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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文豪的弃妻06(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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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家要有喜事了!

在何家三少爷何叔光, 背信弃义的休弃了给自己生了三个孩子的发妻后,何叔光又要娶新妻子了!

娶得还是一位新女性,天足,在女校读过书, 与何家三少爷据说心意相通, 天作之合!

最让人震惊的是,何家还给那位温家女发了请帖!

整个芦花市, 都散发着八卦的味道。

芦花市属于靠近港口的城市, 繁华自是繁华,但也没有繁华到很特别的程度。而这样的芦花市, 真论起来, 在国难当头时, 竟也感觉不到太大的危机。

大部分人都喜气洋洋的,觉得即便有难,惨的也不是他们。他们便有时间八卦富贵人家的事情。

“你们知道吗?那位温家小姐, 她真的请了女先生学写字, 还请了老大夫放脚了!”

“嗐!你这消息忒落后,温家小姐的女先生都请了好几个月了。别说她了, 就是她登报找来的那些和她一样的被抛弃的小脚的大字不识的女人, 都开始在温小姐出钱买的院子里学习和放脚了。”

“这个我也听说了, 那老大夫原本是对这么大年纪的人放脚没信心, 还是温小姐给了她一套她辛苦寻来的针灸和药浴的方子,他才敢出手。虽说没法子让这些小脚女人恢复正常,但日常行走应该是没问题的。”

“这可真是……”

“何家啊……”

许多人的未尽之言, 都是何叔光一心嫌弃自己的发妻小脚、大字不识,但,他对此又做了甚么?

他既嫌弃, 为什么不说服家里,给发妻放脚?为什么不给发妻请女先生,教她读书识字?好吧,退一步说,何叔光可能觉得不好为了这些事情,耽误发妻尽孝道,那他怎么不在婚前说?让温家小姐在温家放了脚,学了字,再嫁到何家?

明明温家小姐很好说话,也很开明。一离婚,她就肯自己找大夫放脚,找先生学习。哪里是那种精神上早就被封建思想荼毒,根本无法自救的人?

便是温家小姐无法自救,何家三少爷口口声声一心为革命,一心要用文字骂醒那些麻木的花国人,为什么不肯帮一帮那个给他生了三个孩子的人呢?

左不过是,自私二字。

何叔光根本是本质的自私,明知自己想要的妻子和母亲想要的儿媳不是一样的。他无法在母亲眼皮子底下改造发妻,那干脆就不改变。离婚再娶就好了。

反正,他的两个儿子都要过继给两个哥哥了,母亲也就不好再挑剔他的第二任妻子了。

“这大家大户的人,就是有心眼啊。”

可不像他们平头百姓的,多实诚啊。

不过那位温家小姐也真是个好人,听说要开办“温巧娘孤儿院”和“温巧娘学校”了,前者收容孤儿,后者会免费供女孩子读书,若有男孩子想进学校,只要带着家里适龄的女孩子去,男孩子就也可以免费。且温小姐说了,男孩子会单独成班。

这么好的事情,芦花市的百姓听了,哪里能不为温小姐宣扬?

既要夸赞温小姐的好,那么,说几句何家的坏话,好像,也是情理之中?

何家:“……”

说的就跟他们何家没做善事似的!

但是,何家做的善事,大多是资助某家孤儿院,或是给收容孤儿的教堂些钱,亦或者是给学校捐钱。但温家小姐却是直戳普通百姓的软肋,供他们的孩子免费入学。

尽管何家二少爷的学校收费也特别低,但并不收大字不识的孩子。温小姐这个,是基础教学,普通百姓能让孩子读些基础,他们就很满意啦~

至于什么男孩子必须带着家里适龄的女孩子入学才能免费?这有什么呢?自己家里没有,还不能找亲戚家的女孩子一起?

一时间,芦花市的普通人家的女孩子,竟也小小的提高了些地位。

而对芦花市的学子来说,温家小姐要开的“温巧娘免费图书馆”,且还是24小时开放的图书馆,正事他们所求,又如何不对此进行宣扬呢?

有的学子还写了文章,要投稿到报社,想要发表,赞美温小姐。

何家:“……”

何家人见状,自然知道这些计划,应该是温巧娘早就想好的。原本可以图书馆和学校建好了再广而告之,非要此时宣扬,分明就是在收到了何叔光要结婚的请柬后不开心,故意提前放出来的!

何叔光无奈道:“娘,我早说了,不要给她发帖子,您偏要发。”这不,惹怒了……温小姐了么?

