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室内。
陈宇拿着笔记本,望着面前这个年轻人。
他叫法鲁·斯坦科维奇。
一听这个名字,大概就能猜到他来自哪里。
他今年22岁,来自克罗地亚,是波特兰州立大学国际学院的留学生。
已经毕业,正谋求留在美国,寻找一份工作。
“法鲁,你的爱好是什么?”陈宇抬头问道。
“篮球,先生,我喜欢打篮球。”
他毫不犹豫的道。
他身高一米八五,身体修长,倒是有打篮球的条件。
但是陈宇敏锐注意到他目光有些躲闪。
估计是为了应聘这个职位才故意这么说的。
“除了篮球呢,我是说生活里,比如你爱好音乐,看电影,打游戏吗?对了,最近有什么好玩的游戏,你能给我推荐一款吗?”陈宇继续问道。
法鲁·斯坦科维奇被打了一个措手不及。
不过他反应极快,立刻道:“我挺喜欢音乐的,特别喜欢一些说唱类的歌曲,也看电影,上個月的杀死比尔就特别酷,游戏的话,我推荐nblve2004,上个月刚发售的游戏,就像我刚才说的,我喜欢打篮球。”
陈宇微微点头。
今天一共12个面试者,法鲁是第11个。
就现在来看,他是最适合的一个。
来自欧洲,精通语言,年轻,看起来是个情商很高的小伙子。
爱好方面他或许有所隐瞒,但年轻人嘛,喜欢的东西应该差不多。
“很好,法鲁,我的问题问完了,后续结果,我们会电话通知你的。”心中已经有了答案,但陈宇还是决定走完流程再说。
最后一位面试者是一个女孩儿。
在面试前,陈宇心里已经把她pss掉了。
陈宇希望这名翻译像雷克顿一样,能够随时随地的陪伴着米利西奇。
而且训练比赛时还要进更衣室的,女人不方便。
法鲁起身鞠躬感谢,不过在要出门的时候,又突然扭头问道:“先生,我知道您治疗过苏克,那我能问问你,他生活里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吗?”
陈宇愣了一下,旋即笑了。
狐狸尾巴露出来了吧,这小子果然还是个足球迷。
略一思索,陈宇道:“他在你心里是什么样的,那就是什么样,好了,你可以出去了。”
法鲁哦了一声,也自觉这话问的有些不合时宜。
可问都问了,也没办法。
他也实在是好奇,忍不住才问的。
“怎么样?”等法鲁出去,坐在陈宇右手边的帕特森迅速问道。
“还行。”
陈宇笑着点头,抓起电话让人通知下一位面试者。
等人进来的时候,陈宇拿起最后一份简历。
爱丽克斯·萨尔诺。
23岁。
照片上是一个金发,笑容灿烂,很漂亮的女孩儿。
“史蒂夫,你为什么会觉得她合适?”陈宇晃了晃简历询问道。
一个女孩子,怎么看都不合适。
帕特森耸耸肩道:“她自己申请的,又学的是英语专业,我就想着给达科找一个英语老师,而且她少年时在诺维萨德长大,精通塞尔维亚语。”
陈宇正要再问,萨尔诺进来了。
穿着得体的暗纹西装裙,精心打扮过,光艳照人,看起来很职业。
陈宇招呼她坐下,让她自我介绍。
她父亲在跨国公司任职,曾经在诺维萨德工作长达十年,所以从6岁到16岁,她就生活在诺维萨德。
然后才回到老家塞勒姆,最后在俄勒冈大学攻读的英语专业。
美国也有英语专业的。
她想在攻读硕士之前积累一些工作经验,便过来应聘了。
“爱好?”
陈宇的第一个问题,还是让她愣了一下。
“音乐吧,我比较喜欢古典音乐。”
陈宇微微挑眉,米利西奇喜欢吹大号,正好也喜欢古典音乐。
“伱住在波特兰吧,那日常生活中你是什么样的,我是说日常生活里,你喜欢做什么事?抱歉,这可能涉及到你的**,如果你不愿意回答的话,可以不回答。”陈宇又问道。
萨尔诺想了下摇头道:“没关系的。”
陈宇继续看她的简历,听着她的讲述,尝试着用心理学的方法,勾勒她在生活中的形象。
这应该是一个文艺气息很重的女孩儿,受过良好的教育,受母亲影响喜欢上音乐,对艺术独有情钟,喜欢在波特兰大大小小的艺术馆,博物馆流转。
“好,可以了,请等电话通知吧。”
陈宇微笑着结束了面试。
萨尔诺眼底闪过一抹疑惑,她感觉陈宇问的问题都和翻译工作不相关。
但也不敢多问,礼数周到的起身告辞离去。
“那就之前那个法鲁·斯坦科维奇了,或者再等一等,继续筛选?”帕特森望向陈宇。
萨尔诺一个女孩儿,的确不方便。
陈宇抱着胳膊想了一会儿,突然道:“不,我临时有一个想法,我决定把法鲁和这个爱丽克斯都留下,一个二十四小时跟随米利西奇,另一个,每周固定时间,给米利西奇上英语课,教他学英语。”
“两个翻译?”
