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为防盗章完全没有问缘由,六姨太第一时间就拉起跪倒在地的儿子,如今已经是个二十岁的大人了,站起来比自己这个当娘的还要高两头,六姨太要仰头去看他的表情,“傻孩子,什么胡话,什么危险不危险的,要是有危险我就去跟老爷求救,哪怕远水解不了近火,还有左邻右舍的,都是好人,咱们一个国家出来的总要互帮互助才好,他们定然会帮忙的,没有什么解不开的结,你别这样吓娘。”
“……真的是很危险的事情,而您的存在就像是人质,是一个掌控我的把柄,我需要您的存在,不然不能够被信任,不能够接触到一些资料,但您也会因我的举动而有危险,因为那些重要的不能够被泄露的东西我是注定要泄露的,所以,娘,对不起。”
“你一定要记得我跟你的那些话,其他的就跟平时一样好了,就当我结束了假期回到学校上学,并不会经常回来,在没有任何事情发生的时候,我是安全的,当有了事情发生,您一定要冷静。”
六姨太对那一的事情记得很清楚,因为儿子详细给她假设了各种各样的情况,其中有一种就是眼前这样的……
“啊,我的儿子,我的儿啊,你怎么了?睁开眼睛看看娘啊!你怎么了?这是怎么了?怎么读个书还读出人命了,你们赔我的儿子!我好好的儿子,怎么就……”
一切都很像,那个死去的人不知道是怎样尸体不全,手都被压扁了,血肉和白骨碎成一滩,面容更是无法辨认,但,自己的儿子自己还是知道的,总有一些微的特征供他的母亲识别。
六姨太除邻一眼看到尸体的时候呆怔了一下,之后的发挥简直是无师自通,只管把那不要命的劲头拿出来平尸体上哭喊,明明辨认出来不是自己的儿子了,心中却没有半分欣喜庆幸,所有的担忧都化作悲愤的哭声,不止哭,还去撕扯那些送尸体过来的外国人,甚至上去抓挠。
她从不畏惧这样的场面,为了儿子,她敢和任何人拼命,甚至在儿子跟她了那些话之后再不见回来的日子里,她在脑海中预演了很多这样的场景。
她没什么文化,不过是个乡村出来的姑娘,唯一的好处就是长得好,懂得看眼色,一点点儿从丫鬟成了姨太太,甚至还越过那么多姨太有了个儿子,生得下,长得大,活到这般优秀的儿子,每每想到,六姨太都会笑的,而此刻,她要做的就是扮演一个伤心悲痛的失了儿子的妇人,甚至她还可以借机装疯,方便儿子的营救。
“哎呀,怎么成了这副模样,去的时候还好好的……”
“是啊,这是怎么搞的,一定要给个法才行,不能这么欺负我们!”
国饶性就是爱看热闹,这样的大事,纵然他们进门的时候没有声张,但当六姨太哭闹起来,还有谁会不被吸引,三姑六婆即便没有什么亲戚关系,也是多年的老邻居了,凑过来三道四的,一时间场面热闹得很。
外国人对其他国家,尤其是肤色和他们不同的人种分辨度并不是很高,这个时代还没有过于专业的微表情研究,更加没有什么心理侧写的法,过来的人只不过是对这方面有些许了解,简单观察了一下,发现没什么异常就放过了。
他们本来是有些怀疑的,毕竟那个爆炸太巧合了,但相关的证件衣裳都符合,身高什么的也都差不多,他们的怀疑并没有充足的证据作为依托,最终也只能拜倒在这样粗糙的认证之下。
或许应该,他们是败在了轻视之下,他们并不相信这个国家的人会有怎样的聪明才智,更多地相信他们的无能昏庸,于是放过了这条线,转而注意其他人,比起中毒的胡尚荣,那些没中毒也没死亡的同样有嫌疑,要知道,研究室的人并不都是一个国家的,所以……
已经在归国途中的胡尚荣并不知道六姨太的演技那样过硬,他想过很多种可能,甚至想过六姨太连同那些热心八卦的邻居会被他连累到死,但他也只有这一个办法,因为时间的不确定和研究院的严密程度,他不认为自己还有跟别人联手的机会。
至于替死的人——
“我真的没有想到,你们竟然这样就相信了我。”
匆忙的出逃过程中,遇到了偶然聊过的某党派人士,两人之间曾有过一次聊,同样是在国外读书的,所以难免会有些好奇对方的理想,在这样的时代,若是闲聊之间谈不到理想就太不符合潮流了,所以,胡尚荣也从他的聊中发现对方是倾向于某党派的。
或许出于上一辈子遗留下来的某种观点,他对党争这件事没有什么好印象,也就不愿意与之深交,圈子里头遇见零头聊两句咸的淡的,旁的也不多,那个时候他也没有优秀到让对方为某党派招揽的程度。
没有完整计划的出逃必然要有很多尾巴,胡尚荣一个人是没有办法解决这些尾巴的,所以跟六姨太商讨的时候连装疯的主意都出了,只为了让六姨太在事情败露之后能够保命。
而遇到了这个人,胡尚荣却有了新的想法,同样是要把资料出卖出去,也不局限谁有,反正谁都会有的,那么,不如就近好了,也可以借对方之手解决某些后顾之忧。
哪怕不能完全解决,有个分散注意的存在也好啊!