何老太太生气道:“她好歹叫了我那么多年的娘,俩孩子还养在何家,她怎么敢这么给何家没脸?”

何叔光早就意识到自己的过错了,心道,何家亏待温巧娘良多,温巧娘为何不能报复?就因为两个孩子在何家吗?就因为她敢惹何家不高兴,何家就敢虐待两个孩子妈?

何叔光看向母亲的目光,顿时复杂起来,忽而道:“娘,大哥和二哥其实还年轻,不一定非要过继。等您膝下有了别的孙子了,不如把翼儿和泷儿,给温氏……给温小姐送去,让她养着好了。”

何老太太一时没听明白小儿子的话中之意,闻言愤怒道:“两个孩子在何家,她就敢这么踩着何家往上爬!要是两个孩子给她了,她怕不是就敢踩到何家的头顶上了!绝对不行!不行!”

何叔光沉默了片刻,忽而道:“所以,娘你是把翼儿和泷儿,当成人质了吗?……娘,你是不是忘了,翼儿和泷儿,除了是温小姐的儿子,还是我的儿子?翼儿和泷儿这段时间瘦了多少,衣服都不合身了,每次都要缠着大人吃饭……娘,您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何老太太愣了片刻,立刻辩解道:“这事情怪你大嫂。你大嫂治下不利……”她忽然说不下去了。因为,何大嫂一向都是这样管家,从来都没变过。只是过去总有温巧娘描补一二,她老人家膝下又只这两个孙子,对温巧娘的规矩也很满意,两个孩子才没吃过苦。

可现在,温巧娘走了,没人对两个孩子嘘寒问暖,哪怕是要过继他们的人。而她这个做祖母的,因为温巧娘迁怒两个孩子,对两个孩子不够上心。上行下效,又或者说,下面的人惯是人精,会看脸色,主家关心的人,他们才会精心照顾,主家都忽略的人,他们在乎个屁!

这些后宅道理,何老太太远比自己儿子知道的多。

可她明知这些,方才那些话里,分明就是透出了要拿翼儿和泷儿做人质的意思——那温巧娘若再敢得罪何家,她就……她就如何呢?虐待她唯二的两个孙子?虐待她小儿子的孩子吗?

何老太太呼了口气,看了一眼满是认真的小儿子,终于道:“你放心,只要有我这个老婆子在家一日,就绝对不会再让两个孩子受委屈!”

顿了顿,又安抚小儿子道,“你再等等,再等几年你大嫂二嫂把什么法子都想了,真生不出来了,就会心甘情愿的过继这两个孩子。儿啊,你放心。娘会照顾好他们,也绝对不会让这两个孩子打扰你和晓晓的。你们小两口以后好好过,再给娘多生几个孙子!”

何叔光这次沉默的时间更长了些。

他心中想,其实不必。其实他可以把孩子给温巧娘送过去。温巧娘那么爱她的孩子,只要他肯送,她一定会对两个孩子好。瞧,她对贞儿多好?她从前把两个儿子照顾的多好?

只是何老太太这意思,分明是在长子和次子有儿子前,根本不肯把翼儿和泷儿给放走。甚至连给他都不行。何叔光心中有些凉,可这到底是自己的亲娘,大哥二哥又不像他,出国留过学,对子嗣传承看得比较淡,大哥二哥是一定要儿子继承家业的。

何叔光有心想跟亲娘说,他想要和曾晓晓结婚后,就搬出去住,好继续他的研究,但两个儿子在他在家的时候就吃了不少苦,他担心如果他搬走了,两个儿子会吃更多的苦,想要把两个儿子送给他们亲娘照顾……可,眼看母亲这段时间头发都白了许多,一张保养很好的脸上又增加了许多皱纹,何叔光不禁就心软了。

罢了罢了,既然娘说,只要她在,就会照顾好两个孩子,那,他就相信好了。

然而何老太太并不知道何叔光结婚后要搬出去啊!

