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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章 新任务(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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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走了那老童生,又来了一个。龙岩峰一问,原来以前是管账的,只是不小心被人暗算了,丢了饭碗,还欠了一屁股的债。龙岩峰二话说没,收下,分四十亩田,然后笑眯眯的问:“你愿意到皇庄的学堂里教孩子们算数吗?每个月五百文钱哦!”

那管账的连声说:“愿意,愿意,太愿意了!”

龙岩峰在他的表格上加了一行字,注明此人擅长算账,然后递给他,说:“行,你到海淀皇庄去报到。”

龙岩峰招人的原则就是拖家带口的优先,人多力量大嘛,而且拖家带口的人责任心强,干活也卖力————偷懒的话可是会饿死一大家子的,至于那些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的,他尽量让他们去挖褐煤和泥炭,毕竟四十亩田,一个人是种不过来的。流民们很快就发现了这一规律,一时间突击成亲的人呈指数级增长……你一个妇人带着两个小娃娃四处流浪,太辛苦了,我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不如我们就搭个伙,到皇庄去领四十亩田作个庄户吧……哎,你一个汉子又要伺候老娘又要种地,实在太难了,而我一个妇道人家,拉扯着个闺女,无依无靠的,能否借你的肩膀靠一靠?类似这样的例子很多,月老发现自己的工作量成倍增加,都忙不过来了。

也没花太多时间,龙岩峰便成功地招募了整整三千户流民,极大地矿大了皇庄的规模。顺带的,京城周边地区的治安好了不少,毕竟流民都去皇庄干活了嘛,各地地方官都松了一口大气。

龙岩峰还派人跑到南方去招制糖工人,自己则从御马监那里要了一座废弃的马棚,将它改造成制糖厂。那五万亩盐碱地已经开始放水涮碱了,但盐碱化这么严重的土地绝对不是放水涮一涮就能种粮食了的,就算将表面的盐渍刷掉了,土壤的盐碱化程度依然很高,种粮食也能活,但收成会很差。所以他打算先种上一两年甜高粱,这玩意儿非常耐盐碱,放水涮过几次盐碱后,它就能茁壮成长了,亩产量非常高……当然,这里指的是甜高粱的秆,高粱米的话就不要想了,产量低得可怜的。

龙岩峰要的就是它的秆子。那秆子可是个好东西,含糖量很高,可以拿来榨糖。他总不能老是拿宫廷物品去坑胡商的真金白银吧,必须打造自己的拳头产品,白糖就是个不错的选择。

————一直到二十世纪中后期,白糖在许多国家依然是奢侈品,就更别提十六世纪末十七世纪初了。这个时代的白糖简直可以被视为白色的金子,价格昂贵,产量稀少,也就有钱人吃得起,穷鬼可能一辈子都不知道白糖是什么滋味。

在糖用甜菜被大面积种植之前,制糖的主要原料就是甘蔗,而放眼全世界,适合种甘蔗的地方并不多。种甘蔗首先需要足够的日照时间和积温,仅仅这一点,中国大部份地区都给PASS掉了,因为这些条件只有热带地区才具备,中国大多数地区都不在热带;其次,种植甘蔗需要大量的水,这一条又把很多地区给踢出局了,热带大多数地区温度是够了,但降雨严重不足,还是没法种。而甜高粱就没有这么多臭毛病了,在不适宜种甘蔗的华中、华北、西南,甚至西北,甜高粱都能种,而且能活得很好!

所以,就它了!

安顿好那三千户新庄户后,已是十一月下旬。太阳已经没了踪影,乌云像一口黑锅沉沉地扣在大地之上,大雪纷飞,泼水成冰的季节到了。龙岩峰哈着白气走进御书房,向万历报告自己这段时间的工作进度……招了这么多人,总得跟老大说一声,要是老大误认为他私底下招兵买马,那可就糟了。

万历正跷着二郎腿,拿着一本农书看得津津有味,而他面前则摆着一大盘鲜红欲滴的草莓,时不时拿起一个送进嘴里,吃得满嘴都是果汁。这草莓还是龙岩峰精心挑选野生草莓品种,移栽进海淀皇庄的庄田里种出来的,颗颗硕大而甜美,吃了还想吃。这个死猪头就咔嗤咔嗤的吃个不停,龙岩峰开始汇报工作的时候他就在吃,汇报完了他还在吃。

龙岩峰忍不住吐槽:“皇上,猪都没你能吃啊!”

