姆胡大姐在旁边帮衬,不然就凭李素华一个人,根本照顾不过来。

真么长的时间,饶是李素华的耐性再好,也被磨的七七八八,只要稍微离老周家近点,基本上天天都能听到李素华骂周志刚的声音。

能把性子那么好的李素华变成如今这幅模样,可见现在的周志刚有多招人。

这天,周末,周秉义好不容易结束一段时间的忙碌,终于想起了自己还住在光字片的父母。

叫上司机,开车回到光字片,街道大体和小时候没什么变化,房子有的重新装修过,有的只是简单的拾捯拾捯,但也有许多直接空闲在那儿,已经许久没有人住了。

要是以前,周末的时候,街面上多得是跑来跑去的小孩儿,骑着自行车的男男女女们。

可随着改革开放,经济的腾飞发展,这些活在这座城市最底层的年轻人们,大多数都选择了离开吉春,远赴南方沿海地区。

少部分则进入人流密集的城区,起早贪黑的做起了小买卖。

但大多数都是干一些卖力气的活儿。

“每次过来,都感觉有些不大一样。”周秉义透着车窗,看着车外两边的情形,心中感慨良多。

虽说光字片街道和建筑并没有什么变化,可人的变迁所带来的的变化速度之快和程度之大,却远胜于岁月的变化。

开车司机笑着道:“我瞧着没什么变化啊!”

开车的司机是个年轻小伙儿,二十郎当岁,刚从部队转业回来,是军工厂车队的队长,机灵正直,也很努力的一个小伙。

周秉义没有说什么,司机的年纪还小,阅历不够,这些东西和他说了他也不一定能听懂。

不一会儿,车就来到老周家附近。

“小段,好了!就在这儿停吧,我自己走一段,你先回去,后天早上再去我家楼下接我。”说话间周秉义已经打开车门走下了车。

“周书记!”司机小段也赶紧下车,站在车门边上问道:“您明儿不用车吗?那您怎么回家去?”

周秉义笑着道:“不用,你赶紧回去吧,正好,这两天好好休息休息,你媳妇不是刚生吗,趁着这两天好好陪陪老婆孩子。”

“谢谢周书记!”司机小段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颇有几分感动。

“行了,赶紧回去吧,你老婆孩子还在家里等着呢。”周秉义微笑着道。

小段兴高采烈的开着车走了,作为领导的专用司机,虽然平时出车的时候不会很多,但他必须时时刻刻处于待命状态。

此时距离街尾的老周家已经没剩多远,就几百米的路。

周秉义走在路边,遇上的基本全是上了年纪的老人,一路走来,竟然一个在街上追逐嬉戏的小孩儿都没遇见。

一个馒头银发,身形已有几分佝偻的大娘端着个木盆从屋里走出来,正要把水往门外倒,就看见了周秉义。

“秉义?”看到周秉义,大娘很是意外。

“吴婶儿!”周秉义笑着和大娘打招呼。

“回来看你爸妈啊?”吴婶儿问道。

“嗯!回来看看!”

“你妈和春燕妈刚刚从菜场买菜回来没多久,你这会儿去,她应该在家。”吴婶儿热心的提醒道。

“谢您了吴婶儿,那我就先回去了。”

“去吧去吧!”

看着周秉义离去的背影,吴婶儿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摇了摇头,叹了口气,端着盆儿又走了回去。

“谁啊?”屋里传来一个颇为洪亮的声音。

吴婶儿冲屋里喊道:“老周家的老大,秉义。”

“周家老大?”门帘子被掀开,一个下颌留着山羊须,须发皆已银白,脸上满是褶皱的老头,手里还拿着一根烟杆,从屋里走了出来,眯着眼睛朝着周秉义远去的背影瞧了瞧。

“就一个人?”老头下意识疑惑的问。

吴婶儿正在屋角刷洗木盆:“就他自个儿。”

老头摇了摇头,躬身把烟杆在鞋底上敲了敲,从烟嘴附近的小布袋里取出一小撮烟丝,塞进烟斗大口里:“要我说这孩子太有出息了也不是什么好事儿。”

“哎!”吴婶儿也叹了口气,说道:“可不是。”

“要说老周这辈子也算是值了,大儿子是衙门里的大领导,女儿是大学老师,小儿子也不差,建筑公司的大老板,听说身家大几十万呢。”

“那有什么用,老周都成这样子了,两儿子一年到头不还是见不到几回,就给请了个保姆,剩下的全扔给秉昆她妈一个人,孙子孙女儿们也不回来。”

“要我说,老周这日子过得还不如我们呢,至少我们儿子孙子们还是知道三天两头的回来看咱们。”

“所以说,这孩子太有出息了也没啥用。”

“谁说不是呢!”

