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过了多久,出租车司机出声打断了我的思绪,我回过神,发现出租车已经停在我那公寓楼下。
我付了钱,费力的把乐瑶从车上扶了下来,心里很庆幸她没吐车上,不然我连洗车钱都给不起。
我扶着乐瑶试图让她自己走,但我发现我想多了,她整个人瘫软,所有的重量都压在我身上,她身材很瘦弱,身体的重量虽然不至于让我感到吃力,但这样的状态我扶着她根本无法行动。
“唉!小爷我多管什么闲事啊?”无奈的抱怨了一句,我只能拦腰给她抱了起来。
乐瑶的身材很好,所以我抱起来不是很吃力,但因为她身上穿的是裙子的原因,所以当我抱起她时,她的长裙垂落,手掌免不了会触碰他大腿的肌肤。
“手感不错。”我内心小小感慨了一下
而且虽然烂醉如泥,但她身上并没有那种很重的酒气,反而有一种淡淡的清香夹杂着一丝酒气,闻起来很舒服,而且她本身也是个极品,漂亮的不像话。
看着她在我怀中一副睡美人的模样。
我内心感叹道:“秀色可餐…色香味俱全啊。”
随即收起自己的不良思绪,抱着她朝楼上走去。
虽然乐瑶体重不是很重,但也禁不住长时间保持这种公主抱的姿势,不过还好我住的楼层只是在三楼,尽管这样,当我走到三楼的时候手臂发酸已经开始力竭了。
当我站在门口时,又发现抱着她我没法开门,索性不管那么多,直接把她放下,伸手去拿裤兜的钥匙。
而乐瑶的身体失去我的支撑,身体靠着墙体滑落,一屁股坐在地上,身体靠在墙上,头歪在一旁,发丝在那张漂亮的脸蛋上凌乱,毫无形象可言。
我顿时觉得有些好笑,随即拿出手机些恶趣味的咔咔拍了两张照片,然后心满意足的把手机揣进兜里。
打开房门,又拎起一旁不省人事的乐瑶给她丢在沙发上便不去管她,自顾自的洗漱去了。
我租的公寓是两房一厅的,本来之前是跟罗本合租,但后来他又找了个小破租房搬出去了,用他丫的原话说,两个大男人不方便他办事,最后我也只能竖起中指目送他搬走。
而他走后我去跟房东沟通,表示我一个人承担不起房租,他也表示理解,随后把罗本那间房间上了一道锁,然后以一半的租金将我自己原来的这一间租给我,我自然是没意见。
当我洗漱出来,乐瑶已经换了一个更加舒服的姿势,怀里还抱着我脱在沙发上的一堆臭衣服。
可能是衣服的味道,睡梦中她微微蹙着眉,我看着有些好笑,也不知道她抱着这堆衣服会做个什么样的美梦。
我揉了揉半湿的头发,一屁股坐在她的身旁点了根烟,本想抽完这支烟回房间睡觉。
但转头看了看睡梦中依旧微微蹙眉的乐瑶,突然发现有点良心过意不去的,毕竟一个让一个极品大美女抱着我的一堆臭衣服睡一晚的沙发有失风度。
最终我还是按灭了手中的香烟,把她怀中的脏衣服抽出来,发现她还搂的挺紧,随后轻轻的把她抱进房间放在床上,打算自己在沙发躺一晚,毕竟明天她就走了,也算是一种萍水相逢。
虽然我不是什么坐怀不乱的君子,但小爷我也不是什么趁人之危的小人,但内心还是有点遗憾没有发生一场黑夜中完美的邂逅。
以后可能都不会再遇见她了,毕竟一座城市很小,但也很大。
我窝在沙发里,酒精的刺激感已经消退,困意席卷而来。
半梦半醒中被一阵刺耳的手机铃声吵醒,内心莫名的烦躁,心里只有一个想法,让这该死的声音停下来。
脑袋有些胀痛,我伸手揉了揉额头,寻找这让我烦躁的源头,最后在沙发底下发现了手机,发现都已经中午十二点了,来电显示是方圆。
起身坐在沙发上,先点了根烟,随后我才接通电话。
电话中方圆叫我过去一起吃个饭,他跟昭阳两人已经在一起了,估计是说他婚礼的事情。
其实我并不是特别喜欢跟方圆打交道,毕竟当年的大学情谊已经消磨殆尽了,至少在他跟向晨身上我是这么觉得。
方圆早已不是当初那个热血滚烫的少年,出了大学后,他的功利心很重。
之前在我前面表露出自己的一些想法,想要我引荐他去我父母的公司任职,而当我拒绝他,希望他跟我大张宏图创业自己的商业帝国时,他只是搪塞了一番,最后去了一家广告公司,而昭阳目前也跟他在一起工作。
至于向晨,因为家里做烟草柜台生意,也算个有些家底的小资,在学校他跟昭阳都喜欢简微,也是昭阳祖坟冒青烟了,最后简微选择了他。
而对于这件事在我看来在向晨那种性格必然会记恨昭阳,但也就昭阳那个大傻逼觉得向晨还当他是朋友。
而方圆被我拒绝后,便跟向晨走的很近。
当初昭阳拐着简微那位千金大小姐私奔到苏州的时候,一直跟着我这个电灯泡,所以昭阳大部分事情我都知道。
但简微突然间出国,而出国不久后便跟昭阳提出了分手,这件事情我问过昭阳,然而当事人也表示不清楚。
我怀疑有人从中作梗,便打探了一下,知道了一些东西,昭阳跟简微分手,方圆和向晨脱不了干系。
不过我也并没有去跟昭阳去说,他们两个当事人都不愿意联系解释,我又没有证据,反而显得我挑拨离间。
如果四个人八百个心眼子,我只是留了一个心眼,而方圆跟向晨把剩下的全部分了,至于昭阳……大傻逼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