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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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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云霄只觉得脖子处吹来微微的凉气,他扭过头,但是什么都没看到。

“怎么了?”

“没什么,我就是感觉好像有股凉风,不知道是不是附近有鬼,冷飕飕的。”

附近当然有鬼了,而且就被你背在身后,刚刚吸了你的一口阳气。

秦槐吸了阳气,过分苍白的脸就有了更加明显的血色,不是之前变幻出来的,而是真正的血色。

作为一个死去多年的鬼,他非常迷恋这种鲜活的感觉,胸腔里并不存在的心脏,仿佛也恢复了正常的跳动。

秦槐脸色潮红,眼睛湿漉漉的看着这个行走的阳气制造机:“是吗,我什么都没感觉到。”

他下意识的舔了舔嘴唇,是在回味方才吸到的一小口阳气的味道,那种感觉,就仿佛是小猫咪第一次吸到了猫薄荷,而且还是那种打磨成粉做成高浓度的猫薄荷。

以至于他险些就要控制不住自己,说好的只吸一口,就要变成吸两口,吸十口……

少年郎的阳气非常纯净,显然元阳尚在,明明长了一张英俊多情的脸,却意外是个童子身。

尽管穿着简简单单的黑白道袍,但是在这短短时间的相处中,秦槐可以看出来,江云霄举手投足之间都带着世家子弟的浑然风流,自有一番遮掩不住的贵气。

对方的肤色细腻,领口下的肌肤是羊脂玉一般的暖白,显然没吃过风吹日晒的苦。虽然贫家子一样也能是白色肌肤,可江云霄这样的身段和身手,穷人家可养不出来。

江云霄手上有很明显的茧子,但看位置,主要是握笔和骑马产生的茧子,手背的肌肤仍然光滑细腻。

更别说江云霄身上那些精致挂饰,他腰间佩戴的暖玉,领口处的玉佛吊坠,样样都是值钱货,肯定是富贵人家出身。

江云霄如今十八,家里有钱,还长了一张祸害人的俊俏脸蛋。大部分男人有他这个条件,基本上十六就已经娶妻纳妾,早早做了父亲。有的没成亲,身边也有不少丫鬟通房。

身边没人的,也有其他方式通晓人事。在这个时代,读书人进花楼赏美很常见,毕竟官员不能在明面上呷妓,大家要光明正大的长见识,基本都是在做官之前。

要不然哪来那么多故事写花魁投资穷书生,指望他们功成名就,为自己赎身。

在秦槐为数不多的生前记忆里,他是没去过那种烟花之地寻欢作乐,主要是讨厌那种浓烈廉价的脂粉气。

但是小书生的同窗之中,不管穷的富的,都有烟花之地的常客。

富家子弟请客吃饭,享受旁人对自己的吹捧,部分穷酸书生,仗着自己有个读书人的身份,还有一张还算是年轻的脸,甚至吃女人的软饭。

躺在女人的肚皮上,拿人家卖身子的银钱,却打心眼里瞧不起女人。

这种垃圾货色,秦槐没少见过,他十分鄙夷,在他看来,这些所谓的读书人,比那些不幸流落风尘女子要龌龊多了,不过是一群禽兽不如的狗东西,只是投胎的时候运气好,多长了二两肉罢了。

那些骗男人吸阳气和精气的艳鬼说,天底下的男人没有一个是好东西,百分之九十九都管不住自己的下半身,剩下那个能管住的,那就是不行。

在这样子的大环境下,江云霄这种的便显得少见。特别是江云霄是纯阳之体,听说这种体质,对那种事情的渴望,会比寻常男人强一些。

秦槐虽是男鬼,还不是艳鬼,可也喜欢干干净净的,毕竟甭管是不是纯阳之体,这种童子的阳气,就是比那种破了身的脏男人要纯净好吃许多。

在秦槐的记忆里,他其实好像也没吃过其他人的阳气,反正那些在圣母娘娘下伺候的女鬼一个个都这么说。

江云霄可不知道只是一口阳气,就暴露了他守了十八年的处男的身份。他瞧着秦槐的脸,只觉得对方的气色比之前好了许多,心下不由松了一口气:“秦兄,你方才有替我看着后面吗?”

秦槐点点头,导致了江云霄感知凉气的罪魁祸首一脸无辜道:“有看着呢,但是什么都没有。”

他头都没有回过,完全就是睁着眼睛说瞎话。鬼话连篇,说瞎话才是鬼的本性嘛。

江云霄也没什么不舒服的地方,只是因为脖子比较敏感,所以才下意识动作,这会儿对上秦槐纯净清澈的眼神,还当真信了秦槐的鬼话。

不过他加快了脚步朝前走,这种闹鬼的地方还是太危险了,必须尽快离开。

朝前走的时候,江云霄突然就听到了动静,是有人说话的声音,有男声,有女声。

这些声音听起来还很熟悉,虽然并不怎么好听,可因为这份熟悉感,于江云霄而言,简直就是天籁之音。

他顺着声音的方向看过去,本来就如星辰一般闪亮的眼眸更是熠熠生辉:这不是被那些官差一起抓下来的倒霉蛋嘛,那个凶巴巴,特别高大壮硕的衙役也在其中,那强壮威武的身躯,洪亮的大嗓门,结实的肌肉,还有闪亮亮的配刀,顿时让他充满了安全感。

