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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圈佛子(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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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临风这次带他去的地方, 是一个私人收藏家的家里。

北京真是个卧虎藏龙的地方。林朝从没想过这么一个不起眼的小胡同,里面竟然还藏着这样一番天地。

那位收藏家笑眯眯地把他们领进来。四合院里种着丁香和海棠,还有一些别的花儿, 不过这时候都不在花期,林朝就认不出来了。

“郑伯伯,您先忙。我带他自己逛逛。”沈临风开口,语气十分亲近。

“好, 好。”郑伯伯双手背负, 含笑看了两人一眼,“不必拘谨,你们随意。”说完他便转身回到书房, 似乎有事情要处理。

沈临风带着林朝穿过四合院的中庭,来到一个幽静的小花园。这里虽然花未开, 但绿意盎然, 古树参天,颇有宁静致远之感。

大概是为了拜访长辈,沈临风今天又是精心打扮一番。风格和上次已经不一样了, 这次是一身黑衣, 颈间一串木质念珠。衣袍宽大,绣有繁复华丽的暗纹。那念珠于颈后垂下一块祥云形状的挂件, 不知道是什么讲究。林朝只觉得挺好看的,颇有韵味。

像那什么。

对了。京圈佛子。

“这个四合院有些年头了,据说是从他曾祖父那辈开始就住在这里的。”沈临风边走边说,神态悠闲自如,仿佛对一切都游刃有余, “后来几经变迁, 郑伯伯也去了外地。十年前他花重金从别人手里把老宅买回来, 重新装修,改造成了他的私人收藏馆。平日里他就在这里遛花养鸟……”

林朝嘴角一翘:“遛花养鸟?”

沈临风顿时卡壳。

半秒钟后,沈临风忍着脸酸,面不改色地继续说下去:“……遛鸟养花。”

林朝忍着笑意,侧耳聆听。

两人沿着花园的小径继续前行,来到了一个装饰古朴的房间。沈临风推开门,嘎吱一声,一股淡淡的墨香和红木家具味扑面而来。

那像是一种被时间沉淀过的味道。林朝只觉得一进来整个人都静了。

房间里摆放着各式各样的古董,有瓷器、书画、古玩,每一件都摆放得别出心裁。看得出来主人非常有品位。

神奇的是沈临风居然对这些东西也如数家珍,甚至能讲出这些古董背后的历史。

“比方说这件青花瓷……”沈临风.流畅地讲解了一通,然后说,“来,你凑近点看。”

林朝怕把青花瓷瓶从架子上碰下来,不敢靠太近。沈临风却鼓励道:“没事,这个底座做过加固的,不是故意去撞它不会掉下来。你凑近一点好了。”

林朝这才弯腰凑近。这是他第一次近距离欣赏古董。在博物馆里隔着玻璃看,和如此近距离地凑近看,感受果然是不同的。林朝只觉得那瓷瓶上的颜色怎么看怎么舒服,让他想起当年红边大江南北的那句……

“这个就是所谓的天青色。”沈临风道。

林朝微微一怔,忍不住侧过头去看他。

沈临风嘿嘿一笑,眼睛里闪过得意:“天青是汝窑的代表色,那个歌词里不是说‘天青色等烟雨’嘛。你知道为什么吗?”

林朝看着他,也忍不住笑了。很配合地好奇道:“为什么?”

“有两种说法啊。一种说是天青色这种颜色,在天空中其实是无法自然呈现的。必须在烟雨散去之后,天空才会短暂地出现天青色。还有一种是说,汝窑想要烧出上品的天青色很不容易,需要温度和湿度都恰恰好。微微下雨的时候……就类似江南烟雨的那种感觉,这种时候烧出来的瓷器颜色才最漂亮。所以有句诗叫‘雨过天晴云破.处,这般颜色……做……做将来!”

沈临风磕绊了一下,但还是顺利背完了。

林朝看着他得意又紧张的样子,脸上的笑意就没下来过。

“没想到你对古董研究这么多。”林朝感慨道,“这些都是你从小玩儿到大的么?”

