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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二·十八岁的吻(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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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起因是某个阴雨绵绵的午后。

伦敦似乎总是在下雨。他们在伦敦的一套公寓里, 壁炉里火焰燃烧得正旺,发出噼噼啪啪的温暖声音。

林朝窝在沈临风怀里,两个人靠在沙发上, 看一部名叫《me before you》的电影。

这部电影讲的是一位高位截瘫的男子和看护他的女孩之间的爱情故事。林朝挑片子的时候被简介吸引,沈临风便泡了两杯热茶,两个人一起窝在沙发上看。

片子十分温馨,但是结局有点出乎意料。林朝其实挺能理解男主角最后的选择的, 毕竟自己也曾经经历过那种绝望。

不过更令林朝惊讶的是, 沈临风居然看过这个片子。

“嗯。很久以前看的。”沈临风点点头。

“你还会看这种风格的片子啊。”林朝笑着捏捏他的耳朵。沈临风的耳垂软软的, 有种和他锋利外貌不相符的可爱。

林朝爱不释手地捏着他的耳朵, 却见沈临风将目光投向他, 露出一个有些不好意思的笑。

“为了给你当护工嘛。”沈临风说。

林朝一愣,好笑道:“原来你是奔着女主角去的?”

沈临风老实点头, 撇嘴道:“结果这里面并没有拍多少护理患者的情节,我好失望。”

林朝简直哭笑不得。

原来沈临风在给他当护工的那段时间里, 连夜恶补了许许多多护理方面的知识。

他不光找了三甲医院的资深护士长认真学习,还看了很多很多和障碍者相关的影视作品。

什么《一公升的眼泪》啦,什么《触不可及》啦。

他从《一公升的眼泪》里知道突然失去健全的身体是多么可怕。

他从《触不可及》里知道障碍者原来也渴.望被当成普通人对待。

窗外雨水淅淅沥沥, 伦敦的阴天像是永远不会有穷尽。

林朝伸手把沈临风拉过来, 在他嘴唇上轻轻亲了一下。

“说起来。”沈临风忽然想起什么似的, 笑着,“我以前一直觉得初吻应该是香草吧噗的味道哎。结果没想到万圣节那天晚上你突然亲我, 我都没反应过来, 初吻就被你抢走了。”

林朝嘴角噙笑,正要揶揄他两句, 却忽然意识到, 不对。

初吻?

“万圣节那次是你的初吻?”林朝震惊。

初吻难道不是成人礼的小花园吗!王阿姨都看见了啊!

怎么可能万圣节才是初吻?!

“对啊。”沈临风转过身来, 瞪大眼睛看着他,“干嘛!你怀疑我吗!我当初出国留学的时候可是broken heart玻璃心碎一地耶!我怎么可能在国外谈恋爱,怎么可能跟除了你以外的人接吻??那个当然是初吻啊!!!”

“……哦。”林朝目移。

沈临风早已经不是当年那个笨蛋小狗了,狗狗变聪明了不好骗了,他看着林朝的反应立刻震惊道:“难道你不是吗?!”

还没等林朝回答,狗狗耳朵又耷拉了下去:“哦,没事,这也很正常。毕竟你万人迷,那么多人追过你……”

“不是。”林朝尴尬地咳了一声,“我也没……没跟除了你以外的人接吻过。”

“那不就是初吻嘛!”沈临风又高兴起来,一把抱住他,热烘烘的脸颊不住蹭他的脖子,“我们的初吻都给了彼此,我们的笫一次也都给了彼此。我们就是彼此的唯一!嘿嘿嘿。”

“……”林朝莫名有种对不起他的感觉。

“……朝朝?”沈临风敏锐地察觉到了什么,“你怎么啦?”

狗狗毕竟大了,不好骗了。现在的狗狗已经不是笨蛋特工而是金融界叱咤风云的顶级投资人了。

林朝叹了口气,揉了下他的头发,谨慎道:“那什么,其实我在万圣节之前,就已经亲过你了……”

“?”沈临风一愣,“什么?”

“好像是有一次,你抱着我睡觉。我在你怀里醒过来,一抬头看见你睡着的样子,觉得特别帅特别可爱。然后就……就没把持住。”林朝咳了一声,“亲了你一下。”

虽然他们在一起已经很久了,什么亲密的事情都已经做过了,但是要亲口说出当年偷偷亲吻对方的事情,林朝还是觉得有点不好意思。

沈临风脸上的表情微妙地一顿:“亲了哪里?脸颊吗?”