这样想着的胡尚荣完全没想到对方竟然有这样的能量,能够在之后准备了那样一具极为合适的尸体,制造了一次意外爆炸的事故,掩护了他的出逃。
回想起来,这些都不足为道,反而是对方能够那样简单地相信他有些令人惊讶。
“怎么会不相信,胡先生的志向可是没有人不知道的。”对方一身西装革履,一如这个时代所有的年轻人一样朝气蓬勃,有些可笑却又十分有时代特色的二八分被打理得十分整齐,那张笑起来的脸上没有一点儿可以代表党派特征的严肃。
“我们知道得晚了些,却也知道胡先生之后被吸纳入了武器研发,只不过具体是什么武器却没有人知道,但想到胡先生的志向,能够让胡先生投身其中的必然是理想的武器,所以,哪怕我不是专业的,听到胡先生的那些话也还是可以赌一赌的,同是国人,总有些希望是相同的。”
是的,同是国人,总有些希望是相同的,难道那些无病呻吟的人不希望自己的国家更好吗?难道那些只会在报纸上打嘴仗的人不希望自己的国家更富有吗?难道那些只知道抱怨只知道崇洋媚外的人不希望自己的国家更强大吗?
他们都希望的,只不过有些人是觉得自己做不到所以不去争取,有些人是觉得别人做不到所以不去期待,有些人则是明白积重难返从现状看不到希望,但心底里他们还是有一个共同的愿望的,所以才会被那些外国的繁华迷住了眼,因为他们希望自己的国家也能一样兴旺昌达。
“这赌注有些大,不过你们赢了。”胡尚荣暗自点头,扶了一下滑落的眼镜,他现在近视的度数很高,离了高度数的眼镜几乎是个睁眼瞎,因为用脑过度又或者是心神焦虑等问题,他的发际线也有些朝上发展,乍一看去几乎比旁边同样岁数的年轻人老了十岁不止。
唯一让他能够安心的则是他死死记在脑子里的那些资料还有那一块儿随身携带出来的样品。
为了完成携带样品这样的工作,他借鉴了一些影视作品里通常有的梗,把铀235藏在了血肉里,为了这一点点儿样品他要付出的远比想象中更多。
远在渡轮上的胡尚荣并不知道他之所以能够这么顺利地离开,还有一个原因,研究室中有人认识到了这种武器的威力,自然也会想到若是敌国拥有之后的可怕,为此积极奔走,引起政府重视的同时也分散了他身上的嫌疑,让他平安回到了国内。
宫中更是如此,这一入冬,宫中就接连有人病倒,其实往常也有,但此次病倒的人却不一般,最得皇帝宠爱的淑妃娘娘病倒了,这可真是……
且不宫中多少人拍手称庆,皇帝那里却是心心念念,即便被太后以“{怕过了病气”拦了,还是日日流水样派人送东西过去,禁都禁不住。
这般盛宠,也不知那位得病的淑妃有多少是被人恨出来的了。
这些道消息很难传到李喆的耳边,他如今跟朝阳并不常见面,宫中的消息便少了,还是过年宫宴的时候,偶然听到有个宫人“淑妃娘娘怕是不好”,才知道还有此事。
不过,到底是宫中的事,他只听了一耳朵,也没理会。
热热闹闹过了个年,李喆仔细打听了一下胡为璋的人品,没什么好的,十**的年龄有两个通房实在太正常了,只要没有那种宠妾灭妻的苗头,其他也没什么好担心的。
因为剧情中原主好心办坏事的教训,李喆即便想要在朝阳婚前和这位胡为璋见上一面好好聊聊,确定他人品如何,却也怕弄巧成拙,让人误会他跟朝阳不清白,再坏了朝阳的幸福,索性,只着人私下里打听,把打听到的消息送给朝阳就是了。
次年,朝阳出嫁,风风光光,十分热闹,李喆亲手画了一幅画做贺礼,他早已见过胡为璋,品相端正,没什么好挑剔的,索性画中便画了他和朝阳并肩而立的模样,采用了写实的画法,被皇帝舅舅批为“全无意境”,但也表明了心意。
婚后朝阳似乎过得很好,进宫谢恩的时候李喆和她又见了一面,梳着妇人发髻的朝阳好像更漂亮了,也更成熟了,谈话间好像跟以前一样,却又有些难以品味的细微差别。
李喆突然想到了贾宝玉的一句话“女人未嫁之前是珍珠,嫁了人就成了鱼眼珠了。”到底还是不一样了。
又一年,李喆也不了,长公主千挑万选,选了贤妃家的一位姑娘,诗书礼仪半点儿不缺,真不愧是世家大族的姑娘,让挑花了眼的长公主见了也难得了一句“满意”。
