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昆哥!”
王重刚停好自行车,屋里就冲出个穿着花棉袄,扎着两条麻花辫的漂亮姑娘。
跟着牛皮糖似的,抓着王重的手就不放了。
“春燕?你怎么来了?”
“我这不是刚上班儿吗,单位发了几张澡票,我就想着给你和干妈送两张过来!”现在的乔春燕还有些大大咧咧的,性子跟个男孩儿似的,李素华和乔母是干姐妹,两家又隔得近,上学的时候又是一個班,可以说是青梅竹马。
而且乔春燕对原身好像还挺喜欢,至少目前是一门心思的想当老周家的媳妇。
“你有心了!”王重笑着想把手抽回来,可乔春燕搂的死死的,根本不给他机会。
“秉昆哥,你上哪儿去了,怎么现在才回来!”
“出去有点事儿,倒是你,不是上班儿了吗?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这不是上班前要培训几天吗!”
乔春燕毫不掩饰自己对王重的喜欢,一双眼睛就跟长在王重身上一样。
“见天的正事不干,就知道出去瞎转悠!”屋里正在准备晚饭的李素华白了王重一眼。
王重咧嘴笑着:“我这不是马上就上班了吗!那还不得趁着这几天好好在外头耍耍。”
“春燕,你有事儿没,你要是没事儿,我进屋看会书去!”
乔春燕那双明亮的大眼睛咕噜噜一转:“秉昆哥,看啥书呀,我跟你一起看呗!”
“那随你!”
李素华和春燕他妈是干姐妹,乔春燕是李素华的干女儿,两家又做了几十年的邻居,关系一直很好,王重自然做不出赶人的事儿。
不过周秉义和周蓉留下的那些书,却不能让乔春燕这个嘴上没个把门的瞧见。
那些书连带着那个大木箱早被王重收进系统奖励的那个2立方的空间里头去了,空间处于绝对禁止的状态,根本不用担心腐蚀。
李素华看着两人一先一后进了里屋,脸上露出一丝意味深长的笑容。
“随便坐!”
屋子很宽敞,除了靠窗的一张火炕之外,书桌、条案、凳子、衣柜什么的都不缺。
书架上摆着的书并不多,王重拿起一张今早才送来的一沓的报纸就看了起来。
人民日报、江辽日报、吉春日报。
这个时代信息传播相对滞后,人们对于外界的了解,只能通过报纸、杂志或者是广播、电台。
果然,上头并没有出现他投稿的诗。
不急!
才三天而已。
让子弹飞一会儿。
放下报纸,拿起一本短篇文集看了起来。
“秉昆哥!你咋忽然想起要看书了?”初中的时候,原身的成绩连乔春燕都有些不如,和两个优秀的哥哥姐姐相比,相去更是仿佛。
要说看书的是周蓉和周秉义,乔春燕绝对不会问出这话,可王重······
“闲着也是闲着,总不好见天的睡觉,看看书也好!”
报纸上也没啥特别新鲜的事儿,不过王重还是细心的阅读着,读报纸是个好习惯,这也是王重和吉春以外的世界接触的渠道之一了。
这几天王重已经开始培养自己的这个习惯了。
“哥,听说你分到了木材厂?”
“嗯!”
“和国庆、赶超他们一块儿?”
“嗯!”
······
乔春燕不乐意了,鼓着嘴,看着正聚精会神的看书的王重,埋怨道:“哥,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说话。”
“听着呢!”
王重眼睛都不带抬一下。
乔春燕气得直咬牙,可又拿王重没办法,丢下一句“你自己看吧!”就气呼呼的走了。
一出门就听到她和李素华热情的打招呼,好像刚才在里屋生气的根本不是她一样。
“干妈,天不早了,我回去了!”
“来都来了,吃了饭再走!”
“不了不了,我妈做了我的饭!”