“到了咱们这个年纪,还有几年活头,盼的不就是一个能和儿孙们团聚吗!”

老头忽然话音一转,说道:“不过话也不能这么说!儿女们有出息,光宗耀祖,他们老周家脸上也有光。”

“就是可怜秉昆她妈了,这都辛苦大半辈子,现在儿女们也都出息了,除了跟着秉昆那段之间,好像也没见她享什么福了。”

老两口你一言我一语的说着。

类似的话,在光字片的街坊邻居们口中没少出现。

眼瞅着快到自家老屋了,周秉义的耳旁忽然传来一阵骂骂咧咧的声音,虽然还不大,但声音很熟悉。

声音的方向正是自家老屋。

“妈!”周秉义走到院门口,隔着院门看着院里正插着腰一脸无奈站在院里,拿着笤帚簸箕正在地上收拾的李素华,就忍不住就先喊了起来。

听到声音,李素华下意识就顺着声音的方向往院门口看去,正好看到了推开院门走进院里的周秉义。

“秉义?”李素华惊喜的喊着,原本还阴云密布的脸上,立马就由阴转晴了。

“你咋来了?”突如其来的惊喜,让李素华都忘了收拾地上的那一大坨暗黄色的物什。

“这不是周末了吗,正好最近不忙,就赶紧先过来看看您和爸,冬梅今儿白天还要上班,等晚上下班了就直接过来。”

正说着话,一股子熟悉的臭味扑鼻而来,周秉义下意识就皱起了眉头,目光也随之一挪,看到了李素华脚边不远的那一大坨暗黄色的米田共。

看着大儿子的眼神,李素华赶紧解释道:“你爸!他现在越来越糊涂了,明明厕所就在旁边也不肯去,每回都跑院里来。”

说话间,李素华已经用捣碎的煤渣飞速将地上的米田共盖了起来,然后又抄起铲子,一铲子给铲了起来,地面上还剩下不少,再度盖上煤渣,用铲子使劲儿拍了拍,再用扫帚扫进簸箕里。

“我爸他·······”看着眼前自家母亲那数量无比的动作,周秉义只觉得一阵心酸,随即便是羞愧,自责。

“妈!我爸他······”

周志刚话没说完,披着围裙的胡大姐正好从屋里走了出来,手里头还提这个厚塑料桶,里头装满了捣碎的煤渣。

“婶儿,都说了我来收拾,您去照顾老爷子就行了。”说话间胡大姐也注意到了周秉义:“秉义回来了。”

李素华道:“又臭又难看的,早收拾早好!”

“我来弄吧!”

“那行,剩下的你来,我去给老头子洗洗去。”

胡大姐接过李素华手里的笤帚簸箕,把地上的煤渣都收拾干净了,倒进塑料桶里,拎着塑料桶就出门去了。

米田共不同于其他垃圾,这东西味儿太重,必须得立马处理掉才行。

好在公厕离这儿不愿,处理起来也方便。

“妈!我爸呢?”

“厕所里呢!”提起周志刚,李素华就气不打一处来:“这老东西诚心跟人作对,不但拉在院里,还弄了一裤子。”

周秉义走到院子西北角,打开浴室的门,就看到了一丝不挂坐在大盆里的周志刚,盆里放了大半盆子水,周志刚盘腿坐着,脸上带着笑容,一副非常开心的模样。

旁边的地上放着一条深色的长裤,还有一条沾着一些暗黄色污渍的内裤,就这么一副简单的画面,可落在周秉义的眼里,却犹如晴天霹雳一般,让他心中那点因为军工厂初见成效刚刚生出的自得,全部磨灭。

此刻周秉义的内心充斥着前所未有的震惊。

“爸!”

不知有多艰难,周秉义才喊出这个字眼,这一刻,就这么一个简简单单的称呼,却好似有千斤之重。

前所未有的自责和后悔,充斥在周秉义心里的每一个角落,填满了他的身心。

自沉浸在玩水的快乐之中的周志刚闻言动作一顿,扭头看向门口,脸上立马露出笑容:“秉义!”