帕特森愣了一下。
他倒不是在乎钱。
这份翻译工作,球队给的薪水也不低的,年薪6万美金,都赶得上政府工作人员的平均工资了。
像法鲁跟着米利西奇住,还不用掏房租水电,日常饮食都可以跟着球队吃,绝对算是高收入。
而多招一个翻译,多6万美金,对于球队而言真不值一提。
可问题是他觉得一个就够了。
眼珠子一转,帕特森道:“陈,你不会是想给达科介绍女朋友吧。”
怎么看,陈宇决定招聘萨尔诺都像是给米利西奇找一个女朋友。
“怎么可能。”
陈宇连忙否认。
“真没有?”
帕特森还是有点儿不信。
“当然没有。”陈宇解释道:“这个爱丽克斯受过良好教育,和达科有相同的爱好,她可以作为一个正面的形象,帮助达科塑造正确的人生观。”
18岁,正是躁动不安,接触花花世界的年龄,就需要这么一个人,以积极正面的形象,像偶像一样,告诉米利西奇什么才是正确的行为。
顿了一下,陈宇又语气认真的道:“史蒂夫,达科是个好孩子,但需要我们好好引导才行。”
陈宇是刚接触米利西奇,但是早在来波特兰之前,陈宇就已经做了前期准备工作。
陈宇托人好好了解了一下米利西奇,还有他的家庭,成长环境。
还跟他在赫莫法姆俱乐部的教练通过电话,从各个方面了解过他。
通过各方面了解的信息,陈宇已经在心里大致勾勒出米利西奇是什么样的一个人。
他从小生活在战乱爆发的国家,父亲又是个军人,和母亲相依为命,小时候就缺少安全感。
10岁的时候,他还在电视上看到父亲的照片,主持人搞错了名单,让他差点儿以为父亲战死了。
说起来,他其实也不是那么喜欢篮球。
父亲教会了他打篮球,后来觉得他长那么高,就该去打篮球,他就去了。
对于国际球员,nb这边都有一个刻板印象,觉得他们应该从小就特别喜欢篮球,向往nb。
他们甚至于能勾勒出一副画面,在破旧的房间里,一个少年守着破旧的电视机,看到了乔丹惊天一扣,而后惊为天人,从此不可自拔的爱上了篮球。
然后通过不懈的努力,追逐着偶像的脚步,打进了nb。
美国人嘛,就吃逆袭,草根英雄这一套。
而事实上很多国际球员也是这样的,当诺维茨基还不知道篮球为何物的时候,他的偶像施拉姆夫已经在达拉斯开启了自己的职业生涯。
当年幼的姚铭把萨博尼斯的海报贴在自己床头,恐怕也梦想着有一天可以在赛场上与偶像一战。
但米利西奇不是。
选秀前,他接受过很多媒体采访,问他偶像是谁,他回答是加内特。
但事实上,在登陆nb之前,他从未看过加内特打球,只是他的球探,他的经纪人,所有人都告诉他,他像加内特,他为了应付,就简单的把加内特当成了自己的偶像。
而陈宇认为,他真正走上篮球这条路,仅仅是因为他有这个身体天赋,是父亲告诉他他应该去打球。
最重要的,在他年幼的心中,见过了太多生活的窘迫和苦难,见过他母亲艰难的抚养他,为了让他喝牛奶长身体,变卖家产买了头奶牛。
年幼懂事的他,其实和很多nb球员一样,就是抱着挣钱,改变自己命运的目标来的nb。
所以他很拼,陈宇跟比卢普斯打过电话,他告诉陈宇,说训练营期间,米利西奇训练的特别刻苦,甚至于还主动找大本去对抗,只为表现自己强硬的一面。
奈何他过于急躁了,而拉里·布朗也从没把他放在眼里。
一个努力,懂事的孩子,遭受这种挫折和打击,如果不引导好,真的很容易放弃自己。
而引导好了,以他的努力程度,还有自己出色的天赋,不可能打不出来。
陈宇都已经盘算的差不多了,就针对他的技术特点,按照之前给姚铭制定的训练手册培养就完了。
给他一个赛季,以他为战术核心,放开了抡,未尝不能成为下一个加内特。
帕特森点点头,还是嘀咕道:“陈,我还是觉得你想给他找一个女朋友。”
说着,他还善意的提醒道:“陈,他这个年龄,很容易因为女人而荒废的。”
陈宇一阵哭笑不得,自己真的只是想给他找个英语老师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