林朝很不愿意承认但还是老实承认了:“嘴唇。”

沈临风:“只亲了嘴唇吗?”

林朝:“………………”

脸上开始发烫。林朝又咳了一声,扭过头去道,“还、还摸了腹肌。”

沈临风:“……”

林朝快被这话题尴尬死了,正想把沈临风拉过来接个吻了事。却没想一抬眼,正对上一双亮得让人心跳的眼睛。

“原来你那么早就开始喜欢我了啊!”沈临风的嘴角都快翘到天上去了,满心满眼都是笑。亮晶晶的眼睛更是像有火焰在燃烧。

林朝被那目光烫得心里一热,下一秒就被沈临风一把抱住,向后压进沙发里。

沈临风整颗毛绒绒的脑袋都在他颈间蹭啊蹭,像只拼命撒娇拱主人的大型萨摩耶。

“好爱你,老婆……”沈临风一边蹭他一边不住吻他,“你好可爱哦老婆……”

林朝被他亲得脖子发痒,那温柔低哑的嗓音更是要把他的心都要融化了。他忍不住舔了下嘴唇,用膝盖碰碰沈临风的腰。

沈临风会意,立刻从胡桃木茶几底下拉出抽屉。

他们极其偶尔才来伦敦这套房子住,沈临风却很细心地在房间每一个角落都准备好东西,方便随时取用。

……他们确实也几乎尝试过每个角落。厨房,浴室,客厅,阳台。有时候甚至从进屋就迫不及待地开始,一路弄脏地毯。

林朝抬起手臂遮住眼睛,情不自禁地别过脸去。壁炉摇曳的火光照亮了他的眼,橙红的火焰摇得他脑袋晕乎乎的,整个人像在温暖的海水里浮沉。窗外的雨仍然在下。他们享受了一场温柔又充满激.情的忄生爱。

至于初吻的问题,林朝后来总算弄清楚了。

原来成人礼那晚的小花园,沈临风竟然没有亲他的嘴唇,而是亲了他的头发!!!

对此,林朝的感想是——

什么?!!!这你都不亲?!

沈临风你还是男人吗!好不容易大家都喝醉了居然只亲亲头发这么纯情?!!

“哼,我就是这么纯情!”沈临风不服气地哼了一声,忽然又想起什么似的,嘿嘿一笑道,“话说万圣节那天你是故意把我灌醉的吧?”

“……”林朝目移。

确实。

那天确实是为了跟他发生点什么,才故意把他灌醉。

谁知道自以为1了那么久突然就被他的“狗狗0”给上了。人生真是充满惊喜啊。

关于“初吻应该是香草吧噗的味道”这件事,沈临风虽然没表示过遗憾,但林朝心里却总觉得亏欠。

于是,某天晚上沈临风陪他回A市的家时,林朝特意提出不要把车开进小区。他想提前下来走走。

这些年他们俩的事业都如日中天,姜敏娟却还是喜欢住在老房子里,说老小区方便,而且还有那么多好邻居。林朝想起了王阿姨,也就不再劝妈妈搬出来。

小区门口的那家彩票店和杂货店还在。不过两家店合并了,如今是那两个老板轮流看店。

林朝想起当年沈临风强行拉着他来买彩票试图送钱给他装假肢的事情,还是忍不住想笑。

“去买根冷饮吧!”林朝笑着说。

“好啊。”沈临风牵着他的手,走进小店。

盛夏蝉鸣嘶嘶,小店里都吹着冷气。林朝拉开冰柜,目光搜寻一番,毫不犹豫地选择了香草味道的雪糕。

手伸出去的一瞬间却和沈临风的手碰到。

两人都是一怔。抬眸相望时忍不住对视一笑。

“选好了没?选好了就快点关门啦。”店老板踩着人字拖走出来。

“老板,还记得我们吗?”沈临风露出一个优雅得体的微笑。这些年他在金融界已经习惯了,这个笑容无懈可击,对任何人都有着极大的杀伤力。

果然就连年过五旬的老板都被他这个笑容帅到,愣了两秒钟才迟疑地看看两人:“你们是……”

目光落到林朝身上的时候老板震惊道:“哎呀!你不是那个!……”他的目光下移看着林朝的腿,脸上露出不敢置信的神情,“你的腿……”

“是假肢。”林朝笑了笑,卷起裤腿给他看脚踝上的“L40”标志。

“哦哦哦我知道!是那个特别牛逼的赛巴假体对不对!”店老板一脸“这个我懂”的骄傲表情,“我还买了他们家的股票呢!最近涨得可好!真的!你们信我,买这支绝对不亏!”

