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多数人被送进精神病院后,他们都会感到慌张和恐惧,甚至怀疑自己是真的病了。
我也不例外,太过精彩的前半生,让我开始对自己产生了怀疑,甚至认可了自己的病。
我甚至想过逃,但这里是个完全封闭的空间,我甚至看不见阳光,没窗没门更没时间观念,只能盯着出门后,房梁上悬下来的那个圆盘闹钟,时针分针秒针,在滴答滴答地走着。
这让我想起了闷油瓶待过的格尔木疗养院,但我这里相对好多了。
“叮铃铃—”
铃声响起,我从床上翻起来,门外的护工也在这时敲了门。
护工是个年轻的女人,叫曾珍,我们叫她小珍,虽相貌平平,但不少男神经病去撩拨,毕竟他们需要以此来证明自己是个正常的男性,是个正常的人,然后离开这个地方。
我开门走了出去,在精神病院里,我们是完全与外界隔绝的,除了外面自主申请进来的人,我们没有任何办法能让他们进来,因为没有任何通讯工具。
第一天来的时候,我还为此大怒,但摸清楚情况后,觉得这也不是不好,但在雨村和胖子,闷油瓶他们养老好些年了,谁又给我拉进来了。
这趟浑水现在看来必须淌一遍,我不知道,他们是如何在警惕性贼高的闷油瓶眼皮子底下把我捞走。
或者趁着闷油瓶巡山,猫进房间把我打包带走,不防止有这种的可能性。
“吴哥,今天吃什么?”
由于精神病都精神上有些问题,我们是每人一个小单间,居住环境还不错,我隔壁的精神病是个叫周彦的二十六岁男青年。
听说他是因为在家烤东西吃被他爹妈送进来了,我刚开始还觉得这孩子可怜,为他抱不平,烤什么东西能把人送进精神病院来。
但那护工听见了我们的对话,她说周彦烤的是鞋子,袜子,床底,马桶…最后经过医生诊断,神经病实锤送过来了。
我这时大概明白为什么神经病和正常人难分了,有些神经病的术语也是真高超。
但这儿也很危险,昨天,我还是一个人吃饭的时候,一只手走在桌上,我刚还吃饭,但那只手猫进我的餐盘里,抓走了我的鸡腿,我立马跳脚,抓住那只手后,一只叉子向我刺来,凭借我多年的经验,我立马松手躲过了。
那人却不依不饶,他一头卷毛到肩膀,脸上被遮了个大半,看不清长相,看着不像神经病,更像是街头讨饭的。
我没多计较,再跟精神病计较,我估计真成精神病了。
在食堂找了个位置,我和周彦打完饭菜坐了过去。
真是说操场操场到,昨天那乞丐打完饭,东张西望最后走了过来,他穿的太显眼了,不注意他都难。
我们其他人都是病号服,但他不一样,他病号服外边还系着白色的床单,裤子外边套着红内裤,估摸着本命年来着。
他自顾自坐在我旁边,周彦拍桌子不让,试图让他走,其他精神病听见动静也跟着拍桌子,一时间,我被吵得心烦,但也无可奈何,默默吃着饭。
“吴邪,在这里,你过得还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