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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冬至这次出来得早了点儿, 街上空荡荡的,没什么人。

空气干冷干冷的, 夜空中悬着一轮皎洁的明月和周边儿几颗顶亮的星,她抬头瞅了天几眼, 又打开手电筒看了看自己的手表,不由得皱起了眉头。

这个点儿公交车都没, 啥店也没开, 距离最早的饭堂子开张还有差不多两个小时,去哪儿坐一坐好呢?

程冬至发了一会儿呆,忽然想起这附近就是很著名的省城人民公园, 园子里有个不错的湖,要不去湖边儿坐坐?

她来这个湖好几次了,每次都很中意湖边的一块大石头,坐上去肯定好玩儿, 可惜每次都是人满为患抢不到。现在这个时候应该没人和她抢了?早起也有早起的好处啊。

程冬至这样想着, 脚下的速度也加快了。她蹭蹭几步来到了公园儿的湖边, 兴冲冲地爬上了那湖边大石,才一上去差点腿一哆嗦滚回去——上面居然已经有人了!

“谁?”

那人开了口, 程冬至一愣,怎么这么熟悉的声音?

借着朦胧的月色,以及那人手中忽闪忽灭的香烟光所照亮的轮廓, 程冬至判断了一会儿, 才试探着叫出声来:“阿则?”

“…姐?”

还真是!

程冬至乐了, 手脚并用地爬到了阿则身边, 一屁股坐下:“你咋这个点儿在这?”

“有点闷,就出来坐坐。”

程冬至从挎包里掏出手电筒扭亮,调了个合适的光线放在一旁,像是一盏小夜灯。

她这个时候才看清阿则的样子。他今天并没有穿军装,而是一件深灰色呢子大衣,里面是浅米色的细羊毛绒衫,显得他更加白皙清隽了。

虽然阿则没有直说,可程冬至知道他肯定是心里有事儿,不是每个人都和她一样情况这么特殊。

不过他不说,那她就不问了,打个马虎眼过去。

“你吃烤栗子吗?”程冬至问。

阿则一愣:“什么?”

程冬至从挎包里摸出一大纸包滚烫的烤栗子,二话不说地塞到了阿则手里。这个时候天冷还潮,尤其是湖边,他穿得还这么单薄,不拿点热乎的捂捂手咋成啊!

程冬至想了想,又借着挎包的掩护拿出来一件薄却十分保暖防风的夹绒大披风和一个坐垫,强行让阿则坐在了坐垫上,又把那披风围在了他的身上,问:“你是想一个人清净会儿呢,还是想我陪你坐一会儿?别不好意思说直话,真没啥。”

阿则轻轻抚着有些烫手的纸包,半晌说:“姐你陪我坐一会儿。”

说着,他让出了一半的坐垫,又把披风分了程冬至一半,两人像是围在了一个小小的被圈里。

程冬至的出现实在是太过于奇妙和契机了,阿则本来即将要彻底封闭的心又被撬开了一个小口子,像是有一个跑得气喘吁吁的人赶过来用手拉住了即将合上的门一样。

两人没说话,一个主要专心剥栗子,另一个主要专心吃栗子,程冬至自然是吃的那个。

月色下的湖真好看!这让程冬至想起它被夺去的那个曾经的名字,现在它只是“人民公园的湖”,可依旧那么美丽多情,软和温款。水波微粼,清辉满面,除了冷之外简直和仙境没差了。

吃了差不多十几个栗子后,程冬至觉得不对:“你别老给我剥,你也吃。”

“没事,暖暖手就行。”

“你这个点儿跑出来,淮海哥知道吗?”

“谁都不知道。”

程冬至点点头,继续吃栗子看湖。

阿则安静地剥了半袋栗子,终于开口了:“姐,以后我们可能再也见不到面了。”

“你要离开省城吗?”

“嗯,去很远的地方。”

“一个人?”

“和家里人一起。”

“再不回来了?”

“回不来了。”

程冬至对这段时期的事情很在意,阿则这么一说,她几乎是瞬间就猜到了些什么。

尽管只是简单的字句顺序转变,可其中的深意就大不一样了。

“就算你回不来,我也可以过去找你啊,我们还是可以见面的。”程冬至说。

她对阿则的感情简单而稳固,虽然在一起的时间并不多,可对方是一个经常照顾她的恩人,也是一个可爱漂亮的好孩子,同时更是一个玩得到一块儿去,说得到一块儿去的朋友。

他俩曾经像一团白白的光照亮了她在断尾村那段暗无天日的生活,在她的这条命里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和分量。面对这样的存在,她咋地也不能那么简单轻松地说出告别的话撇清,也想不到太多别的牵扯。

阿则似乎是思考了一下她这话的严肃性,微微笑着摇头:“太偏了,那里都没有火车站。”

“总会有个到的法子,既然你们能去,那我也能去。没火车我就转汽车,汽车都不能去的话大不了骑骡子呗。”

“好。”阿则笑了。

程冬至心想:这小子肯定是不信。到时候突然出现,吓死他!

