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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14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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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默脸上明明白白地写着“难道不是”四个字,可他虽然笨,但眼神好得很,看到董思思脸色又黑了一分,小心翼翼地说:“我错了。”

呵,男人,果然不管是哪个时代,都是一样的。董思思也懒得问“你错哪儿了”,因为她知道,这笨木头肯定不知道。

“如果今天不是我跟你一起来,你跟那个巡警直接把人抬起来,一路颠着去医院,那伤者很可能会死。”

董思思缓缓地说:“陈默,如果这个人因为你们挪动伤情严重,最后没抢救过来,先不说最后判定如何,你觉得你有没有责任?你会自责吗?是不是又会觉得自己是煞星?”

人的心理是很复杂的。

陈默这十几年被歧视被虐待,不可能单凭她这短短的时间,就能发生根本改变,受过的伤想要真正愈合,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

人命很重,要是今天真的出了什么事,他这一辈子都会内疚。

但同时,董思思也知道,陈默没有医学知识,如果乐于助人也需要门槛,需要十项全能,那这个世界上也许就没几个人有资格帮人了。

“我没有生你的气。”董思思看到陈默一脸疑问,她轻轻地哼了一声,撇过脸,嘟囔着说,“我说过会手把手教你的。”

结果,这才几天?不但什么也没教到,这笨男人还差点就要自闭一辈子了。

教人怎么这么难,回头等她穿回自己的世界,她是不是该考虑给人资部涨工资?

董思思说:“脾脏是很脆的,受到撞击可能会破裂。一旦破裂,平时再强壮的人也会倒下。像今天那个男人,看着好像只是摔了一下,但以那个出血情况,估计是要做切除手术了。”

陈默终于明白,自己媳妇为什么生气了:她在怪自责没教好他。

她怎么能这样想呢?她已经很好很好了!

他心里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温暖,像绵绵密密的泡泡,包围着他,柔软又细致,一点一点地修复着心头那些累累伤痕的裂缝。

董思思又问:“记住了吗?”

陈默眼眶有点发热,认真地点了点头,见她侧着脸,想到她看不见自己点头,而他又嘴笨,总是说不到位,心想还是得加上表情和眼神,三管齐下,让她最大感受他有努力的决心。

于是,他悄悄地挪了挪脚跟,转到董思思面前,认真地点了点头,真诚地看着她:“我记住了的。”

男人单膝蹲在她跟前,手肘撑在膝盖上,脊背弓出一个漂亮的弧度,微微往前倾,像一只守着自己窝窝的大狼。

从前他爷爷一家几口就曾经在这艘船上过日子的,这就是渔民的家,而现在,对于他来说,有她在的地方,才是家,而他要好好地保护她。

董思思没想到他还特地转过来。

都说认真的男人最帅,陈默五官深邃,一双眼睛长得尤其好,专注地看着董思思,明明不带半点情和欲,只为了让她看到自己的真诚,目光却还是莫名地显得深情。

董思思仿佛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心想这不会是自己单身太久,憋出毛病了吧?总不至于对着个呆瓜都把持不住。

为了展示自己真的记住了,陈默还将董思思刚才说的话,逐字逐句地背诵出来,那一板一眼的模样,像极了被老师点到名背课文的学生。

背完之后,他还自己又延伸了一下:“所以,我们平时也要注意,不要磕碰到脾脏,要是摔倒的时候,可以腾出手捂一下脾脏的位置,作为保护,这样就没那么容易出现危险。”

这是超预期表现了,董思思意外地看了陈默一眼,难得夸赞一句:“可以啊,没想到你还能想这些。”

陈默十分高兴,眼神明亮,如果身后有尾巴,这会儿早就欢快地摇起来了。

他又问:“那脾脏的位置在哪里呢?”

