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你小子好日子到头了
让周彦没想到的是,《大红灯笼高高挂》的剧组竟然直接住在乔家大院里面。
因为《大红灯笼高高挂》跟《乔家大院》还没有拍出来,所以乔家大院没什么名气,它只不过晋西省众多大院中的一个而已,也是曾经晋商荣光的拼图之一。
乔家大院有两百多年历史,整个院子呈双喜之形,总共有六个大院,内套二十个小院,足有三百三十一间房屋。
这些都是刘清在路上告诉周彦的,事实上,他们拍戏只用了其中的五号大院子,其他五个院子都用不上。
周彦被分配到一个单独的房间里面,据刘清说,这个房间是为“其他部门”准备的,所谓的其他部门,就是像配乐、剪辑、调色、编剧等非现场部门,这些部门的人加起来其实挺多的,但是大多并不常驻在片场,所以只给他们准备一个屋子。
房间不算大,摆了四张上下铺的床,其中一个下铺已经铺了席子,还有一床叠的整整齐齐的被子。
刘清笑着跟周彦介绍,“前些日子倪振老师来过一趟,住了得有三四天。”
周彦听过倪振,也知道倪振是这部剧的编剧,其他的就不了解了,他在屋里转着看了一圈,问道,“其他床有人住么?”
刘清摆摆手,“没有,除了倪老师的床不能动,其他几张床你随便睡,现在这间房就是你的单间,而且我看有挺长一段时间你都能享受单间了。”
周彦笑道,“那我这待遇还挺好。”
“那可不,好了,你收拾一下,我去看看后厨还有没有饭。”说完,刘清就转身走了。
周彦将行李放下,先简单将屋子打扫一下,随后选了一张床,床都是新的,随便擦一擦就能铺席子。
等到把床收拾出来的时候,刘清端着两碗面进来。
“别忙活了,过来吃点东西,咱们运气不错,今晚大厨扯的面剩了一些。”
周彦笑着接过面碗,“幸好跟刘哥你一起来,不然我这真得饿肚子了。”
“嗐,小意思。”刘清摆摆手,又从口袋里面掏出一个小瓶子,笑盈盈地问周彦,“要不要来点?”
虽然瓶子上面没有标签,但周彦知道里面是酒,而且这种瓶子里面装的大多都是高度酒,他笑着拒绝,“这我来不了,我喝点汤。”
“你小子以后肯定活得长,不抽烟不喝酒。”
刘清打趣了一句,先是吃了一粒蒜子,然后将酒瓶打开,仰头闷了一口。
“嘿,得劲。”
饶是周彦平时不喝酒,看到刘清喝酒这爽利劲,都有种酒很好喝的错觉,但是他知道,酒这玩意看别人喝确实带劲,轮到自己喝那可真是难以入口。
面倒是不错,二指宽的扯面满满一碗,上面还盖了一层臊子,臊子虽然是纯素的,但是看起来挺油润,让人食欲大开。唯一遗憾的是没有辣油,不然这顿饭堪称完美。
不到三分钟,连面带汤,干干净净。
刘清光顾着喝酒,面才吃两口,他抬眼看了看周彦,“看着挺瘦,倒挺能吃,吃饱了么?”
“嗝~”周彦用一个饱嗝回答了这个问题。
……
在片场的日子比周彦预想的要轻松很多,前期制景都还在准备阶段,他更没有任务了,每天就是东逛逛西逛逛,很快就把制景组的人给认识全了。
他一个帅气大小伙,整天笑盈盈的,不仅眼里有活,嘴还甜得跟蜜似的,剧组就没有没被他夸过的,所以制景组的人都喜欢他,爱跟他聊天。
白天周彦就到处帮忙,晚上回到自己那个单间,没事就写点东西。
虽然他是作曲系的,现在也进了剧组,但是鲁迅先生曾经说过,鸡蛋不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面,周彦不得不为自己以后的出路做打算。
他仔细研究过,大部分来钱的路子离他太远,抄点文章发表或许是现阶段最实在的路子。
既然是抄书,自然很快,短篇的话一两天搞定,中篇不超过一个礼拜,周彦在剧组待了一个月,已经陆陆续续发了七篇小说,只不过一个回信都没有。
第二个月,片场有了很大的改变,不仅仅来了很多幕后工作人员,第一批演员也即将到现场了。
七月十九号早上,周彦吃过早饭,就跑到大院门口的门槛上坐着纳凉,他特别研究过,整个五号大院,就属大门口的穿堂风最飒,所以他就养成了坐在门槛上纳凉的习惯。
为此,制景组的大哥大姐们还给周彦起了个外号叫“门神”。
周彦刚坐下呢,就听到一道清亮的声音响起。
“呦呵,门神今天上岗这么早啊。”
周彦抬起头来,看到站在面前的女青年,露出灿烂的笑容,“风大姐,吃了没?”
这声风大姐不是尊称,而是这女青年本名就叫风大姊,听她说家里还有个妹妹叫风大妹,也不知是她开玩笑的,还是真有其事。
在片场,不论是周彦这种小年轻,还是那些老大哥老前辈,也都喜欢叫她本名风大姐。
风大姊人如其名,办事情风风火火,性子爽快,她拍了拍肚子,笑道,“都快消化完了,你也别在这儿坐着了,一会儿导演他们大部队要过来,你坐这里挡事。”
“导演?”周彦歪着头问道,“哪个导演,张导啊。”
“废话,不是张导,难不成还是李导?除了张导,巩莉她们也来。哦对,还有琴师,你小子快活日子要到头了。”
周彦正色道,“风大姐,你这话我可听不懂,张导跟琴师他们过来,那我的快活日子才是真的来了,我到这里来就是要为剧组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风大姊噗嗤一笑,“这捣江湖的话你跟我说没用,得找机会跟张导说,溜也得溜张导的须,拍也要拍邱总的马。好了,不跟你说了,我还有事情,每次跟你聊天都耽误我时间……”
听到风大姊的嘀咕声,周彦大呼冤枉,明明是你们喜欢跟我拉呱,还能怪得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