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孤城在吐,由于没吃午饭,他只吐得出酸水,头在晕眩,胃在抽搐,根本停不下来。
他这一生,从未如此狼狈过。
林默觉得自己的盘算可能夭亡了,本想着带他畅游云海,等他飞上瘾了,再借此求他帮忙刷分,左右不过是念一句台词,他应该不会拒绝。
看现在的情况,别说上瘾,他以后不恐高都算心理素质好。
微风压低了漫山花草,微冷。
“叶城主?”声音从后面传来。
林默回身去看,陆小凤和西门吹雪一前一后站在维摩那后面。
叶孤城总算直起了腰,剑拿在手里,刚要开口,又是一呕。他吐得脸色苍白,吐得泪眼朦胧,吐得说不出话。
陆小凤道:“叶城主这是……病了吗?”
林默走到陆小凤身边,拉着他的衣摆,脸烧得厉害,指着维摩那嗫嚅道:“飞得太快了,晕的。”
“你们怎么在一起?”
林默垂首道:“这……三两句话也说不清楚……嗯……叶城主,你还好吗?等你缓缓,我再送你回去吧。”
叶孤城伸出了手摇了两下,喘丨息道:“不必。”他抬头,没再看林默,而是望向西门吹雪,一刹那,眼中似有风云波动。
五月的天,倏忽变冷。
两个绝世剑客的剑意勃发,在这苍茫原野,他们两两相望,眼中只有对方。
林默牵着陆小凤的衣角,不敢抬头。那天晚上西门吹雪突然暴涨的好感度让她手足无措,“非卿不娶”四个字简直是大写加粗的尴尬。
她想着都过去这么久了,西门吹雪的好感度应该降下来了吧?他从头到尾都没看她一眼,应该是想通了,索隆是索隆,她是她。
“系统,查看西门吹雪当前好感度。”
“叮——恭喜宿主,西门吹雪当前好感度为八十五,已达成非卿不娶成就。”
林默:“……”好感度都不刷新的吗?
“系统,查看陆小凤当前好感度。”生死相许早就该兑积分了。
“叮——恭喜宿主,陆小凤当前好感度为五十,已达成心中有你成就,请宿主再接再厉,早日达成痴心不悔成就。”
林默:“……”系统坏了,一定是坏了。
她跟西门吹雪一共也没见几面,除了比剑外话都没说过几句,中间还隔了那么久,好感度就八十五了?闹呢?陆小凤对她那么好,一个名满江湖的浪子一直陪在她身边,为了救她连命都不要了,两三天不见,六十五掉成五十了?
想想刷分bug,林默就觉得就算系统没坏,也不能盲目信好感度,毕竟是冷冰冰的机器,人之所以是人,是因为思维的千变万化,多得是爱恨交织的复杂情感,怎能用虚拟的数字草草概括?
叶孤城被西门吹雪邀请去万梅山庄小住,两人明明是第一次见面却倾盖如故,倒不是表现得多亲热,而是冥冥中像是两块磁石相吸,自带一番旁人勿扰的气场。
林默很识相的没去扰,收回维摩那便匆匆离去,陆小凤走在她旁边,忽然道:“西门吹雪一向很少出门,你来了,他却愿意出门接你。”
林默没说话。
陆小凤又道:“可你们见了两个却连招呼也没打。”
林默牵衣角的手指在收紧。
陆小凤把她的手放在自己的手心:“你怕他?”
“是有点怕。”林默憋了又憋,迟疑道:“你说,他是出来接我的?”
“不错,天快黑了,你难道没打算去他那?”
林默道:“嗯……你有没有觉得他可能喜欢我?”
陆小凤问号写了满脸,忽然笑出了声:“他不会的,他那样的人,我总觉得要不了多久就会出家。”
林默点点头,“我也觉得不会。”
……
去户部交税款时,无情看着银箱有些意外,却没将意外写在脸上,只是淡淡道:“这不像是一次交齐的,他有没有为难你?”
林默把当时的情况说了一遍,又道:“我本来也觉得奇怪,按理说白云城那么富庶,就算有什么天灾人祸,都四年了,不过是拿出一百多万两而已,怎么像是把家底都掏空了一样?”
无情的手指点在座椅上,沉寂了一会,道:“你有没有遇刺?”
“你怎么知道!”林默倒抽一口冷气,惊道:“那天晚上有一个杀手往我房里吹迷烟!他差点杀了我!”
“他不会。”无情道:“那刺客是不是一口咬定他叶孤城派他来的?”
林默佩服极了,疯狂点头,顺便把自己的猜测也磕磕绊绊的说了。心里忍不住地想,看看人家的脑子是怎么长得,怎么就这么聪明?再瞅瞅自己!唉,就很上火。
“你有猜测了吗?”
“不是猜测,是确定。”无情道:“我知道白云城的赋税去了哪。”
“啊?”
“白云城,终究是南王治下。”
“啊?”