“这些?不是。”沈临风老实道,“郑伯伯家我就来过一、呃,一两次。”

“这下真的对你改观了。”林朝笑道,“厉害啊。”

“哼哼,是吧。”沈临风骄傲又得意,如果他有尾巴,这时候尾巴估计就要甩成螺旋桨了。

什么京圈佛子,分明是京圈小叭儿狗。

参观完藏品,两人礼貌地向郑伯伯道了谢。郑伯伯还想邀他们吃饭,沈临风却礼貌拒绝了。

两人从郑伯伯家出来,没急着走,而是沿着胡同慢吞吞地散步。秋日阳光正好,照耀了北京城上千年的阳光,如今依旧轻轻缓缓地照耀在两人身上。林朝呼吸着夹杂古树味道的微凉空气,感觉胸怀舒畅,整个人都通透了不少。

“你最近学校里是不是很忙啊?”沈临风小声道,“感觉你都有黑眼圈了。”

“嗯,是。”林朝点头,“最近课有点难。”

他没把项目经费的事情告诉沈临风。以沈临风的性格,要是知道他缺经费,估计当场就会给他打个几千万过来。林朝很不希望这样。

“那……”沈临风语气里有依依不舍。

走着走着来到胡同口。路口正好有家主机游戏体验店,门口大大的SWITCH配色非常惹眼。两个人都情不自禁地看了过去。

沈临风一瞥之下就收回视线,仍旧用那种委屈狗狗般的目光望向林朝:“……你是不是要回学校了?”

狗狗委屈但是狗狗不说。

林朝又有种嘴角上翘的冲动,还有种想摸摸他脑袋的冲动。

林朝说:“不。”

沈临风的狗狗眼一下子又亮起来:“那?”

林朝笑了,指着那家SWITCH主题店:“去不去玩那个?”

“诶???”这个答案明显超出了沈临风的意料,京圈佛子立刻兴奋点头:“好啊好啊好啊!我们去玩儿一会儿!!!玩儿一会儿然后吃完饭你再回去好不好?”

……

结果是并没有出来吃饭。

而是在主题店里随便吃了个汉堡。

理由很简单。

那就是游戏太好玩了!!!

林朝以前对这些主机游戏从来不感兴趣,本来只是想看着沈临风玩,结果沈临风说来都来了,当然要玩双人游戏。

主机连接着巨大的屏幕,两个人坐在沙发前,沈临风抓着手柄不断翻看游戏库。找啊找,眼睛突然一亮。

林朝一扭头,还没来得及看清,沈临风已经又火速把游戏划走。林朝只来得及看清游戏名字叫什么什么厨房。

“不吉利不吉利……”沈临风嘟囔着。

林朝:“?”

沈临风很快找到了另一个双人游戏。这游戏是新出的,沈临风也没玩过。于是两个人兴致勃勃地开了个新存档。

游戏主界面是个小女孩。林朝问:“这是我们吗?”

沈临风娇羞道:“不。这是我们的女儿。”

林朝:“?”

看了一段开场动画,林朝才知道,这游戏的主角是一对即将离婚的夫妻。因为种种原因,他们变成了两个玩.偶小人。为了重新变回人类,他们在自己的家里进行了一场大冒险。

游戏非常好玩。林朝虽然平常不打游戏,但也很快熟悉了操作。他发现这游戏不光关卡设置得有趣,小夫妻闯关过程中的互动也非常有意思。

从最开始的互相不对付马上要离婚,逐渐打打闹闹打打闹闹,最后他们发现其实他们仍旧深爱着彼此。是一个非常可爱又温馨的故事。

更有意思的是……这个游戏除了互相帮助,居然还可以互相迫害!

因为是死后可以原地复活的设定,所以完全不用担心造成什么后果。沈临风一开始还对他客客气气的,温柔友善地教他怎么操作,直到林朝一不小心把他推进了水里,沈临风一声惨叫。

复活过来以后还说没事没事。过了一会儿他也很“不小心”地把林朝推进了水里。

“喂!!”林朝笑着撞了下他肩膀。

又过了会儿。

“前面有个按钮,你去按一下。”林朝说。

沈临风去了。然后“日~”一声被卷进吹风机里带走了。

“哈哈哈哈哈!”林朝笑得锤沙发。

“你好坏啊!!!”沈临风震怒,“我还以为你看懂机关了!!”

“我是看懂了啊。”林朝认真道,“这里很明显是个坑啊。”

沈临风:“……你不是第一次玩吗你为什么这么熟练。”

狗目含泪。

又又过了一会儿。

屏幕上两个小人一起在树叶堆里蹦跶。枯黄的落叶堆变成跳床,每次小人跳起来都激起一大片枯叶。

又又又过了一会儿……

沙发上的两个人一抬头,发现,天黑了。

“卧槽几点了!”沈临风惊了,连忙看时间,居然已经五点了!

“没事,我今天没课。”林朝笑了,“实验室那边也还在跑数据,这个点回去估计还没跑完呢。”

“哦哦那就好。”沈临风这才松了口气。

林朝伸了个懒腰,眼睛弯弯眯起,嘴角还带着残存的笑意。沈临风一扭头正对上他如睡醒猫咪般的慵懒表情,心脏顿时狠狠一撞。

沈临风耳朵红了下,不自在地别过脸去,说:“走吧吃饭去吧。”

“好啊。”林朝笑着说。

两人玩过吃过,一整天过得无比充实。

吃完饭出来,天已经完全黑了。沈临风让李叔来接。

一坐进车里,两人立刻听到一句:“……少爷已经好久没这样笑过了。”

林朝:“?”

