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端着饭盒朝着秦铭走来:“嘿,秦铭,你的侦查倒挺快的,晚上要不要一起玩牌?”
秦铭正惬意的半躺在地上,听见这话,摇头:“我不会打牌。”
“不会我可以教你啊,很好玩的。”汤姆半蹲在地上,平视秦铭。
他继续说道:“你的任务基本上完成了,剩下的就交给我们就行,咱们队伍里所有人都会玩扑克牌呢!”
他伸出手拍在秦铭的肩膀上:“你也得会哦!还有这种输赢的娱乐还需要一点钱才能参加。”
看着汤姆将手移开,拇指、食指和中指快速接触摩擦,秦铭瞬间就知道这家伙的打算了。
秦铭从来没有接触过这些娱乐项目,内心当然是有点心动,他连忙答应:“行,要是输多了,我可就去睡觉了。”
汤姆一边坏笑一边站起身来:“好好好,待会儿不见不散。”
汤姆吃完饭,就拿来一副扑克牌给秦铭介绍玩法,从最简单的斗地主开始,到最后其他模式通通过了一遍。
汤姆嘴里叼着烟,含糊不清的说道:“明白了吗?如果你不会,我还可以教你一次。”
兄弟,你一天抽多少烟啊?除了吃饭睡觉,就没见你手上烟消停过,另外,二手烟的危害比抽烟还大,自己可是想长命百岁的。
虽然心里暗自腹诽,秦铭嘴里说的却是:“明白了,这玩法很简单,不过只有我们两个人吗?”
“不不不,我还会把托比拉过来,这种牌局怎么说都得人多才好玩。”
汤姆顺势吐出烟圈,白色的雾气朝着秦铭扑来,看起来就像是故意的。
秦铭别过头,赶紧扇了几下,待会儿可要离汤姆远一点,光是这烟味,他就受不了。
托比似乎有些不太情愿的被汤姆拉过来,奇怪,明明上次看他们几个人玩得都挺开心的。
既然人都找来了,秦铭也和他们聚集在一块,判断了一下风向,秦铭围坐下来。
“呃,玩之前,我还是要提醒一下,不许作弊,不许交流,不许赖账!”汤姆左右摇头,看着其他两人说道。
托比有些不耐烦:“行行行,赶紧的。”
汤姆来回洗牌和切牌,扑克上下翻飞,在他手里就像活过来一样。
秦铭一张张的接过扑克牌,手忙脚乱的将牌按照顺序叠好。
第一局秦铭就是地主,可以抢先出牌,牌面不是很好,这把大概率要输了,秦铭单出一个六。
第一局很快就过去了,汤姆和托比轻松的拿下胜利,秦铭只是刚摸清打法,还不太熟练。
第二局、第三局…一直到第三十局,秦铭只要最为地主就是惨败,和汤姆组队基本躺赢,和托比一家则双双被汤姆碾压。
秦铭现在也知道了,为什么托比看起来这么不乐意,这种对局完全就是汤姆这种老油条碾压他啊,感情他和托比都是来送钱的。
“不玩了!”刚结束一把对局,汤姆带领秦铭赢下,托比把牌一扔,准备跑路。
汤姆拉住她,笑眯眯的说:“开局之前,我可是说好的,不许赖账。”
“知道了,回去转给你,哼!”
托比气冲冲的离开这里,秦铭也打算离开,算起来今天他不仅没输,反而还赢了一点钱,托比才是真的惨,被汤姆拿到牌就轮番轰炸。
看着汤姆跃跃欲试的眼神,秦铭急忙开口:“我也累了,想睡觉,以后再玩。”
汤姆双手叉腰,满脸笑意,今晚他可是赢了不少钱,加起来有两千多。
秦铭站起来,看着汤姆周围一圈的烟蒂,心想这家伙抽烟比汉克老爹还狠。
汉克老爹抽的都是自己卷的烟叶,秦铭准备下次在找机会问一下汤姆有什么合适的香烟,这次就算了,看汤姆这精神盎然的样子,一旦开口,他说不定会把汉斯拉来,继续玩牌。
躺在帐篷里,秦铭对输赢没什么在意的,倒是扑克牌里面的大小王和他的面具名称一模一样,都叫 joker(小丑)。
他其实不是很喜欢直尺这个称呼,只是在队伍里,就要服从安排,小丑这种亦正亦邪,还有玩闹属性的角色特别符合他的心意。
抱着面具,秦铭打个哈欠迅速进入状态。
茫茫沙漠里,秦铭正在漫无目的的行走,四周没有荒兽,也没有其他活物,只有漫无边际的黄沙。
头顶上没有太阳,一轮圆月照耀下来,奇怪的是,秦铭感觉不到一点寒意。
按照道理来说,晚上的沙漠温度会降到零下十几度,秦铭一身单薄的穿着,早就该打冷颤了。
为什么不冷呢?这里是什么地方?