人,到底是社会性动物。俗话说的好,一个人胆小如鼠,两个人胆大包天,见到这么多人,江云霄安全感倍增。

他正张口准备打招呼,然后和大部队会合,却被身后人拽了拽衣服。

“等等。”

秦槐靠过来,贴在江云霄耳侧,把声音压得低低的:“江弟,你看他们鞋子。”

江云霄方才心急,一时间看到了熟人,所以放松警惕,现在顺着秦槐的话往下看,顿时倒吸了一口凉气。

只见那身材高大的汉子,脚上穿的却是一双粉色的绣花鞋,而且好几个人虽然没露出什么马脚,可他们的鞋子,分明和地面有将近一个手指的空隙。

不仅如此,这些在那里吵闹的“熟人”,一个都没有影子!

只是没有影子,可能是光影造成的巧合,可是再加上其他细节,他怎么都不能说服自己眼前的这些不是鬼。

穿越大神坑他,这条路上怎么这么多鬼,要不是有秦槐,他差一点点就要上了鬼当。

“多谢秦兄。”江云霄道,“那咱们赶紧往回走,到岔路那里重新选一条路。”

秦槐却摇了摇头:“等一下,这条路没错。”

江云霄难以理解:这么多鬼,还叫没错?

他示意江云霄看向鬼怪们的身后,顺着青年如葱白一般纤细修长的手指所指的方向看过去,有光从上面透下来。

江云霄顿时比之前更加心寒了,这里的确是生路,他顺着光照的地方,再往前面看,能够看到上方熟悉的风景。

这些鬼怪也太阴险了吧,竟然会熟练运用瓮中捉鳖、以假乱真,还有以多胜少的鬼海战术。

往里面走一些应该就是他们来时的那个地道口,这些鬼怪之所以守在这一处,就是为了欺骗后面下来的。

秦槐压着声问:“你认识这些人吗?”

“不算熟,和你一样,都是今天刚认识。”

但是他能肯定,这些和自己一起下来的陌生人都是活人。

就是没想到这些人这么菜,这才多长时间,他们就变成鬼了。

江云霄满眼失望:还是道士和尚呢,还不如自己这个半吊子,至少自己运气好,能两次从鬼口脱险。

秦槐道:“他们不一定是你认识的人,可能是鬼上身,也可能是鬼幻化出来的。”

清俊书生解释说:“除了圣母娘娘法力高强,其他鬼是没有实体的,人的拳头打不到,他们也不能直接对人造成伤害。”

低级鬼没有意识,长这样的鬼要伤害人,通常利用的都是幻觉,然后趁着人意识薄弱,鬼上身,利用他们自己的手掐自己。

“你看那个穿粉色绣花鞋的,他应该是女鬼变的,而且这鬼的幻术学的还不好。”

秦槐嘴上说自己是个弱小的鬼,但在他的意识里,这群堵住通道的鬼,不过是菜鸡扎堆,全都是废物。

秦槐之前问江云霄,是想要了解他的性格:“他们可能还活在其他地方,你要去找他们吗?”

江云霄摇摇头:“我不去,对着地下迷宫我也不熟,这谁知道他们在哪,效率太低。”

那些和尚道士中说不定就有高人,再说了,他本来也不是主动愿意下来的,一点情况都不了解,就被人带过来。

大家萍水相逢,就算知道自己落单了,其他人会来找他吗,那肯定不会呀,自己才到锦城,饭都没吃,就被抓来,什么感情基础都没有。

小江同志并不是什么以德报怨的圣父,他属于那种有恩报恩,有仇报仇的性情中人。

比起那些人,他还是想办法先把自己和小可怜秦槐带出去,能救一个就很好了。

既然出口在这里,走肯定是不能的,只能默默的等待时机。

江云霄把人放了下来,两个人安静前行,脚步声放得很低很低,走的也很慢很慢。

因为晃动的火光太显眼,江云霄把火把也吹熄了,提前适应昏暗的环境。

快靠近鬼怪群体的时候,有鬼没看过来,但是江云霄看到对方后脑勺竟然也有两只眼!

在商量好行动后,这群鬼怪分出了鬼负责巡逻,为首的鬼还提着一盏绿油油的鬼灯。

不可以被这些鬼看到!江云霄一个闪身,就躲藏进角落的阴影里,把自己藏进来。

看秦槐走得慢,他猛的伸出手,刷一下,直接把人拽过来。

角落的阴影是个三角形,空间十分狭小,江云霄只好把人按在了墙壁上,紧紧的和秦槐贴在一起。

他捂住对方的嘴,无声用口型说了个:“嘘。”

在鬼怪队伍经过的时候,江云霄还有闲情想东想西:“这下可把之前差点憋死的捂嘴之仇报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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