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是早上的不愉快影响了我的运势,这一天的面试都非常不顺,到了傍晚,万家灯火亮起来,路上的职场人士来去匆匆,我站在人行道感到不知所措。这座陌生的城市和我熟悉的江城不同,和我从小长大的县城更加不同,沪城带着些江南风味的甜又掺杂着摩登都市的淡漠。我望着橱窗里琳琅满目的高跟鞋和我自己脚上被雨淋湿的运动鞋,我似乎真的与这座现代化大都市格格不入。
到家以后我疲惫的躺在沙发上刷着招聘软件,苏慕又给我发来了微信;“姐,为了保释母亲,我已将沪城的公寓变卖,你现在住哪?能否搬去和你一起住?”
看到消息,有一瞬间我对苏慕也有些心疼。
当年母亲改嫁后,把我留在了外婆身边,而她却在苏家出生过着富二代的生活。我们俩从小就过着截然不同的人生。我从未嫉妒或羡慕过她,只是如今看她如此落魄心里也有些难受。
“我租了一个两居室,你之后就住在我这里吧,行李可以直接寄过来”然后我发了一个定位给她。
“好,那明天见”苏慕回复道。
回复完消息,当我准备收拾收拾家里迎接苏慕的到来时,我才突然想起来早上门卫大叔给我的那封信。
信封上工工整整写着我的地址和名字,却没有任何寄件人的信息。
当我拆开信封,信封内却还有一个信封,内里的信封看上去有些年代感,信封上是用毛笔书写的繁体字----
“至吾爱刘氏”信封上的地址和姓名都已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我小心翼翼打开第二层信封,一封字迹工整的信件便徐徐展开。
吾爱依依:
距离你去北京已经三个月,沪城已从炎炎夏日进入深秋,不知北京的秋天是否有那金黄的梧桐树?我听人说北京的吃食以面食为主,菜品也不如沪城的精致可口,不知你是否吃得惯?
你不在这些日子,我真像失了魂,你父亲几次来找我警告我不让我和你联系,我均答应了他,如今我还没有本事,不敢与他争吵。
最近不太平,你在北京一定要照顾好自己,做事说话低调些,千万不要和在沪城一样任性,万事安全第一。
这几日我经常梦见你与我在电影院看电影那日,那是我们第一次约会,我忘了那日电影的内容,却仍然记得你害羞的脸庞。吾爱依依,我是如此想你,我恨你父亲如此狠心拆散我们,也恨自己无能不能给你一个安慰的家,只希望你在北京不要被那奢靡生活花了眼,要记着远在沪城有个爱着你想着你的傻子。是我没有本事,得不到你家人的认可,害得你远离他乡,依依,你可曾想我?
最近有个和我一样从苏州过来的朋友联系了我,我们已准备开始了新的营生,我相信等你回来,我已经出人头地!你务必等我!
愁聚眉峰尽日颦,千点啼痕,万点啼痕。
晓看天色暮看云,行也思君,坐也思君。
国正
1929年10月20日
显而易见,这封信是唐国正写给爱人的一封情书,信中提到的电影院也与外婆给我的照片对应上了。
我将信件好好收起来,并给外婆去了一个电话,告诉她有了些许进展,让我意外的是,外婆从未提及赵艳红的事。
我将信件打开仔仔细细看了一遍,因为多年来修复古书的经验,第二层信封绝对不是民国时期的物件,虽然封面上的字迹不清晰,这纸张确实是新中国成立以后才有的。而信封内的纸张,做工粗糙,是当时普通民众能够买得起的纸张,只是书写者使用的墨水却不一般,字迹清晰没有晕染,保存时间长也没有褪色和变色,这种墨水不出意外,应该是当时的“洋货”。
这些自相矛盾的细节实在让人匪夷所思,如果是有人故意引我去关注唐国正和“依依”的关系,这个人为什么又把第二层信封上关键地址信息隐藏起来了呢?