董思思之前在救人的时候,摸了伤者好几个地方,所以他不知道哪个才是。

董思思伸出手,轻轻按在他左腰子和胃底之间的位置:“在这儿,你自己按一下。”

随后她又简单地介绍了一下人体,主要是针对陈默平时打猎捕鱼时,最有可能面临的突发情况。

陈默听得十分认真,董思思发现他记性和悟性都不错,对他很是满意。

她看了看时间,已经快一点钟了,这个时候回去也差不多了,于是说:“就先说这些吧,回头再继续,该回去了。”

陈默点了点头:“好。”

一想到领证,他心里既紧张又兴奋,恨不得马上把船划回去。

船里被收拾得十分整洁,前舱也摆了张矮藤椅,藤椅坐面是藤条编织的密网,坐上去比板凳软得多,再垫层棉垫,就更舒服了。

董思思坐了上去,陈默拿出暖手用的小铜炉,之前烧好的热水就在保温瓶里,他直接把保温瓶里的水倒进铜炉里,用布袋裹好,放到董思思手里。

外面风有点大,但董思思不想坐在中舱,才在前舱这儿刚一坐下,一阵风刮来,她鼻子一痒,打了个喷嚏。

陈默怕她着凉,马上到中舱的竹柜里拿出一件大衣出来,披到她身上:“船头风大,还是多穿点儿。”

有了刚才戴镯子的意外,男人已经学会举一反三,知道衣服拿出来之后,还应该要给媳妇穿上了。

等董思思的手穿进袖子后,他又仔细地把衣扣扣上:“好了。”

董思思目不转睛地看着他,又移开了目光,含糊地应了一声:“嗯。”

这男人,傻是傻了点,但其实也没那么差……

陈默拿起撑杆,熟练地开摆,船体缓缓离岸。

*

下午两点多的时候,陈默和董思思回到了海沙公社。

两人的婚事已经传遍了整个公社,成为这两天家家户户谈论最多的事情,甚至还有好事的专门蹲在公社委员会附近,看看两人是不是真的来办结婚。

许多人都在传,董思思是因为跟自己婶婶斗气,这才说要嫁给了陈默。甚至有人说,两人半点不般配,别说早晚离不离的问题,说不定去领证之前,董思思就要后悔了,连公社委员的门口都迈不进去。

放着一堆家底好的小伙子、有前途的知青不嫁,嫁给个凶神恶煞的穷鬼?除非董思思脑子进水了。

董思思远远就看到了那些探头探脑的人,嫌弃地哼了一声:“这些人真无聊。”

也就是在这个落后的年代,什么娱乐活动都没有,所以人才会这样吃饱了撑,特地过来围观别人领证。

陈默马上说:“我去把他们赶走。”

“不用。”董思思说,“让他们看呗,酸死他们。”

董大小姐对自己人一向不错,从不亏待。

以前在她手下干活的员工,不管是基本工资还是年终奖,都是业内最高水平,所以每年招新时,很多人挤破脑袋都想进去。

对普通员工都这样,对陈默就更不用说了,好歹明面上是她男人,就像中午他要把自己的肉给她,她也会让他夹回去自己吃。

进了屋关上门,怎么对他,是她自己的事,哪怕这男人又傻又笨,但在外面,其他人可没资格对他指指点点。

董思思心想,不就是说她不喜欢陈默么?简单。

她牵起了陈默的手,抬头冲他笑了笑,眉眼弯弯,又撒娇般地往他身上靠了靠。

任谁在这个时候只要看她一眼,都能看到她脸上开心又略带羞涩的笑容,眼里都是幸福的光,像落了满天星河。

别说其他人,就是陈默明知道她是做样子的,也几乎要相信她是爱他的,理智在沉醉和清醒间摇摆,像是踩在棉花上,整个人晕乎乎的,分不清东西南北。

就这样一个简单的牵手,让所有附近原本打算看戏的男人们,瞬间酸到了极致!

“怎么会?怎么会这样!”

“那陈默是给董思思灌了什么迷魂汤吗?”

“我不懂,那煞星到底有什么好的!”