林朝微微一笑,沈临风则是超级骄傲地悄悄捏了捏他的手,然后认真道:“老板你眼光真好!我也买了这支股票!而且还是全仓!”

“是吧是吧!我跟你说我才买进来一个月就已经赚了……”

林朝礼貌地咳了一声,打断两人的闲聊。沈临风及时停止他的装逼行为,愉快地向老板道别。

“爽到了?”林朝笑了笑说。

“嘿嘿嘿,超爽!”沈临风得意洋洋。

林朝笑着摇头,心想这么多年了沈临风竟然还是没变,脾气还是像小孩儿一样。顶多就是外人面前装得像个霸道总裁,一回到家一扑进他怀里,又变回那个调皮捣蛋的幼稚狗狗。

两人路过小花园,林朝挑眉说:“过去坐坐?”

沈临风点点头。

两人便来到长椅上坐下。

这么多年过去了,小花园里也变了不少。盛夏的夜晚,满天繁星。这个点小区里的人家大多数都已经睡了,只有路灯还静悄悄地陪着他们。小花园里里的草木都映着油润的光泽,充满生机,鲜嫩可爱。

“说起来这里怎么没蚊子啊。”沈临风忽然道,“感觉之前来的时候也没蚊子,是我的错觉吗?”

“因为香樟树多吧。”林朝侧过头看着他,笑道,“也幸亏没蚊子,不然成人礼那天你肯定坐不住,也就不会有后来那么多事儿了。”

“那可不一定。”沈临风脸上一红。

林朝:“嗯?”

沈临风嘟囔道:“你喝醉酒的样子可爱得要命,多难得啊,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就算被蚊子叮死我肯定都舍不得走。”

林朝笑了。

沈临风过了一会儿又说:“说不定蚊子还能把你叮醒,让你听我的告白。那我肯定……肯定就……”他说着说着就脸红了。

林朝静静地看着他,嘴角忍不住地上翘。

他们已经在一起多久了?高中三年,毕业后分开三年。短暂的相聚,确认心意之后,又是异国恋四年。然后结婚,一起在国内发展事业。到现在结婚也已经过去好几年。

他们都已经在一起这么久了,沈临风提起当年的事还是会脸红。真可爱。

他老公真可爱啊。

林朝笑了下,靠过去,把脑袋搁在他肩上。

沈临风习惯性地伸手搂住他,低头在他发顶上亲了一下。

亲完一口忽然意识到什么,浑身一僵。

林朝:“怎么了?”

沈临风僵硬地回过头,望向王阿姨家的方向,松了口气道:“哦还好还好,阿姨好像已经睡了。”

林朝哭笑不得道:“这都十二点了,王阿姨肯定睡了啊。”

这一点当然也在林朝的计划范围内,为此他连飞机落地的时间都精心计算过。

手里的香草吧噗逐渐融化,林朝说:“快吃吧要化了。”

“嗯。”沈临风跟他肩并肩靠在一起,两个人一起安安静静地吃雪糕。

像极了从前,十八岁那个成人礼的夜晚。一样的盛夏一样的蝉鸣,一样的满天繁星,只有他们两个人的安静小花园。

不同的是当年那两个青涩懵懂的少年已经长大。从校服到西装,从运动鞋到皮鞋。他们见证了彼此的成长,也为彼此戴上了一生一世的戒指。

林朝靠在沈临风肩头,那炽热强壮的身躯给人以无限安全感。那一刻,过去与现在,十八岁的夜晚和二十八岁的夜晚交叠融合。他忽然好想亲他。

雪糕已经吃完了,林朝无意识地咬着雪糕棍,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忽然有点紧张。

而当他终于鼓起勇气抬头望向沈临风时,惊讶地发现沈临风也正在偷看他。

四目相对,两个人都吃惊地睁大了眼睛。

他们在彼此的眼睛里看到一瞬间的躲闪与惊慌,但是对方脸颊上的红晕都让他们无法移开视线。

像被看不见的细丝牵引,他们的距离一点点拉近。时间从未如此绵长,如同蜂蜜拉丝般黏.腻甜蜜。他们的目光都落在彼此嘴唇上,一点点朝对方靠近。

唇.瓣相触的那一刻林朝感到头皮发麻。他闻到香草吧噗的香气。

那明明是无比熟悉的触感,柔软温暖,心底却涌起一种难以言喻的悸动感。

他像十八岁青涩懵懂的少年,情窦初开,却并不懂得这就是喜欢。只是被本能驱使,只是被那种无法克制的感情牵动。他想亲吻面前这个人。其他一切都不重要了,一切都被遗忘。这一刻只属于他们自己。而那个人也恰好和他想的一样。