只是声音不再似以往那般洪亮低沉,具有辨识度,而是多了不少鼻音,听着多少有些含糊不清。

周秉义愣愣的看着面前分明很熟悉,却又让他觉得十分陌生的父亲,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你先进屋坐会儿,我给你爸洗个澡!不然一身的味儿。”

这几年来,得亏是李素华无微不至的照顾着,见天的给周志刚洗澡换衣服裤子,不然的话,这会儿但凡稍微靠近周志刚一点,迎面而来的绝对是一股难闻的味儿。

老周家的院子里,晒得最多的就是周志刚的裤子。

可李素华也不是万能的,这要是春夏还好一点,要是到了冬天,水管子里的水都能结冰,光是洗洗衣服裤子的水都不够用。

所以一到冬天,平时李素华就只能给周志刚用热水简单的擦洗,虽说擦的也勤快,可时间久了穿的又厚,周志刚的身上难免会捂出一股子异味。

“妈!”周秉义看着两鬓已然斑白的老母亲,心中既酸又涩,强撑起一丝微笑,说道:“我来吧!”

李素华看着神情坚定认真的周秉义,点了点头,“行,你帮他洗,我去把裤子洗了。”

虽说胡大姐是王重请来的保姆,可这些比较私密的事儿,李素华一向都是亲力亲为,毕竟现在这个时候思想还没那么开放。

而且这种事情,别说胡大姐是个女的了,就是个男保姆过来,李素华也不好意思假手别人。

晚上,周蓉和郝冬梅也回来了,胡大姐做了晚饭之后就离开了,李素华也没拉着她,不是没喊过她一块儿吃完饭,而是胡大姐怎么也不肯吃,久而久之,李素华也就不劝了。

晚上,周秉义两口子没有回去,而是跟着李素华和周志刚睡在外屋的大炕上,中间隔着一张炕桌。

起初李素华是拒绝的,可周秉义却非要坚持,李素华拗不过他,也只能遂了他的意。

白天的事过于震撼,周秉义躺在炕上,怎么也睡不着。

到了后半夜,随着困倦袭来,周秉义总算酝酿出一点睡意了,忽然听到几声闷响,不过因为睡意袭来,脑子昏沉,根本就没在意。

就在周秉义即将进入梦乡之时,隔着一张炕桌的李素华掀开被子翻身起来,看了看正在熟睡的周秉义和郝冬梅,松了口气,赶紧起身把周志刚给喊了起来,一边叮嘱他别出声,别吵到周秉义两口子,一边拉着周志刚往厕所去。

可老两口起身的动作着实不小,周秉义又没真的睡着,还是被吵醒了。

“妈!怎么了,大晚上的不睡觉干啥去?”周秉义几乎是没过脑子就问了。

李素华讪笑着道:“没啥,你睡吧,睡吧!”

“妈!”周秉义怎么可能坐得住,说话间人已经坐了起来。

李素华面色有些尴尬,看了看身边仍旧浑然不觉,像个没事儿一样的周志刚,嘴角挑了挑,却怎么都笑不出来。

周秉义鼻尖耸了耸,顿时皱起了眉头,下意识就说了句:“什么味儿。”

可紧接着就反映了过来,看着李素华手边的周志刚,一脸的不敢置信。

“你先睡吧,我带你爸去洗洗。”

周秉义面色一改,凝重的道:“我来帮您!”说话间人已经下了炕,穿上了鞋扶着周志刚另外一支手。

李素华叹了口气,没说话。

又拉了一裤子,要不赶紧收拾,但会儿就是一屋子的味儿。

好在这回儿是夏天,还能开开窗,这要是冬天,那就只能闻着味儿过一晚了。

好在周志刚现在腿脚还算利索,被二人拉了出去,厕所里顿时就传来哗啦啦的水声。

五分钟后,周志刚先把周秉义领回屋里,李素华把周志刚刚换下的裤子直接洗了,挂在院里的晾衣绳上晒好了,这才回屋,喝了口水之后才爬上炕。

“妈!”还没等李素华等下,旁边就传来周秉义的声音。

“怎么还没睡?”李素华动作讲了一下,随即躺下,盖上薄被问道。

周秉义道:“睡不着,我爸这样多久了?”

“得有三四个月了吧,具体时间记不清了。”

“那您每天晚上都得这么伺候他?”