万历懒洋洋的说:“要怪只能怪你种的草莓太好吃了。”随手将农书合上,又往嘴里塞了颗草莓,伸了个懒腰,说:“小龙子,你干得不错,尤其是招募流民耕作庄田的举动,让朕十分满意。那些流民在京城周围盘踞,时不时作点偷盗甚至打家劫舍的举动,朕派人驱逐便有失仁慈,不驱逐则治安败坏,实在是头疼得很,你算是替朕解决了个大难题啊!”

龙岩峰说:“可即便是这样,还是有许多流民在京城四周游荡,衣食无着落啊。”

万历叹了一口气,说:“能安置三千户已经很好了,那么多流民,总不可能一下子全安置好的。放眼大明,流民何止千万?都快两百年了,流民一直只增不减,你能帮朕减少京城周围的流民,已经很难得了。”

龙岩峰说:“其实那么多皇庄,要安置几万户流民还是轻而易举的!”

万历苦笑:“你以为每一个管理皇庄的人都是你啊?那帮蠢货只会把庄户逼走,招募流民?做梦。”拿出几份文书递给他:“这是唐山那边几座皇庄的情况,你看看。”

龙岩峰问:“皇上的意思是,将那几座皇庄交给我管?”

万历翻了个白眼:“不交给你管,难道让朕来管?”

龙岩峰随手翻了翻资料,好家伙,那边的皇庄加起来,足有田地一万余顷呢!

万历说:“朕已经将那边的管庄太监全部召回了,你爱任用谁就任用谁,反正得替朕把那里管起来!”

唐山位于冀东,北京这边想做到一年两熟就已经千难万难,冀东那边更惨,无霜期只有一百八十天,种一季庄稼有余,两季则不足。再加上那里离边关极近————你想看长城吗?好办,从唐山城里出门左转,走上一百来里路你就能看到万里长城了。鞑靼骑兵时不时偷偷越过长城跑过来抢一把,弄得人心惶惶,再加上官府不当人,苛捐杂税层出不穷,农民大量逃荒,那边的农业生产基本上处于聊胜于无的状态了。自耕农都逃了,负担远比自耕农要沉重的皇庄庄户哪有不逃的道理?一来二去,唐山那边的皇庄基本上除了草啥都不长了。

龙岩峰问:“那边的皇庄还有多少庄户?”

万历想了想,说:“应该还有七八千户吧?”

龙岩峰忍不住翻了个白眼:“拥有一百多万亩田地,却只有七八千庄户,可真够可以的!”

万历委屈地说:“要不你以为群臣为什么会对朕在唐山那边圈地不闻不问?还不是因为那边压根就种不出多少粮食!”

龙岩峰说:“他们把你当成垃圾桶了。”

万历深有同感:“可不是么!”

龙岩峰看完资料,沉吟良久,说:“要我管也可以,不过那里距离边境实在太近了,我怕是得在皇庄里组建乡兵才行。”

万历很爽快:“乡兵是吗?准了!”

宋明两代,边境地区的乡兵都非常活跃,因为边军根本就没有办法杜绝敌军越境劫掠,老百姓不拿起家伙来保护自己,难不成伸长脖子给人家杀?统治者也自知理亏,对这些民间武装的存在一直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鼓励,也不禁止。那边离边关这么近,要是龙岩峰不组建乡兵,万历还不放心让他去呢。

龙岩峰说:“我要给乡兵装备火铳哦!”

万历说:“别给他们装备大炮就行了。”

大明一向轻视火铳,重视大炮。大炮产量高得惊人,而火铳的产量却比较低,倒是火箭之类的东东大行其道。明军对火绳枪的威力缺乏清醒的认知,包括万历,所以听说龙岩峰要给乡兵装备火铳,他想都没想就同意了。

龙岩峰说:“我还得从大兴皇庄这边调一些粮食去接济唐山那边的庄户。”

万历顿时就爽快不起来了:“这个……能不调吗?这些粮食朕有大用……”

龙岩峰说:“不接济一下的话他们饿都饿死了,还种个屁的田!”

万历无可奈何,只好说:“好吧,你少调点,朕留着那些存粮真的有大用。”

龙岩峰说:“知道啦!”

万历忽然说:“对了,御马监说你想要的场地已经准备好了,你那个吹嘘了大半年的赚钱项目是不是该投入运行了?”

潜台词就是:穷得当当响的朕已经饥渴难耐了!

龙岩峰有点儿惊讶:“场地都建好啦?”

万历说:“早就建好了。”

龙岩峰说:“那我得去看看了!”

万历起身:“朕和你一起去!朕倒想要看看你这个比六合彩还要赚钱的项目是怎么个赚钱法!”

说干就干,他熟练地来了个乔装打扮,跟着龙岩峰一溜烟的溜出宫,直奔那个场地而去。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123章 新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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