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欢看着那手柄沉默了一会儿,笑着说:“你不是说了吗?轩辕剑。”
盛时寐:“······”
他面色复杂道:“我看起来这么像傻子吗?”
这东西明显科幻色彩大过玄幻色彩,虽然超前太多的科幻跟玄幻没什么区别,但这两者之间的差距还是要说清楚的。
秦欢这个人虽然说话有些奇怪,不过醒着的时候到底要比喝醉了正常多了,她把手柄放进了自己的小贝壳包包里,阻隔了盛时寐的视线,这才眼眸带着笑看向他,从容道:“盛总,人有时知道得太多就不快乐了。”
她这句话听起来像是在威胁他,可语气却没有那种意思,反倒像感慨。
可盛时寐实在不知道她一个二十二岁,年纪轻轻连恋爱都没有谈过的女孩子有什么好感慨的。
他也不知道该怎么接下她这句话,只好皱了皱眉。
秦欢便叹了口气,像是突然想起来什么,对他说:“对了,昨天提的交易盛总还有兴趣吗?”
盛时寐其实对昨天她说的那些话兴趣已经不是很大了,但是他对那把‘轩辕剑’的兴趣,非常大。
毕竟只要是个人,看见这种东西大概都十分好奇。
盛时寐挑了挑眉,指了指她的贝壳包。
“我对这个比较好奇,要不你把这个东西给我,我答应你的交易怎么样?”
“那不行。”
秦欢捏着自己的小贝壳包包,理所当然道:“这样价值不对等,盛总,把你卖了都买不起我的传家宝。”
她似乎没准备告诉盛时寐那到底是什么东西,便借用了昨天喝醉时候的话来形容。
“小秦,你在开玩笑吗?”
盛时寐在她床边坐着,把腿伸得笔直,不屑道:“你知道我的身价有多少吗?”
秦欢很认真的摇头,随后又看了他一眼,想了想,把那个手柄拿出来塞给了他。
“你说的有道理,那就给你吧。”
“诶?”
盛时寐拿着这个手柄有些发愣。
“你这就给我了?”
前一刻才说得那么郑重其事,怎么一句话就改变了注意?
“我仔细想了一下,你说得也有道理。”秦欢认认真真对他说:“那么,盛总,从今天开始,我们就开始一段不以结婚为目的的交往吧,嗯······谈恋爱还是其次,反正我的支出你得负责,至于关系你想公开或者隐藏都行,我没意见,对了你得帮我找个助理,然后把我之前说的那个片子帮我接下来。”
盛时寐静静愣了许久,这才有些迟疑道:“之前不是说的包-养吗?你现在想和我谈恋爱?”
“有什么区别吗?”
秦欢抚平了自己的礼服裙子上的褶皱,认认真真的看着他,对此没有丝毫诧异。
“当然有区别了。”
盛时寐其实对于两个人这么快就达成了这种关系还有些懵,不过本着对那个手柄的好奇,他勉强接受了这件事,只是想先和秦欢把话说清楚。
“谈恋爱是要忠于对方的,包-养就是只需要你对我负责,明白吗?”
“这样啊。”
秦欢想了想,点了点头。
“那行,那就包-养吧,我没什么意见,那我们现在出去?你帮我安排个住处。”
“等等。”
盛时寐整理了一下思路,首先问出了一个最重要的问题。
“你先告诉我,这玩意儿怎么用?”
秦欢站起身来伸了个懒腰,一边朝门口走去一边随口道:“说了是上古神器轩辕剑啊,神器你不知道吗?滴血认主就好了。”
“真的?你没诓我?”
盛时寐宝贝似的握着这个小小的手柄,也从地上站起来跟着她走了出去。
但他总觉得秦欢在骗他,滴血认主?这么玄幻的东西能信吗?
他怀着半信半疑的心情,把秦欢带回了家,然后才发现······秦欢的来历真的有些奇怪。
她竟然不仅没有住的地方,没有钱,还没有身份证,连一个能证明她身份的东西都没有,除了她身上穿的衣服和手里的包,包里的东西之外,别无他物。
简单点来说,她就是黑户。
盛时寐有些犹豫。
“你该不是哪个国家的通缉犯越界了吧?”
“盛总,你不如说我是外星来探索地球的科学家算了。”
秦欢对于他的质疑倒是没有丝毫感觉,反倒还能跟他开两句玩笑。
“算了,量你这身板也不像坏人,坏人哪有你这么惨的,什么都没有,身份的事情既然你不愿意说,那我帮你伪造一份,我先说好啊,虽然我对你的东西很感兴趣,这个东西看起来也确实很昂贵,或许根本没有地方买,但你可别想凭借这个东西让我养你一辈子啊。”
盛时寐本想说普通人便是他养一辈子也花不了多少钱,可转念一想,秦欢这样子一看就不是普通人,还是先不要夸下海口得好。
“这是我现在住的地方,你可以暂时住在这里,如果你改变主意了,我也可以直接送你个房子,到时候你也应该有工作能够养得起自己了。”
“嗯,随你都行。”
秦欢完全没有来到别人家里的直觉,她四处打量了几眼,就指着二楼说:“哪间是你的?”
