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闻秋带着属下清点名册、安置新员工的时候,城隍爷和他那当县太爷的大侄子已经回到城中,并且,顺利在清点库房的时候,发现了被盗贼血洗的悲惨事实。
作为西游记里出了名的惯犯,齐天大圣连老君的仙丹都敢偷,更何况区区一个县太爷家的库房?而且,现如今的齐天大圣,在勤俭持家这方面可以说是今非昔比,他老人家现在跟着白总学得特别会过日子——血洗孙家库房的时候,连人家装银锭子的大箱子都给一并搬走了。
没办法,他们花果山没有木匠。
这下县太爷真的要嚎啕了,简直比被孙悟空擒住那一刻还要绝望——这可是他辛辛苦苦积攒(搜刮)了好几年才攒出来的全副身家啊!!!
“闭嘴!你还有脸哭?”城隍爷的脸色比大侄子看起来还要难看。
大侄子丢的只是区区黄白之物,他要丢的可是这城隍爷的宝座!虽说凭着他和陆判的关系,这件事情稍微运作一下,也能大事化小,但有孙悟空这可恶的泼猴在,阎罗王再怎么样也要做做样子,惩戒一番,到时候只怕多少要吃一番苦头了,说不定还要投胎做几次猪狗……
“叔父救我!如今家中连采买米粮的银子都没了,朝廷的年俸也要明年才发下来,叔父,您不能眼睁睁看着全家人饿死啊!”县太爷嚎啕道。他这辈子没别的本事,只知道遇事找叔叔,况且,就他这些年做官的心得,他始终以为叔父的退让,不过是官场上的一种策略罢了,就像朝上某些老臣,动不动便嚷嚷着要辞官回乡一样,叔父这个城隍做得人人称道,这次因为自己的事情被孙悟空拿住了把柄,应该也只是受上司几句训诫,地府不可能因为几个孤魂野鬼,就罢了他叔父的官。
“救你?”城隍爷失望地看了他最疼爱的侄子一眼,这些年,他果真是将这孩子给宠坏了,事到如今,他关心的不是他这个叔父会遭受到怎样的惩戒,而是家里没有银子吃喝,罢了!
“我那城隍庙中,还存了些金银细软,你拿了我的手令,能拿出来的都拿来吧,左右,叔父我今后也用不着了。”城隍爷哀叹一声,只希望
有他这几年的余荫在,能庇护孙家平安撑到侄孙光宗耀祖的那一天吧。
然而,得罪了小心眼的白骨精大王,还胆敢带着一帮小鬼把最爱面子的齐天大圣追得跟条丧家之犬一样,可想而知,这位过惯了好日子的城隍爷和他那大侄子,今后的日子有多倒霉了……
“郎君,您不是已经有了双剑么?再添一把剑,这……也没见哪位神仙出手便使三把剑啊。“不知道为什么,阿季妹子对子衿宝剑非常排斥,听到白闻秋吩咐她给子衿也做两个剑绦,眼珠子一转,便忍不住进了一番谗言,“婢子看这把剑气息十分的不详,哪有郎君的双剑亲切?不如放在库房收着吧?”
“也罢,就先收着吧。”白闻秋话音未落,便见一道虚影忙不迭地从子衿宝剑里面蹿了出来,定睛一看,竟然是位容貌十分不俗的少女!
端看身段容色,竟与素有白虎岭第一美人美誉的阿季妹子不相上下!
阿季简直气死了,怪不得她第一眼看到这把剑就十分不喜,现在看来,郎君说的没错,女人的直觉是最准的,这把剑,还有还有剑里的剑灵,果然和她八字不合!
“仙君!一别千年,您竟忘了清心湖畔的白子衿了吗?”
“噗~”白闻秋一口蜂蜜水喷了出来。
这都是什么沙雕台词?你怎么不说你是大明湖畔的夏雨荷?
孙悟空也被雷得不轻,忍不住凑到白闻秋耳边嘀咕:“老白,这不会是你生前欠下的风流债吧?我看这妹子似乎对你情深不悔……”
“不悔你个头!”白闻秋一把推开孙悟空,“这把剑是金垣太子送的。”
一句话,便能解释所有疑惑了——白闻秋就算是丢了双剑,丢了骨鞭,赤手空拳,估计都不会再用那位天界太子送他的佩剑了,更何况还是定情信物,对于有深度洁癖的白总来说,简直是拿在手里都觉得脏了手。
“那你为何还要阿季给她做剑绦?”不喜欢的兵器,丢到库房里生灰便是了,何必还要装饰它?孙悟空十分不解。
“哦,我突然想通了,渣男罪该万死,渣男的礼物是无辜的。”白总顿了顿,冲着跪在地下的子衿抬了抬下巴,“五郎渐渐大了,也该修习些法术了,这
子衿宝剑乃是凡间难得的神兵利器,我打算好好装饰一番,留着给五郎防身用。”
想到这里,白总忍不住流下了贫穷的眼泪:他这白骨洞听着威风,实际上能拿出来给五郎用的宝贝屈指可数。他从不离身的骨鞭,乃人骨所制,儿童不宜;他的双剑,斩杀无数亡魂,儿童不宜;他平时不太用的骨哨,更是金垣太子遗骨所制,他能拿人骨做的哨子给五郎玩吗?