……

就这样,在这些人羡慕嫉妒恨的目光中,陈默和董思思走进了公社委员里。

从公社到生产队,干部们的思想觉悟都比普通村民高不少,也都抱着做人民公仆的心态。

这年头讲究自由恋爱,别说像陈默和董思思这种只是跨了个生产队,别的地方还有人跨城乡,跨南北,跨了半个华国谈恋爱呢!

“你们看,咱也不说远的,就兰工和他媳妇,不就是跨了半个祖国嘛,不一样过得好好的?还生了兰翔兰心两兄妹。”

“就是,所以你们也别想太多,日子都是自己过,不是过给别人看的,不用在意其他人说什么。要是有做得过分的,你们直接来公社这里就成。”

干部们一边给陈默和董思思办手续,一边宽慰两人。办理手续也没花多少时间,干部把证填好,盖上公章,交给二人。

陈默郑重地接过证书,仿佛那不是一张纸,而是世上最珍贵的宝物。

直到两人从公社出来,陈默脸上还挂着幸福的笑容。

他眼里带了点期待,问:“走了那么久,你是不是累了?”

董思思轻飘飘地看了他一眼,这男人,居然还耍起小心眼来了。她明知故问:“干嘛?”

陈默努力掩藏着心里那点小心思,强自镇定地说:“要是你累了,我……我背你。”

这点距离其实也没什么,董思思是大小姐是作精,但还不至于连走一点路都要人背,这里本来就没健身房,她一向都有健身的习惯,现在也只好走路当运动。

今天早上让陈默背,那是故意要气他那神经病伯娘而已。

“我不累——”董思思起了捉弄的心思,故意拖着调子说,果然看到了男人脸上闪过一丝失望,稍稍一顿,又眨了眨眼,瞳仁里都是狡黠,“不过如果你想背我的话,也不是不可以。”

陈默的眼神又亮了起来,长腿一跨,直接站到她跟前,转过身,蹲下,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他回过头看着董思思:“想背。”

董思思忍不住笑了一下,趴了上去,搂着他的脖子,在他耳边轻轻地说:“那就勉强让你背吧。”

少女的气息洒到他的耳蜗里,温暖又湿润,陈默的耳根唰地一下就红了。

董思思哈哈大笑了起来,拍了拍他手臂:“走吧,纯情少男。”

*

两人回到陈家村,村里不少人都养了狗,之前董思思嫁过来之前很少出门,就是因为直到农村人家大多养狗的,而她那便宜叔叔因为有鼻炎,所以家里没养狗,她才不用担心。

这年头养狗都没有拴住的,到处跑,但一看到陈默,就都纷纷避开了,像是看到了什么猛兽一样。

董思思把下巴搁在陈默肩膀上,懒洋洋地说:“可以啊,人形驱狗机。”

这词对陈默来说很新鲜,但他大概听懂了。

从前只有他亲自养大的旺福会亲近他,很多人说他“狗都不理”,也更加坐实了他煞星的名号,说心里不在意是骗人的,只是在意也没用,所以到最后也就麻木了。

但现在,他很高兴自己“狗都不理”,因为他媳妇怕狗,只要有他在,狗就吓不到她。

还没到家门口,兰翔就从自家门口探出头来,朝两人用力挥手:“默哥、嫂子!你们回来啦,快过来快过来!”

陈默背着董思思走进了兰家,今天他们两人去领证,兰家夫妇知道经过昨天晚上,对面陈继东夫妇肯定是跟这小两口闹上了,所以他们今天也特意早点回,还是让这小两口过来吃饭。

陈翠香正好端着砂锅经过,看到这小两口,调侃了一句:“唉哟,阿默知道疼媳妇,不错不错,到地了还舍不得放下来。”

兰志凌也笑着说:“好事儿,这样感情才好。”

陈翠香哼哼两声:“你当年背我可没背这么长的路。”

兰志凌无奈:“那我不是力气没阿默大吗?”

兰翔兰心哈哈大笑,陈默从耳根子红到脖子,这才把董思思放了下来:“我、我给三姨搭把手做饭。”

“哎,别别别,”陈翠香连忙拒绝,笑着说,“你好好陪思思得了,三姨还缺你这一手吗?”