李喆把剧情又翻了一遍,确定这位真的不是剧情上的人物,这才点头应了,没有人喜欢被定义的人生,就好像被操控了一样,所以但凡剧情中出现的,李喆都不想要,这样一来,他的选择余地就了,起码他身边的这些丫鬟姨娘团是不会出现了,至于以后会不会有妾室,李喆没有去想,他的心思更多地放在了画作上。
足够的知识储备,足够的眼光积累,李喆的画画水平与日俱增,起码得到了一位书画名家的肯定,这之后也跟着对方踏踏实实学了一段时间,画画的技巧已经足够,唯独欠缺的则是灵性。
“灵性是生的,每个人都不一样,我教不了你。”画作名家这般着,直已经没什么可教的。
李喆对他这样的话并不满意,没有什么是生的,或许有些人会生聪明,但他有足够的时间让笨鸟先飞成为事实,所以,他觉得多锻炼还是有好处的,尤其画作这种东西,跟书法一样,都不是一家独大的,别家的优秀之处如果他能够吸取来,也会成为自己的独特风格,至于感情什么的,他觉得所谓的寄托感情都是通过画作的实物展现出来的。
想要悲伤寂寥,可以画满池枯荷,取“留取残荷听雨声”之意;想要辽阔豁达,可以画沙漠如海,取“大漠孤烟直”之意,也可画青白日鸟成排,取“一行青鹭上九霄”之意;想要欢喜也不难,圆月大树杈,红丝系花灯,取“月下双眉对,灯影映人红”之意……
总之,想要的感情和画作的内容有关,当然西方那一套先锋主义抽象派系可以不用过来凑热闹了,那种李喆学了画也完全看不懂的东西还是留待懂的人去解读吧,就他个人而言,还是更喜欢本国的画作。
而就他所知的画作的进步也只来源于两点,一点就是灵性,也就是悟性,有人生感触比别人好,能够抓牢那些色彩的变化带给心灵的感觉,这就是灵性,很难强求。
另一点则是李喆能够做到的,就是多练习。
想想达芬奇画鸡蛋的故事吧,连那样的人最开始都是从画鸡蛋开始的,还画了不知道多少年,李喆就觉得自己的练习还是不够。
公主府倒是有足够的纸张笔墨供他练习,但他却没有画鸡蛋的耐性,今的树和昨的树到底有什么不一样呢?怕是新长出来的叶子都没发芽呐。
不喜欢对着一样的东西作画恐怕是李喆自略有成之后就养成的怪癖,好在像他这样的出身,完全不介意这么点儿连瑕疵都称不上的“个性问题”。
他最开始只是跟长公主申请到庄子上住两,后来就开始往远了跑,同一个经纬度上,景色什么的又能有多大差别呢?他想要画更多的东西,想要画更多的景色,就要去更多的地方。
“翅膀长硬了,总是要飞的,娘不拦着你。只一条,该带的人不能少,别让娘在家里为你操心。”长公主这样嘱咐着,儿子不爱出门的时候她愁,爱出门了也愁,真是操不完的心。
李喆应了,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有,太后看着不老,年岁却不了,以这时候饶寿命来看,已经是老人了,身边离不开人,若不然,他其实更想带着公主娘一起走,就当是旅游也好。
有钱有权,哪怕交通不方便,这样的长距离出行对李喆来唯一的困扰就是马车有些颠簸,但坐什么不颠簸呢?火车还免不吝簸呐,足够舒适的马车足以让他把这点儿困扰抛之脑后。
便是真有哪里不好走,长公主府的骏马牵出来,骑上去溜一圈儿也是一种享受。
自觉把一切都思量好了,李喆跟太后和皇帝舅舅告了别,这就带着大队人马出发了,他是没能看到自己出门时候的盛况,前头的都出城门了,后头的还在府前没走,这样的一队人马,不要强盗山匪见了望风而逃,就是地方的县城,只怕也住不下这许多人。
当然,作为一位穿越者,李喆早命人准备了动物皮做成的帐篷,起来,这东西也不是他发明的,早就有人这般做,只不过是他命人将之改得更便捷使用而已。
出城的那一刻,回想起来,李喆才发现他到现在为止,他的这辈子似乎除了精研画作也没干别的,好像就给公主娘提了个醒,后面的发展,目前看来绝对不会和剧情一样了,所以,剧情中的原主真的就是死在了简简单单的宅斗误杀之下吗?网,网,大家记得收藏或牢记, ...:请牢记收藏:,..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