“有人吗?”
秦铭放声大喊,只有脚底下黄沙翻动的声音,万物俱静,天地间仿佛只有他一人。
漫无目的的走下去,一座金字塔出现在眼前,秦铭赶紧靠近。
一座金灿灿的建筑,看起来就像是黄金打造的一样。
秦铭从正面的小门进去,里面是一条深邃的阶梯,螺旋上升到顶部。
顺着楼梯攀登,不知道走了多久,他终于登顶,来到一座房间。
房间不大,只有一张供桌,上面摆着一张黄金铸造的面具。
秦铭拿起它戴在脸上,那张面具开始发烫,像是黄金融化一般死死的粘在他的脸上。
秦铭赶紧伸手去抠,想要把它拿下来。
“嘿,起床了!”
秦铭瞬间醒来,看见汤姆那只贱兮兮的脸,阳光透过帐篷射进来,打在他的脸上。
秦铭伸手挡住阳光的直射,还不忘记拿起塑料面具。
外面其他人都来齐了,就连守夜的安迪也赶回来了,地上乱七八糟的玩意都被收拾干净,看起来,自己似乎是起得最晚的一个。
不应该啊,以前自己都是按时起来,不会睡得迟钝,似乎自己昨晚做了一个梦,只是现在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算了,还是早点完成任务。
秦铭拿着地图指挥队伍的前进方向,狩猎鳄鱼的地方他早就查探清楚了,只要沿路找到标记就行。
中午之前,秦铭再次锁定四头鳄鱼的身影,和昨天比起来,它们的变化不大,只是那头体型最小的鳄鱼看起来情况不太妙,几乎重伤垂死,身体残缺迹象很明显。
“哈哈哈,看不出来,黑皮鳄鱼这种生物连自己的同类都吃。”汤姆幸灾乐祸的说道,手里可是一点都不含糊,一把狙击枪被他迅速组装起来。
托比表达出她的想法:“人类还不是一样,听说荒野上的土著饿起来连自己的同类都吃。”
秦铭懒得和他们解释,只有荒野上的变异人才会这么做,就连失去部族的拾荒者都不会做这些事情。
看来,外地人对荒野上的居民成见很深,这种刻板印象不是自己一个人就能改变的。
哪怕是在部族里面,也会有许多居民仇视外地来的猎人,将他们视为异端和入侵者。
汉克老爹要不是救了铃铛小镇的长老,自己说不定也不会被接纳,童年时那些孩子们孤立他,也有这种原因吧。
“嘭”
子弹精准的命中鳄鱼的头部,贯穿它那厚重的脑壳。
一直欺负同类的那条大鳄鱼顷刻间死在汤姆的手上,那条重伤的小鳄鱼不久后也被汤姆拿下。
秦铭双目圆瞪,大型枪械的杀伤力和攻击距离真的可怕,难怪外地人没有强悍的体魄,也能一直压制荒野上的部族。
如果牛大壮被这一枪击中,也会死在枪下吧。
秦铭不由自主的将牛大壮和狙击枪做比较。
火种战士的近身搏杀能力非常恐怖,甚至突破四阶还能拥有远程攻击手段,但这种距离怎么也没有狙击枪远,一旦被锁定,可就完蛋了。
绝对,绝对不要在他们面前暴露自己是土著的身份。
本来秦铭只想搭上猎人公会这条线,去外地探索身世,没想到猎人公会的科技这么可怕,就连以前自己引以为傲的火种战士,都无法抗衡。
那么十年前,荒野上的居民是怎么赢下那场战争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