兰翔也说:“哥,你托我办的事儿,我可都办好了,你跟我过来看看。”

兰心挽起董思思的手,笑眯眯说:“嫂子也一起过来看看吧,默哥可用心啦!”

董思思朝陈默递去询问的眼神,陈默有点不好意思地说:“我今天早上拜托兰翔,去赶集的时候,看看有没有鹅苗。”

本地养鸡养鸭比较多,因为鹅比这两种家禽都要贵,大伙儿能吃上肉就不错了,农村里没几个人挑着贵的吃。

兰志凌见董思思一脸不解,解释说:“阿默想得周到,你们不养狗,总要养点别的来看家。”

董思思一下子就明白了,南方这边看家一般是用狗,但在华国别的省份,也有不少地方养鹅看家,甚至有的地方还代替警犬,配合警察一起巡逻,保护地方安全。

兰翔走了三个镇,特意挑了五只个头大的狮头鹅苗,全都给买了回来,放到了院子里。

狮头鹅是最大的鹅品种,一般都能长到十二三公斤,要是养得好,最大的能到二十来公斤,展开翅膀后长度能到将近两米。

而其中,最神奇的地方在于,因为鹅眼的构造特殊,所有东西在它看来,都是微小的,所以它非常有自信,总觉得自己一口下去吞掉对方,干架从不退缩。

因此,大鹅的战斗力,可比狗强多了,牙尖嘴利,一嘴巴咬住后拼命拧,能疼死个人。有它的地方,村霸的名号绝对落不到狗子头上,别说狗和小孩,大人看到成年鹅,都不敢轻易惹的。

兰翔气哼哼地朝陈默说:“哥,我今天在二楼可瞧见了,今天你和嫂子出门之后,那俩狗东西在你们屋前面鬼鬼祟祟,要不是你换了门锁,他们肯定要进去偷东西了。”

董思思皱了皱眉:“这两人还真是贼心不死。”

几个人已经走到院子外面,陈默看了一下鹅苗,估摸了一下,说:“以后我带这些鹅去滩涂,让它们在那儿找吃的,能长得快一些。”

他自己亲手做的门,挑的是山上能找到的最结实的木头,门锁也是他自己亲手弄的,有信心不被伯父伯娘撬开,但他平时要出门干活赚钱,媳妇留在家里,要是那两人天天过来骚扰,肯定会坏了她心情。

有了这些鹅,到时候他在自家屋前围圈栅栏,让鹅守着,伯父伯娘如果一靠近,就会被鹅咬,也就不会来烦他家了。

滩涂是海边的潮浸地,在潮汐下,一些细小的鱼虾螃蟹,会被冲到滩涂上,沉淀的泥土也很肥沃,要是能在滩涂上放鹅,可比喂饲料糟糠强上不知多少倍。

平时没人这样放养鸡鸭,是因为滩涂不是什么人都能上去的,边缘没什么可吃,要是走得靠里面了,万一人陷在里面,像沼泽那样,那就有危险了。

陈默倒是不怕,因为他有经验,附近十几里地的滩涂带,他都非常熟悉,如数家珍。

晚上大家一起吃饭,董思思夹菜只夹离自己最近的,陈默之前就发现了她这个习惯,于是一开吃的时候,就先替她夹菜,引得兰家几口又是一阵调笑。

兰翔打趣道:“嫂子,咱哥这就属于是,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董思思抿唇笑了笑,陈默又闹了个红脸,瞪了兰翔一眼:“就你话多,我捧手里才不会摔着。”

他媳妇太瘦了,背着都没感到多少重量,他要是这都抱不稳,他直接一头撞到豆腐里去得了。

兰翔朝他挤眉弄眼,在遇上嫂子之前,他默哥什么时候脸红过呀?出门后就是整一个大冰坨坨,回到他伯父家又是哑巴软柿子,狗都吃得比他好。

陈翠香又朝董思思说:“思思,这也快过年了,我看,你俩过来跟咱们一起吃得了,也热闹些,不用对着陈默那伯父伯娘。”

她没有问陈默,因为她知道,这小两口里,拿主意的肯定是董思思,就算她问了陈默,陈默也是要看董思思的意思的。

董思思也喜欢兰家,干净、温馨,于是点了点头:“好。”

陈默高兴地说:“谢谢三姨,我待会儿把屋里的腊肉拿过来,之前我抓了兔子放在海洞,还没拿回来呢,明天也一起送过来。”

陈翠香故意板起脸:“你这孩子,拿三姨当外人呢,还怕三姨家里不够吃的?”

