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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啊挖(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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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尘·人间。

我骑着黑色天马到达了繁华的城镇,没有进城的通牒,我当然是混进去的。

天马到了人间也感到稀奇,我牵着它,我俩像是土包子一样到处看。

正好是早晨的光景,很多早餐的摊子。包袱搭在马背上,我翻了半天,一个子儿也没找出来。

幸好我把叶逊之的玉佩顺走了,找了个商铺问话,我知道了当铺在哪里。城东一号街打头的铺子,就是城里最大的当铺。

“你乖乖在门口等着,不要乱吃陌生人投喂的东西。”揪着马耳朵叮嘱,我严肃地看着天马。就怕它天上来的,随便吃了凡间的东西造成水土不服,这可是我重要的交通工具。

天马打了个响鼻,甩甩鬃毛,算是答应我。

去当铺典当东西,就一定要会讨价还价,这玉佩可是从战神徒弟身上搞来的,绝对不是垃圾货。

我揉了揉自己的面孔,调整出了一个冷酷霸总的表情,迈着外八字的步伐,嚣张地走进了当铺。

十分钟后,我换了三千两银票,以及一堆金豆子、银锭子、银裸子出来。可以说是大丰收,有零有整的。

虽然还不清楚这边的物价怎么样,但有这笔钱傍身,短期内是饿不死的。

现在第一件事就是——

“吃饭。”

“找徒弟!”

很遗憾,我和系统的思维火花撞不到一块去,我牵起天马,去找下榻的客栈。

系统像个更年期大爷一样在我耳边絮絮叨叨,它就是想推动剧情,所以焦虑着呢。

我安慰道:“你先别急,我过得舒服了,才能走到大结局。”

系统:“随便你!反正是你自己要跑,被他们抓回去了,也是你倒霉!”

它倒是提醒我了,现在可不是逛街的时候,找到徒弟是打算用他的鬼族气息掩盖我的气息。

去客栈打包,发现还专门提供天马的粮食,我买了半年的口粮。因为我买的量大,店家还赠送打包袋。

这种打包袋不是普通的袋子,而是一种食物存放的空间袋,里面能放三百斤的重量。

有了打包袋后,我把自己在重云宫顺走的东西全塞里面了。

作为一个高瞻远瞩的社畜,我备好了充足的物资,这才又骑上天马往城外跑。

想要遮掩身上的气息,用一些道具也是能够完成,但奈何对手太强大,普通法器宝物实在不够看。

这也是为什么,我不在城里的法器铺购买东西,不想随便浪费钱,要把钱花在刀刃上。

而作为鬼族少主的大徒弟,用他的霸道鬼气遮盖,就没问题了,有免费的,为什么不蹭。

为了让八个男主势均力敌,我当初也是下了功夫的。尽管我忘记了大部分男主的身份背景,问题不大。

“系统,我把徒弟藏哪里了。”

“埋在七岭山第一峰的古井下面。”

“埋?是吧?活埋?”

“嗯。喂,你去哪儿!”

“回城里买把铲子。”

为了保险起见,我问了前情回顾。系统懒得给我讲完全部,更多的细节只让我自己去找当事人体会。

毕竟不真正地代入自己,又怎么能引领大家走向美好的大结局。

1.0版本的我先前为了和叶逊之成亲,直接把徒弟打晕埋在这里。

因为徒弟死活不让成亲,他就一直跪,一直红眼眶,一直可怜巴巴,我走哪里他跪哪里。

看来我为了绿茶师弟,是又和师父吵,又和徒弟闹。很像啊,那种恋爱脑劝不住的样子。

但毕竟是我自己,所以我能理解。这不是恋爱脑,是缺爱症状,想要八个男主都爱自己。

在中前期里,八个男主中,叶逊之应该是对我最冷淡的。所以他对我改观,并且爱慕以后,我就迫不及待与他成亲。

我应该还设定了别的,绝不是这么简单。

之前秋云月的性格是14岁时的我赋予的,固执善良还有些头铁,整个人是比较拧巴的,隐约还有抖M的倾向。

现在29岁的我可能还有这些性情,毕竟我只是长大,不是换人格,但我也绝不是普通的1.0版本了。

靠着勤劳的小天马,日夜兼程赶路后,在第二日黄昏时分,我到达了七岭山。

这横向的山脉成为一道天然屏障,把南北两方给切割,而成群的山峰最低的海拔也有三千六。

七岭山山底无人居住,人族、仙族都不会来这里,算是妖族、魔族、鬼族喜欢的乐园。而这里不属于任何管辖区,是公共区域。

第一峰山顶终年积雪,山下密林丛生,不见天日。

天马落在古井旁边,井是石砌的,布满青绿的苔藓,里面已经干枯,依稀能看到不知名的白骨垒在一起。

凡间有人修仙,为了方便修仙者,很多用品也是配套的。我从腰包里掏出符纸,甩一甩,一把铲子就抖出来。

穿越到玄幻世界,这点就是方便,酷毙了。

挥舞起大铲子,我一铲下去,紧接着我就发现挖土不是那么好玩的,一点都不轻松。

想到了植树节,公司发动大家去山上植树,回来的当晚我就双腿酸痛,第二天公司的很多人走路都像机器人。

挖了一个时辰,累得我腰酸背痛肩膀发硬,怎么着也挖了一米,但连鬼影子都没看到。

“系统,我徒弟真的埋这儿了?”