“你说这孩子!怎么风风火火的。”
春燕急匆匆的走了,拿着锅铲的李素华摇了摇头,又回到灶台边忙活去了。
吃晚饭的时候,母子俩坐在外屋的炕上,一道炒白菜,一道只有零星几块肉的萝卜炖肉,还有俩包子,一小簸箕的窝头。
这几天王重开始有意识的锻炼身体,再加上体质的提升,饭量也随之大增。
半大孩子,吃垮老子。
李素华也不奇怪,现在家里头就她和王重两人,肉吃的少那是没法子,可这馒头馍馍总能让孩子吃饱。
“妈,跟你说个事儿!”
前几天剩下的唯二的两个白菜猪肉的包子,都被李素华塞给了王重。
“啥事儿?”李素华啃着窝头,吃着白菜。
“我看上个姑娘!”
“噗!”
李素华差点没把嘴里的窝头白菜喷出来,然后就是开心,脸上挂着激动的笑容:“叫什么名儿?多大了?家住哪儿?在哪儿上班呐?”
“叫郑娟,比我大一岁,家住在太平胡同,没上班呢!”
“太平胡同?”李素华脸上笑容僵住,眉头也跟着皱了起来。
周家也算是光字片排的上号的人家,不说别的,就说这两间大屋,外头的小院,整个光字片,打着灯笼也找不着第二家。
可太平胡同,那可是比光字片还不如的地儿,里头住着的大多都是黑户,连户口都没有。
“那姑娘家里什么情况?”可老疙瘩既然瞧上了人家,李素华还是耐着性子问了起来。
“家里有个老娘,还有个瞎眼的弟弟,那姑娘叫郑娟,平时就靠郑娟和她娘摆摊儿卖点冰棍冰糖葫芦贴补家用。”
“不行!我不同意!”一听这话,李素华立马就反对,态度十分坚决。
“妈!您听我说完嘛!”
“你就是说破大天去我也不同意!”李素华气的差点没学周志刚把筷子往桌上一摔。
“你说春燕哪儿配不上你了,要模样有模样,要身段有身段,咱们两家又知根知底儿,家里条件又好,还有工作,人也勤快。”
“放着春燕这么好的姑娘不找,你去太平胡同找,你是想气死我吗?”李素华一脸气愤。
“妈!”
王重道:“就春燕那性子,跟个男的似的,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那你想找啥样的?”李素华鼓着眼睛瞪了王重一眼。
“就郑娟那样的!温柔、漂亮、勤快、贤惠,能一心一意帮我把照顾您和家里的。”
“我不用人照顾。”
“是是是,您还年轻,不要人照顾,可将来我总得有孩子的吧,不说多了,怎么的也不能比您和我爸少不是,到时候您一个人也看不过来呀!不得有个贴心的儿媳妇给您搭把手呀!”
“这话倒是有几分道理!”这话算是说到李素华心坎上了,可马上就反应过来:“臭小子,给你妈挖坑呢!”
“妈!不是我说,您要是见了郑娟,保管比我还喜欢。”
“再说了,我爸是工人,莪哥在兵团也有工资,将来退伍了那也是干部,周蓉虽然不靠谱,但也是高中生,我马上也要成为工人了。”
“就咱们家这条件,不缺吃不缺穿的,找啥样的媳妇不都一样。”
“关键还是的人好,善良、勤快,对您孝顺。”
“再说了,除了光字片,其他地方的姑娘也瞧不上您儿子呀!”
好男不娶光字片,好女不嫁光字片,这口头禅都流行好些年了。
“说的跟花儿似的!”李素华不免又白了王重一眼:“你还好意思说你姐,你俩都一个德行。”
“妈,我和我姐这可是两码事儿。”
李素华见王重一提起郑娟就眉飞色舞的样,心中一软:“哪天有机会,把那姑娘先带回来给我瞧瞧。”
“得,由您这句话就成!”王重立马十分狗腿的夹出那块最大的肉,送到李素华碗里。
“我可先说好了,只是看看,这事儿我一个人可做不了主,还得问过你爸才行。”
“行行行!”
“现在您是一家之主,您说了算!”王重咧嘴笑着,一脸的狗腿。
“臭小子!”
“翅膀硬了!”李素华也被逗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