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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喜欢逛街(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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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下班后,小沫开着车来接我。

看到她的一瞬间,我的脸上满是笑意。

拉开车门,我钻到了后排的座位上。

小沫笑着问,“瑶瑶,你怎么不坐副驾驶?”

副驾驶哪里有后排坐着舒服,我才不想坐副驾驶呢。

说实话,这一百多万的车,虽然以我的财力,目前是可望而不可及,但我坐过很多比这车更豪更贵的车,不说别人,就红姐的车就比小沫的车贵了好几倍。

但这是小沫的车啊,别人的车怎么能跟小沫的比。

坐上小沫的车,我真的有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

当年我们分开的时候,还是两个刚刚高考完,期待大学生活的稚气未脱的小女孩。

而现在,我们都已经大学毕业,各自都有了自己的生活。可以自己照顾好自己,可以给自己下厨房做饭,可以开着车去购物去自己想去的地方。

我也有驾照,过不了多久,我也会买车代步。

我们是真的长大了,成大人了。

小沫一边熟练的驾驶着车,一边问我,“瑶瑶,我们去哪里吃饭?你来蓉城这么久了,有没有什么推荐的?”

我对小沫的口味,到了了如指掌的地步。以前和小沫做同学的时候,几乎每天都在一起吃饭,这还真没有夸张,除了在学校我们天天一起吃饭,就连放假,也会互相去对方家里,或者相约一起在外面吃。

以至于无论我爸妈,还是她爸妈,都笑着说我们是前世的姐妹。她的爸妈很喜欢我,我的爸妈同样也很喜欢她。

哪个家长不喜欢自己的女儿有一个人美嘴甜,知书达礼,成绩优异的闺蜜?偏偏我们俩都是这样的女孩子,自然讨家长喜。

我思索了一番,开口道,“嗯,我知道有一家很好吃的饭店,我们去那里吃吧。”

把地址告诉她,然后小沫开车直奔目的而去。

进入饭店,服务员呈上菜单,小沫一看菜单,顿时眉开眼笑,“瑶瑶,还是你了解我,这菜单里的菜,好多都是我喜欢的。”

我笑着不说话。

小沫的一切,都深深的印刻在我的脑海里,我怎么会不了解她?

吃完饭,小沫执意要跟我去逛街。

我笑着问,“昨天下午咱们不是逛了一个下午吗,怎么又去逛,小沫你现在很喜欢逛街呀?”

以前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并不喜欢逛街,那时候学业紧张,我属于学习非常认真的人,基本上就算是放假也会认真学习,小沫比我聪明,她学习没有我认真,但她会陪着我,在我旁边读英语小说。那时候我超级钦佩她,我只能看英语文摘之类的读物或者那些改编过的适合中学生看的小说,她却可以直接读懂英文原版小说。

小沫微笑着点点头,“嗯,大学四年,养成了喜欢逛街的习惯,泉城的各个角落,全部都被我逛遍了。”

听到小沫的话,我的脑海中瞬间浮现了她和一个男生一起,在泉城逛街的情形。

果然无形脑补,最为致命。

我的心里出现了浓浓的醋意。

我明明那么喜欢她,不愿意伤害她,明明在逃避她,就应该接受她跟男生在一起。

为啥我的心里仍然是酸溜溜的,嘴里也忍不住说,“你说你没谈过男朋友,但是肯定跟男生暧昧过吧,不然他们怎么会跟你一起逛街?”

小沫诧异的看着我,“你从哪里看出来我跟男生逛街了?

我都是一个人逛街的。你都不知道,我在泉城那边一个朋友都没有,每次当我想你的时候,我都觉得好寂寞,然后就会一个人出去闲逛,买好多东西,然后就渐渐养成了逛街的爱好了。”

听到她的话,我满心的欢喜,怎么都压制不住。

天啊,她竟然说,她想我,想得好寂寞,甚至由此养成了逛街的习惯。

三年来,对她的想念,何尝没有养成我喜欢一个人独自泡在图书馆的习惯。

我们竟然都因为对对方的想念,养成了新的习惯。

我不由自主的想起了红姐的话,“你没有觉得,她也喜欢你吗?”

小沫,真的喜欢我?

我又想起了红姐的另一句话,凡是不以占有对方为目的的爱情,原因都只有一个,那就是没有那么爱。

这话说的其实有道理。我怎么会不想占有小沫呢,我简直太想了。如果不是想着占有小沫,我也不会确定我对她不是普通的友情,而是爱恋。

可是我终究还是不敢。

如果小沫本来就喜欢我,那么就算身陷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翻身,烈火每日焚烧我的身体,我也要和小沫在一起。

如果她没有喜欢我,而需要我去掰弯她,那我宁愿自己永远单相思她,也不愿意去害她。

我没有回应小沫,只是用开心的笑容来回答小沫的话,告诉她,你说你想我,我真的很高兴。

我三年来一直都在躲避着小沫,推掉了很多次她见面的邀请,可是她没有怪我,也没有怨我,见面了对我热情依旧,还耐心的照顾喝醉酒的我一整个晚上。

晚上,我们一起逛商场。

来到一个奢侈品店,小沫看着一个包包爱不释手。

这个品牌的包包,我是想都不敢想的,定价居然五万五千多。

也许在那些有钱且乐意斗富的富豪眼里,五万多元的包根本就不算什么,甚至还有些寒酸,但对于我这种工薪阶级来说,五万多元的包已经是天价了。

我知道有些女孩,月薪不到一万,却背着好几万的包,我不是这种女孩子。

当然,我也不是那种节俭的人,消费配得上自己的收入就行了,所以我也有很多包包,大部分的价格都是二三千的,对于我的圈子来说,既不奢华,也不寒酸。

反正我是宁愿买十个两千的包,也不愿买一个五万的包,因为一个包根本就不够背的,买一个包,要用掉几个月的工资,连换着用的都没有,又不能洗,背个脏兮兮的名牌包包挤地铁,不但不会显得有气质,反而给形象大大的减分。

小沫把手洗干净,试背了一下这个包包,奢侈品包包果然要求多,我以前买那么多包,从来没听说过试背还要洗手的。

小沫问道,“怎么样,好看吗?”

我看着眼前笑靥如花的小沫,一阵恍惚,包虽然好看,但哪里有小沫那么好看,小沫长成了大姑娘,真的比以前更美了。

我之所以会爱恋她那么久,也是因为她无与伦比的美貌吧,这美貌竟然连我这样的女生都攻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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