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九章 大事不好
罗建国根本不知道手枪内部有编码,和合同上的编号是一样的!
也不知道,子弹上也有编码!
四个锦衣卫立即前往盘龙商会总部,去抓罗建国。
此刻,罗建国正在总部等待消息,他已经喝了几壶酒了,但是心里面烦躁不安。
他知道六皇子今天在朝上,会解决张胜被杀一事,想要利用此事对付林渊。
六皇子也不会提到自己,但是罗建国还是非常担心,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
罗建国举起酒杯,又是一口酒水下肚,酒水喝得越多,心里越烦躁。
“报!”
“会长大人,朝廷来人了!”
朝廷来人?
罗建国放下酒杯,询问怎么回事。
“是什么人过来了?”
手下汇报:“是东厂的锦衣卫过来了,拿着圣旨,请会长大人前往皇宫。”
罗建国以为是六皇子派人带来了好消息,没有想到,是林渊的人,还要让自己上朝,顿感大事不好!
“快准备马车,从后门走!”
罗建国是个聪明人。
六皇子说过,今天的事情不会牵扯到他。
而现在,锦衣卫过来找自己去皇宫,显然出大事了!
或者说,张胜被杀之事,恐怕已经暴露了!
所以,罗建国要在第一时间逃走。
首先,罗建国安排手下拖住两个锦衣卫。
并且告知锦衣卫,罗建国并不在这里。
同时安排人立即准备马车。
很快,罗建国来到了后门。
可是,当罗建国从后门出来这时,突然,有两个锦衣卫从一旁的大树后面走了过来。
“罗会长,你要去哪里呢?”
罗建国一怔!
他已经把一切安排好了,没有想到锦衣卫在这里堵住了他。
罗建国见状,立即吩咐四个手下。
“挡住他们!”
四个手下狠狠咬牙,抽出武器,冲向了两个锦衣卫。
“奉旨办案,不相干人等,立即让开!”
锦衣卫大喝,拔出了腰间的手枪。
四人看到手枪,吓得连连后退,不敢上前。
他们都知道手枪的厉害,更加知道锦衣卫办案,要是敢反抗,肯定是杀无赦!
罗建国立即跳上了马车,想要逃走,两个锦衣卫直接开枪了。
砰砰!
两颗子弹落在了罗建国的脚下,两个锦衣卫一前一后,将罗建国堵住了。
“奉旨办案,乖乖地跟我们走,抗旨可是死罪!”
罗建国一脸惊恐,面对手枪的威胁,就算他的修为再高,也不敢造次。
“好,我跟你们走!”
罗建国跟这两个锦衣卫坐上了马车,前往皇宫。
一路上,罗建国想打听一些消息,但是锦衣卫的口风很紧,半点消息都不会透露。
……
“盘龙商会副会长罗建国到!”
不多时,两个锦衣卫带着罗建国出现在了朝堂之上。
这是罗建国第一次来到朝堂,压力极大。
而他眼睛的余光,下意识的扫向了六皇子这边,他看到六皇子的脸色也极为难看!
“草民拜见陛下,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罗建国跪地行大礼,但是李元吉并没有让其平身,而是让他跪着。
接下来,锦衣卫汇报。
“陛下,刚才奉旨请罗会长前来,罗会长抗旨,甚至想逃走!”
锦衣卫将刚才的事情如实汇报。
六皇子的心中一沉!
其他人心里都在想着,罗建国肯定心中有鬼,做贼心虚,才想逃走。
李元吉冷冷道:“罗建国,朕问你,在昨夜,刑部尚书张大人被人枪杀,是不是你所为?”
李元吉一开口就是王炸,直入正题!
罗建国满头冷汗。
他现在不知道是什么情况!
罗建国的大脑在飞速运转。
他知道自己要是认了,肯定是死路一条!
而且是株连之罪。
锦衣卫带自己过来并不是直接抓捕,而是为了调查。
那就说明没有十足的证据!
不然,是拘捕令!
罗建国想到这里,稳定心神,急忙道:“回陛下,对陛下所言,臣听不懂!”
罗建国是做大事的人,他一定要保持镇静,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只有这样,不露出马脚,才有机会活下去!
李元吉的面色很冷,此事关乎重大,他要亲自审判。
“既然和你没有关系,朕今天下旨,派人过去,接你上朝,为何你要逃走?”
罗建国解释:“众所周知,林大人要对付盘龙商会,而我身为盘龙商会的副会长,看到锦衣卫持枪抓我,受到了惊吓,所以才想逃走。”
“草民并不是抗旨,而是害怕林大人。”
“害怕我?”林渊感觉很可笑。
“好,抛开这件事不提,我们好好的聊一聊,刑部尚书张大人,昨晚是被谁杀死的。”
接下来,林渊将六皇子之前陈述的一切说了一遍。
昨晚张胜被杀,是黑衣人所为,黑衣人留下的物证,逃走了。
但是林渊又告诉罗建国,每一把枪都是实名制,无论是枪械和子弹都有特殊的编号!
所以,黑市的杜老板,根据枪械和子弹的编号,拿来了购枪合约。
现在,已经证明凶器的买主是罗建国!
当罗建国知道这一切后,心里很是震惊,他也没有想到枪和子弹竟然是实名制!
根据一把枪查到了自己!
罗建国很是郁闷,他心里在责怪六皇子,其实六皇子没有必要拿出凶器,完全可以说凶手杀人后离开了!
其实六皇子也不知道枪械有编号,他拿出凶器,也是合情合理,为了证明凶器是林渊制造的,利用这件事对付林渊。
“罗会长,现在已经证明,杀死张大人的凶器,是你的。”
“你还有什么话说?”
林渊拿出了证物。
罗建国只是扫了一眼,道:“我在一个半月前,确实买了一把手枪。”
“只是没过多久,我把手枪丢了,我找了好久都没有找到。”
“所以这件事,和我无关!”
“还有昨天晚上我一直在商会总部,根本没有外出过,我的手下可以为我作证。”
罗建国想的这个计划很完美。
就算凶器是自己的,他早就丢了!
丢东西不犯法!
有人将自己的枪捡到去杀人,和自己也没有任何关系。
最多有一个保管不当之罪。
这个罪责是罚款!
那点钱,罗建国根本不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