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子里,任时阑仰着头,让芳君往他鼻子里倒药粉:“啊!轻点!”
另一个小丫鬟六儿抱着药箱道:“公子,听说咱们府上要来太白的上仙了,是真的吗?”
“嗯。”任时阑捏着鼻子,嗡嗡地笑道,“怎么,你想看新鲜?那等过两日你陪我上学去。”
那天学堂里的大闹,任鸣后来也听人回禀了。学堂的掌事真人主张罚跪两天祠堂。
蔺星是亲戚子弟,自然罚不了,那受罚的就只有任时阑了。
但是任鸣手一挥,只是让任时阑回自己院里思过,可以说是轻轻放过。
一来是因为濯云长老的拜访,二来,任家现在上上下下都忙着呢。
任家和太白要进行一场正式的交流活动。濯云长老预备带领一批门人弟子,来任府上开一场论道讲经会,顺带让两家弟子切磋切磋。
说是切磋交流,其实谁沾谁的光很明显。
任鸣简直是喜不自胜。讲经会的消息一传出去,任家所在的庾钟城境内的各处世家大族都闻风而动,各个都想把自家的青年子弟送到任府来听一听,结识结识太白的人。
送走了濯云长老,任府上上下下就活动起来,打扫房厦花园,分派人手,预备迎接太白来的贵人们。
任时阑却有点奇怪:“濯云长老怎么会来任家,还专门为了找我?还要开什么讲经会?”
他当然知道濯云长老是周群的师父,这段情节原著根本没有,所以有点奇怪。
阿拉斯加故作高深地说顺其自然。任时阑便懒得管了。
他说是回来思过,其实就是放了两天假,宅在屋里悠闲得不得了,还从卧房的箱子底翻出来一堆话本和春宫图。
任时阑躺在卧室月洞窗下面的那张贵妃榻上,翻开那些水墨勾勒的男男生命大和谐画。
任时阑:“嗯。艺术,艺术。”
阿拉斯加在屋子里窜来窜去,从柜子底下扒拉来一个木球,兴致勃勃地叼着来找任时阑。
任时阑头也不抬接过木球,随手一扔。
小木球在空中划过弧线,阿拉斯加当即旋风般冲了过去,一路野猪冲撞,撞翻了不少凳子椅子。
屋内一人一狗正其乐融融,忽然院子外面传来芳君惊喜的声音。
“黎公子,您怎么来了!”“公子,黎公子来看您了!”
什么?任时阑一个鲤鱼打挺从贵妃榻上坐起来,跟阿拉斯加四目相对。
任时阑当即拿出大学住宿时,被学生会检查寝室卫生时的速度,冲过去一路把桌上的零食、地上的话本、被阿拉斯加撞翻的桌椅摆件全部拾掇了。
等到打开门时,任时阑已经挂上了温柔腼腆的笑容。
他看向男人的表情,惊讶中带一点喜悦,喜悦中带一点埋怨,埋怨中带着一点盼望。
像是等着皇帝临幸的嫔妃,又像是养心殿求着皇上翻牌子的太监。
“你,来啦?”
对方不知为何,被任时阑这句话激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身为这本小说的正牌攻,黎瀛的长相身材自不必说,英俊得很有男人味。往那一站,别人就知道他哪里都不同凡响。
满打满算,黎瀛也已经近四个月没见过任时阑了。他也知道这几个月任时阑屡次来找他,都吃了闭门羹。
看着眼前的青年脸色苍白(鼻血流太多了)、眼神涣散(毕竟刚刚在看春宫),黎瀛心中倒也激起了一分愧疚。
“听说你病了,我带了些滋补的药材。”
黎瀛抬手,身后的侍从将几个锦盒捧进屋子,放在桌上。
任时阑看着桌上那几大盒他的“精神损失费”,从善如流道:“多谢。”
黎瀛正要开口,任时阑却好像知道他要说什么,先说道:“不如我们出去?”
黎瀛一顿:“去哪?”
任时阑微笑道:“城西有家余晖楼,他家做的豆腐皮包子酒酿清蒸鸭紫苏排骨还有荷叶莲蓬汤那叫一个绝!我们走吧?”