“不信就别挖了,赶紧回去当金丝雀,剧情怎么推不是推。”

“那我还是把这里挖穿吧。”

“……”

又往下挖了一米,还没看到人。我是一点不怕把大徒弟给弄死啊。

我又回忆了一下,设定中鬼族埋在土里,就像鲜花种在土里,会有养护的效果。

毕竟也是我爱的男主之一,不可能对他这么无情的。

本着对自己仁义之心的信任,我继续挖啊挖。

一直挖到日落西山,本就阴森的林子,这下子更加凄楚阴凉了。

拿出手机打开手电筒,一束白光多少给了我安全感。站在挖出的三米坑中,我休息了一阵后,就着光芒继续开挖。

又一铲下去,一只白森森的修长鬼手探出,稳稳地捏住了铲子边缘。

破土而出的手吓我一跳,须臾,我听到一声委屈沙哑的声音。

“师父,你消气了吗?我可以见你吗?”

你是十万个为什么吗?

“哦!宝贝儿徒弟,是师父,你能不能自己出来?”

“好。”

我错了,我不该在坑里的时候就和埋在底下的他这么要求。被我踩在脚下的人并不是慢慢爬出来,而是砰的一下蹿出来的。

泥石飞溅,狭小的空间里,我被逼到土壁上。在我往后跌的同时,挂在脖子上的手机光芒乱晃,我看清一张惊天帅哥脸。

一道黑影压下,零零碎碎往下掉的土屑被对方挡住,胸前的手机光也彻底照清楚出土的徒弟。

鼻腔里嗅到徒弟身上的土腥气,还有一丝湿冷的水汽,他的脸很年轻,并没有岁月的痕迹。

暖光修饰着少年顺畅的面部轮廓,一双看着就很聪明的金色桃花眼微微上挑,眼尾晕出暗金色的眼影,鼻梁挺拔,唇色倒是浅淡,像还未熟透的桃色,怎么看都是芳华绝代的美少年。

徒弟乱七八糟垂落的金发许久没有打理,犹如秋日里的杂草,一缕金发在我鼻头划过,我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师父,着凉了吗。”

他沙哑的嗓音稍微润泽了点,依稀还有那种委屈之意。弯下肩背,他将额头抵在我的脑门上。

我被顶得有点疼,推开他一看,这家伙的额头中央居然生出了一只黑色的恶鬼犄角,刚刚还没有的。

恶鬼的独角还未完全长开,尖端并不尖锐,小小的还有点可爱。但按照设定,这角以后是要长成犀牛角那样的吧!能把我脑壳扎穿的那种。

我是不是给大徒弟的设定太多了,又是犄角又是桃花眼还带眼影的。

“宝,咱们不在坑里聊天,先上去吧。”

“好,师父。”

这个坑已经挖了三米,我肯定跳不上去,所以我充满希望地看向徒弟。

他也用那双美型的桃花眼望着我,目光虔诚得接近信徒。

虽然气氛还不错,但我还是要打破。

“宝,怎么不带师父上去。”

“我以为师父会带我上去。”

“……你不是鬼族少主吗?”

并不怀疑我的话语,他老实地说道:“回师父,徒儿的法力先前被二叔给废了。”

啧,我完全忘记这个情节了。这个徒弟并不是腹黑有心计那一款的,长着聪明样,实际上是个憨憨老实人。不然也不会作为鬼王继任者,在父亲挂掉后,被二叔废了法力赶出鬼族。

正好忘记他的名字了,我问道:“宝,你叫什么?”

和前面几个男主的反应都不一样,他既不愤怒我的健忘,也不质疑我是不是故意耍他,只是本分地回答。

“师父,我叫渔歌。”

“哦,师父以前怎么叫你的?”

“歌儿。”

听着还挺拗口的,“以后师父叫你宝怎么样,宝贝的宝。”

他对着我缓缓露出一个笑容,纯真又美好,“嗯,喜欢。”

我的心仿佛被月老打了一拳,这就是一点小心动的感觉么。可心动也不能让我们爬出坑啊。

“宝,想想办法,我们爬出去。”

老实的少年点点头,他在我面前蹲下去,“师父,请踩到宝的头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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