“你们啥时候走?”

“不是今天就是明天,就这两天。”

“阿则啊。”

“嗯?”

“不管出啥事儿,你也要记得好好吃饭,有啥尽量吃啥。人只要活着,就得吃饭,不吃你就饿死了。除了生死,其他都是小事。”程冬至发自肺腑地说。

阿则面上的笑容消失了,他轻轻地应了一声。

程冬至从包里拿出纸笔,写下了王卫国厂里的地址和电话,以及附属中学的地址和电话,慎重地塞到了阿则的手里:“去那边了后记得早点给我打电话或者写信,把你地址啥的告诉我,别忘了。”

阿则握紧了纸条:“好。”

两人慢慢儿的一起吃完了栗子后,天也差不多亮了。

“姐,我该回去了,你也早点回去。”

“行,记得我说的话不?”

“记得。”

临分别的时候,程冬至只拿回了坐垫,披风坚持让阿则带走了。这个事情发生得太突然,她都没来得及好好为阿则践行,这个就当做是送行礼物。

由于这件事的影响,程冬至没有了吃喝玩乐痛快享受一番的兴致,早早地就归了校。

这天中午放学,程冬至正收拾挎包呢,班上一个同学忽然推推她:“外头有人找你!”

程冬至看去,只见居然是宋二马。身上有些狼狈,脸上也有青紫,瑟瑟缩缩的。

她吃了一惊,赶紧走了出去:“你咋了?”

“大姐,咱们去天台,这里不方便……”

“行。”

两人到了天台,天台还是那么地安静保密,确定四下无人后,宋二马红着脸开了口:“大姐,能不能借我一点钱……”

“借多少?”

“一,一百块……”宋二马低下头。

“借你可以,不过你得和我说实话,你借这钱干嘛?”

宋二马抓了几下自己的头发,又叹了几口气,最终还是选择老老实实把事情都招了。他不敢在程冬至面前撒谎,在见识了她如何搞人之后,说一个假字都会觉得心里发颤。

原来,差不多大半年前的样子,宋二马在乡下的姥爷得了浮肿病,姥姥也几乎不能下地了,急需弄到钱给两位老人治病。

那个时候他和程冬至的联系少了,再加上无功不受禄,他也不好意思不做事就领赏,便把主意打到了外面的小混混帮派上。

这些小混混大多是些和他年纪差不多的孩子,有读书的也有辍学的,全都是缺钱缺得厉害的那种。他们分工合作,捡破烂翻垃圾,偶尔还会做些偷偷摸摸的事情换钱,每个月都能弄个十块八块的,运气好的话就二三十块。虽然不过是杯水车薪,但也算是看到一点弄钱的希望,还能减少一部分生活支出。

可最近不知道打哪又来了一批小混混,两帮人打架闹事抢地盘,宋二马跟着的“大哥”受了比较重的伤没钱治疗,他便只好来找程冬至。

程冬至问:“你缺钱咋不和我说?非要和那种人混一起。”

宋二马羞愧不已:“我咋能老是白拿你的钱呢,现在又没用得上我的地方……”

“谁说用不上了?先不谈这个,钱我可以给你,你拿去给那个人治好伤,然后就和他们划清关系,不然以后你自己也要出事。”

宋二马犹豫了一下,轻轻地摇了摇头:“大姐,对不起,这个我真办不到……大哥是个很讲义气的人,他不坏,是家里苦狠了,他每天在外面累死累活流血流汗,就是为了养活自己的弟弟妹妹,他家的大人都不在了。其他人也都很好,大家互相扶携,肝胆相照,我受过他们不少的帮助……”

程冬至叹了口气,本来还想说点什么,忽然眼睛微微一亮,念头也转变了:“行,那我还有一个要求,你带我去见见你这堆小伙伴们。”

宋二马愣了:“为啥?”

