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皇宫的城门上,萧陌突然特别想念宁菀,哪怕只是静静地抱着她,什么都不做也是好的。
叶尘就在他身侧,低声道:“大人,皇上已经醒了,正在召集所有文武大臣商议抗敌之事。”
“商议?”萧陌看着敌军军营之中的星火嗤笑道,“等他们那些酸腐商议出来计策,皇城已经被攻下。”
就在今天清晨时,皇帝突然昏迷不醒,御医会诊之后得出结论,他中了一种慢性毒药,毒发之期一个月。
也就是说在一个月之前,就有人给皇帝下了毒,一整个御医署,每天都给皇帝请平安脉,却没有人查出来,足见那毒罕见。
皇帝这一昏迷,身边的人全都乱了套,许多文武大臣第一时间想到的居然是自己该站哪个队。
赵元泊被秘密带进宫之后,便一直守在皇帝身边,不发一言,也不打算在这个时候监国。
至于不请自来的赵元皓,得知皇帝昏迷,竟先找到萧陌,要他带着城防军攻进皇城门,从太子手中抢过储君之权。
还好萧陌知道轻重,他并未轻易答应,而是派人去查城中的情况。
在胡人里应外合之时,他才能做出最快的反应,将奸细一举拿下,才阻止了胡人攻进皇城。
皇帝两个已经成年的儿子,没一个靠得住,太子一心尽孝,齐王一心夺权。
萧陌却并未显露出慌乱之意,他将皇宫之事交给只有十四岁的赵元琛,也就是晋贵妃的儿子。
没想到在这个关键的时刻,这个少年居然比他的两个哥哥要显得沉稳许多,处理事情也十分干练,雷厉风行。
晋贵妃也稳住了后宫,嫔妃们都没出什么幺蛾子。
直到这时,赵元皓才发现,一直以来都说是帮他做事的萧陌,关键时刻居然站在了赵元琛的身边。
他不敢相信,毕竟对方只是个半大的孩子,而且萧陌与之也没过多的接触。
就在他打算自己攻进皇城,带着藏在城中的私兵要攻打皇城时,被萧陌轻轻松松拿下。
原因无他,萧陌居然在这些私兵之中安插了暗探,还都是重要角色。
这么多年他对萧陌的信任,让他此刻一败涂地,多年的谋划毁于一旦,他才后悔,当初没有听身边谋士的话,该防着些的。
可他没有机会后悔了,被萧陌直接关在了他的王府里,等着皇帝醒来处置。
如今皇帝醒了,却没有时间处置他,只是紧急召集大臣商议。
萧陌看着皇宫内通明的灯火想,这个时候,没有什么是比皇帝还活着更能让将士振奋精神的,明天定要一举将所有的胡人击退。
就在他坐在城门上喝酒时,突然有个瘦高的身影出现,走到他面前躬身行礼。
“师父。”少年恭恭敬敬地道,“父皇醒了,皇宫内已经不需要我,我按照师父吩咐的,功成身退。”
这个少年正是赵元琛,早在他八岁的时候,萧陌就告诉过他,自己要将朝堂将来交到他的手中,要他学会在众皇子中隐藏自己的实力,坚决不能早早拔尖。
他这些年一直奉行萧陌教给他的一切治国处事之道,才会在突然出现事情的时候这么快就上手。
“你做的很好。”萧陌颔首,“这次出现这种事,让你不得已提前出现在台前,你可有怨言?”
“没有。”赵元琛老老实实地答,“徒儿这些年跟着师父学了那么多治国之策,早就想要一展身手,如今正好派上用场而已。”
“回去,继续做好你该做的。”萧陌冷声道,“在一切尘埃落定之前,切不可与我有过多接触。”
“是,师父。”赵元琛十分乖巧地应声,转身离开了城门。
他培养赵元琛这么多年,不过是想找个自己能够掌控的未来皇帝,保住自己一直以来的权势,将来让宁菀不会受太多委屈。
赵元皓对他深信不疑,他却不选,不过是因为赵元琛是晋贵妃的儿子,就算是以后狡兔死走狗烹的一天,晋贵妃还会念及与宁菀的情意,不要伤害她。
他突然想不明白一个问题,按说自己六年前就开始部署此事,应该是万事俱备,只欠让宁菀嫁给他,为什么还能让周硕捷足先登呢?
就算是她已经有了婚约,他也会直接去抢过来才是,完全不符合他做事的一贯风格。
这么胡思乱想着,天色已经麻麻亮,胡人们开始生火造饭,新一轮的攻击也该开始了。
萧陌抹了把脸上的血迹,看着城下的胡人,对自己身后的士兵们喊道:“将士们,援军很快就要到了,我们只要再撑过今天,一切都会好起来。”
攻城战又持续了大半天,胡人阻止了三次攻城,都被萧陌组织人拦下。
胡人的将领明白一个道理,萧陌就像是大越的定海神针,只要他站在城楼上,这座城门就像是铜墙铁壁般难以攻破。
他们开始密谋着射杀萧陌,准备了弩机,可以在百里开外射穿一个穿着铠甲之人的心脏。
弩机被抬过来的时候,萧陌就知道他们打算做什么,可他不能走,只能在城墙上到处移动位置,让他们找不到方向。
就在他看到弩机已经对准自己的心脏,且时时刻刻都追随着他,无论他逃到哪里都没有用时,他第一时间想到的经只有宁菀。
她还被荨月郡主关在那个庄园里,也不知道会不会有危险。
这么久一来,无论遇到什么事,都是他们两人一起解决,以后若真的只剩下她一个人,她能够适应吗?
她,会不会想他?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胡人的后方突然出现了增援的军队,直接将胡人打了个措手不及。
见这情形,萧陌立刻来了精神,喊着城门上的城防军继续守门,自己则带着其他的城防军开门应战,与援军前后夹击。
胡人虽然骁勇善战,可他们人数太少,终究是寡不敌众,很快就败下阵来。
城防军们立刻兴奋地随着他,在敌军之中好似是个尖刀,立刻冲散了他们组织起的最后一次有效抵抗。
这么一来,胡人的军队就像是一盘散沙,大越的军队砍骨切菜般在他们之间穿梭,不过两个时辰,这场单方面的屠杀就结束了。
虽然今天与之前一样,都是满城血腥味,可皇城之危到底是解了。
“这里交给你们!”萧陌丢下这句就走。
皇城他今天护住了,接下来的时间,他该去做自己一个男人该做的事情!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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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7章 男人该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