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泪俱下地开始控诉,他的膝盖微弯,近乎要为我跪在那两个老人面前了,赖淑芬因此方寸大乱,仇玉宁叫他不要胡说,而裴森却直接冲破了他们组成的肉墙,直直地朝我所在的方向跑过来了。
他握住了我的手腕,撸起了我的衣袖,尚未痊愈的伤痕在祖父母的面前曝露。
真是奇怪,分明被打的时候都是感受不到疼痛的,可那一刻,手腕处的皮肤却被裴森那掌心的温度灼痛,一瞬间,一种犹如电流一般酥麻感自被触碰的那个地方为引,开始向我身体的四肢百骸蔓延开来了。
后来,这个小小的黑盒子近乎被裴森的到来搅成了一锅烂粥,赖淑芬开始哭天抢地,仇玉宁在无数声的咒骂后直接选择离家出走,这个地方前所未有地热闹了起来,曾经我还以为这里只会被荆条划破空气的声音所奏响呢。
我的人生自那天起迎来了转变,在别人看来是如此,在我看来这么说确也没错,但内心深处我无比明白,别人眼中与我所认为的,有着本质上的不同。
我第一次舔尝到所谓的“快意”,这种快意是从裴森上前拉住我手腕的那一刻开始的,听闻着屋子里纷乱的景象,迎着裴森亮晶晶的目光,起初我以为这就是“大仇得报”的快乐。
至于吃穿用度上的优待?旁人羡艳而又敬仰的目光?不再接受殴打与欺凌的放松?或许这些也能算是好事吧,毕竟生活也变得便利了许多,只可惜那些前倨后恭的蠢货,在我眼中变得愈发令人难以忍受了。
唯一庆幸的是我因优待而获得了特权,特权的掌握,便意味着我开始拥有以“恨”为基底的复仇了。
我承认我有些上瘾了,当日的快意令我忍不住尝试着想要复刻。
只要拥有金钱与权力,捣毁一个人的人生,其实真没什么难的。
但很无聊。
无聊到我甚至都不想花费时间去记住。
并没有“大仇得报”的快感,那玩意儿似乎是一次性的。
唯一值得说道的大概就是裴森的告白,自初中临近毕业那一刻起的,每一分每一刻。
“喜欢”,这种情感我是知晓的,曾经有人对我这样说过,但是我不记得那些人是谁了,无论对方是谁我都能理解,除了裴森,当他跟我说起这个词的时候我觉得好笑,他不是要我去“恨”么?现在……他是妄图从我身上得到任何一丁点儿的回馈么?
我已经开始恨了,这种事情开弓没有回头箭的,他现在这样又算是什么?
于是我拒绝了他,于是我望见了他失落的神情,分明没有肢体的触碰,但那一瞬间自心脏泛起的酥麻又一次眷顾了我,我感受到了一种涩然的喜悦,只因为我看见裴森脸上不一样的情绪了。
这时候我才意识到,原来我也是十分恨他的,因为令他感受到痛苦,这让我得到了快乐。
所以说复仇是应当继续的,自升上高中开始,我便开始施行我的计划了,因为过于简单,我有些不记得那时具体发生了什么,我只知道每天晚上回家我都会拿出监控摄像头观察裴森的反应,有时候他会坐在座位上发呆,有时候他会埋在桌子上低头哭泣,更多的时候他会躺在床上将自己蜷缩成一团,那条该死的狗没有眼色,从不敢爬到床上去,令我无法看见裴森脸上的神情究竟是怎样的。
细密的电流一下下地刺激着我的神经,神经再缓慢作用到身体上,带来阵阵酥麻的感受,少年人身体迟缓的青春期,终于也因此迟迟地到来了。
我很喜欢看裴森哭泣亦或隐忍的模样,这种癖好随着偷窥次数的增多而变得一发不可收拾,我好像上了瘾,大脑开始与身体产生强烈的共振,这种抽搐般的快意是极致的,裴森是我的仇人,我因“大仇得报”而稍稍满足了欲求,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我不介意他因“喜欢我”而多来找我几次,但自我升上高中、开始被周围无数的人环绕,他看向我的目光便渐渐黯淡了,他不再似有似无地偷瞄我,也不再没完没了地跟在我的身侧,他选择与我较劲,开始阻挠我的复仇之路,再然后被我狠狠打败,露出比小狗还可怜的神色。
怎么会这样呢?凝望着他,我的身心是惬意的,于是我想——或许这正是因为他是我的仇人吧。
一直到高二升高三的那段时期,我基本上已经可以算是大获全胜了,虽说让顾鑫赖淑芬他们像狗一样地活在这个世上的景象其实也没有什么看头,但至少让他们明白了我那时身体上的具体感受,不是么?
火辣辣的痛感,你们也来尝试一下吧。
真的没什么大不了的,无非就是想死罢了。
我都挺过来了,你们又有什么不能的呢?
跟我较劲到底的裴森,终究还是明白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徒劳无功。
至此,我打败了他们,我大获全胜,我“大仇得报”了。
可即便如此,在我临行前的那一天,裴森当着我的面,却还是说喜欢我。
回望着他坚定的目光,那一刻我浑身紧绷着。
或许是因为泪水的润泽,他看向我的目光,依旧犹如繁星一般,无可救药地闪烁着。
令我头晕目眩,使我无地自容,我在想——我凭什么?他凭什么?
他难道以为仅凭他诗朗诵一般的慷慨陈词,就能洗刷掉他的旁观的罪孽么?如果我不恨他,我又该拿什么来延续我对这个世界仅有的新鲜感呢?
真烦,真是讨厌,真是虚伪透了,要是他真的喜欢我,就应该在一开始的时候奋不顾身地阻止一切的发生;要是他真的喜欢我,就应该在我还没有开始报复的时候死死地牵住我的手,叫我不要去那样做。
要是他真的喜欢我,就不应该一直跟顾鑫保持联系,更不应该对那个老女人的女儿露出笑容。
他的一切都应该是我的。
他并没有做到,所以他不应说自己喜欢我。
于是我离开了。
就如同蜡烛离开了火光源,我的心也不再因炙热而流淌,仅仅只是维持着自己冷硬的姿态,兀立在这世间罢了。
不再“报复”,离开了仇恨,离开了他的喜欢,最初我还能利用那条狗去窥伺他的动向,但很快摄像头的电源宣布告罄,我又开始对这个世界感到失望、无趣,以及深深地厌恶了。
做模特也是一种复仇,为了让所有人包括裴森看见,如今的我若是想要,便能变成任何人所羡艳景仰的模样。
钱是好东西,家业也是好东西,它们能让一切都变得轻易,所以我也都收入囊中了。
因为做了模特,喜欢我的人开始变得愈来愈多。
看吧,“喜欢”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我想要,立刻就能有。
在我看来,旁人倾慕的眼神就如同细胞请牢记收藏:,..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