这年头哪家的钱粮都不是大风刮来的,就算兰家把陈默和董思思当成家里人看待,陈默也不愿意白吃的他们的,否则良心过意不去。

可他嘴笨,三姨都这么说了,他要怎么劝三姨呢?

就在他绞尽脑汁想办法,打算先假装应下,然后回头偷偷把肉塞给兰翔时,董思思就开口了。

她笑吟吟地看着陈翠香,说:“其实是三姨做菜太好吃了,我想吃红烧兔肉,陈默他就只会烤兔子。”

“哎呀你这孩子,真会说话!”陈翠香笑着说,又朝陈默说,“这下三姨不收都不行了。”

董思思这么一说,就不是陈默给兰家送兔子了,而是他媳妇想吃红烧兔肉,所以他请陈翠香帮忙做,一句话大方又得体,还拉近了彼此的距离。

吃过饭之后,陈默和董思思准备回对面,陈翠香想起明天算是他们结婚第三天,于是问:“你俩明天回门的东西都准备好了吗?”

这个问题下午陈默就问过董思思了,于是他说:“不回了,后面再回。”

结婚后,夫妻一般是在第三天回门,也有七天、一个月后再回门的。

董思思那叔婶,在公社里也是出了名的奇葩,而且董思思爹娘也早都不在了,其实回不回,大家都理解,陈翠香倒是想着不回更好,不然回去少不了受点气。

但她毕竟不是这小夫妻的亲娘,而且要是不遵循传统,就总有喜欢说三道四的,拿这点事在茶余饭后乱说。

“也好,到时候你们回去之前,要是缺点什么,就跟三姨说,三姨给你们准备。阿默你也别跟三姨客气,三姨和你兰叔,跟你爹娘是什么关系?还跟我们客气就不对了。”

陈翠香又说:“从前你一个人的时候,让你过来你不愿意,怕什么拖累我们,但现在你娶媳妇了,你一个小伙子,很多事情没经验,想不周到的,最后委屈了媳妇可不好了哦。”

现在媳妇就是陈默的软肋,这话简直把陈默拿捏得死死的了。

果然,陈默点了点头:“三姨,我知道了。”

陈翠香终于放心了,这才放这对小夫妻回去。

*

陈默和董思思并肩走着,五只小鹅跟着他们后面。

刚才他没有告诉陈翠香的是,他和媳妇会去董家村,但不会带任何东西,因为去那儿不是为了回门。

董思思转过脸,看着陈默:“你没有什么要问我的吗?”

陈默想了想,问:“明天早餐,你想吃啥?”

董思思一愣,忍不住笑了起来。

奔走了一天,中午又没睡觉,她有点困和累,挽着陈默的手臂,把大部分重量都挂在他身上:“呆瓜。”

她又说:“都行,你看着做。”

反正他厨艺不错,对她口味,刚才在兰家说他只会烤兔子,也不过是场面话,为了让陈翠香把兔子收下。

她本以为陈默会对她好奇,会想知道为什么她能救人,想知道回董家村不为回门,那应该是为了什么。

可这男人什么都没问,不管她说什么,他都不会拒绝,对她千依百顺。

“方美娟不仅对我很差,对我娘也是。”董思思慢慢地说,“方美娟想用三百块就打发我,想得太美了。”

原身就是被叔婶虐待致死的,原身亲娘身体差,跟这家人也脱不了干系。

她占了原身的身体,用了原身的家财,原身的仇,当然也是她来报。

死亡不是最痛苦的,活着受苦才是最大的惩罚。

既然方美娟最爱的是钱,那就做她的羊,三百块不过是第一波,她要留着那奇葩的一家子薅毛,等他们差不多攒到一笔钱了,她就带着陈默回去找理由收钱。

她看着陈默,问:“你会觉得我很坏吗?”

