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红旗自然不知道,叶轻柔两姐妹将他当成了神灵。
当然了,他就是知道,也只会一笑了之。
在他的空间中,他可以用自己的精神力和意念做任何事,说他是神灵其实也差不多。
精神力从空间退出以后,戴红旗消除了现场自己留下的痕迹。
正准备走得时候,心里一想,现场留下这么多被打死打残的匪徒,而且,活着的人还变成了白痴,估计明天就会变成轰动全国的大新闻了。
到时候,相关部门的绝对会追查!
说不定就会查到自己的头上。
毕竟,他之前没有特意地隐藏自己身影,大街上的摄像头总会拍到自己的。
所以还不如将这些匪徒处理了。
反正这些人是专门干催债的,估计没少逼死人,所以,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而且,他们都残废了,还都变成了白痴,活在世界上,不能为国家社会做半点贡献,只是浪费国家和社会的资源。增加国家和社会的负担!
所以,还不如废物利用,将收进空间去作花肥。
戴红旗杀得人多了,真地不在意这么几个!
想到这里,他重新往小树林外的马路走去。
等他再次返回小树林的时候,马路上已经变得干干净净,不但是刚才那些人,就连溅落在马路上的血迹都消失的无影无踪!
第二天,戴红旗早早地起床,在房间中打了一阵拳脚,然后洗了澡,去酒店的餐厅吃早餐。
他见到蒋芳燕没有给自己打电话,就自己出了酒店。慢慢在大街逛了起来。
大约快十二点的时候,他的手机响了起来。
他拿起来一看,是蒋芳燕打来的电话!
戴红旗笑了笑,说道,“我想着你昨晚跟朋友玩得太晚,一直睡到现在呢?”
蒋芳燕说道,“昨晚确实玩得挺晚的,一直到凌晨四点多,才去酒店休息,我才起来没多久,对了,我马上有个局,能不能邀请你陪我一起?”
“好!”
戴红旗只诧异一刹,便爽快答应。
反正他现在闲着没事,跟蒋芳燕一起去,顺便认识一下她的朋友。
金都国际大酒店。
豪华帝王包厢,九名年轻时尚的男女,个个衣着奢华,气质高贵。
蒋芳燕带着戴红旗推门而入。
见两人进来,众人纷纷起身,亲热招呼道,“燕姐大驾光临,我等不胜荣幸。”
“您可是我们当中翘楚,约个饭得提前半年…”
“咦,燕姐你还带朋友来啦?”
……
这些人个个看上去都是人中翘楚,独当一面的风云人物,但在蒋芳燕的面前,却把姿态摆的极低。
戴红旗不禁佩服。
撇开蒋芳燕身后的蒋氏集团不谈,能让这些一看就是精英人士拜服,蒋芳燕真地不简单。
就在戴红旗落座的同时。
主座上,戴着金丝边镜男子,气质儒雅斯文的青年也在仔细打量着戴红旗。
不过,戴红旗收敛了自己地气息,除了看上去极为年轻,长得比较帅气以外,其余地就看不出什么了,显得很普通。
金丝眼镜男子脸上不屑之色一闪而逝。
他露出虚伪笑容说道,“阿燕,你真是一点架子都没有。”
“当你的司机可真有福啊,还能跟着混进我们圈子。”
话很斯文,没有半个脏字,但字里行间无不透着高人一等的感觉。
在场哪个不是精英,闻言纷纷露出古怪之色。
蒋芳燕闻言表情微冷,美眸飞起一抹厌恶之色,她解释道,“雷俊,这位是戴红旗,是我朋友。”
“不是什么司机,收起你那套虚伪的面具。”
她认真地说道,“红旗很不错,能力极强,这次我们商量的事情,我有些把握不准,所以我邀请他来,给我参谋参谋的。”
雷俊的话,让她很不爽。
这家伙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挑衅戴红旗,也不知道戴红旗心里会不会因此而产生隔阂。
“原来是个专家,那可真是对不住了。”
雷俊眼中泛起一抹阴冷之色,假笑道,“是我眼拙,我没想到我们这圈子里还有人这么朴素。”
“身上全是应该都是普通牌子的衣服吧!”
“专家居然穿得这么朴素,也不知道是看淡红尘,还是买不起呢?”
这话,极其刁钻。
如果说之前可能是无心,那么现在就绝对是故意。
他与蒋芳燕从小一起长大,不过之后,他去国外留学,还找了一个洋妞结婚了。
后来,他跟洋妞分手,之后回到国内。
见到蒋芳燕的时候,简直惊呆了,他是真地没想到,自己小时候的玩伴居然变成了美丽的天鹅!
刚好这时候,蒋芳燕的也失去了丈夫,独自带着女儿。
这家伙于是开始疯狂地追求蒋芳燕,但蒋芳燕这些年努力工作,忙着跟家族中那些反对她担任总裁的人斗智斗勇,哪里顾得上雷俊这个追求者呀!。、
几年的追求毫无结果。
雷俊心中早已没了爱,有的只是求之不得的占有欲。
却没想到,自己三番五次约不到的蒋芳燕,竟然带着个陌生男人来吃饭。
这不亚于狠狠在他脸上扇了一巴掌。
“雷俊,你给我闭嘴!”
蒋芳燕脸都青了,她没想到雷俊心胸这么狭窄,公然挑衅。
“哼,在座的哪个不是名校金融系毕业的,千里挑一的社会精英。”
雷俊见蒋芳燕维护戴红旗,顿时恼羞成怒。
他干脆撕开伪装指着戴红旗骂道,“蒋芳燕,你让这种屌丝来参谋我们的事情,他配么?”
“蒋芳燕你是不是疯了?”
说完,瞪向戴红旗,眼神阴冷威胁道,“井下的癞蛤蟆,你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
“我可不是蒋芳燕,不知在哪学点骗术,就想攀附权贵。”
“像你这种挣扎在社会最底层的垃圾,连跟我们坐在一块都不配。”
“蒋芳燕是我的,我劝你离她远点,不然走路当心摔死!”
看着雷俊眼镜下隐藏的凶芒,戴红旗眼中寒芒一闪而逝。
他看出来了,这家伙是条疯狗,自己不过跟蒋芳燕一起出现,就被他当成了假想敌。
想在众人前压自己一头,满足虚荣和面子。
这种人他以前在临海打工,做外卖员和送水工的时候,碰到过不少,一般都是忍气吞声,以和为贵。
但最终他发现没有用,退让的结果是越发得寸进尺。
还不如直接了当一点。
“你说我是垃圾,却因为我大动肝火,可见,你水平一般,比起垃圾还要不如。”
“说实话,在我的眼里,你就是一只蝼蚁。”
戴红旗不急不忙,淡淡说道,“所谓名校也好,家世也罢,都掩盖不了你心里的慌张和暗地里的肮脏!
你这样地东西,居然也敢跟我来比,小爷的一根脚趾都比你高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