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认不出你,难道我会认不出是你?”
林靓眼神凶恶,一刀扎了下去。
西柚无声痛呼,迸出新鲜的酸香味,被杀开了。
“呐,吃。”林靓将汁水淋漓的西柚递给叶昔,眼神还残留着杀气。
叶昔抿着嘴,摇了摇头。这个东西能酸掉她的牙,她才不吃。
“赶紧的,”林靓又往前递了递,“补充维c,早点好了早点回去上班。”
道理是这个道理,但反抗还是得反抗,叶昔改走悲情路线,举了举正在打吊针的手:“没力气,吃不动。”
她本就有点咳,那日去港城穿的少,又吹了风熬了夜,元昱送回来的时候便觉得不适。不过她从来不请假,照样去上班,没想到上班的时候直接两眼一黑,撞倒了桌子昏迷不醒,被韩雯打电话叫救护车送进医院来了。
睡了一天一夜醒来,头上包着绷带,手上打着吊针,林靓就在身边陪着她。
林靓既然能来照顾她,自然也是个狠人,站起身凑到病床上:“姐喂你。来,张嘴。”
叶昔只好张开了嘴。
林靓的眼神虽凶,喂她吃西柚的动作倒轻柔,还不往拿张纸巾垫在她下巴上,免得糊一嘴。
真是酸的也能吃成甜的。
这年头,在湾城这座捞金的城市里,没有过命的交情,谁会放着工作不管请假来照顾你?更何况这还是在kpi大过天的元氏企业文化氛围之下,别说只是朋友生病了,就算丧尸病毒爆发朋友全变异了,也得继续上班。
身体的不适,心里的柔软,叫叶昔红了眼。
“别太感动,别掉金豆子,”林靓喂完一块西柚,顺手给她擦了擦嘴,“太爱我的话,你会嫁不出去的。”
“才没有,”叶昔心里想是一码事,嘴上哪会服输,“我这是被酸得掉眼泪。”
“我才是被你气得掉眼泪!”林靓一提水果刀,杀气又腾起来,“到底怎么回事?你怎么会跟元昱出去吃饭?”
叶昔缩了缩脖子,往后躲了躲。
“报纸上说的那个什么”那几个字太过露骨,林靓学法律的时候虽然见过世情百态,但怎么也不愿意把这些字眼用在叶昔身上,干脆自动“哔”了不雅词,“‘办公室恋情’,是真的吗?”
叶昔笑得谄媚:“怎么可能?”
“图是真的,证据确凿。”林靓的眼神公正得像法官。
“公事公办吃顿饭是真的,但办公室恋情不可能是真的嘛!”叶昔无法提供物证证伪,只好企图说服法官,“你反向推论,如果是真的,我都病成这样了,难道男主角他不该来看我,代替你陪在我床前,再给我喂上一瓤酸不溜秋的西柚?”
林靓眯起眼睛,似乎在捉她用词里的蛛丝马迹。
叶昔连忙补充:“还有!昱总只是陪着蒋菲儿到三十楼来,给了我们团队一单生意,昐总就罚我们全团队当了一早上猴儿,要是他跟我有什么我还敢来昐总的公司上班吗?早渣滓都不剩了。”
她还加了点演技,企图弱化自己的处境、强化林靓的正义感:“哎!夹缝之中,讨生活不易啊!”
看了叶昔的表演,林靓缓缓放下了刀,像是信了,脸上缓和:“也是,要是真的像小报写的那样,元昱早该把人捞出去了,他和元昐水火不容,不至于让喜欢的女人在元昐手下被欺负。”
提到元昱,叶昔心念一动,不知怎么,想到了那天在游艇上的那个拥抱。
不对,是取暖。
浓稠的夜里,元昱的手隔着厚厚的大衣轻放在她后腰,不显轻浮,只专心将她烘暖。他身上传来的温度叫人安心,是冰冷的夜里的唯一的温暖,让她禁不住地贪恋。他讲话的声音也有着让人安稳的魔力,柔柔的,沉沉的,语调却是年轻男子特有的轻快和无忧无虑。
她不动声色地将耳朵移向他的心口,那里有着规律的,蓬勃的心跳。
“咚咚、咚咚”,像是一种恒久的承诺。
“喜欢开船的话,下次我带你考个证。”元昱这回说的诚恳,没了开玩笑的成分,“我有三条船,到那时,你想开哪一艘,咱们就去开哪一艘。”
他别开脸,接下来的话细微得几不可闻,若不是叶昔就靠在他胸前,肯定要错过了:“别急。我的,都是你的。”
好一阵沉默,叶昔小小声开口:“那,我的也都是你的吗?”
“当然!”元昱扭转脖子低下头看她,像是她说出了什么不平等条约,“公平起见,你的也都是我的。”
“额”叶昔眼睛一亮,笑得露出白牙,“那照顾何小鱼的任务,就是你的了。”
职场老油条第一招,领导发我kpi,我反手就还给领导。
一想到元昱亲手提桶上岸时眯着眼睛的表情,坐在病床上的叶昔就笑得止不住。
林靓一脸懵地看她,又递过来一片西柚:“你笑什么?被元昐虐出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了?”
“咳哼!”叶昔赶紧纠正表情,以手掩面继续演苦情戏,悄悄地躲开了西柚,“怎么会,靓靓,我真的好惨的”
“诶,说到元昐,”林靓简直“铁石心肠”,扒拉开叶昔的手,将西柚塞进了她的嘴里,“听说前几天元昐去找王乾总示好,不但吃了个闭门羹,还被王乾总嘲讽了。”
“嘲讽?”这倒有趣。
王乾和元昱的那次碰面是愉快的,这叶昔知道。她关注了那天在“赵钱孙粉丝会”爆料的姐妹,这姑娘后来又发了两张赵之勋的照片,彩虹屁吹得像跨海大桥一样宏伟,大多是赵秘书怎么操心劳累,领导们怎么舒心满意,王乾还亲自把元昱送出门欢迎他们再来,她自己有生之年说不定还有机会见到她赵哥一类的话。
王乾对元昱友善可以说是礼貌,但讽刺元昐…所以王乾这是站队了?
林靓很高兴,完全沉浸在“元昐吃瘪”的快乐剧情里:“嗯。听说元昐的车子赶到的时候,王乾跟元昱出门去了,留下一副潇洒的毛笔字,放在会客室的桌上。你猜,上面写了什么?”
“王乾喜欢练字?”王乾原是水手出身,文化不高,想不到活到老学到老,也是让人敬佩。叶昔凑上前,嘴里含着西柚,酸得龇牙咧嘴地问:“他写了什么?”
“写的‘自作多情’。”病房门被敲了两下,来人大步走进屋,长腿之上风衣下摆还带着秋冬的凉气。
元昱抱着手臂在床尾站好,作为当事人,给两位正在八卦的女士解惑:
“王乾是真喜欢,但他写的也是真难看。留给元昐的那一副上好的成品,是我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