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老者年岁虽然不小,下手却是很快很稳。
一刀划开得很干脆,然后放下刀子,拿起镊子,从里面夹出来一根长长的木刺。
他做这番动作的时候,鲜血又是汩汩的流出来,疼的尤小勾的身子一阵阵的哆嗦。
“唉,你就忍着点吧!”
这老者叹了口气,慢慢悠悠道:
“你们先挨了板子,这里给打的血肉模糊,皮肉揪成一团。”
“若是不清洗的话,根本就别想伤口安然愈合。”
“即便现在乃是冬日,天气严寒,化脓也是易事。而这么大片的化脓,到时候再想收拾,非得把皮肉都给削掉一层不可。”
“你现下是疼,等老夫给你这般一整治,再给你敷上老夫亲手调制的药膏,回去好生将养一些时日,就能好透了。”
他声音很洪亮,吐字也很清晰。
一边尤茂茂忽然问道:“老先生,我等以后好了之后,可还能骑马开弓么?练武一干事,可有什么妨碍?”
他问的也正是尤小勾最关心的。
尤小勾此时感觉也不那么疼了,竖直了耳朵仔细的听。
“自然是无碍的。”
老者矜持一笑,傲然道:
“我许银针的名头,你可在郡城打听打听,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哪怕你断了胳膊和腿,老夫也总能给你调理好,何况你们这点儿皮外伤?”
“实话告诉你们,老夫给你们清理伤口,敷药诊治,没有十年的经验是做不到的!”
“你们一人便要收十两银子,老夫这银子,岂能白收?”
听他这般说,尤小勾二人方自松了口气。
他们这才知道,原来为了请这老者给他们诊治,王爷竟是花了这么多钱。
想想自己这一番出来惹出来的许多麻烦,劳动王爷奔走,顿时心里更是愧疚万分,难过的几乎要哭出来。
过了足足半个时辰,尤小勾的伤口才算是处理完毕。
鲜血已经把他身下的被子浸透了。
而尤小勾中间已经疼的晕阙过去两次。
不过他愣是一声都没有叫出来。
这等刚强坚硬,也是让那老者动容。
他手下医治过的病人无数,但是少有这般硬气的。
多数都是哭得昏天黑地,嚎的风动云起。
到了最后,那老者干脆给他嘴里塞了个木棒让他咬着,免得太疼不慎之下咬断了舌头。
这事可是发生过的。
他吩咐了一声,那小丫头招呼了两个青年汉子进来,把尤小勾抬到一边干净的床上,而后把那已经被血浸透的肮脏被褥取走。
老者在一边的铜盆里洗净了手,然后拿过一个青瓷罐,用手指从里面挖出来许多墨绿色的药膏。
那药膏一嗅便是透着一股清新的草药香气,显然很是上乘。
老者把这药膏在尤小勾的伤处抹匀了,从旁边拿过来干净的白布给他缠好。
做完这一切,他才长长的吁了口气,满意的打量着下半身给裹成了粽子一般的二人。
“二位且先将养。”
老者说了一句,便转身出了门。
这里乃是一处很大的院子。
院子的东边是一道门,看起来应该是沿街店面开出来的后门。
老者和小丫头进了这道门,进去之后便是一处大堂。
大堂里面的伙计足有十来个,个个都穿着青衣,带着小帽,看起来都干净利索。
老者从后门进来,眼睛四处看了看,便找到了坐在南边椅子上的北辰萧等人。
他赶紧走过去,拱手道:“此处实在是狭窄,怠慢了大人,还请恕罪。”
老者不知道北辰萧的身份,只是以“大人”尊称。
北辰萧淡淡一笑:“老先生客气了,我那两个属下?”
“哦,大人请放心。”
老者捋了捋花白的胡须,笑道:“老夫已经为他们清洗了伤口,敷上了上好的伤药,只要是养上差不多一个月,就可痊愈了。”
北辰萧点点头:“那本王就放心了。”
这里是许家医馆,郡城最有名的医馆。
所谓医馆,实际上就是古代的医院,或者更确切一点说,相当于是现代的诊所。
这许家医馆医馆,在郡城也算得上是数一数二的老字号,规模很大。
北辰萧本来想让尤小勾哥俩回腾云城养伤,不过仔细想想也是诸多不便。
他们这伤目前还需要频繁换药,在这医馆之中显然更加合适。
所以,干脆在这让他们养好再说。
说完之后,北辰萧又去看了尤小勾哥俩,当然他还带着着一个人。
“王爷。”
哥俩看见北辰萧,还想行礼,不过这个样子,肯定是动不了的。
“行了,别折腾了,看看这是谁。”
北辰萧身后,跟着的是玉儿。
玉儿一见尤小勾这副模样,也是心疼不已。
“尤大哥,都是我害了你。”
她的眼泪又开始往下掉。
“玉儿你怎么来了?”
“王爷之前给了妈妈银子,说也是要帮我赎身的,然后王爷让我好好照顾两位大哥。”
北辰萧方才送尤小勾和尤茂茂来这的时候,就把小径轩的事情给解决了。
既然那杨妈妈是聪明人,北辰萧也就顺水推舟。
他给了那杨妈妈两个选择。
第一就是,自己给她一百两银子。
有了这笔钱,她可以远走高飞,自然不用怕得罪那史刑狱。
第二,就是去自己的腾云城,自己可以给她一个差事。
对这第二个选择,北辰萧自然也是有所思量的。
现在腾云城内的妇人也有不少,她们的工作也是很杂。
有些帮着男人们一起修建城墙,有一些则是务农屯田。
日后唐家那边的布坊开进来之后,就需要有人去打理布坊,管理布坊的妇人们做工。
现在腾云城内,就只有范文君能帮忙。
但是她现在还有别的事情做,肯定忙不过来。
再说北辰萧也不好意思让范姑娘这么累,她毕竟也是个千金大小姐。
杨妈妈做这件事最好不过。
这个杨妈妈果然也不愧是个聪明人,她很果断地选择了第二条路。
拿着一百两银子确实很潇洒,以她的手腕换个地方估计也能过得还行。
但是,如果能在一位王爷的手底下谋一份差事,恐怕将来赚的也不会少。
更何况这可是王爷啊!
你去别的地方,又从哪里能抱大得到这样的大腿。
但凡女人,总是希望稳定下来。
所以,她选择了第二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