庾钟城乃是靳州的首府。这个修真世界的大陆总共分为九州,靳州是其中人烟最繁盛、门派世族盘踞最多的大州之一。
几百年来,庾钟城都由当地的三大修仙世家掌管和治理,黎氏便是三家之一。
相比之下,任时阑出身的任氏也只能算个中等世族,得看大族主人们的脸色行事。
由此可想而知,当原主任时阑被黎瀛青眼时,他内心是多么受宠若惊。
城西,余晖楼。
任时阑挑了个二楼靠楼梯的雅间。
小二每端上来一样菜,任时阑就“哎(二声)呀(三声)”一句,弄得黎瀛完全无法开口进入正题。
等到菜都上齐,黎瀛终于开口道:“时阑……”
他看到任时阑双手捧着筷子,仿佛在虔诚地供奉一炷香,就那么看着他。
黎瀛:“……要不我们边吃边聊吧。”
话题刚开始,就听见旁边楼梯走上来两个人。
所谓的雅间,也只是用屏风隔开,所以那两人的声音听得清清楚楚。
“这里的素菜很有名,你这么多天一点胃口都没有,在这里尝尝味道吧。”
青年男子的声音低沉旷朗,带着一点冷感。
“好。”另一个人说。那声音虽低,却难掩嗓音的清亮动听,犹如古朴的琴声。
任时阑竖起了耳朵,那两人脚步声近,经过屏风边上,无意转头,正好看到里面坐着的任时阑和黎瀛。
四个人,八目相对。
任时阑耳边响起“叮”的一声提示音。
——恭喜完成主线任务:“电灯泡,那么亮”!
没错,当下人通报黎瀛来拜访的时候,任时阑就知道该走剧情了。
接下来,黎瀛会约他来到余晖楼,跟他说清楚自己早就心有所属,对他只是移情罢了。
黎瀛说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把黎瀛引到余晖楼来,让他完成跟主角受江广玉的这场巧遇。
此时此刻,黎瀛和江广玉的目光自不必说,已经像两只溶于彼此的史莱姆那样交缠在一起了。
而任时阑刚要收回目光,就对上了一双冷如清潭的眼睛。
泠泠七弦上,静听松风寒。任时阑莫名想到了这句诗。
那是双极标致的丹凤眼,在飞挑的剑眉之下,被眉弓的弧度衬托得深邃而略显狭长。
鼻梁挺拔,鼻弓稍稍隆起,为面庞添了几分阳刚之气,嘴唇的线条转折优美。
长发束成马尾垂在背后,束冠的石青色丝绦落到耳边。
差点忘了,这场剧情里的另一个电灯泡——周群。
任时阑在书里看过周群,知道他的情感和心理活动,知道他的结局,某种意义上来说,他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周群的人。
可是他没想到,真正见到的周群,居然这么……
直到三秒钟过去,任时阑才发觉自己看呆了。
周群在江广玉的身后,比他要高半个头,身量约摸一米九左右,高大挺拔而又不显夸张,犹如一株茂盛而蓬勃的云柏,静静地守护着心上人。
也许是任时阑的眼光太明目张胆,周群终于眉睫一抬,扫了他一眼。
这一眼就让任时阑清醒了过来,不由得心下一凛。
那股强者的威势,半点不输给黎瀛这类主角。
毕竟按照故事设定,周群的修为实力几乎碾压所有配角。小说里没让他跟黎瀛分个高下,但想必也差不了多少,否则怎么成为让主角攻最有危机感的男配呢?
黎瀛抓住江广玉的手说:“我们谈谈。”
江广玉看着黎瀛,目露酸楚,但还是说:“好。”
于是他们去了另一间的厢房。
周群被留下来,便走到任时阑这桌坐了下来。
任时阑吸取教训,不敢盯着人家看了,但是这么干坐着,对方的气场也有点干扰他炫饭的兴致。
于是他呵呵呵笑道:“要不……吃点儿?”
他抬起手招呼,“小二,再来双碗筷!”
周群却道:“任时阑。”
如果说江广玉的声线是浑圆的古琴,那么周群的嗓音就好像湖水中碎开的沉冰。
任时阑被他叫得一个激灵——你怎么知道我名字?
按理来说,此时的周群和任时阑这个角色毫无交集啊。
周群却只是收回目光,仿佛任时阑只是他在路边随意看了一眼的石头,说:“不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