陈默马上摇了摇头:“不坏,这是他们欠你的。”

董思思笑意更深:“那你伯父伯娘呢?”

陈默毫不犹豫地说:“他们也欠我的。”

董思思点了点头:“孺子可教也。”

陈默心里很高兴:被夸了。

两人刚进门,伯娘梁晓敏正从屋里探头探脑,一看见这侄子侄媳妇,就恨恨地瞪着他们,却没敢再说什么。

董思思昨晚威胁的话还在梁晓敏耳边回响,这侄媳妇一张小嘴也厉害,死人都能叫她给气活!

梁晓敏看见陈默身后那几只小鹅,又翻了个白眼,心道:又不是城里那些矜贵的姑娘,一只鹅都能顶俩鸭子了,还净挑贵的吃。

哼,等着瞧吧,看这败家娘儿们什么时候把那蠢侄子的钱败光,到时候有他哭的时候!等他养不起这女人了,早晚就得分!

陈默和董思思根本没理她,现在主动权其实是在他们手上,他们是奔着分家的目的,原本陈默是想着马上分,这样董思思就不用对着那两个恶心的人了。

但实际上,对于董思思来说,从前在她继承家业之前,她遇到过各种各样的人,比陈继东和梁晓敏恶心的人多了去了。

相对而言,这种乡村极品亲戚,也就是小巫见大巫。

分家当然要分,但如果现在分,梁晓敏肯定会把值钱的东西藏起来,董思思和陈默需要一个契机,打梁晓敏一个措手不及,并且让梁晓敏还没法还手。

*

两人一进屋,陈默就开始烧水,给董思思准备洗澡的东西。

洗过澡后,董思思整个人都舒服了,懒洋洋地趴在被子上。

农村晚上没什么娱乐活动,只偶尔在禾堂放黑白电影,现在用电也还没普及,除了过年那几天全天供电之外,平时大家晚上还是点煤油灯的。

董思思觉得煤油灯太暗了,看书画画都不合适,白天她经过供销社的时候,买了一副油彩和纸笔,因为书看得差不多了,她打算无聊的时候画画打发时间。

这样无所事事的日子,董思思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过,最开始她还有种罪恶感,觉得这是在浪费时间和生命,但后来又反应过来:虽然这身体跟她的一模一样,但又不是同一个时空。

如果能回到她的世界,那现在的时间就是白捡的,可以先不去想原来的那些勾心斗角和生意场角逐,放松享用难得的假期。

比如说,尝试一些以前没试过的东西。

大多豪门世家的少爷千金们都玩得很开,董氏却是一个异类,家族里的年轻人哪怕只是谈恋爱,都要和家中报备,否则出现什么影响集团形象的事情,那基本就告别家族的核心业务了。

这样实在是太麻烦了,所以董思思干脆拒绝了所有追求者,也就没有过什么伴侣了。

可在这里,她不用受这个规矩限制,等回到她自己的世界,这里发生的一切也不会有人知道。

董思思枕着自己的手臂,侧脸看着仍在忙活的陈默。今天她买了不少零零碎碎的东西,这会儿他正在分门别类地放好。

男人刚洗完冷水澡,穿着一身单薄的棉衣,隐隐透出流畅的身形线条,宽肩窄腰大长腿,怎么看都是好看的。

陈默不是董思思见过最英俊的男人,但绝对是身材最好的男人。跟他纯天然形成的肌理一比,那些在私教指导后再抹上防晒油后刻意摆拍的,简直毫无可比性。

董思思懒洋洋地开口:“陈默。”

陈默马上看了过来:“嗯?”