“没啥,就是想看看他们是不是真的和你说的那么好,要真那么好,我不介意带你们一起赚钱。”

宋二马很快就反应过来,狂喜地点头,语无伦次:“大姐你放心!都是靠得住的人,大哥很有看人的眼光,挑来的都是心眼儿好的!我这就带你过去?哦不……要不等你下午放学?”

程冬至噗嗤笑了:“我也不在乎上课啥的,等我先回宿舍收拾一下,你这就带我去。”

“好,好!”

宋二马幸福得几乎要分不清南北了。

在他的心里,程冬至是一个有钱有手段又仁义的人,对他那叫没得说;大哥和那群伙伴们也是好人。大姐愿意伸出援手帮好伙伴们赚钱,这真是做梦也想不到的好事啊!早知道就早点来求大姐了!

程冬至回宿舍准备了点东西,又换了身衣服,在宋二马的带领下来到了他们这群小混混们的“帮派根据地”——郊区一个废弃的厂房里。

衣着整洁的程冬至才一出现,就引起了藏在里面的几个脏兮兮孩子的警觉和恐慌,他们才要拿起杆子戳过来,宋二马就慌忙站出来挡在了她的面前:“别误会别误会,这个就是我经常和你们说的那位大姐,她来带大哥去医院的!”

平常得闲的时候,宋二马没少在大家面前吹嘘程冬至的种种“光辉事迹”和大方的手笔,这些人虽然没见过她的面对她的印象却很深刻,还私下给她取了个不伦不类的外号叫“金刚菩萨”。

听说“金刚菩萨”居然亲自来了,几个人立即散开来去通知这个消息,没多久所有的人都冒了出来,好奇地围着程冬至瞧。

程冬至大大方方地任他们瞧,自己的目光也不闲着,四下打量。

这里与其说是帮派根据地,倒不如说是乞丐的聚集场所,又脏又乱,还飘着奇怪的臭味。

地上铺着破草席和破衣服,看起来应该是晚上睡觉的地方;正中心那儿有一堆残篝火,一个大瓦罐,其他的便是废弃厂子的残余了,没什么价值。

唯一的好处便是有屋顶,下雨的时候淋不着,可挡不住风——四面的墙都是破的,连个正经门都没有,只有睡觉的那块地方有个勉强算墙角的东西,咋说也算是有两面东西挡着,大概是整个废厂里最温暖的所在了。难怪没人来和这群孩子争这个地方,因为实在是没什么好争的。

他们的“大哥”似乎伤的不轻,听到动静勉强睁开眼朝程冬至看了看,然后又闭上了。

“你们平常捡垃圾啥的,有板车没有?”程冬至问。

“没有……”

“你们谁跑得最快?”

大家互相看看,果断推选二马:“他,他最快!”

二马也点点头,他咋说也有学校的食堂照应,吃的比其他人都稳妥一点,自然体力最好,跑的最快。

程冬至果断地从口袋里掏出几张大团结和一些票证拍在宋二马手里:“你去弄一辆板车过来,知道上哪儿弄吗?”

“知道!”咋说也捡了这么久的垃圾,很多地方的门道都摸熟了,知道该往哪儿去。

“那还呆着干嘛,去!”

板车很快就弄回来了,程冬至小心地在上面铺上一张干净的床单,指挥着几个力气大的大孩子把那个“大哥”抬上板车,一气儿推到了最近的医院里。

程冬至交过钱划过票,“大哥”被推进治疗室去了。

就在其他人急得团团转的时候,程冬至有条不紊地加费开了一间单人病房,去医院食堂买了些杂合面馒头,招呼他们进来病房吃,不要脏兮兮地在外面引来各种人的白眼。

不脏不臭的馒头在这些孩子们眼里算是顶珍贵的吃食了,可他们一个个的吃得不起劲,嘴里慢慢嚼着,心里全是担忧。

“之前耽误了那么久,大哥还有救吗?”

“是我不好,我不该去招惹那些疯子,大哥都是为了我才……”

“小六子,别说这话!大哥知道了也不安心。就算咱们不招惹,他们也会找上门来,躲不过的!”

程冬至观察着他们沮丧的脸,忽然笑了。

“放心,我瞧过了,没伤着要紧的地方,大多是皮外伤,问题应该不大。”她坚定地说。

“真的吗?”所有人眼里都燃起了希望。

“真的。你们多吃一点,要是不吃饱,到时候怎么有力气照顾你们大哥呢?”

“嗯!”

这下子,所有人都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心里眼里都是喜悦。

“这馒头真香!我好多年没吃过这么好的馒头了!”

“谢谢王姐姐!”

程冬至撇撇嘴,哼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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