沈临风:“???”

李叔:“???!!!!”

林朝震惊的是沈临风哪有好久没笑过,不是一天到晚都像个笨蛋一样在那里傻乐吗。

沈临风震惊的是,这根本不是李叔的声音!他们上错车了???

而李叔震惊的是——

啊啊啊啊啊他的豪门娇.妻带球跑文学语音阅读忘记关了啊啊啊啊!!!

……

弄清楚是怎么回事后,林朝和沈临风都很默契地回避了目光。

两人一左一右,肩膀勉强克制着颤抖。嘴角也艰难地往下压着,各自望向窗外。

李叔毕竟还在开车!

不行不行,不能笑不能笑……万一出车祸了怎么办!

好不容易各自冷静下来,两人又开始随口聊天。

坐得太远聊天不方便,两个人很自然地朝对方那边挪了挪。

“对了今天出来这么久,你晚上回去不会要熬夜吧?”沈临风有些担心地问。

“应该不会。”林朝略一思考,说,“没什么必须今晚完成的事。可以明天再弄。”

“那就好……”沈临风点点头。

林朝瞥了他一眼,发现他脸上的表情还有些迟疑,似乎想说什么。便问:“怎么了?”

“……”沈临风沉默了会儿,说,“下午玩那么久游戏,你会不会觉得很浪费时间啊。那什么,我下次尽量规划一点有意义的项目……”

“不会。”林朝打断他。

沈临风转过头看着他。

“在浪费时间的过程中获得乐趣就不算浪费时间。”林朝看到沈临风逐渐露出“你说得好有道理”的惊叹眼神,不由笑着补充,“罗素说的,不是我说的。”

然而沈临风眼中的惊叹没有消失,反而愈发强烈。

“那个哲学家吗?”沈临风惊艳地看着他,“你真的读了好多书啊!”

林朝怔了怔。不知怎么,那种炽热的眼神让他耳朵有些发烫。

心里也热烘烘的,像浸泡在温泉里,舒服得让人晕乎乎。

林朝有些不自在地别过脸去,咳了声说:“还行吧。”

适度的放松确实能提高工作效率。林朝出去玩过一趟,回来以后居然立刻弄懂了一个困扰他三天的算法。

就连晚上睡觉都睡得特别香。

“护工”沈临风自然也看出这一点。他戴着口罩露出一双含笑的眼睛,得意又骄傲地说:“你最近笑得都比平常多哎!跟你那个朋友出去玩有这么开心吗???”

“嗯。”林朝坦率道,“很开心。”

唰。

沈临风的脸立刻烫了。可惜口罩只能遮一半,并且不能遮住耳朵。

沈临风狼狈地躲到厨房里去做饭。心里的快乐像煮沸的番茄浓汤,红通通地噗噜噜地冒泡。

真好!原来林朝也很享受他们的约会!

距离上次约会已经过去三天了,是时候开始规划下次的约会了!

沈临风一边煮番茄浓汤一边默默盘算着。

然而盘着盘着他突然想到,不对。

每次“沈临风”跟林朝约会,他这个“护工”也要请假。一次两次还可以说是巧合,三次四次五次下来……林朝又不傻!

林朝怎么可能猜不到“沈临风”和“护工”就是同一个人!

啊啊啊啊差点!

他这个恋爱脑!差一点又要得意忘形了!!!

幸好天才特工的本能还在!反侦察能力杠杠的!

他及时发现了危机隐患,现在还来得及补救!

一念至此,沈临风立刻清了清嗓子,用一种状若平常的语气说:“对了林朝,我晚上要出去一趟,跟你请个假啊。”

“去健身房吗?”林朝在书桌前一边敲键盘一边说,“正好我也想去,一起吧。”

“不是。”沈临风高深莫测地说,“是去约会。”

林朝敲键盘的手指停下了。

他扭头看了沈临风一眼,沈临风却很有心机地微微侧过了身,不让他看到自己的表情。

……不对劲。

林朝眯起眼睛,大脑开始飞快运转。

这家伙又在玩儿什么花样。上次也是,明明……明明没接吻,却回来说跟人接吻了。

什么意思?

总觉得这只笨蛋狗狗又要给他整个大活儿了。

林朝不喜欢猜。他是行动派。

于是,当沈临风换身衣服出门以后,林朝也迅速换上一身适合在夜色中行动的黑色衣服。

尾随着他出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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