何叔光却已经放了心,觉得对两位兄长和父母都有了交代,对两个儿子也表达了关心,就去忙他的去了。一心想着结婚了,跟妻子过了回门日就搬。

而芦花市的豪门曾家,此刻也是喜气洋洋。

尽管曾家许多人都舍不得曾家的小小姐嫁给一个带了三个孩子的二婚男,但曾晓晓坚持,又对他们撒娇撒痴,他们又一直心疼曾晓晓,见曾晓晓坚持,便也应允了。

曾家家大业大,比当年的温家还略胜一筹。可温家只有一子一女,曾家……单单是曾晓晓这一辈,就有八个兄姐,还不是从一个妈肚子里出来的。曾晓晓的这些兄姐大都结婚了,下一代都有十几个了……这种情况下,曾家再怎么疼爱曾晓晓,能给曾晓晓的嫁妆都有限。

曾晓晓见状,不禁下意识的对比温巧娘的嫁妆,心中顿觉失望。可一瞬间的失望之后,曾晓晓又欢喜起来——没关系,她前世大学毕业,今生也在芦花市的中学毕业,还请了外文老师学了外文,比之温巧娘可以说是“满腹诗书”。

有了这个优点,就足够她让她的男神心里眼里,全都是她了。

曾晓晓脸上露出了一个傻笑,只觉她是这世上最幸福的女人。

只可惜曾家也好,何家也好,嘴上说着多么开放,可事实上却怎么也不许她穿着雪白的婚纱进何家的门。

曾晓晓前世幻想的婚纱没了,只能穿着红色的嫁衣和她的男神迈入婚姻的殿堂。

有些瑕疵,但她也是满意的。

如此,又过了半个月,就到了曾家和何家联姻的那一日。

吹锣打鼓,喜气洋洋。

满街的小孩子都得了喜糖,满街的来看热闹的百姓们都拿了喜饼。一时间,大家又不说何家的不好了,反而说曾家和何家,这是天作之合,郎才女貌,老天爷给配对的!将来一定幸福美满,举案齐眉!

何叔光一身黑色礼服,挂着大红花,有些别扭,又有些失神——他倒是和曾晓晓想的一样,想要婚纱西装结婚,奈何家里老人总是忌讳婚纱的一身白,曾晓晓穿不得婚纱,他也就穿不得西装,只得穿了这一身黑色的结婚礼服,在门口迎客。

待到时辰到了,又骑马去两条街外迎接新娘。

一时间芦花市满是红色的喧哗。

丛夏却还没有出门。

她正在琢磨今天要穿什么去参加前夫的婚礼。

丛夏和那些前来投奔她的女子相处久了,便也相处出了感情。

此时秦招娣和黄玉娘正带着另外两个不上课的女子,正在跟她支招。

尤其黄玉娘一手的化妆技术,简直能化腐朽为神奇。更何况丛夏现在这张脸,已经就是神奇本奇了,她要做的,就是让这张脸更显惊艳。

其他人么,则是在给丛夏挑选去参加婚礼的衣服。

有的说该穿洋装,好教人瞧瞧她们并非是顽固不化的封建糟粕,从前不穿,只是有真正的老封建不让穿而已;有的说该穿改良旗袍,只是小脚女人,还真的不便穿旗袍,除非愿意露出自己畸形的双足;有的说温老板好看,穿什么都行,就是袄裙配马甲,也一样可以艳压群芳;还有说时下|流行的蓝衣黑裙,也能显温老板的清纯可人……

丛夏:“……”

丛夏只好对众女道:“其实,前些时候,我看一些国外杂志,见到了上面的西式晚礼服,觉得很是不错。且还有那种可以遮住脚的晚礼服,只是行动略有不便,但样式很是好看。便让玲珑做裁缝,稍稍改了一下,做了一件也能适合日常穿着的长裙,大家来看,如何?”

众女齐齐惊讶。

一旁的玲珑却是惊喜非常。她和哥哥嫂嫂一样,都不是个聪明人,娘便让她一心忠心小姐就是了。

可小姐却觉得人总得有一技之长,才能在这世上生存,于是,早年间就让她去学了缝纫。等到离开了何家,更是让她跟着秦招娣等人一同上课。玲珑不知自己该学什么,问了小姐,就跟着学文字和绘画,如今于缝纫之上,更有进益。

她为她家小姐改的这件类似西式礼服的长裙,也霎时好看。

一袭薄荷色长裙,长过脚踝,堪堪露出正在放足的双脚;长裙的左肩,还有一朵盛放的牡丹花;长裙掐腰收腹,恰好能显露出人的美好身材。

薄荷色淡然清纯,在炎炎烈日里,让人一眼望去,就觉清爽。

若是穿着此裙的乃是一位真正的美人……

待丛夏将裙子换上,挽了一个略松散的发髻……

秦招娣不禁赞叹:“我终于相信,昨个儿老师说的那个‘我见犹怜’的故事是真的了。温老板平日里就好看的紧,今日这一打扮,只怕这芦花市里,非但是男儿的心要跟着你飞了,就是女儿家的心,也要被你勾走大半啦!”

