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男仆正在帮简乔更换床单和被罩,布料抖动时激起了一片细碎的绒毛,而这些绒毛在烛光的照耀中像蜉蝣一般在空气中游曳。
简乔坐在摇椅上,看着这些微尘,有一下没一下地摇晃自己。
“大人,可以就寝了。”两名男仆躬身说道。
“我就在椅子上睡。”简乔的嗓音里充满了疲惫。
两名男仆微微一愣,然后便熟练地把枕头垫在简乔腰后,又给他盖上一条厚厚的毛毯。他们没有劝说主人回床上去睡,因为这早已成了常态。
“大人晚安,祝您做一个好梦。”两名男仆倒退着离开房间。
简乔却盯着天花板上的一处霉斑,久久不敢闭眼。做一个好梦,这种事对他来说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他之所以选择睡摇椅是因为,一旦他被梦魇扼住咽喉,在梦里剧烈挣扎的他也会在现实中抽搐身体。
而身体的抽搐会晃动摇椅,进而把他从那些可怕的梦境里唤醒。
于是,一整个夜晚,他都会在睡了醒,醒了睡的循环中煎熬。不过,这种断断续续的睡眠至少可以保证他白天的时候不会因为精神恍惚而晕倒。
他再也不敢找人为自己整夜读书,或者絮絮叨叨地说话。即便只是银货两讫的交易,也不能保证这样的做法就是安全的。心脏被利刃刺穿的剧痛,哪怕换了一具身体也永远不会消失。
在寂静无声的夜晚,简乔宁愿与一张摇椅相互依偎,也不愿拥抱一个有血有肉还十分温暖的身体。
他用手掌轻轻摩挲摇椅扶手,苦中作乐地打趣:“知道吗伙计,你是本世纪最伟大的发明。你救了我的命。”
夜深了,摇椅断断续续、吱吱嘎嘎地响了一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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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后,雷哲果然像他承诺的那样,举办了一场盛大的宴会。格洛瑞最具权势的大领主们云集公爵府,一辆辆豪华马车把府外的街巷堵得水泄不通。
有的领主从车上跳下来,大踏步地进入城堡,眼睛自始至终都盯着前方,气势颇为惊人;有的领主会温柔体贴地把自己的女伴抱下来,然后拥着对方款款而行;有的领主哈哈大笑着冲围观民众招手,末了让自己的仆人打开随身携带的箱子,洒出大把大把的铜币。
遇见这样的领主,赶来看热闹的民众会发出惊喜的尖叫,然后举起双手感激涕零地喊道:“亲爱的大人,您会长命百岁的!上帝保佑您!上帝保佑您!”
无所顾忌的孩子们会像小耗子一般从拥挤的人堆里钻出来,疯狂争抢满地铜币,抢着抢着便打成一团,变作一群凶狠的鬣狗。
有人在咒骂,有人在嬉闹,还有人跪在地上诚心向上帝祷告。
看见这样的众生百态,那些撒钱的大领主便会发出更为愉悦的大笑。这就是他们想要的——欢乐,悲哀,愤怒,争斗。这让他们产生了自己可以主宰一切的错觉。
每一位宾客都是威名赫赫的大领主,他们权势滔天、富可敌国。混迹在这样一群人中间,安德烈亲王也只能露出谦逊的姿态。
各大领主实则就是各大邦国的君主。没有他们的拥护,格洛瑞将不复存在,国王之位也就形同虚设。这个道理,安德烈亲王还是懂的。
站在阳台上默默看着这一切的简乔指着这些人,低声问道:“如果没有你,我是不是连受邀的资格都没有?”
“是的。”雷哲一点儿也不担心刺伤伯爵先生脆弱的自尊心,进一步说道:“在这里,你只是一只小蚂蚁。这么这么小,明白吗?”话落用拇指掐住小指,比划了一下。
简乔:“……”
无奈之下,他冲这个幼稚鬼翻了一个白眼。
雷哲故作震惊地喊道:“是我眼花了吗?在我心目中算得上最优雅,最高贵的花都伯爵,刚才竟然冲我翻了一个最不优雅,最不高贵的白眼!天呐,这真的太让我幻灭了。”
事实上,他一点儿都不觉得幻灭。会冲自己露出这种古灵精怪表情的简乔,恰似一株沉睡于雪原中的植物,当寒冷彻骨的冰霜被春风吹拂至融化后,他便长出一丛丛嫩绿的芽。
他活了,有了温度,有了芳香,有了朝气。这才是真实的他,一个隐藏在厚重心防下的小男孩。
雷哲绕着这样的简乔走了两圈,嘴里发出啧啧的感叹。
简乔揉了揉额头,似乎十分嫌弃这人的调侃和聒噪,眼睛里却闪烁出亮光。
两人一边互相挖苦一边朝楼下走去,像一对儿认识了很多年的老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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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小时后,与各大领主都建立了良好关系的简乔端着一杯红酒走向最安静的角落。他需要好好休息一下。
雷哲端着一杯果汁朝他走去,调侃道:“你的脸颊红得像猴子屁股,快把你的酒杯放下,喝点别的。”说完便用果汁换掉了简乔的酒水。
“你真好。”简乔用手扶住自己昏沉的脑袋,满怀感激地叹息。
简简单单三个字,没有什么夸张的修辞手法,也没有跌宕起伏的语气助词,却让雷哲的心扑通一跳。
“我哪里好?”他展开双臂,搭放在沙发靠背上,用这样的坐姿间接地把简乔搂入怀中。
毫无所觉的简乔靠倒在沙发上,在旁人看来却是靠倒在雷哲怀里。两人之间的亲密氛围慢慢变得浓郁。
“你哪儿哪儿都好。”简乔飞快答道。
雷哲却觉得很不满意:“你是在敷衍我。你根本就没有认真思考这个问题。我再给你一次机会,你要好好回答。我到底哪里好?”