我带着种种疑问入睡,幸运的是,居然一夜无梦。
第二天清早,快递便上了门,苏慕的行李到了。我正在和快递小哥一起将行李挪进屋子的时候,李弘泽开门从家里出来,我正想开口问他昨天到底怎么回事的时候,他冷冷说道“怎么,你这是搬家啊?”
我翻了个白眼没好语气的大声说道“你就这么想我走?我偏不搬家,我还把我七大姑八大姨都叫来住,天天开party吵死你!”
刚说完,苏慕从楼梯间传来声音“姐,谁是你七大姑八大姨了!你这房子居然是楼梯房!太难爬了!”
我从楼梯向下望着还在爬楼梯的苏慕“这是锻炼身体,你赶紧给我上来,收拾你的行李!”说完也没有理会屋外的众人,回屋继续睡觉了。
醒来的时候苏慕已经把中饭做好了,我闻着饭菜香味再也睡不着。我坐在餐桌边上准备吃饭,苏慕却从厨房出来瞪了我一眼“吃饭洗手,老师没教过啊?”
等我去洗手间洗漱完出来,却发现餐桌上多了个人。
“马少坤?你怎么在这?”
苏慕惊讶得对我说“姐,你居然认识我学长啊!你们怎么认识的啊!”
我更加惊讶“学长?那个送你车的学长?”
苏慕淡定得说道:“对啊,就你现在开的那辆”
马少坤嬉皮笑脸的说道“自我介绍一下,马少坤,复旦大学博士一年级在读,那辆jeep是我送给小慕的生日礼物,嘿嘿”
我再次惊讶加倍,指着一脸不正经的马少坤说“你?你这样居然是博士?”
苏慕赶紧上来搂住逐渐暴躁的我,安抚我说道“好了好了,姐,你快坐下吃饭吧,边吃边聊”
怎么来沪城以后每件事都这么凑巧,这巧合程度,电视剧都不敢这么拍吧。
一顿饭吃完,马少坤和苏慕你一言我一语,默契程度令人咂舌。我对马少坤和苏慕的革命友谊有了个大概了解,简而言之就是富二代之间的臭味相投和惺惺相惜。一旦接受了他们是同学以后,我就觉得他们能当朋友真的非常顺理成章,哪怕他们第二天就告诉我他们结婚,我都能接受了。
吃完饭,马少坤主动去厨房洗碗,我和苏慕在沙发上看电视。看着苏慕春心荡漾的笑脸,我揶揄她道“怎么,你们俩还没定下来啊?”
苏慕收起笑脸,叹了口气说“姐,我也想定下来啊,可是他说他是道士,道士不能轻易结婚”
我想起来前几日做的那个在游轮上的梦,忍不住笑出声“你是不是傻啊,这都是借口!你要主动一点啊!”
苏慕笑了笑,似乎不想继续这个话题。这时候马少坤从厨房出来,围着围裙大声吼道“苏慕!!救命!!厨房居然有蟑螂!”
苏慕淡定得走进厨房,拿起拖鞋,单脚站地,手起鞋落,从此厨房多了一具蟑螂尸体。
谁看了不说一句,牛逼!
经过一场闹剧,苏慕成为了我和马少坤心中的女侠,我们俩看她的眼神都从看妹妹变成了看老大,敬仰之情油然而生。
苏慕受不了我们俩痴汉的眼神,拍了拍我们俩的脑袋说“行了行了,现在饭也吃了,行李也收好了,你们俩陪我去逛街”
“啊---------不要啊”我和马少坤同时发出了哀嚎。
自从苏慕来了以后,马少坤就成了家里的常客。也许是嫌弃我这个电灯泡在家里太闪耀,马少坤这个公子哥安排我去他们家集团下面的书店工作。
工作之余,我仍然没有放弃那封信的调查工作。果然和我预料的一样,那封信的封面应该是50年代某个国营厂的产品,而信件纸张则的确是民国时期的产物,只是那墨水,我却是毫无头绪。这封信在寄给我之前,一定在五十年代就曾经转手过,那么,寄给我信的人是否知道信封已经被替换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