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后,思虑良久,还是把肖山送的钻戒取了下来。
既然已经选择了焰寰,过往的种种感情纠结,自是不能带入其中。
一次又一次的误会,已叫人筋疲力竭,能破镜重圆,不愿再生波澜。
找到被尘封的那枚铂金戒指,重新套回手上。我这才明白,当初为何数次想过要接受肖山,却又临阵脱逃。
如果那个人是焰寰,必定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无非,是因为不爱。
喜欢他的温柔体贴,喜欢与他一起时的轻松惬意,可再多的喜欢,终究不是爱,又怎么能过一辈子呢?
嘴上再说着不在乎,再怎么给自己做心里安慰,终归还是隐隐对焰寰有着一丝期盼吧。否则,又怎会这般轻易被他再度俘虏?
那枚钻戒,代替了手上这枚铂金戒指,被彻底的封存。肖山的情意,也如钻戒般被层层掩埋,永远不会再被提起。
这是我唯一能做的了断。
得知我要去魔都,妈妈和哥嫂都有些担忧。他们不知道我曾发生过什么事,但是看到我带着一身疲惫和憔悴回来,大致也能猜得出一些。
所以再度提出离开,他们是不太能理解的。
趁着无人之时,哥哥将我拉到一边:“好端端的,为什么突然要走?”
想了半天
,也找不到合适的借口,闷闷的垂着头,没有吭声。
“肖山呢?他知道你要走吗?”
“嗯。”我轻声应到:“其实我跟他没什么,不是你们想象中的情侣关系。”
哥哥叹了口气:“我当然看得出来,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不说是我,就连妈妈也同样知道。不拆穿,只是希望你们能有在一起的机会罢了。”
“哥,对不起。”呐呐的低着头,“是我不好,总教你们担心。”
“你这次突然说要走,才真的叫我们担心。”他无奈的看着我,顿了顿,问道:“是因为那个男人?你之前说的富二代?”
我愣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曾与哥哥说过焰寰。当时不想他们追究太多,便以富家子弟的称呼将其敷衍了过去。没想到现在,却成了他的标识。
苦笑不已,是自己表达错误,如今也不便解释,索性默认。
哥哥有些气恼:“好马不吃回头草,纵然他再好,肖山也不差。你这么做,值得吗?”
“没有值得不值得,只有愿意不愿意。”骤然会想起肖山昨晚说的话,那种明确的感觉一下子跃于心中,毫不犹豫的说了出来:“哥,我爱他。”
他瞪了我许久,显然是有些气恼,偏我亦是这般倔强的与他对视,
半晌,他郁闷的叹了一口气,颓然道:“罢了罢了,你也不是小孩子了,该怎么做,自己心中有数,我就不干涉了。”
笑容漾开,忍不住如小时候那样扯着他的衣服撒娇:“哥,谢谢你。”
能被家人理解,是最幸运的事了。
他虎着脸,没好气的说:“有什么好谢的?我话就放在这里,若是他对你不好,赶紧回来,别惦念着他那点身家。咱们家又不是养不起你,什么富二代,咱不稀罕。”
“知道了,哥。”心下感动不已,皱着鼻子黏了上去:“你先别告诉妈妈啊,省得她多想。”
他气不打一处来:“谈恋爱是光明正大的事儿,为什么不能说?”
“哎,你就帮我瞞一段时间不成吗?”我摇着他手臂,软软糯糯的撒娇:“你又不是不知道妈的性子,要是知道我有男朋友,肯定要催婚。我还这么年轻,难道要赶着嫁人?”
“什么都被你说得有道理。”哥哥摸了摸下巴,显然是不太相信这个借口,好在也没继续追问下去,叮嘱道:“我就尽量帮你瞒着,但是别忘了,对你不好的男人,再有钱也不能要,知道不?”
“知道了。”虽然他啰哩啰嗦的,但这就是来自于家人的温暖和关心,再多的不
耐烦,也被这样的温情冲淡了。
“哥,放心吧,他会对我好的。”
经历了这样多的风风雨雨,最艰难的时候都过来了,如今一切了然于心,又还有什么是渡不过去的。
阳光前的黎明是黑暗,可这份黑暗并不能持续多久,不是吗?
熬过来,便一切都好了。
临走前,请小梅等人吃了一顿饭,已做告别。本是想唤上小洁的,通了电话,才知道她以离开了小镇,被戴东强接去了他所在的城市。
小梅有无数的话想问我,她怎么也想不明白,生活里不起眼的同事,怎么就跟她梦想里的豪门牵扯在一块儿了,事先还一点儿风声都没有。
但是再想问,也没好意思问出口。事实上,自焰寰出现后,我们已很难再回到当初无拘无束的状态。身份带给人的,不仅仅是荣誉,更多的是疏离。
告别了家乡,重新回到魔都。这座繁华的城市,与我离开之时,又有了不同的模样。
唯一没变的,便是住了三年的那幢小楼。院子里的茉莉花仍然顽强的盛放,散发出幽幽香气。花蕊洁白如玉,伸手掐下一朵,便是经久不散的香。
大门就在眼前,竟有些近乡情怯的感觉。久久站在院子里,呼吸着味道熟悉的空气,看着
仍与之前相似的景色,不知不觉,泪水攀上眼帘。
“怎么了?”焰寰牵着我的手,回头看我:“怎么不走了?”
“不知道。”深吸一口气,听见自己的声音有些颤抖,我费力的扯了扯嘴角,“有些害怕。”
他勾起嘴角,将我拥入怀中,“别怕,这是我们的家,一切有我在,嗯?”
“嗯。”用力的点点头,擦去来不及滑落的泪水,扬起明媚的笑容,“走吧。”
坚实有力的手臂,是我最终停靠的港湾。有他在,我怕什么?
这样想着,随着他的步子迈上台阶,推开沉重的雕花大门。
里头的一景一物,就这样在视线里缓缓显露出来。不繁华却精致的装潢,每一样东西,都好好的保持着原状。就连桌上的茶壶和杯子,依然是我喜爱的那套全透明玻璃制品,干净整洁。
可我分明记得,那套杯子,早在知道他结婚那日便打破了。
踩着厚重的地毯走进屋里,踱步到茶几旁边。泪水不期然滑落,顷刻泣不成声。
犹记得,那一夜,便是在这个位置对他举刀相向,刺进了他的后背,也割断了我们的感情。
深灰色的地毯上,仿佛还留着我们一家三口交汇的血迹。再细细看去,又什么都没有,干净如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