主要是,真的忒漂亮了。

如此天香国色、倾国倾城的绝色美人儿,怎会有人一脸鄙视的舍弃?

这样想的,不只是这些被丛夏所拯救的人。

待丛夏坐着黄包车,拿着请柬,到了何家的时候,何家一众宾客,以及在何家门外围观的百姓,不禁屏住了呼吸,如是在心中想。

而刚刚骑着高头大马,将新娘花轿迎接回来的一身黑衣的新郎官本人……早就是眼睛眨也不眨的看向了丛夏。

仿佛眼珠子都陷进去拔不出来了!

而一路上吹吹打打的人,吹奏声也是停了一瞬,才重新开始。

花轿里曾晓晓对此茫然无知,只觉欢喜。

而跟随曾晓晓送亲的几位兄嫂瞧见了丛夏那副容貌,再看周围人的表情,还有新郎官一副忘了今日的新娘究竟是谁的模样……

心中暗叫糟糕,心道,从前只知道这温巧娘长得好,没想到竟然长得这么好!再看这温巧娘的穿着,这身裙子,虽然只露了胳膊,别的都没露,可也能见这一位的态度,她是能改变的;再看那长裙只遮到了脚踝,露出的那双脚,竟也是正在放足的脚。

再想想这一位的女先生都请了许久了……

哎,这次小妹真的失策了!

而在马背上看着前妻发呆的何叔光,竟是在闪光灯闪了他两下后才回过神来。

原来,竟然有记者在远处直接把他看着前妻发呆的场景给拍摄下来了!

何叔光一时间心慌不已,却不知道是这番作态将会被人“误解”而心慌,还是蓦地发现自己的某些小心思而心慌。

但是,怎么会呢?

他一个留过洋的、有大志向的新青年,怎么会喜欢上一个大字不识的小脚女人?哪怕那个女人貌若天仙,他也不该喜欢上。

他喜欢的,首先应该是人的内涵。

可温巧娘,没有内涵。

他该喜欢的,是曾晓晓这样的女子。

何叔光这般想罢,才重新恢复了笑容,下马迎客。

可他的这番作态,早就落入一众宾客和围观的百姓眼中,心道,这何家三少爷莫不是个傻的?放着这么好看的人不喜欢,偏去喜欢别人?

他们之中不少人是见过曾晓晓的。曾晓晓好看是好看,但和那位温老板相比,真真如同皓月与星子,都好看,但无法睥睨。

可怜曾晓晓对此全然不知。

她只是在出花轿的时候,花轿歪了歪,曾晓晓好好一个新娘子,就……从花轿里摔了出来,还摔了个狗啃泥——新郎官何家三少爷想接人,没能接住。

曾晓晓好险用盖头把自己的脸给遮住了。

然后,就是跨火盆。

这其实是老风俗了。按照现代文人的说法,也该是糟粕的一种。但万分嫌弃发妻属于封建糟粕的一种的何家三少爷,却对此没有发表任何意见,牵着新娘子就要跨火盆。

这原本是很简单的一件事。

结果……

新娘子的裙子被火燎着了!

新郎官大惊之下,连忙上前帮着踩,好一会,裙子上的火星子才灭了。

可这个时候,宾客们和围观群众都震惊的不知道该说什么是好了。

话说,这跨火盆跨不过去,好像,是不吉利的意思吧?

宾客们都往何家老爷子和老太太脸上瞥,何家老爷子到底是见识过许多,脸上还绷得住,何老太太整张脸都黑了!

一看就是后悔这门婚事了。

但是,何叔光还是坚定的搀扶着曾晓晓,一路往正堂去。

该拜堂了。

曾晓晓:“……”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前后两辈子了,她从来只有运气好的,没有运气差的,怎么突然刚要嫁给她的男神,运气就变得这么差了?

难道她的“好运”是在提醒她,这不是一门好婚事?她不应该改变历史?但是,这是她的男神啊。

她前世心心念念要嫁的男神,她前世得了抑郁症和幻想症后,仍旧想要嫁的男神。

她怎么能放弃?

于是,在喜娘念到“一拜天地”的时候,曾晓晓毫不犹豫的膝盖一弯——

也就是这个时候,曾晓晓只觉自己的脑袋一晕,仿佛有什么东西离她而去。

“晓晓?晓晓你怎么了?还能坚持住吗?”

“我,可以!叔光,我一定要嫁给你!”