“你想干什么?”
盛时寐茫然道:“二楼第三间就是我的,难道你还想睡我的房间?我是不介意了,不过你确定?”
秦欢没有回答他,直接走上了楼梯。
她果然打开盛时寐的房间走了进去,四处打量了一下,找到了他的衣柜。
左边衣柜是居家的衣服,右边是衬衫和西装。
秦欢随手在他右边的衣柜里拿了一套衬衫和西装,衣服上还带着吊牌,显然是没穿过的那种。
盛时寐也不是天天住在这边,所以他的衣柜里许多衣服都是新的,这很正常,可是秦欢拿她的衣服干什么?
“小秦啊······”
他跟在秦欢身后,看着她走出他的房间,然后一间一间把其他的空房间打开,最后选了一间朝阳光线很好的房间,她终于停下了脚步。
“盛总,我拿你一套衣服穿你不介意吧?”
“不、不介意······”
盛时寐带着些茫然看着她走进了浴室。
“等等,这里有女孩子的衣服,你没必要穿我的。”
他伸手抵住即将关上的浴室门,轻轻咳了一声,然后才说:“我给你去拿?”
“不用了。”
秦欢挪开他的手,平静的当着他的面把浴室关上,然后隔着浴室的磨砂门,他听到对方平平静静声音:“我就喜欢穿你的。”
“???”
盛时寐满脑子都是雾水。
现在的女孩子都这么奇怪了?还是他已经跟不上时代了?
他还在想着这些事情,突然听到浴室里响起水声,他赶忙有些尴尬的咳了咳,走出了房间。
孤男寡女隔着一扇门这样毕竟还是不太好,他们的交易是那把‘轩辕剑’,不包括其他,所以他最好还是不要做什么让人误会的事情比较好。
毕竟他盛时寐是风流,不是下流。
盛时寐离开了她选的那间房之后,回到了客厅,然后他拿出了那把‘轩辕剑’。
把这东西翻来覆去仔细看了好久,他想了想,翻箱倒柜的摸出了一枚胸针,咬着牙,他拿胸针的尖端扎了自己的左手大拇指一下,然后一滴鲜红的血从他指尖滑落。
他赶忙拿着这个手柄接了上去。
那滴血准确的落在了手柄上。
盛时寐睁大了眼睛看了许久,但那滴血还是那滴血,一点也没有想融进去的意思,这个手柄也没有任何反应。
“······”
他就知道秦欢在骗他!
盛时寐沉着脸色抽过张纸巾把手柄上面的血擦干净,叹了口气,他把纸巾丢进了垃圾桶。
所以这东西到底是什么?
他拿着手柄又看了好一会儿,终于听见脚步声,是秦欢从楼上走下来的声音。
这个房子里没有保姆之类的其他人,只有每天按时来的钟点工,因为盛时寐也不在家吃饭,所以现在这里只有他们两个人。
秦欢穿着他的白衬衫,领口有两颗扣子没扣上去,显得肩部松松垮垮的,但她并没有像别的女人那样穿着男朋友的衬衫露出双腿,她下-面穿着他的黑色西装裤,还别说,挺有几分帅气的风度。
秦欢此刻正在擦头发,边走边擦。
他看见她走下来了,连忙站起身来问她:“这东西到底怎么打开啊,滴血认主根本没用,你要是不告诉我,那我买这东西有什么用?”
秦欢诧异道:“滴血认主?我随口说的,你真试了?”
盛时寐抿了抿唇,表情不怎么好看,只低沉着声音道:“你说呢?”
秦欢这么做,显得他好傻啊。
“其实很简单啊。”
她放下擦头发的手巾,朝他伸出手。
“先给我。”
盛时寐把手柄递给她。
秦欢随手握住,拇指稍稍用力,手柄便从边缘缝隙中透出一阵浅浅绿光来。
她又伸出另外一只手对盛时寐道:“你习惯用右手吧,那你右手给我。”
盛时寐照办了。
秦欢便握着他的右手大拇指按在了手柄上。
手柄上透出来的光线变成了红色,秦欢这才放开他的手,又将手柄末端对准了他的瞳孔。
“眼睛睁开。”
盛时寐只听见轻轻‘叮’的一声,然后这个手柄状的东西就恢复了正常,光线全都收敛起来了。
秦欢把东西抛给他,随口道:“好了,认主很简单的,指纹加瞳孔确认就好,用的时候拇指按在那个原型的图案上就可以了。”
盛时寐握着这手柄,拇指在原型的花纹图案上一摁,然后他就看见之前亲眼见过的光线飞速伸了出来,他眨了眨眼,再按了一下,那光线又自动收了回去。
他目瞪口呆的抬起头来看秦欢。
“你······该不会真是外星人吧?这是什么东西?星球大战里的激光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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