她踢开了被子,转而趴在枕头上:“我脖子疼,身上酸,你给我捏捏。”

“怎么脖子疼了?我看看。”男人快步走过来,小心翼翼地拨开她披在肩上的头发,生怕扯到了发丝,露出的天鹅颈光洁白皙,连半点淤青都没有,“是哪里疼?”

少女抱着枕头,下巴抵在手臂上,一双眼睛半张半合,像是有点犯困:“酸痛,你给我按按,捏一下肩背。”

陈默懂了,他从前也给过伯父捏肩捶背,正想下手的时候,又想起他媳妇跟他伯父可不一样,媳妇柔弱娇嫩得多,他这手劲可千万不能太大。

他一下子就有点紧张了,张开手指,指腹轻轻贴着董思思颈边,那一瞬间,他感觉自己像是在摩挲一片温暖而柔软的白玉。

少女穿了件丝绸睡袍,松松垮垮地搭在身上,里面再没有其他衣料,服帖的材质勾勒出完美的线条。

陈默感觉目光不知道该往哪里放,想要挪开,但整个人像是被什么定住了一样,眼珠子都转不动了。

那点温度仿佛通过指腹,钻进了他的血液里,搅得沸腾起来。

董思思打了个呵欠:“往下一点,肩膀。”

陈默的目光就落在微微外翻的后领上,颈边连着的那片雪肤。他低低地应了一声,声音微沙:“嗯。”

他一点一点地往下滑,轻轻地捏着那两片薄薄的肩骨,大拇指缓慢地揉压。

好软……他一边想着,一边掩饰般地没话找话:“会不会手太重了?”

“合适。”董思思本来是因为太无聊,抱了逗陈默的心思,没想到这男人技艺真的不错,被他捏得昏昏欲睡,“陈默,你也算是个全能人才。”

陈默被夸了,心里很是高兴。

他怕董思思着凉,扯过被子,轻轻盖在她背上,又试探着问:“那我以后晚上都给你按,可以吗?”

董思思迷迷糊糊地应了一声:“嗯。”

不知过了多久,陈默发现她已经睡着了,于是轻轻地、恋恋不舍地松开手,拈了拈指腹,上面仿佛还停留着她的温度。

董思思还维持着趴睡的姿势,陈默知道这样睡久了会不舒服,于是给她盖好被子后,隔着被子替她翻了个身。

黑发像墨瀑一样铺开,缠在她脸上,她在睡梦中显然感到了不舒服,皱了皱鼻子,陈默用手指把那几根发丝挑开。

他一手撑着床沿,俯在她上方,心里有个声音在问:她是仙女吗?她懂的那么多,又那么聪明,还这么好看……

因为洗过澡不久,少女脸上还透着血色,她闭着眼,让人无法看到那双漂亮的瞳仁,但卷翘的眼睫像一对安静停落的黑蝶,又是一番别致的风景。

陈默看着少女那张近在眼前的睡颜,喉结不自觉地上下滑动了一下,他仿佛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屏着呼吸,大气不敢出,生怕一点点气流,也会惊醒少女。

他感到有什么醒了,眼里飞快地闪过一丝慌乱,悄无声息又迅速地起了身,急急地走出了房间,打了一盆冷水,兜头浇下。

*

第二天是腊月二十八,俗话说“年廿八,洗邋遢”,说的就是这一天要做年前大扫除,寓意破旧立新,迎接新年,所以,在这一天,家家户户都非常忙碌。

大概上午九点左右,一辆黑色吉普车缓缓驶进下沙大队,汽车的声音引得村民们从屋里探出头来,一看这黑色大家伙,纷纷目瞪口呆,惊叹声一浪盖过一浪。

这年头百姓还买不到汽车,像这种吉普车,那都是部队团长级别以上的座驾,城里偶尔能见到,但在乡下可是难以见到了。

“我的乖乖,那是吉普车!”

“快快,出来看吉普车!”

“哬,这车子可真好看呐!”