……

新娘子在拜天地的时候晕了一下,才终于和新郎官继续拜堂。

这里倒是没有出差错。

只是,在何叔光送曾晓晓去新房的路上,曾晓晓一时心神失守,新郎官瞥见后面一直跟着的前妻,竟是也没反应过来,曾晓晓……又当着众人的面,忘了过高高的门槛,狠狠地摔了一跤!

这一跤下去,曾晓晓只觉膝盖肯定伤了,就连她的脸,她的额头,怕是也被摔了个红肿。

而红盖头这会子直接被摔飞了。

曾晓晓的一张俏丽的面容,显露在人前。

众人默默地看了狼狈的新娘子一眼,又默默地转头去看那个倾城倾国的新郎官的前妻。

这可真是,没得比啊。

曾晓晓像是也发现了甚么,顺着众人的目光去看,就看到了……一个真正的美人。

美人如花,却是倾城之花。

绝色,惑人。若在古代,真的堪做妖姬。

曾晓晓瞪大了眼睛,不可置信。

也终于开始后悔。

她只知道何叔光的前妻美,可是,怎么能美成这个样子?

就像嫂嫂说的,何叔光连这样的前妻都看不上,他,还能看得上谁?

然而,丛夏只是对着这位新娘子嫣然一笑,转身便潇洒离开。

她的离开,带走的不只是新娘子的心神,还有新郎官的心神。

有那看出些门道的,在半空中飞快的使着眼色,只觉何家这处好戏,可是越来越好看了哦~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丛夏见到了新郎和新娘这么狼狈的一场婚礼,又将那么一株顽皮的四叶草给收了回来,心情甚好。

便也不再品尝何家的食物了。左右原身早知滋味,何必再尝?

只是在她离开何家前,看到了两个被打扮的簇新的小男孩,正扒着门,看着她。

丛夏脚步一顿,对他们招了招手。

何敬翼和何敬泷却像是受到了惊吓一般,慌忙逃遁。

丛夏:“……”她明明不吓人的好伐?

没瞧见贞儿小姑娘每天都想被她抱着么?

丛夏摸了摸脸,自觉自己真的不吓人,这才招呼玲珑上了黄包车。

两人都很纤瘦,就坐了一辆黄包车。

玲珑小声道:“小姐,那是两位小少爷……”

丛夏:“嗯。”

玲珑:“那,不管两位小少爷了吗?”

丛夏这才微微抬了抬眼皮:“不着急。”

她这才发展到哪儿啊?何家现在第三代就这两男孩,根本不可能把他们的抚养权给她。既然不给,她也就不必巴上去。

玲珑听得半懂不懂的,但回到老宅后,还是开心的跟她娘说了何家的事情,颇有一种幸灾乐祸的感觉。

奶娘听了也很开心。

瞧,你们非要逼我们家小姐,娶个新老婆。这新老婆刚进门就一身狼狈,跨火盆还沾染了火星子!你们不是不搞封建迷信吗?有本事就别逼着这一位也离婚!

还有,那何家三少爷,你能把你的眼睛从她家小姐身上挪开吗?没瞧见你的新娘子……等等,新娘子也一直在看她家小姐诶!

奶娘:“……”奶娘想了半晌,只能说,“咱们小姐本来就是好看的男的女的都喜欢。这有什么的!”

玲珑:“!!!”有道理!

如此,母女两个又高高兴兴的口头讨|伐何家,觉得何家如此,简直就是报应!

丛夏隐约听到了一些,却也不甚在意。

她回到房间,将身上的长裙换下来,换了一身家居服,盘膝坐在新购置的柔软的沙发上,才在心底对系统道:“把它放出来。”

这个“它”,不言自明。

而系统……说的就跟这个东西是宿主你通过本系统放进来的似的!分明是宿主你自己又偷偷在它的系统空间开辟了个小空间,刚刚自己直接把东西扔进去的!这会子反而像是这东西是通过正常手段放进去的似的!

系统满腹牢骚。

但是,系统半个字都不敢说。

连忙就把那个被宿主给塞进来关在一处狭窄黑暗空间的“东西”,给丢垃圾似的丢了出来。

天色渐晚,奶娘应该要做饭了,玲珑要照顾小婴儿贞儿。丛夏这里暂时无人来扰。她就很放心的让系统把东西丢了出来。

果然,是一株碧绿碧绿的四叶草……的虚影。

四叶草甫一出来,看都不看,立刻就拜倒:“小妖拜见主人,愿主人千秋万代,早日一统三千界!”

丛夏:“……”可别欺负她没有原来的记忆!她才不会有这么大的野心来着!