不知道为什么,他很在意简乔的看法。然而在此之前,许许多多的人曾当着他的面大声唾骂他是魔鬼,还说要用余生的每一天来诅咒他下地狱,却也没让他的心产生一丝一毫的动摇。
他似乎只在意简乔,这真的太奇怪了。
胡思乱想中,他听见了简乔带着满足气息的喟叹:“不是敷衍啊,是真的。古老的东方有一句谚语,叫做情人眼里出西施。西施是一位绝世美女。当我们爱着对方的时候,哪怕对方是一个丑八怪,我们也会觉得他是最美的那一个。你不是我的情人,可你是我唯一的,最为重要的,也最为珍惜的朋友。所以,你在我眼里就是最好的。”
简乔指了指自己漆黑的瞳孔,再次强调:“我看不见你的缺点,因为当我的大脑在思考有关于你的事时,我的情感不可避免地战胜了理智。”
雷哲:“……”
有那么一瞬间,他差点就爆了粗口。别误会。他当然不可能唾骂伯爵先生,他只是想用激烈的话语来宣泄心中四处乱窜的热流。
他舔了舔尖锐的虎牙,然后止不住地扬起嘴角,露出灿笑。
不知想到什么,他忽然问道:“你有没有情人?”
简乔摇摇头:“没有。”
雷哲死死盯着伯爵先生美丽无双的脸庞,继续追问:“以前有没有?”
“以前也没有。”简乔继续摇头。
“那你想不想在格兰德找一个情人带回去?这里的美人比任何地方的美人都出众。”嘴里说着蛊惑的话,雷哲的眼神却暗藏阴鸷。
简乔想也不想地拒绝:“不,不会有情人。我有你就够了。”
他只要朋友,不要爱人。爱是占有、纷争与毁灭。爱是世界上最可怕的存在。过往的遭遇曾一再向他证明了这个论调。
雷哲愣了足足几秒钟才意识到伯爵先生说了多暧昧的一句话。虽然他能够理解这句话本来的意思,心绪却还是沸腾起来。他端起酒杯,畅饮了一大口,眼眸里闪闪发光。
简乔转头看他,好奇地问道:“你交往过几个情人?”
灿烂的笑容凝固在雷哲脸上,尚未完全吞咽下去的酒水差点把他呛咳嗽。他连忙摆出不耐烦的表情,摆手道:“这个问题不讨论了。”
简乔斜眼看他。
他便尴尬地挠了挠鼻尖。
就在这时,安德烈亲王率领一众贵族走过来,兴致勃勃地问道:“雷,据说你邀请了坎达斯的加西亚?我们怎么没看见她?”
男人想要跨入公爵府的门槛必须拥有财富、权力和地位,但女人却大为不同。只要她们拥有足够美丽的外表,足够迷人的气质,足够卓越的才情和声望,她们就能受邀进入任何一场宴会。
说得更直白一点,她们是来给各位大人助兴的,身份、地位和财富,之于她们自然也就不重要了。她们只是这场宴会的装饰品。
安德烈亲王口中的加西亚是坎达斯城的第一名妓。据说她的美貌足以与查理三世的新宠米娅夫人一较高下。
最近,她恰好云游至格兰德,于是便收到了公爵府的邀请函。
“宴会开始前她递了口信,说是有事耽误了,下半程才会到。”雷哲取出怀表看了看,沉吟道:“我想她很快就要来了。”
他话音刚落,宴会厅的大门便缓缓开启,一名绝世佳人踩着印满玫瑰花的绒毛地毯,一步一步走进来。她金红色的裙摆像一片沾染了晚霞的云朵,散发出瑰丽的光彩,同时也摄住了所有人的视线。
她站在门口,环视四周,翠绿的眼眸映入灯火辉煌,也映入宾客满堂。但奇异的是,她明明看得见,却没把任何人放在眼里。
她的高傲,冷漠与孤独,仿佛与生俱来。
这样的出场方式比任何一位大贵族的莅临更为隆重。请牢记收藏:,..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