这就够了。

成绩,家世,性格,认知观念上的隔阂与矛盾。距离。都不重要了。

什么都无法阻止他们相爱。他们在这一刻相爱。

林朝微微仰着头,闭眼享受这个吻。

他们用自己的唇描摹对方唇.瓣的形状,轻轻地吻着,不带一丝情.欲的味道。

林朝从来不知道,仅仅是单纯的唇.瓣相贴,就能这样让人心跳加速。而他隐隐也听到沈临风的心跳,和他一样撞如擂鼓。

时间不知道过去多久。

不知道过去多久却依旧觉得短暂。

两人轻轻分开,旋即睁开眼望向彼此。

他们只对视了很短暂的一眼,就又情不自禁地吻上去。

林朝握住了他的手臂,而沈临风也搂住他的腰。这种习惯性的亲昵动作,唤醒两人相恋多年的本能。不知是谁先开始试探,香草雪糕甜丝丝的味道顿时变得更加鲜明。

原来刚吃过香草雪糕的感觉,是凉凉软软的。和想象中一样,却又比想象更加甜蜜真实。

接吻原来可以比做艾更色情。林朝被他抱到腿上的时候忍不住这样想到。

他们两个人都有些呼吸不匀了。林朝在他试图把手伸进自己衣服的时候抓住他的手,哑声道:“回家吧……去我家里。”

沈临风动作一顿,迟疑道:“你妈妈……”

林朝闭眼咬着他的嘴唇,感觉一刻也不愿意跟他分开:“我妈不在家。”

沈临风立刻把他抱起来。强壮有力的手臂托住他的膝弯。

林朝惊叫一声,感觉身体腾空,双手情不自禁地搂住他的脖子。

“你都计算好了是吧。”沈临风低低地笑着,胸腔传来一阵共鸣的震动声。

林朝感觉自己的胸口也被他震得发麻,一股酥酥痒痒的感觉蔓延进心里。

沈临风抱着他,一米八八的身躯挺拔悍利。林朝被他安安稳稳地抱在怀里,步伐丝毫不晃,感觉到他紧绷的腹肌和强悍的核心力量。那种强壮的感觉光是想象就令人脸红。

林朝感觉喉咙有些发干,他忍不住舔了下嘴唇,却忽然想起什么。他用鼻尖蹭蹭沈临风的脸颊,问:“那天也是这样吗?”

“什么?”

“十八岁的时候。”

沈临风脚步未停,仍旧大步朝他们的家走去:“嗯。”