毕竟,千秋万代就罢了,一统三千界?她怕不是要累得英年早秃?

然而没得记忆却也不能被人看出。

丛夏只淡淡的套话:“你可知错?”

四叶草立刻疯狂点自己的小叶子:“知错知错!小妖……小妖当年也是迫不得已。那时全天下都传言主人被众神谋算气运,心灰意冷,干脆、干脆、干脆……”

四叶草的四枚叶子疯狂摇晃起来。它说不出话了。

丛夏:“……”

丛夏也不问系统,而是自己迅速的进入绑定自己的系统数据库,开始寻找其中缘故。

系统:“!!!”它、就、知、道!被一个数据大佬绑定,肯定没好事!

半个小时候,系统才重新掌控了它的系统。

丛夏则是若有所思,看了依旧疯狂想要说话,却根本说不出话来的四叶草。

四叶草:“……”它一下子就怂了!这分明就是当年的主人!不知道主人都转世多少次了,竟然、竟然还会初见时那么像!

不怂,不行啊。

可它真的说不出当年的真相啊。

丛夏嫌弃道:“那你究竟能说什么?如果一点有用的都没有,那,四叶草地垫了解下?你的好运气,你该知道,我是不在意的。”

其实,她还是很在意的。但她不说。

四叶草:“!!!”看看看!这就是当年的主人!一不开心了就要威胁它们!

四叶草越来越怂,只能小声说了些它能说的。

比如,它们这些被主人赐予了一些好运的动植物,原本是乖乖的在家里等着主人回来的。虽然自家主人在外面是人见人怕、神见神畏的大人物,可对它们还是很不错的。

但是,主人却突然不回来了。它们在家里等了很久很久,直到新生的灵物压根不知道自己主人的存在了,它们才相约跑了出来,寻找主人。

四叶草那时也是这般想的。只是,时间会改变一个人,漫长的时间,可以改变一个精怪。

四叶草找着找着,忽然就觉得,与其被人掌控,不如,它去做凡人的“神”,掌控他们的运气和人生。

然后,四叶草就越玩越开心,越玩越痛快。直到,遇到了一心要来寻找她的男神的曾晓晓,然后,遇到了它真正的主人。

“主人,小妖真的不是故意不会来的。只是、只是小妖不确定,主人是不是还是主人。小妖也不知道,小妖现在,还配不配得上主人……”

丛夏:“配不上当如何?”

四叶草:“……”它就是随口说说啦~当即又怂了起来,小声表示,“小妖、小妖可以不做地垫吗?小妖可以给主人做帽子!”

绿帽子神马的,兄嘚,你很会想哦。

四叶草还没察觉到自己说了甚么不该说的,狠了狠心,又道:“小妖这些年在外,有了不少子子孙孙,里面没一个开灵植的,这些都可以送给主子,主子随意打发!还有小妖,小妖的第四片叶子,也愿意送予主人!”

谁让它傻,明知道主人来了,还想撺掇着那个曾晓晓跑掉呢?哎,这样一想,好像主子的脾气其实好了不少,要放过去,只怕早就把它四枚叶子都给扒秃噜了,让它再长一回去!

四叶草正这么庆幸着,就听自家主人道:“哦?那你把你的子子孙孙都拿出来。”

四叶草于是就把它的子子孙孙都拿了出来。

有点,舍不得qaq

可让它哭得还在后面。

它家主人,还是那个主人。

丛夏把这些四叶草的子子孙孙——同样也是四叶草给拿起来观摩了一番,发觉这些四叶草身上也带着气运,只是微弱了一些,有的只有几天的好运,有的是几个月,有的是一年到五年,最长的十年。且都没有灵智,可以随便用。

果然,和传说中的幸运符,都有的一拼了。

丛夏这样想了一下,就把这些四叶草都给收了起来,然后,看向四叶草小妖。

四叶草小妖:“!!!”等等,怎么突然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丛夏微微一笑,伸手一招,竟是将那四叶草小妖给招到了她的手里。

然后,就是一片,两片,三四片。

四叶草小妖:“啊啊啊啊啊啊啊!”

四叶草小妖修炼千年的四片叶子,全都被它那个可怕的大人物主人,给拔了。

拔了。

四叶草小妖怪,变成了秃头小妖怪。

想要重新修炼,还要千年光阴。

嘤~

作者有话要说:  四叶草小妖怪:秃了,秃了,秃了……哇的一声哭出来!,, ,:请牢记收藏:,..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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