“也不一定,偶尔吧,今晚也是赶上了。”李素华道:“行了,时间不早了,赶紧睡吧。”

周秉义没有说话了,睁着眼睛,愣愣的看着熟悉的屋顶,脑海里全是刚才的情形和白天刚进门是所见到的那一幕。

也不知过了多久,两行清泪无声无息的自周秉义的眼底滑落。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时。

次日一早,周秉义和郝冬梅商量过后,两口子决定从单位的宿舍里搬回光字片来。

问了周蓉和李素华的意见,他们也都没拒绝。

说干就干,正好趁着星期天,两口子直接就把东西从宿舍搬了回来。

当天晚上,王重就知道这个消息了,是晚上郑娟给老屋打电话的时候,接电话的是郝冬梅,郑娟一问才知道的。

对此王重倒是颇为意外,不过细细一想,却又释然了,毕竟现在郝家那边已经没人了,连住处都还给了官府,周秉义也不用像以前一样夹在两家之间左右为难了,做出这样的决定也不奇怪。

时间很快就到了九三年,周秉义在军工厂的工作非常成功,成功力挽狂澜,引起了上面关注,再加上郝家留下的人脉关系,没费什么力气,就被提拔成了吉春市的二把手。

可周志刚的病情也越来越严重,连基本的行为能力都彻底失去了,人也一个都不认识了,现在李素华和声细语的说话他根本就不带搭理的,必须得连喷带骂,嗓门比锣鼓高才行。

倒是周蓉,年初的到底还是投入了蔡晓光这个大舔~狗的怀抱,搬出去和蔡晓光住了,把光字片的老房子让给了周秉义两口子。

可周秉义仍旧忙于工作,倒是郝冬梅,花在工作上的时间减少了许多,更多的时间花在了帮着李素华照顾周志刚上面。

九六年秋末,李素华给周志刚洗衣服的时候忽然晕倒,好在有胡大姐在,第一时间就给王重打了电话。

王重哪敢耽搁,连驱车至光字片,把李素华送进了医院。

打了大半天的点滴,李素华才悠悠醒来,可醒是醒了,却连动都没法动,全身上下一点力气也没有。

医生说这是积劳成疾,只能慢慢养,只是以后怕是得常年卧床了。

李素华的身子骨本就一直不怎么样,这几年照顾周志刚,白天晚上的折腾,就没个停下来歇的时候,日积月累下来,病倒是在所难免的。

次日,王重把李素华转去了131,请了两个护工,一天两班倒的照顾李思华,王重和郑娟基本上也天天都往医院跑。

在医院观察了大半个月,情况日渐好转,没有恶化的趋势,医生说在观察几天没问题就可以出院了。

可就在这时,一个突如其来的噩耗,把王重和郑娟都整的猝不及防。

马守常去世了。

这个可爱正直,三观极正的老头子,终究还是抵不过岁月的流逝,在十月下旬的某个深夜,于睡梦中彻底没了呼吸,撒手人寰。

曲秀贞非常伤心,情绪低落,很是失落,可却没怎么哭,老马走的安详,没什么痛苦,她心里替老马高兴,只是在走之前,却儿子的最后一面都没见着,留下了遗憾。

知道这个消息的周聪,和辅导员请了假之后,当天就立马从工大赶回吉春。

马守常走了,几个孩子们都很悲痛,在他们眼中,马守常这个干爷爷,要远比他们的亲爷爷更加和蔼可亲,对他们好,让他们亲近。

尤其是周玲,直接哭成了泪人。

马守常的后事王重没自作主张帮着操持,而是等老马和曲秀贞的儿子马建国从上海赶回来之后,由他亲自操持。

王重心里也不怎么舒服,相较于没什么感情的周志刚而言,老马字在王重心中的地位截然不同。

马守常的丧事办完之后,马建国提出要把曲秀贞接去上海,跟他还有老婆孩子一起生活。

可曲秀贞在吉春呆了大半辈子了,又怎么舍得走,不管马建国怎么劝,曲秀贞就是不肯松口。

没办法,马建国之好找上王重了。

“秉昆,我也是没办法了!这才来找你的。”马建国一脸期望的看着王重。

“建国哥,莪可以试试,但曲姨什么性子,你这个当儿子的肯定比我更清楚,我不敢保证能说服她。”

听了王重的话,马建国只能低头叹了口气:“我知道,没事儿,不管成不成,哥哥都感谢你。”

“客套的话就不必说了,这些年来,马叔和曲姨一直对我都很关照,我也打心底里把他们当成自家长辈一样尊敬。”

王重真挚的道:“其实曲姨心里,还是很想和你们团聚的,老人吗,总想着儿孙绕膝,享受天伦之乐,只是······”

马建国何尝不知:“故土难离!人之常情。”

“你明白就好!你放心,我会尽力劝的。”

“谢谢你,秉昆!”马建国握着王重的手,由衷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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