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二十日去上职的时候,沈明臻又特意问了句:“绛绛——明天你准备送我什么生辰礼啊?”
折绛就要说话,沈明臻却立刻出了门喊::“明天再跟我说!”
他乐颠颠的走了,然后走到半路觉得不对,又中途返回来,气冲冲的问:“你今儿个怎么不送我到门口啊?”
折绛上辈子没谈过恋爱,这辈子也没谈过,现在被人这么一腻歪,反而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她仿佛回到了高中,班里的小情侣谈恋爱时,总是时时刻刻在一块,上个厕所,也要送过去,又接回来。
她恍恍惚惚的将人送到门口,然后索性直接去了堂厅,对了家务事,便去了苍云院里。
大嫂嫂正在喝药,见了她来,立刻道:“现在天冷,你多注意,别动不动就往我这里跑。”
这没头没尾的话折绛倒是听懂了。
大嫂嫂这是说她屋子里药味大,别弄的她也生病了——京都都忌讳这个。
折绛打开窗户,“李夫人不是说了能通风吗?”
大嫂嫂就道:“才刚关上,我觉得冷。”
折绛便又关上窗,跟她坐着一块烤火,当喝完药之后,又问,“绛绛,我阿母过几天会带着我家十三妹到京都来。”
折绛就问:“她多大了啊?”
大嫂嫂道:“十五了。”
那这个年龄来京都,基本就是说亲的。
她凑过去,小声道:“可说了人家?”
大嫂嫂叹气,“你也是知道的,像我们这样的人家,都是十二三岁早就相看好了,定了亲,等年纪一到就出嫁,以前还说家里舍不得留几年,可自从本朝开始,就提倡早嫁,哎,我家那个规矩,怎么可能等到现在还没说人家?”
她将手伸进火炉边烤了烤,道:“可是事事不如人愿,我家这个十三妹,偏偏倒霉,前几年刚刚要说好一户,就遇到了——”
她朝皇宫的方向指了指,小声道:“男方那边没了,我家也不敢再提这事,去年,本来又说好了一户,是我姨母的儿子,算是从小看着长大的,谁知道我那表弟——不愿意,我阿母存了一口气,便不说这话,想了想,写信来给我,说准备将十三嫁来京都,以后由我照看着。”
原来里面还有这么个缘故,那这十三妹确实挺倒霉的。
她笑道:“那嫂嫂以后就不只疼我一个了,我要失宠了啊。”
大嫂嫂笑着骂她:“说什么呢!手心手背都是肉,我都疼。”
她着实是个喜欢充当保护者的性格,这会子已经给莫家阿母和十三妹准备好了沈家的小院子,道:“我阿母说还是住在沈家好。”
莫家十几年前还是能跟沈家匹敌的世家,如今十年过去,早就不如沈家,折绛觉得莫母想住在沈家是想让人高看莫家一眼。
两人说了一会话,大嫂嫂便要去看准备给两人的屋子:“这信写的时候就已经出发了,最多再过五六日便要到了。”
来得这么匆忙啊,折绛有些疑惑,但大嫂嫂不说,她也不问,欢欢快快的跟着去了待客的后院。
后面院子有一间叫做随水居,是之前沈二老爷取的名字,他小时候便住在这里,后来他搬走了,这里便重新修葺了一番,做了客居。
院子是新的,虽是客居,却比平常普通人家的正院还要大,共有十三间屋子,进门从左边走廊绕进去,廊架子上还倒吊些四季常青的掉腾,正屋门前有一个池塘,里面残留着些许枯叶荷,倒是让折绛想起了:留得残荷听雨声的诗句。
不愧是二老爷之前住的,确实文雅。
她啧啧称奇,“你说,若二叔父这个样子是名士,李先生学一辈子,也学不会啊。”
大嫂嫂就道:“你小声些,李先生耳朵灵的很,别被听见了。”
折绛嘁了声,觉得沈明臻最近突飞猛进的腻歪没准就是李先生教的,哼了声走开了。
莫氏笑着摇摇头,觉得折绛最近倒是有些小女儿情态了,想到沈明臻的生日,道:“你准备什么生辰礼了啊?”
折绛嘿了声,“我给他准备了一座宅子。”
***
“——你就送我一座宅子?”,沈明臻暴跳如雷,“你怎么就送宅子呢?”
折绛莫名其妙,“宅子多好啊,你不喜欢啊?”
喜滋滋等礼物的沈明臻抑郁了,在确定他家绛绛真的觉得宅子乃最好的礼物后,抱头缩在床上不肯起床,“算了,也挺好的。”
他安慰自己:虽然没有亲手绣的荷包,也没有亲手做的长寿面,更没有亲手缝制的衣裳鞋子,但是,至少有一座宅子对不对?
宅子——
自小就不缺金子银子的沈明臻想了很久,觉得送宅子对他毫无用处,且一点儿诚意也没有,他表达不满之后,又吭哧吭哧耐着不起床,兀自生闷气了。
折绛很是不解,“宅子多好啊——”
沈明臻竖起耳朵。
折绛:“等你沐修了,我们就可以去宅子里休息,那里是我很多年前就买下来的了,什么都有,还种了很多蔬菜,都是反季节的,以后到了冬日,咱们可以去吃锅子,在宅子里溜达,多自在啊。”
沈明臻的心就满意了一点。
折绛看着他的脸色继续哄,“再说了,宅子是最实用的,你难道想像二叔一般,只是个喜欢风花雪月的,嫌弃宅子铜臭味?”
沈明臻可不想跟沈二老爷一个样子,连忙掀开被子表明自己很喜欢这座宅子,就差指天发誓了。
他今日还是要去上值的,等下了值后才能回家庆祝一下,不过赵给事会做人,中午就给他批了假:“一年一次,你快回去吧。”
沈明臻道了谢出门,遇见了李庆,他笑着跟李庆打招呼,李庆僵了僵,也道:“要走啊?”
沈明臻嗯了声,“家中有事,我回去看看。”
人逢喜事精神爽,他还绕到小巷子里去买了个卤猪蹄,这是莫文跟他说的,虽然是个小店子,却是极好吃的老字号,绛绛喜欢吃这些味道比较重的辣,卤,他最近打听了不少,她懒得出门,他就每天下值回去一家家店子买,总有一家她喜欢吃的。
如今小日子算是步入正轨了,沈明臻很满意这种生活,拎着猪蹄让空明去送苍云院,一包送去了苍溪院,然后人回了苍竹院里,换了衣服,让董妈妈切了猪蹄待会回来吃。
他回来的早,又说没吃饱,那眼神一看就是盯着她去做长寿面,她只好撸起袖子进了小厨房,董妈妈要给折绛打下手,沈明臻使眼色让她出去,自己殷勤的给她添柴洗菜,最后还磕了一个鸡蛋。
他做的有模有样,等洗了手,没什么要他做的了,他就自我夸奖起来,“绛绛,也不难嘛。”
折绛嗯了声,“是啊。”
沈明臻就陡然生出了一股没准他是个厨艺天才,于是在折绛煮好一碗面后,要求自己也下厨。
——要是绛绛能吃上他煮的面多好啊。
他丝毫没有君子远厨疱的自觉,撸起袖子就干,还怕自己做的不娴熟,让折绛出去等着。
等他拍着胸脯噼里啪啦在厨房折腾了一顿之后,折绛就发现他脸色全是柴火灰。
该!
作者有话要说:不好意思晚了。
作为一个大龄未婚剩女回家的第六天,家里已经开始矛盾升级了,不开心,写不出,我睡了,明天收拾心情再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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