看来看去,也只有这把子衿宝剑,出身清白,来历不凡,除了赠剑的人比较恶心之外,竟挑不出一丁点不合适,简直就是为五郎量身打造的佩剑……虽然五郎现在刚摆脱学步车的桎梏,但,小孩子据说长大挺快的,听说古时候很多大户人家的贵公子,刚出生家里就开始给他攒将来成亲要用的各种名贵器物、打家具的木材之类的,五郎虽然跟他们住在山里,但山下其他男孩子该有的东西,白闻秋也不想委屈了他。
听到白闻秋说这把剑是给五郎准备了,孙悟空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路易斯也忍不住给目光长远的白总点赞:“这样才有贵族子弟的风范啊,我当年用的第一把剑,也是我曾祖父留下的,这是家族和荣耀的传承!”
“也不知道俺老孙这金箍棒,以后要传给谁……”孙悟空听了他俩的话,忍不住念叨了一句。
白闻秋和路易斯都有些无语,路易斯是觉得孙悟空连个伴侣都没有,现在就考虑家族传承的事情未免太早了,而白总无语的地方就在于——
“悟空你不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石猴吗?你那个……能生小猴子吗?”白总怀疑的目光,不由自主便扫过了齐天大圣的下三路。
“看什么看?”孙悟空瞬间炸毛,“我、俺老孙将来一定收几个资质上乘的乖徒儿,不愁俺老孙这金箍棒无人传承!”
“你果然不能生!”白总和路易斯对视一眼,两个社会经验丰富的老鸟忍不住给了彼此一个会心一笑。
孙悟空被气跑了。
自称白子衿的剑灵依旧跪在地上不肯起来,她等了主人一千多年,好不容易重新回到主人身边,怎么甘心就这么随随便便被主人赐给那不知道哪里来的小崽子?
别看子衿只是个剑灵,却
是正经仙门大派里出身的一把名剑,而且因为是金垣太子生前为道侣亲手炼化锻造的定情信物,在凡间的仙门各派间,好歹也算是出身名门的绝世好剑,当年白三郎失踪之后,江湖上不知道多少人打听她的下落,为了寻剑,更是不知道死了多少人,这小五郎说是仙君的义子,不过区区凡人之躯,他得到太子殿下的承认了吗?
“小丫头,我现在不是在征求你的意见。你呢现在有两条路可以走,要么,乖乖替我护着五郎,做他的本命武器,你我之间,也算是全了一场主仆之义。”
“要么,我便将你包起来,送还给那位天界尊贵的太子殿下。”
“你既是当年旧人,想来也没忘了,当年那位太子殿下飞升上界之后,你的主子我,被独自一人丢弃在凡间,日复一日,过的是甚么日子。自然也没忘了,你是如何与我失散千年的吧?”
“依着我的性子,本就不想再要你的。只是,你我毕竟主仆一场,你又因我受了这千年的困苦,你是知道我的,我这个人,向来恩怨分明,也睚眦必报。那位太子殿下如此待我,你说,你是他亲手为我锻造的佩剑,你还想叫我如何待你呢?”
子衿妹子面色惨然,跌坐在地上。
是了,她怎么会忘了呢?她的主人白三郎,原本就是仙门诸家里出了名的两副面孔:对外是个明月清风般洒脱自在的神仙人物,在自家门派中,却是被师尊、兄长、道侣给宠得无法无天、骄纵任性。
所以说,命运给予的馈赠,都是有定数的,年少时太过顺遂,也未必就是一件好事。在曾经的三郎看来,自己有师门庇护,有神仙眷侣的情郎在侧,这一生也没甚么好怕的了。然而,到头来,这一切,也不过是一场镜花水月罢了。
靠山山倒,靠人人跑,到头来,还不是要靠他自己?
大约是白总的脸色实在太难看了,过了片刻,不知道是不是终于想通了,还是另有打算,剑灵子衿冲着五郎的方向跪拜了下去,这便算是认主了。
至于今后五郎能不能使得动她,那就要看五郎的本事了。
“没想到东方的武器竟然也有灵魂!”看到子衿冲着白闻秋敛衽行礼之后便回到了
剑里,路易斯惊奇不已,不过,作为一名骄傲的老牌贵族子弟,路易斯对于子衿宝剑的态度却不太满意,“她并非真心臣服五郎,你让她跟着五郎,难道不怕她伤害五郎?”
“怕甚么?五郎若是有本事降服她,今后自然有本事换个更厉害的武器;若是不能降服,带着她也能自保,实在不行,拿来换银子也能换一大笔,足够他一生无忧了。”白闻秋微微一笑,他从来都没想过真的让五郎继承白虎岭这一大摊子事儿,说句不好听的,五郎这凡人之躯,都不一定能活到白骨精狗带的那一天。
话又说回来了,五郎要是真有仙缘,区区一把子衿宝剑,倒也不算甚么。莫欺少年穷,那剑灵今日瞧不起五郎孱弱,焉知他日五郎不能一飞冲天?
所以说有什么样的主子,就有什么样的剑灵,这把子衿宝剑,真是和她的主子一样讨厌!
不过,见自家郎君对这美貌小剑灵不假辞色,阿季倒是美滋滋的,抱着钻回子衿宝剑的剑灵,照直往库房去了——路易斯大人说得对,不喜欢的东西,放在看得见的地方多闹心?还是藏到库房里去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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