吉普车停在了大队队委外,一名穿着军装的年轻男人从驾驶座上下来。

队委里面也听到了声音,大队长周海涛已经走出来,正好迎上那名年轻军人。

周海涛比其他村民镇定,但也没见过这阵仗,不知道是什么情况,谨慎地上前问:“同志你好,请问你是……?”

“队委同志你好,”年轻军人礼貌地问,“请问你们大队是有一位叫做陈默的男同志吗?”

周海涛一惊:“陈默?”

是陈家村那个大个子陈默?可他怎么会跟这些大人物扯上关系呢?

“是,”年轻军人又补充了一下,“长得很高很壮,力气很大的年轻人,二十来岁的,应该是最近刚结婚。”

“有有有,”周海涛连忙说,“是有这么个人,在咱们大队的陈家村。”

四周的人也听到了两人的对话,开始窃窃私语,不少人已经挂上幸灾乐祸的表情,猜测是不是陈默犯什么事儿了。

“肯定是了,你看陈默那大块头,凶神恶煞,肯定是犯事儿了,现在人家要来抓他哩!”

“我就知道那白眼狼早晚要出事,那狗东西就是邪门儿!”

“哈哈,我婆娘跟他伯娘熟,听说陈默那媳妇儿啊,矫情得很!吃穿都要金贵的,陈默哪儿养得起啊,怕不是为了养媳妇,做了什么见不得光的事情咯!”

“那董思思可怜呐,刚结的婚,男人就要去蹲局子了,你说她干嘛要嫁陈默呢?真是啥呀!”

“反正人长得标致,就算是离婚了,也有的是人想要。”

……

四周讨论的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兴奋,甚至有人上前主动请缨,说可以带他们去陈家村抓陈默。

这时,吉普车的后座门也打开了,一个五十来岁的男人从车上下来,皱着眉环视了四周。

男人虽然不年轻了,但目光锐利,气场强大,他这一眼看过去,那些窃窃私语都不约而同地停了下来,仿佛说话的人,也知道自己说的内容污秽,不堪入耳。

男人身上穿了四个兜的军装,显然是个军官。

果然,前面的那名战士见他下了车,快速地结束跟周海涛的交谈,走到男人跟前,说:“团长,陈默同志家就在附近。”

居然真的是团长!所有人都不敢乱说话了。

男人点了点头,周海涛没想到他们这小地方,居然还能见到这样的大人物,刚才那战士也没说是为什么事儿而来,周海涛这会儿也坐不住了,自己迎了上去。

他朝男人说:“团长同志,您是找陈默是吗?他是……出什么事儿了吗?要不您在这儿等等,我去把人给您叫过来?”

“只是私事,不劳烦队委同志。”男人的声音威严而清晰,“陈默同志昨天救了我妹夫性命,做了好事就走了,我来是想拜访他,当面替我妹妹和妹夫感谢他。”

所有人一下子就被震住了:那煞星居然是这团长的恩人,那他这不是走大运了吗?!

就是普通人被救了命,多少都会给点谢礼吧?这可是团长呐,救了团长的妹夫,团长不可能只说一声“谢谢”吧?

团长顿了顿,又朝周海涛说:“队委同志,你们下沙生产大队,思想教育做得不到位。刚才这些生产队员说的什么话,想必你也听到了。”

团长表情严肃,刚才说过陈默坏话的人顿时就慌了,恨不得甩自己几个大嘴巴子!

完了完了,他们居然当着团长的面,编排他妹夫的救命恩人……

“据县城莲香国营饭店的陆和平经理说,陈默同志为人正直善良,不肯多占人便宜,我没想到,他在这里竟然会被人随意污蔑,可想而知平日里你们是怎样对他的。”

团长的声音铿锵有力:“我原本是想去拜访陈默同志家的,但是现在,我觉得还是应当先去一趟你们公社,请教一下你们的公社支书,平时是怎么做思想教育的。”

刚才一顿胡说的村民都被这话震得头脑发晕,其他人则反应过来另一件事:那煞星陈默,这回是遇上贵人了!请牢记收藏:,..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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