林默茫然的走出了户部衙门,头一次感受到了世界的参差。
为何有人如此聪明,有人却如此愚蠢?
她问无情究竟是怎么回事,无情看着她,虽然没有什么表情,但眼神里微妙的透出我不是都告诉你了,你为什么还要问的困惑。
她只好装作恍然大悟的样子离开,多一秒都不想呆。
她回到了自己的新家。
东京外城,南薰门,咸水街。
林默来到这个世界时刚好落在这条街上,住在这里的百姓大都没什么钱,商铺也都是以脚店,街摊,茶棚为主,来来往往都是出苦力,赚辛苦钱的。
好处是房租便宜。
房子是陆小凤帮忙找的,闹中取静,在一家杂货铺的后院,与长街隔着三个门,院子里有五六颗柳树,两条粗绳挂在树枝上,下面拴着块木板,扎成一个简陋的秋千架。
院墙边围了一个栅栏,里面种着歪歪斜斜的几颗菜苗,还养了两只鸡。
陆小凤坐在秋千上,往鸡栅栏里投食,见林默回来,手里的饲料一扔,拍拍手道:“怎么样,搬过来这两天还住得惯吗?”
林默一看见陆小凤,所有的烦恼和不开心都长着小翅膀飞走了,笑着扑过去抱着他,脸埋在他胸口蹭蹭,闷闷道:“都来了怎么不进去?”
陆小凤笑道:“你不在我怎么好随便进?”
她握着他的手,脸颊红红道:“进去,给你看个东西。”
什么东西需要进屋看?什么东西会让一个女孩子红了脸?
屋子不大也不小,会客厅与卧室仅隔着一道蓝布门帘,林默进到卧室,陆小凤坐在会客厅的椅子上等。
越等越渴,他只盼着那道蓝门帘里能快些伸出一只手,勾勾手指唤他进去。
并没有,林默抱着一大叠纸走出来,纸被她卷成筒状握在手里,攥的很紧。
“这是……”
纸很白,大小薄厚一致,泛着古怪的油墨香,打开一看,里面的字板板正正,也全部大小一致,工整得不像人写的,就算是活字印刷也不会这么干净。
“这是我写的……嗯,话本子。”林默咬唇,羞涩道:“给你看看。”
陆小凤并没有看话本的兴趣,他也早就过了喜欢看话本的年纪,但毕竟是自己喜欢的女人写的,他好奇,他看了下去。
霸道王爷,白兔王妃哪里逃。
仅一个标题就让他屏住了呼吸。
紧接着,他受到了惨无人道的精神攻击,他被“王爷,王妃已经挂在城墙上三天了。”和“女人,你这里欠我的,拿什么还?”尬出一身鸡皮疙瘩,脚趾蜷曲得直抽筋,且又不是在网页上看,根本没有评论区可以躲。
从一目十行到三秒一页,他坚信只要我看得够快,尴尬就追不上我。
林默紧张得措手,心砰砰乱跳,期待得看着陆小凤,眼里发光:“怎么样,是不是很清新脱俗,不拘一格?有没有什么特别的感受?”
她很自信,因为她的写法在这个时代的确别具一格,当下流传的话本子她都看过,写来写去都只围绕一个话题,书生,小姐,私奔;鬼怪,科考,说教,全无新意。
她看完,地铁,老人,手机。
于是她大胆的推陈出新,把主人公定在了亡国公主和当朝王爷上,站在女主视角,意识流描写,主打虐恋情深和追妻火葬场,先虐女后虐男,全程虐她自己,常常写着写把自己虐得心肝脾胃肾俱疼。
陆小凤也有点疼了,眼睛疼。
他看完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立刻把这一叠纸丢到茅房里。
他勉强撑起笑容,道:“挺好看的,我很喜欢……”拿它擦屁股。
“你也觉得很好看吧?唉,可惜被书局退回来了,你见多识广,能不能帮我看看,哪里再改一改?”
陆小凤:“……”
这个难度不亚于叫他当场唱一首不跑调的青藏高原。
………
又是一年盛夏,七月骄阳似火。
林默从外面回来。
一进院就感觉空气凝滞了。
叶孤城在院子里等她。
他坐在秋千上,当然不是他童心未泯,但凡林默院子里有个能坐的地方他也不至于坐在一块被粗绳吊着的红色木板上。
林默怔住,指着秋千,欲言又止。
“我找你有事。”叶孤城道。
“那个……不能坐。”
叶孤城困惑道:“什么?”
“秋千……我早上刚刷的漆……”
叶孤城:“……”
他绷着脸从秋千上下来,矜持着,端庄着拧身回看。
雪白的不染纤尘的衣服上,在臀部的位置印着两块红。
叶孤城白如珍珠的脸,忽然也有些发红。
作者有话要说:没晚更新时间十一点半到十二点
周末节假日或许会加更(如果没有意外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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