——那个盛夏,十八岁成人礼的夜晚。

沈临风总算鼓起勇气想要告白,林朝却已经靠在他肩头睡去。

沈临风心里有遗憾,却在转头看到林朝安稳睡容的那一刻烟消云散。

他情不自禁地吻了林朝。偷偷吻了林朝的头发。然后开始激动。

暗恋是一个人的兵荒马乱。沈临风偷偷亲吻林朝的头发,就像从神明那里偷走礼物。他一个人被幸福冲昏头脑,一个人心脏狂跳地开心了很久很久。

可是夜越来越深,时间越来越晚。他不可能和林朝永远在小花园里独处下去。他并不拥有林朝。林朝的妈妈也还在等儿子回家。

可是离别。

光是想到要分开,沈临风就开始感到依依不舍。

他知道明天他们还会在学校见面,他想林朝喝得这么醉可能都不记得今晚是他送他回来。那都不要紧,重要的是他们还会在学校见面。他们还拥有一整个高三和高三之后的暑假。

可尽管如此他还是觉得,舍不得。不想分开。不想放开。

沈临风任凭林朝靠在他的肩膀,手臂轻轻搭着林朝。夜色越深他越难割舍。

最后还是不得不割舍。

他下定决心,起身的一瞬间忽然想到——他可以抱他上去。

林朝睡着了。

“不想吵醒你”是一个非常非常好的理由。

沈临风已经想好了林朝被惊醒的时候用什么理由来解释自己。他光是想象那场景都觉得脸红心脏狂跳。

他的心脏狂跳,但他还是激动地兴奋地小心翼翼地把林朝抱起来。

手臂托住林朝的膝弯,另一只手扶在他的背后。比想象当中重一点,不是像羽毛那么轻。开玩笑林朝也有一米八耶,虽然看上去很瘦但是怎么可能真的像羽毛。

可是那重量也恰恰好。沈临风感觉压在他手臂上的重量恰好就是压在他心脏上的一根羽毛。让他心里发痒,让他整个人滚烫得好像要融化。

林朝在他怀里睡着。他把林朝抱回家。

一层层上楼的时候感应灯一层层地亮起,像某种神圣浪漫的仪式,令沈临风短暂地遗忘分别。

幸好林朝家在六楼。

沈临风一层层地走,一层层地数。终于还是来到五楼。

林朝的脸颊贴着他的胸膛,睡着了发出小猫咪一样的柔软呼吸声。

六楼。林朝的妈妈已经开了灯站在门口等待。

沈临风站在五楼看到楼上递下来的灯光,温暖熏黄。他忽然觉得难以割舍,五层的感应灯在时限之后熄灭。

熄灭。他抱着林朝站在黑暗里,向前一步就是妈妈为林朝开的回家的灯光。而林朝靠在他怀里睡得正香。

那一刻沈临风忽然知道,他好喜欢好喜欢林朝。

喜欢到觉得这个人身上没有一点不好,喜欢到哪怕明天还能见面今天的分别还是依依不舍到不愿意放掉。

但是不行。不行。他妈妈在楼上等他。他妈妈在等他回家。

还剩一层了。林朝的家要到了。

沈临风深吸一口气,仰头把酸唧唧的情绪吞咽下去。

然后弯腰,把林朝轻轻放下来。晃一晃他,让他醒醒。假装他是一路扶着林朝上来而不是公主抱。

林朝根本睡不醒。身子软绵绵地往他身上靠,像只暖呼呼的小猫。

沈临风把他的小猫交给猫妈妈。努力装出镇定地很礼貌地对猫妈妈说:“阿姨您好,我是林朝的同学。”

林朝喝醉了我送他回来。

他挺沉的我帮您把他扶进去吧。

啊他吐了没关系的我去洗手间冲一下就好。

没关系真的没关系。不用麻烦了阿姨……啊,这是他的衣服。

这是林朝的衣服。

林朝的衣服。林朝的衣服。

林朝靠在沈临风胸膛上,被他抱着一层层地往上走。沈临风步伐平稳没有一丝晃动,感应灯在他们面前一层层地亮起,像某种温柔而怀念的仪式。

林朝搂着他的脖子,小声笑着问:“那后来呢?”

“什么?”沈临风的嗓音磁性,胸腔里传来低沉共鸣。

“我那件衣服,你拿回家了后来呢?”

“供起来了。”

“啊?”

“一回家就脱下来了,怕弄脏,也怕积灰。就放在玻璃保险柜里供起来了。”

“这么夸张。”

“还好吧。那时候太喜欢你了。”

“……”

林朝措不及防,心脏又狠狠地跳了一下。他忍不住把脸贴上沈临风的胸膛,感觉到那温暖强壮的胸膛里面,沈临风那一颗心也在为他噗通噗通地狂跳。

“现在呢?”林朝明知道答案却还是想听。

“现在?现在啊……”沈临风打开门,把他抱进去,一边朝卧室走一边说,“现在大概是结婚这么多年,半夜想到你已经是我老婆了,还会高兴得笑醒的程度吧。”

林朝:“………………”

别人说这话大概是情话,沈临风说这个话倒还真不是。

他是真的被沈临风睡到半夜突如其来的哈哈大笑给吓到过好几次!!!

不过现在终于懂了,为什么沈临风每次笑醒之后都抱着他一边嘿嘿嘿地喊老婆老婆一边抱着他亲个不停蹭个不停。

因为很幸福啊。

“我也很幸福。”林朝说。

“什么?”沈临风弯腰把他轻轻放在床上。

林朝仰起头,眼睛亮晶晶地看着他,笑着说:“跟初恋结婚了。我也很幸福。”

沈临风眼神微微闪动,注视着他的眼睛里盛放着满满的爱意。

两个人都在对方眼睛里看到了光。他们对视片刻,笑了笑。然后再次闭上眼睛亲吻。

从校服到西装,十五岁到二十八岁。盛夏的夜晚还很漫长。

他们的未来也还很长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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